公司公告☆ ◇301565 中仑新材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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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42 │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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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42 │中仑新材(301565):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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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 │中仑新材(301565):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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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 │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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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 │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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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 │中仑新材(30156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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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 │中仑新材(301565):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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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37 │中仑新材(301565):03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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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35 │中仑新材(30156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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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5:42 │中仑新材(301565):海通证券关于中仑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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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42│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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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3月 24 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3月 21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郭宝华、杨
之曙、沈维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清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清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彬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至 2027年 4月 21 日止。
马彬惠女士目前在公司担任证券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7084be72-849f-4088-8982-c219c5970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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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5:42│中仑新材(301565):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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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鸿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鸿辉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黄鸿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黄鸿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黄鸿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至 2027年 4月 21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
鸿辉先生通过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10,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其配偶及其关
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黄鸿辉先生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黄鸿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鸿辉先生任职
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杨清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 3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彬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至 2027 年 4 月 21 日止。
马彬惠女士目前在公司担任证券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马彬惠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883981
传真:0592-6883521
电子邮箱:IR@sinolong.net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 268-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2a03bbd8-93e1-4cf6-8cc3-b23ff61a0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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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中仑新材(301565):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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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与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效益,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
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
,000万美元。
(三)交易场所及品种
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四)交易期限
该事项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收益)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交易业务,是从锁定外汇交易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境外业务收益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且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行为。因此,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以锁定外汇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实际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
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针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因此,公司开
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不合理的购买安排等情况可能引发公司资金损失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交易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加强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
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
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
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四、会计核算政策及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结合实际情况,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
期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
,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资产保值,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开展该项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外汇业务内部
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106193d9-f1fc-4ae6-b680-31fc04801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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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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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05d95ddf-405e-43e4-b015-cfbc1ff1e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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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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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c5496d6a-ec53-4851-8afc-e409a6615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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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中仑新材(30156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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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根据实
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公司(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
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
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下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年 3月 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存在一定的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效益,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
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万美元。
(三)交易场所及品种
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四)交易期限
该事项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收益)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交易业务,是从锁定外汇交易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境外业务收益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且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行为。因此,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以锁定外汇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实际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
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针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因此,公司开
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不合理的购买安排等情况可能引发公司资金损失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交易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
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加强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
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
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
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四、会计核算政策及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结合实际情况,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
期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
认为: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
汇交易,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资产保值,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开展该项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外汇业务内部
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5636f725-d79a-492e-a753-9ab23ba70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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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5:44│中仑新材(301565):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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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01aa055f-237a-4af9-ad9c-72bb3201d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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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37│中仑新材(301565):03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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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03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2e24cdad-764f-4996-8908-9250888e2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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