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67 贝隆精密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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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6 │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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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 │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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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 │贝隆精密(30156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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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2 │贝隆精密(30156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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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6 │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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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5 │贝隆精密(301567):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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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5 │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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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4 │贝隆精密(301567):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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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2 │贝隆精密(30156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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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24 │贝隆精密(30156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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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6│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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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10f6abc6-3009-4d5c-a706-3982cd3b98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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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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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正列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魏兴娜女士、董事会秘书吴磊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杭天宇先生列席了
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a2fe75eb-8559-4e97-ad53-4998d0f33b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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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5│贝隆精密(30156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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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8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已投
募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20,587.46 9,792.6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4,237.61 1,772.05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7,716.44 7,719.35
合计 50,606.00 32,541.51 19,284.02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
财收益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
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c3fbfd35-e5c5-4f5a-ace6-13784b325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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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52│贝隆精密(30156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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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85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2月 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拟投入 募集资金已投
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20,587.46 9,792.6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4,237.61 1,772.05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7,716.44 7,719.35
合计 50,606.00 32,541.51 19,284.02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
财收益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
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096e9341-8e2c-426d-8bf3-a85fd9b9a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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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6│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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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301567):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71739166-1cc3-4cfb-a750-fe5f21ce7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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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5│贝隆精密(301567):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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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8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 调整后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32,016.00 20,587.4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6,590.00 4,237.61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7,716.44
合计 50,606.00 50,606.00 32,541.51
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已投
募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20,587.46 9,734.5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4,237.61 1,752.18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7,716.44 7,719.35
合计 50,606.00 32,541.51 19,206.1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
财收益所致。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四)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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