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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68(思泰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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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68 思泰克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8 17:44 │思泰克(3015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28 17:44 │思泰克(3015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22 15:42 │思泰克(30156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 │2026-01-12 20:06 │思泰克(3015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12 20:05 │思泰克(301568):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6-01-12 20:05 │思泰克(30156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1-12 20:05 │思泰克(30156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1-12 20:04 │思泰克(3015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12 20:02 │思泰克(30156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1-25 18:34 │思泰克(301568):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 2026-01-28 17:44│思泰克(3015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何云 霞律师、冯玫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 参考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8日 15:00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 273号思泰克科技园二层会议室如 期召开,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 1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 1月 2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1人,代表股份 55,943,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4.535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39,558,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股份 16,385,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33%。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人,代表股份 22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 2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2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范琦先生、林福凌先生参与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 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73,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5%;反对 5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835%;反对 57,6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853%;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12%。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52aaaa0b-3033-49dd-b1fb-961147f5cd1f.PDF ─────────┬──────────────────────────────────────────────── 2026-01-28 17:44│思泰克(3015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思泰克(3015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3b2b9302-7af8-4cce-8f73-b5f09b4b1dce.PDF ─────────┬──────────────────────────────────────────────── 2026-01-22 15:42│思泰克(30156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兰邦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兰邦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兰邦靖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兰邦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兰邦靖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兰邦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d79c57b-3400-4de4-a90c-ccfdddf99cea.PDF ─────────┬──────────────────────────────────────────────── 2026-01-12 20:06│思泰克(30156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1 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张 健先生、吴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陈志忠先生共同对厦门纽立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进行增资,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7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对应持有标的公司 2.6201%的股 权;陈志忠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对应持有标的公司 2.329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陈志忠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陈志忠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陈志忠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后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1月 28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60c7bd91-d202-43dd-846c-9abc9caa93e6.PDF ─────────┬──────────────────────────────────────────────── 2026-01-12 20:05│思泰克(301568):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思泰克(301568):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616f6c49-902b-4d41-891e-f32299aaa3d5.PDF ─────────┬──────────────────────────────────────────────── 2026-01-12 20:05│思泰克(30156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 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 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2 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9.86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99.43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1 月 23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361Z00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13,800.00 13,8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0.00 10,950.00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122.52 7,122.52 合计 36,872.52 36,872.52 在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269,072.83 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 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金额已于 2024 年度进行划转。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金额已于 2025 年度进行划转。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 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调整后超募资金总额的 24.0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后实施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 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526,994,272 .83 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 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f4b02d0a-1066-466f-8c78-92a2d09117c2.PDF ─────────┬──────────────────────────────────────────────── 2026-01-12 20:05│思泰克(30156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思泰克(30156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0afc7a1b-8de0-4cc4-bdda-f51197613769.PDF ─────────┬──────────────────────────────────────────────── 2026-01-12 20:04│思泰克(3015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思泰克(3015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13066ba2-575d-4668-b332-1d2743cfaa08.PDF ─────────┬──────────────────────────────────────────────── 2026-01-12 20:02│思泰克(30156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思泰克(30156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e8a01b41-2818-45d6-b9ca-2a633ba7a201.PDF ─────────┬──────────────────────────────────────────────── 2025-11-25 18:34│思泰克(301568):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50.0 0 元/股(含)调整为 49.4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关于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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