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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71(国科天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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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71 国科天成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9 18:26 │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9 18:26 │国科天成(30157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9 18:26 │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章程》(2025年12月) │ ├─────────┼──────────────────────────────────────────────┤ │2025-12-29 18:26 │国科天成(301571):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2-11 18:37 │国科天成(301571):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2-11 18:36 │国科天成(30157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1 18:34 │国科天成(3015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8 16:04 │国科天成(3015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09 19:26 │国科天成(301571):中信证券关于国科天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 │2025-10-09 19:26 │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 │提示性公告 │ └─────────┴──────────────────────────────────────────────┘ ─────────┬──────────────────────────────────────────────── 2025-12-29 18:26│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周一)14:30。(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日(周一)。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壹号园区 A3 座 1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珏典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22 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66,215,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6人,代表股份 60,258,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5,95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14,229,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27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5,9 5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9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7%;反对 15,4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贾棣彦律师、张宇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61ec4699-cf6c-413f-97a5-c2fc28b35511.PDF ─────────┬──────────────────────────────────────────────── 2025-12-29 18:26│国科天成(30157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11日作出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的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2月 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壹号园区 A3座 10层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罗珏典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258,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5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38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29,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215,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4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 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6,198,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 777%;反对 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如有)。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 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74fa4ea4-c31d-41e2-99f5-5112c4ec1db5.PDF ─────────┬──────────────────────────────────────────────── 2025-12-29 18:26│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章程》(2025年12月) ─────────┴──────────────────────────────────────────────── 国科天成(301571):《国科天成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fba9704c-8bd1-4479-8a9d-9303c478edb0.PDF ─────────┬──────────────────────────────────────────────── 2025-12-29 18:26│国科天成(301571):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国科天成(301571):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64e92a33-7bde-410a-abd9-f74ad500e568.PDF ─────────┬──────────────────────────────────────────────── 2025-12-11 18:37│国科天成(301571):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4号楼9层901室”变更为“北京市海 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3号院5号楼房屋101”(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将经营范围由“光电产品、导航产品、遥感数据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制造光电子材料 ;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元件;制造导航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导航定位服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经济 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检验检 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变更为“光电子器件制 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 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 系统集成;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专用 仪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拟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 路81号一区4号楼9层901室,邮政编码 北路3号院5号楼房屋101,邮政编码:100094 :100094 第十五条 公司依法登记,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 公司依法登记,经营范围为:光电子 :光电产品、导航产品、遥感数据产 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导 、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 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 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采集与分析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 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光学玻璃 服务;制造光电子材料;制造光学玻 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 璃;制造光学元件;制造导航专用仪 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卫星 器;制造导航终端;导航定位服务; 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地理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销售开发后的产 遥感信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品;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 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检测;工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检验检测服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大数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移动通信设 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 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数字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 系统制造;专用仪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研发;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 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最终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结果 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872074cb-40f1-424f-b80a-1a26aba7a220.PDF ─────────┬──────────────────────────────────────────────── 2025-12-11 18:36│国科天成(30157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科天成(30157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90102d6-f150-4049-864f-72e74a6ebb4b.PDF ─────────┬──────────────────────────────────────────────── 2025-12-11 18:34│国科天成(3015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国科天成(3015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d7d6b35a-3f67-4ee2-b98f-a3129399c340.PDF ─────────┬──────────────────────────────────────────────── 2025-10-28 16:04│国科天成(3015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国科天成(30157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77b18f4-1960-42d3-85e0-4e07e95fc8f6.PDF ─────────┬──────────────────────────────────────────────── 2025-10-09 19:26│国科天成(301571):中信证券关于国科天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 国科天成(301571):中信证券关于国科天成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030ac88-cc1e-477f-853e-6f3fe50e0ba9.PDF ─────────┬────────────────────────────────────────────────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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