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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75(艾芬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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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75 艾芬达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5:40 │艾芬达(301575):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3 18:56 │艾芬达(30157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5-08 15:38 │艾芬达(301575):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 │2026-04-23 18:47 │艾芬达(30157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5-14 15:40│艾芬达(301575):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提升综合竞争力与资本运作效率,与杭 州青成智济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王春、王爱国共同投资设立杭州云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名称为工商最终核准登记名称)。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4,59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4.87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4)。 近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已全部汇入合伙企业指定账户。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工商注册情况 1、名称:杭州云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出资额:6,130 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青成智济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成永攀)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及实缴出资情况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1 杭州青成智济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0 0.1631% 2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590.00 4,590.00 74.8777% 3 王春 有限合伙人 1,020.00 1,020.00 16.6395% 4 王爱国 有限合伙人 510.00 510.00 8.3197% 合计 6,130.00 6,130.00 100.0000%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云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二)认缴出资款银行汇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fc96012-f4dd-4831-989b-bd9169dff180.PDF ─────────┬──────────────────────────────────────────────── 2026-05-13 18:56│艾芬达(30157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艾芬达(30157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e961480-fa97-4776-8c72-6905cc5ded83.PDF ─────────┬──────────────────────────────────────────────── 2026-05-08 15:38│艾芬达(301575):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 的“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1204547-7fb5-4d3d-b5ab-a84e98308360.PDF ─────────┬──────────────────────────────────────────────── 2026-04-23 18:47│艾芬达(3015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形。 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 股;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710,835,086 .08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699,714,321.35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699,714,321.35 元。(三)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 公司初步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66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 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4,668,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四)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668,000.0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183,861.63 117,949,210.99 163,912,465.00 (元) 研发投入(元) 35,936,097.03 33,340,824.25 29,305,380.89 营业收入(元) 1,109,787,904.38 1,049,832,817.15 830,271,291.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10,835,086.08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99,714,321.3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34,668,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32,348,512.5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34,668,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98,582,302.17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3.3%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公司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4,668,000.00 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时,该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而提出的,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f0047c8-45a8-4f83-975d-915a184585b5.PDF ─────────┬──────────────────────────────────────────────── 2026-04-23 18:47│艾芬达(3015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艾芬达(3015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93b9f1-c0f6-444e-aea5-0a72fbfc3a79.PDF ─────────┬──────────────────────────────────────────────── 2026-04-23 18:47│艾芬达(30157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公司业绩情况, 增强投资者回报。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2026 年中期分红金额应结合当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与公司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度中期 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7d6075-759a-4787-9382-3f574f72ad12.PDF ─────────┬──────────────────────────────────────────────── 2026-04-23 18:47│艾芬达(30157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97cab4-3eb7-4354-a3ff-4f674f26d2b1.PDF ─────────┬──────────────────────────────────────────────── 2026-04-23 18:47│艾芬达(3015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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