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77 美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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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19 │美信科技(30157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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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19 │美信科技(30157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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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 │美信科技(30157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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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 │美信科技(301577):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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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 │美信科技(30157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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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9 │美信科技(3015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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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8 │美信科技(3015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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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7 │美信科技(30157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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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7 │美信科技(30157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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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27 │美信科技(301577):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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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19│美信科技(30157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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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c4d4cdf-0776-40a8-a5ed-9720b4ef5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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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19│美信科技(30157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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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美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指派的律师通过现场和实时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
026年 4月 10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 2026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 时,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江南大道 20 号美信湾区总部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所载明的内容。
3.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并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6,055,44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7.863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3,7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9%。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4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6,139,145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4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东 38人,代表股份 720,3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6%。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 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 公司董事长张定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078,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5%;反对 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007%;反对 60,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078,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5%;反对 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007%;反对 60,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078,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3%;反对 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0%;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74%;反对 60,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48%;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四)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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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美信科技(301577):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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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109.514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8.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20.82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34,287.57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4年 1月 19日将募集资金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4年 1月 19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截止 2025 年 12 月31日,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目前进展
1 产能扩建项目 31,012.68 26,244.80 本次结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00 3,809.73 进行中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4,233.04 使用完毕
合计 40,512.68 34,287.57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 截止日余 说明
名称 额 金投资额 额 额
产能扩建 31,012.68 26,244.80 18,756.40 7,917.68 余额主要为该项目剩余募
项目 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规划与实际建设进度,在保障
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高效、节约原则,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与管控,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及费用,形成部分募集资
金节余。
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相应理财收
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日常生产经营。
鉴于该项目存在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未支付款项将
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支付,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决策过程审慎、合理。该事项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7,917.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5866875-4d29-4540-ba50-54ec97fbaf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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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美信科技(301577):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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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面临的汇率、利率风
险,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1、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
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及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商品套期保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如铜、锡等大宗商品。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业务规模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15,600万元或
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应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进行任何投机交易。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期限及授权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金属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
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
寸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
损失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信用风险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六)政策风险
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作为公司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
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以防范汇率和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外汇收支金额和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
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存
货采购相关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的风险,防范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
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与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面
临的汇率、利率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控制
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
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违约风险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756a64d-3662-4ab5-92fd-4b8c4225eb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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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8:30│美信科技(30157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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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854ce8d-caea-4150-9157-6218d2c44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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