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0 爱迪特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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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32 │爱迪特(30158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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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6:34 │爱迪特(301580):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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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0 │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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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0 │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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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3:59 │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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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 │爱迪特(30158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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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 │爱迪特(301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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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 │爱迪特(30158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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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 │爱迪特(301580):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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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 │爱迪特(3015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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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32│爱迪特(30158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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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HEALTH ADVANCE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
欣康”)以及康拓有限公司(HEALTH ADVANCE LIMITED)(以下简称“HAL”)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3,563,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279%),其中 9,688,166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8
75,267 股为公司上市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君联欣康和 HAL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减持时按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
信息披露。
君联欣康和HAL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
计不超过 3,196,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65,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131,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君联欣康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
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中的减持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君联欣康和 HAL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信息
1. 股东名称:君联欣康、HAL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君联欣康 5,564,485 5.2217%
HAL 7,998,948 7.5062%
合计 13,563,433 12.7279%
注:君联欣康和 HAL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 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196,93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65,640股,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2,131,290 股。
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 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7. 减持节奏: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君联欣康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
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减持节奏为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联欣康和 HAL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具体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企业及其出
资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及其出资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
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 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3)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
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联欣康和 HAL 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君联欣康和 HAL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君联欣康和 HAL 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 君联欣康和 HAL 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君联欣康和 HAL 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君联欣康和 HAL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7ff8ae9c-c460-4316-a2d1-dd4d30119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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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6:34│爱迪特(301580):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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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生堂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
司内部工作调整,张生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5 年 11 月 28日。张生堂先生辞职后
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规定,张生堂先生的辞
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生堂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天津戒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同源(天津)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生堂先生辞职后,
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里所作出的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会议选举张巍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巍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 9 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d31412de-448e-4ba1-9921-a05dbcf8b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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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0│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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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966b4d54-d89d-40e5-9e10-7b399d341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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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0│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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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3015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bf19ef4-589a-48a2-bb36-882dfe89c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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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3:59│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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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caa85bb2-ca4c-4168-975a-ffa651418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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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爱迪特(30158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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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董事李洪文先生、李斌先生
、汪剑飞先生、王雪松女士、ZHANG YU 先生、傅穹先生、贾国军先生、冯海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作出修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同意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同意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同意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5)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6)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7)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8)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9)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0)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1)同意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2)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3)同意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4)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5)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6)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7)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8)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9)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0)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1)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2)同意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3)同意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4)同意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5)同意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6)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7)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8)同意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9)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中第(1)、(2)、(3)、(4)、(6)、(7)、(8)、(9)、(11)、(14)、(15)、(23)、(24)、(28)
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e018fef4-1e64-4bd4-bc62-91f9f5476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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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58│爱迪特(301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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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
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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