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0 爱迪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9:24 │爱迪特(30158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15:44 │爱迪特(301580):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7-13 20:35 │爱迪特(30158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7-13 20:34 │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13 20:32 │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6-07-13 20:32 │爱迪特(301580):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
│2026-07-13 20:32 │爱迪特(30158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7-13 20:32 │爱迪特(301580):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3 20:31 │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6-07-13 20:31 │爱迪特(30158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7 19:24│爱迪特(30158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嘉兴辰臻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辰臻德”)、无锡辰茗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辰茗德”)共同出资,设立嘉兴辰德
晴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100 万元,其中,公
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49.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的《关于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6-009)。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根据基金运营发展实际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基金变更了普通合伙人,原普通合伙人嘉兴辰臻德退伙,由基金管理人上
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甲辰”)受让嘉兴辰臻德的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嘉兴
辰德晴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整体规模不变,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受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的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52973584F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TANCHING
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2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 1700号 2幢 3717室(上海港沿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上海甲辰所控制的嘉兴辰幂德和苏州辰知德合计控制公司 1.39%的股份
,非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上海甲辰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
100945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1、本次变更前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号 额(万元) 比例
1 嘉兴辰臻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 0.50%
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49.75%
3 无锡辰茗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49.75%
合计 20,100 100%
2、本次变更后,公司和无锡辰茗德认缴出资总额仍分别为 10,000万元人民币,上海甲辰受让嘉兴辰臻德的份额,认缴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现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号 额(万元) 比例
1 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50%
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49.75%
3 无锡辰茗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 49.75%
合计 20,100 100%
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三、变更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基金合伙人结构。本次变更普通合伙人后,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仍为上海甲辰。除普通合伙
人变更以外,新合伙协议对原合伙协议未有实质性修改,公司认缴出资额以及享有的各项权利未发生变化,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兴辰德晴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嘉兴辰德晴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fb3359c-85df-409f-bbe6-447fee1a3d5f.PDF
─────────┬────────────────────────────────────────────────
2026-07-14 15:44│爱迪特(301580):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爱迪
特(杭州)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杭州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作为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账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开发区
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15号)同意注册,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1,902.9382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37.07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131.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6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新增杭州子公司为“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主体杭州子公
司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人民币元)
爱迪特(杭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00335952778 【0】(注) 数字化口腔综
数字科技有限责 公司秦皇岛市开发 合服务平台项
任公司 区支行 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尚未划转至该募集资金专户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爱迪特(杭州)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开发区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0335952778,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专户余额为 0
.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
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
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应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
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铁、周俊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
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986d3f7-6be7-4dc3-b75e-6e4a6b8a917a.PDF
─────────┬────────────────────────────────────────────────
2026-07-13 20:35│爱迪特(30158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爱迪特(30158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a9d2272-5930-4e36-a7b0-1756d5894bf2.PDF
─────────┬────────────────────────────────────────────────
2026-07-13 20:34│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月 30日(星期四)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30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7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邮件以 20
26年 7月 24日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4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 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雨
联系电话:0335-8901545
电子邮箱:qhdaidite@aidite.com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4ba4755-5cd6-4f08-aaab-fba64644821f.PDF
─────────┬────────────────────────────────────────────────
2026-07-13 20:32│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023fd69-8f14-42e7-b627-6864cae148b1.PDF
─────────┬────────────────────────────────────────────────
2026-07-13 20:32│爱迪特(301580):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 6月 16日至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
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内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原因
鉴于《激励计划》拟定的 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同时为了符合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的要求,对预留
部分也进行相应调减。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名调整为 97名,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12
,500股调整为 2,666,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172,500 股调整为 2,136,000股,预留部分由 540,000股调整为 530,000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
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3390991-f2ec-419f-8b41-fed007fa5b3f.PDF
─────────┬────────────────────────────────────────────────
2026-07-13 20:32│爱迪特(30158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爱迪特(301580):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dbfbac5-ad1b-49d4-80a9-77fd33ee1a58.PDF
─────────┬────────────────────────────────────────────────
2026-07-13 20:32│爱迪特(301580):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爱迪特(301580):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6763a9b-804d-4a69-886f-4127584348b6.PDF
─────────┬────────────────────────────────────────────────
2026-07-13 20:31│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超出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范围,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名调整为 97名,本激励计划拟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调减,授予总量由 2,712,500股调整为 2,666,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172,500 股调
整为 2,136,000股,预留部分由 540,000股调整为 530,000股。
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分配情况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7月 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 22.15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36,000股。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b1c5f42-86bc-4495-b806-1670c3048481.PDF
─────────┬────────────────────────────────────────────────
2026-07-13 20:31│爱迪特(30158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
与会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董事李斌先生、汪剑飞先生、王雪
松女士、ZHANG YU先生、傅穹先生、贾国军先生、冯海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定的 9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9人调整为 97人,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
额直接调减,同时为了符合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的要求,对预留部分也进行相应调减。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6年 7月 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7名激励对象授予 2,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a880c7c-e9eb-4bff-ba4d-83682461550f.PDF
─────────┬────────────────────────────────────────────────
2026-07-13 20:30│爱迪特(3015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爱迪特(3015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53b8cdd-a44e-4b0c-bbfb-611166b5b4e6.PDF
─────────┬────────────────────────────────────────────────
2026-07-01 18:34│爱迪特(301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爱迪特(301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b5e73b7-6776-4a37-984c-2d44b2fc9359.PDF
─────────┬────────────────────────────────────────────────
2026-07-01 18:34│爱迪特(301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扫描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扫描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且公司董事会已就
此作出决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与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通知。《会议通知》的内容包括会
议时间、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和议案、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以及出席会议的方式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24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与提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包括视频方式,下同)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日 9:15-15:00。3.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日 14:30时如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5.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统计资料及验证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7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49,829,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9
8%。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除公司股东外,现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之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
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该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根据监票人、计票人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9,349,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1%;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8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17%;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7%;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9,35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9%;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 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8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706%;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7%;弃权 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9,349,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 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8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13%;反对 92,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7%;弃权 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后浪(天津)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bd9d5f7-55ff-429f-98a8-01ba48b43afc.PDF
─────────┬────────────────────────────────────────────────
2026-06-26 17:20│爱迪特(30158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即 2025年 12月 15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其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示的书面说明,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
票交易系其家人在不知情情况下的操作。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前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示的书面说明,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
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
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个人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并未知悉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相关信息,亦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向激励对象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或者
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6603d20-08f2-48c3-9b6b-a5bf2f4993e5.PDF
─────────┬────────────────────────────────────────────────
2026-06-26 17:20│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78808ce-d102-482e-b6f1-30029dd345e2.PDF
─────────┬────────────────────────────────────────────────
2026-06-25 15:48│爱迪特(301580):关于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进
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拟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3:30-17:00
二、活动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销售总监、证券部相关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出席人员)
四、活动方式及内容:
活动采取现场接待的方式进行,公司与参与活动的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并安排投资者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参观。
1、公司与新园区参观:走进公司研发中心与生产车间,参观新建厂房,近距离感受先进技术与数字化工厂的企业魅力;
2、数字化产品体验:沉浸式体验公司丰富的产品矩阵,感受专业团队的口腔检查,直观见证公司材料、设备、数字化服务一体
化的核心竞争力;
3、面对面交流:设置面对面交流环节,您可与公司管理层、技术专家深入探讨。
五、登记预约:
为了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26年7月13日17:00前点击链接:https://s.comein.cn/mxvs5bbj进
行预约报名或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
咨询电话:0335-8901545
咨询邮箱:investor@aidite.com
公司将对报名的投资者进行信息核查,核查后通过短信向报名成功的投资者予以确认,该确认结果作为投资者参加活动的凭证。
六、注意事项:
1、拟参加活动的投资者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现场签到;
2、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并提前出示活动预
约短信,公司将对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参加活动的投资者应签署公司提供的相关《承诺书》;
4、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30af420-52ed-4255-b802-59c9fb91e7c9.PDF
─────────┬────────────────────────────────────────────────
2026-06-23 20:36│爱迪特(30158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8个交易日(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14.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3、二级市场交易存在一定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8个交易日(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14.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产品氧化锆瓷块价格及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未对产品价格及未来业绩发布任何预测性指引,请投资者理
性看待。
(二)景德镇万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微”)系公司参股投资的企业,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42%。万微并非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增厚效应亦会因持股比例及非控股性质而
相对有限。并且万微核心产品为高纯、纳米级陶瓷粉体,但受限于产能规模、产线配置等因素,其MLCC粉体尚未规模化量产。
(三)氧化锆粉体国内外市场均有同行业公司参与竞争,对公司业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
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七)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八)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6e8a045-b881-4552-8f16-bc73bc6f2042.PDF
─────────┬────────────────────────────────────────────────
2026-06-18 18:30│爱迪特(301580):爱迪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1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其中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32.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
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d9876b2-e2a8-4ecc-bcbc-5d798669b24b.PDF
─────────┬────────────────────────────────────────────────
2026-06-15 20:18│爱迪特(30158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 HEALTH ADVANCE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
欣康”)以及康拓有限公司(HEALTH ADVANCE LIMITED)(以下简称“HAL”)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0,422,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996%)。君联欣康和 HAL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减持时按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
息披露。
君联欣康和HAL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
计不超过 4,4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君联欣康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
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中的减持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君联欣康和 HAL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信息
1. 股东名称:君联欣康、HAL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君联欣康 3,894,899 2.6107%
HAL 6,547,859 4.3889%
合计 10,442,758 6.9996%
注 1:君联欣康和 HAL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注 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 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475,7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 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7. 减持节奏: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
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君联欣康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
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减持节奏为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联欣康和 HAL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具体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已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②如发生本企业及其出资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及其出资人已经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
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且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 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企业作出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3)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
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联欣康和 HAL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君联欣康和 HAL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君联欣康和 HAL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 君联欣康和 HAL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君联欣康和 HAL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君联欣康和 HAL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6f37f62-f8f1-484a-b403-9c860cb3ad6d.PDF
─────────┬────────────────────────────────────────────────
2026-06-15 19:14│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1 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0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第 1、2、3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邮件以 20
26年 6 月 26 日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 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雨
联系电话:0335-8901545
电子邮箱:qhdaidite@aidite.com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0462c7f-12ee-4273-9fa2-5ba58af81cef.PDF
─────────┬────────────────────────────────────────────────
2026-06-15 19:12│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
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以及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收入不低于 11.90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26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收入不低于 13.69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6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收入不低于 15.74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98亿元。
注:1、上述“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
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准(下同)。
2、若收入或净利润目标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收入或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
目标的 9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60%;若收入、净利润均低于业绩考核目标9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年三季报披露后授
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收入不低于 13.69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2.6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收入不低于 15.74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2.98亿元。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期间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结果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评价结果 达标 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 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
;2026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考核期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确定。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
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1f2461e-399c-44e5-af87-f0e11c887679.PDF
─────────┬────────────────────────────────────────────────
2026-06-15 19:12│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e79c145-f374-4569-940b-6fc7d0205b82.PDF
─────────┬────────────────────────────────────────────────
2026-06-15 19:12│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fa06598-5422-4fd9-ab9e-3c90b4c427d8.PDF
─────────┬────────────────────────────────────────────────
2026-06-15 19:12│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爱迪特(301580):爱迪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15b5db2-9597-45d8-ac1d-6d24fea24777.PDF
─────────┬────────────────────────────────────────────────
2026-06-15 19:11│爱迪特(30158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
同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94b71b7-edf6-47fd-9771-057730a44538.PDF
─────────┬────────────────────────────────────────────────
2026-06-15 19:11│爱迪特(301580):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
与会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董事李斌先生、汪剑飞先生、王雪
松女士、ZHANG YU先生、傅穹先生、贾国军先生、冯海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爱迪特(秦皇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拟定。本管理办法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爱迪特(秦皇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现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
00万元向杭州子公司实缴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杭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97.31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实缴出资及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本次向杭州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的资
金,将结合子公司经营发展与项目推进实际需求,采取分期拨付、按需支出的方式安排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主体杭州子公
司拟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开发区支行后续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d857ad4-9eb6-4dba-8409-1ff3a158fb50.PDF
─────────┬────────────────────────────────────────────────
2026-06-15 19:10│爱迪特(301580):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爱迪特(301580):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1f19780-3ab8-40bd-9154-f2288474bb33.PDF
─────────┬────────────────────────────────────────────────
2026-06-15 19:10│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爱迪特(301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8a6644-2d52-4dd5-92bd-3d73dbdb74e8.PDF
─────────┬────────────────────────────────────────────────
2026-06-15 19:10│爱迪特(30158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爱迪特(30158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96ddf5c-9ca8-4ff9-a074-d9ce0ebca3ee.PDF
─────────┬────────────────────────────────────────────────
2026-06-02 21:02│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份 106,564,53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019,687.02 元(含税);用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42,625,81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190,351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98%。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未发生调整情形。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564,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4.1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92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6,564,5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9,190,35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4 天津戒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 08*****046 后浪(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101 同源(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025 天津源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08*****951 天津文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34,563,445 32.43 13,825,378 48,388,823 32.43
二、无限售流通股 72,001,092 67.57 28,800,436 100,801,528 67.57
三、总股本 106,564,537 100.00 42,625,814 149,190,351 100.00
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9,190,351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315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因此,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郜雨
咨询电话:0335-8691180
传真:0335-8691180
十、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eb1d6fd-468f-4a4e-80d2-fd40ad6ed9b9.PDF
─────────┬────────────────────────────────────────────────
2026-05-22 18:58│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3903ed9-c475-4ef9-b458-ecc8fdb34ac6.PDF
─────────┬────────────────────────────────────────────────
2026-05-22 18:58│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
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26年5月 22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使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5月 22日 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38,849,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560%。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5,44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人,代表
股份 3,400,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4,301,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400,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782,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7%;反对 6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35,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31%;反对 66,1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6%;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83,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3%;反对 65,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35,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71%;反对 65,5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6%;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92,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4%;反对 5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44,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3%;反对 56,5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4%;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7%;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5%;反对 93,7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2%;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天津源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戒盈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5,916,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0%;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20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5%;反对 93,
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2%;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奥申、梁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d3684ad-50f2-433a-8f3b-61a606f4c2f4.PDF
─────────┬────────────────────────────────────────────────
2026-05-15 16:56│爱迪特(301580):中信建投关于爱迪特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爱迪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铁 联系电话:021-688015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俊峰 联系电话:010-864516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管理要求;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警示性处罚
案例的分享;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
违规的典型案例。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不适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不适用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
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 不适用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不适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2025年 9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荐国遥新天地 IPO项目过程中,未充分
改情况 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发行
人股东出资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
情形,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中信建投
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
醒、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
投行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
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
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be4e1c0-19db-401a-9a62-5c6b22013ff4.PDF
─────────┬────────────────────────────────────────────────
2026-05-08 20:44│爱迪特(301580):中信建投关于爱迪特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爱迪特(301580):中信建投关于爱迪特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659f953-7b2a-47d2-9657-9641912fa90b.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迪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爱迪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615号),公司于 2024年 6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2.938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4.9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5,537.0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31.5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6月到
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15Z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1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23,531.63 23,531.63 23,531.63
CAD/CAM 材料产业化
建设项目
2 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 26,446.92 26,446.92 26,446.92
台项目
3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 16,874.22 16,874.22 16,874.22
中试基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651.19 28,651.19 9,278.79
合计 95,503.97 95,503.97 76,131.57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CAD/CAM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该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投 项目达到预定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募集资金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金额 期
1 爱迪特牙科产业 23,531.63 23,531.63 9,035.19 38.40% 2026年 06月
园-口腔 26日
CAD/CAM材料
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爱 迪 特 牙 科 产 业 园 - 口 腔 2026年 06 月 26日 2027年 12月 31日
CAD/CAM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在前期规
划设计阶段更加审慎,公司根据行业技术迭代和自身战略规划,对“智能工厂、零碳工厂”的建设标准进行了反复论证与调整;相关
前置手续耗时较长,导致实际地面施工启动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出于稳妥投资考虑,主动放缓了非核心设施建设节奏,以控制资本开
支并匹配市场需求,导致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
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爱迪特牙
科产业园-口腔 CAD/CAM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6年 6月 26日延期至 2027年 12月 31日
。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f9a25c-58d3-4cb9-9267-d76cc751a014.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爱迪特公司”)2025 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爱迪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爱迪特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e6801e-6da9-404c-8fa0-df5428e5c103.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迪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爱迪特公司,并遵守了独立
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
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及财务报表附注五、37。
2025年度爱迪特公司营业收入为1,034,781,315.13元,鉴于营业收入是爱迪特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爱迪特公司管
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销售收入的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访谈管理层以及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评估爱迪特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
(3)针对外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与出口销售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海关出口报关单、出口专用发票、合同、提单等,
并将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数据与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报关数据进行核对;
(4)针对内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物流签收单、客户确认单等,
进而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收入确认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产品结构、期间波动、毛利率分析等,以判断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检查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单、报关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确认
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7)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二)应收账款的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及附注五、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爱迪特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15,923,677.33元,对应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4,683,037.25元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的依据,并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估坏账准备政策
的合理性;
(3)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核实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选取样本检查各个组合内客户的信用记录、历史付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并考虑前瞻性因素影响,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爱迪特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爱迪特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爱迪特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爱迪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爱迪特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爱迪特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爱迪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爱迪特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爱迪特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
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
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
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
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2223e3-0a0a-42d0-bacc-fdc14b536c95.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
爱迪特(30158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b3ab3d-7e6d-4fd3-bc7f-720762a946a6.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爱迪特(301580):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36efd5-914b-4518-86eb-d061bde32832.PDF
─────────┬────────────────────────────────────────────────
2026-04-28 20:15│爱迪特(30158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爱迪特(30158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5c1e52-12da-4df0-b851-8a5c2e1a2da2.PDF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2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用途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第 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 2026年 5
月 20 日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5)注意事项:本次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号 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雨
联系电话:0335-8901545
电子邮箱:qhdaidite@aidite.com
5.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2359ec-8a29-4ffb-87ed-b495ac35fa98.PDF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穹
─────────┴────────────────────────────────────────────────
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0d1011-355f-4f06-8b7b-f611d2a0f574.PDF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海兰
─────────┴────────────────────────────────────────────────
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海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859f14-1696-46a7-8e98-45c5a58cbe8f.PDF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爱迪特(301580):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ff1864-743a-4b09-a470-4e32a61e90ef.PDF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等;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评
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
避。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其岗位价值、责任风险、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相匹配。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
过。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
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
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
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地方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绩效考核标准与程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内部董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
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经营管理能
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及岗位进行发放。
第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定考核指
标、制定具体的考核流程以及奖惩方式,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及公司整体经营、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
(三)年度绩效考核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
工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况等方面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认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
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
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
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务
薪酬的补充。
第十八条 如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或
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该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形。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
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责任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适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有关审议机
构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
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相关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有关审议机
构通过后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30f9
─────────┬────────────────────────────────────────────────
2026-04-28 20:14│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国军
─────────┴────────────────────────────────────────────────
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国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a29d71-6874-44c7-a01c-299a472bbfcc.PDF
─────────┬────────────────────────────────────────────────
2026-04-28 20:12│爱迪特(3015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564,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9,019,68
7.0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42,625,8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190,351股(具
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不送红股,2025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
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219,747.64 元,期初未分配利
润 549,892,942.5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446,677.0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75,189,620.56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66,514,962.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 675,189,620.56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股份106,564,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019,687.02元(含税);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合计转增42,625,81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9,190,351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的股数为准),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9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9,019,687.02 49,476,392.55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6,219,747.64 150,491,664.18 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3,586,182.46 47,361,902.27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1,034,781,315.13 888,165,246.91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75,189,620.5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66,514,962.2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8,496,079.5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3,355,705.9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8,496,079.5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948,084.7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上述数据按照两个会计年度进行测算。结合上述指标,公司
于 2024年 6月 26日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年,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98,496,079.57 元,高于两年平均净利润
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
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6%和 35.64%,未连续两年高于 50%。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股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转股预案实施后,预计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e8315e-396d-47e7-8c7f-ca6a03740227.PDF
─────────┬────────────────────────────────────────────────
2026-04-28 20:12│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爱迪特(30158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e91393-77ea-4945-bc39-f92ae8bd9dcb.PDF
─────────┬────────────────────────────────────────────────
2026-04-28 20:12│爱迪特(301580):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
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董事王雪松、ZHANG YU(张宇)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其从公司领取的董事职务薪酬为 10 万元/年(税前);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12 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
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81eeca-8998-4759-bdd5-8be835f04ae4.PDF
─────────┬────────────────────────────────────────────────
2026-04-28 20:12│爱迪特(3015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迪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爱迪特公司年度报告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爱迪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爱迪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爱迪特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迪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53d900-ab81-444a-950d-9bb023242e8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爱迪特: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305.PDF
─────────┬────────────────────────────────────────────────
2026-04-29│爱迪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316.PDF
─────────┬────────────────────────────────────────────────
2025-10-29│爱迪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300.PDF
─────────┬────────────────────────────────────────────────
2025-08-26│爱迪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465.PDF
─────────┬────────────────────────────────────────────────
2025-04-29│爱迪特: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454.PDF
─────────┬────────────────────────────────────────────────
2025-04-29│爱迪特: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460.PDF
─────────┬────────────────────────────────────────────────
2024-10-28│爱迪特: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539.PDF
─────────┬────────────────────────────────────────────────
2024-08-30│爱迪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07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