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3 托伦斯 更新日期:2026-08-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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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8 │托伦斯(3015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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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6 │托伦斯(3015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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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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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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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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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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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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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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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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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托伦斯(301583):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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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8│托伦斯(3015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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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6104f87b-c9a8-497a-80d5-5be0a0dfd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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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6│托伦斯(3015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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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8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8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8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896,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7.39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7,098,79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77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797,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2132%。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797,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2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47人,代表股份 20,797,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32%。
8、公司董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 ) ) )
1.00 《关 总表 87,862 99.961 23,100 0.0263 11,100 0.0126 0 0% 审议
于变 决情 ,057 1% % % 通过
更公 况
司注
册资
本、
公司
类型
及修
订<公 其 20,763 99.835 23,100 0.1111 11,100 0.0534 0 0%
司章 中, ,658 6% % %
程>并 中小
办理 股东
工商 的表
变更 决情
登记 况
的议
案》
2.00 《关 总表 87,856 99.954 27,700 0.0315 11,917 0.0136 0 0% 审议
于制 决情 ,640 9% % % 通过
定 况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其 20,758 99.809 27,700 0.1332 11,917 0.0573 0 0%
薪酬 中, ,241 5% % %
管理 中小
制 股东
度〉 的表
的议 决情
案》 况
3.00 《关 总表 87,858 99.957 28,800 0.0328 8,917 0.0101 0 0% 审议
于使 决情 ,540 1% % % 通过
用部 况
分暂
时闲
置募
集资 其 20,760 99.818 28,800 0.1385 8,917 0.0429 0 0%
金进 中, ,141 6% % %
行现 中小
金管 股东
理的 的表
议 决情
案》 况
4.00 《关 总表 87,856 99.954 27,700 0.0315 12,217 0.0139 0 0% 审议
于使 决情 ,340 6% % % 通过
用闲 况
置自 其 20,757 99.808 27,700 0.1332 12,217 0.0587 0 0%
有资 中, ,941 1% % %
金进 中小
行委 股东
托理 的表
财的 决情
议 况
案》
提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蒋文俊、于潇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6d0bc0e1-f154-4b56-8674-104ec8d0b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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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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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新洪路 100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管理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第 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
章的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
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8月 17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快递方
式登记,快递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 9:00 至 11:30,13:00至 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新洪路 1000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红艳、姜威
联系电话:0513-83393785
传真:0513-83393786
邮箱:IR@tlstech.com.cn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7b2865c3-9b62-43e4-a56a-f0e3a8d26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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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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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
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在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
新任
董事产生之日。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或
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可依法解除其职务的其他情形,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解除其董事职务,其解聘
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
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
效。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该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公司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论何种原因离任均需配合公司按要求在离
职生效后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
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离任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等)及其他未尽事宜,仍应当继续履行,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
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其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
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离职信息。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
文件及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者《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三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
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制定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
费用等。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 15 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2248cb8b-4717-4dcb-8e6a-5c89ea254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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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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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
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
对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
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
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
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
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符合以下规范要
求:
(一)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
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
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
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
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三)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
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
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
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
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客
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
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
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
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
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
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
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审批管理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管理部门,负责
及时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拟订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
投资者提问。公司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
回复。
第六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投资者问题相关业务负责
人,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
司、各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
公室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
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发起审核流
程,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
重要或敏感的回复,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办
公室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
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与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49f0195-073c-4c32-ad56-14a02f77b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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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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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有效绑定核心管理层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外部董事、内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按劳分配、激励与约束并
重、短期与长期结合、合规透明与公平公正等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公司董事会
或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公司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进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议确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
事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领取董事津贴,其津贴标准根据市场水平及履职情况单独制定,不适用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外部非独立董事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内部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内部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规定执行,不再另行计发董事津贴。
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是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
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风险责任报酬,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考核情
况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公司有权机
构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一个会
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年薪。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并追溯
适用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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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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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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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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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制订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和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
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
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
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
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十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
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内部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登记及保管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流程:
(一)公司各业务部门发生本制度所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时,相
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项资料,提出申请的部门或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董事会办公室将申请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签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对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提供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知情人登记表》,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托伦斯精密制造(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五)暂缓、豁免披露申请人应持续做好后续管理:继续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因业务需要新增知情人的,应要求其承诺保密并签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及时
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知情人登记表》报告董事会秘书;及时将事项的重要进展
情况报告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本制
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而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
、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
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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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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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托伦斯精
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
、价格风险、利
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
交易的活动。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
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
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
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需报经公司批准,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套期保值业务。第五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公司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
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
第七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不得超
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第八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
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交割期间需与公司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第九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十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授信额度,不
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套期保值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本制度所称额度是指按套期保值交易的外汇名义金额计算的当期累计外汇合同金额。
第四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负责外汇套期保值日常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具体如下:
(一)财务部: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结合市场情况,研究、分析风险敞口,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可行性分
析,提供具体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以及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实施和风险控制。财务负责人为责任人。
(二)审计部:负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同时负责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
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审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
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
取补救措施。第十五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
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提出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方案;
(二)财务部综合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单项外汇套期保值方案
或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部严格按经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四)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
风险的发生;
(五)审计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的保
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
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照与
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
上报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及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
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并抄送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
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
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
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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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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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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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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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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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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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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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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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托伦斯精密制
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妥善处理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及沟通汇报;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及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工作,可以通过
各种媒介渠道,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
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
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
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
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
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投资者的疑问、消除疑虑,以
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
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
情况,如判断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当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必要时向监
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和
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
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
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
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
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同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进行澄清。当各
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
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公司
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
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
众形象造
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制度
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
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c981c839-1e6c-478a-98bf-ffe6b793f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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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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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563de17-2af2-4e5c-9a0c-b4f78ad73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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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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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842c39e-ff2d-44ef-969f-af0e942ef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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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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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只购买《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的实际收益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及投资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投资种类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只购买《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在规范运作、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的情况。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确定具体理财金额、期限、产品品
种、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
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仍存
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委托理财涉及投资品类选择、资金管理、投后跟踪、到期赎回等多个环节,存在相关人员的操作不慎和监控不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e2aa8ef-7a69-4b59-a746-103722c33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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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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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68,4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1,047,926,35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9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
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资额 投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制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 7,661.57 7,661.57 6,235.22
项目 目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
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f2f8950-3751-4a75-bef6-ffacbcbb3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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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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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中产生较多的外币结算
业务。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
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7、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
关联交易。
8、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中产生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
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
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决策权
。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等相关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ac803de-d069-4b4c-8f60-6806e3b1c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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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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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
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以及境外采购等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
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68,4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0元,募集资金总额1,047,926,35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
.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9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
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资额 投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制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 7,661.57 7,661.57 6,235.22
项目 目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
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的实际需求,具体情
况如下: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
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
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
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
在困难。
2、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信用证、其他电子付款凭证
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3、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通常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受募集资金专户
的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办理支付。此外,进口货物所产生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需经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
户统一支付,亦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
行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
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
,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
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
账户;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
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22f9d9dd-bf83-4e46-9c20-415298d4e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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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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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托伦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68,4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47,926,35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18,564.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
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投资额 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61.57 7,661.57 6,235.22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
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
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等额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的实际需求,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
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
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
存在困难。
(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信用证、其他电子付款凭
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三)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通常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受募集资金专
户的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办理支付。此外,进口货物所产生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需经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
账户统一支付,亦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
行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
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
,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 个月内,按照
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
款账户;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
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b65613b1-5e6c-4391-ba9d-72bfc2eeae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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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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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托伦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68,4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47,926,35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18,564.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
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资额 投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61.57 7,661.57 6,235.22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
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
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上述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由财务
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1325d6f-94eb-4f1f-a397-1e6fe6c73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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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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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托伦斯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68,4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47,926,35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18,564.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
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 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61.57 7,661.57 6,235.22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
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c05e1fba-d136-438f-b782-e667fa428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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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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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托伦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368,4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47,926,35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918,564.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49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
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投资额 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61.57 7,661.57 6,235.22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 2,367.38 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783.68 万元,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83.70 万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783.6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额
1 托伦斯精密零部 95,616.05 1,783.68 1,783.68
件制造及研发基
地项目
合计 95,616.05 1,783.68 1,783.68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0,700.78 万元。截至 2026年 7 月 3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583.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号 用金额(不含税)
1 保荐与承销费用 235.85 235.85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0.00 80.00
3 律师费用 197.39 197.39
4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0.46 70.46
合计 583.70 583.7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
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
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7.3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
具《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
6]第 ZA15044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a8956c1-0a6e-4df0-b7a1-5068c5501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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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托伦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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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托伦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330d3a70-ff60-4118-b9c5-35de2ef14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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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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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中产生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
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
品。
(三)交易场所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
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
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二)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
汇兑损失。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
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
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决
策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等相关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7c6bce9-95b7-473f-9823-018e0cf60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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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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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托伦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及投资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投资种类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只购买《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在规范运作、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的情况。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确定具体理财金额、期限、产品品
种、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仍存
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委托理财涉及投资品类选择、资金管理、投后跟踪、到期赎回等多个环节,存在相关人员的操作不慎和监控不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
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9f9b075-f914-4411-aeb0-6b16db508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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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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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0743b31-2295-493b-9d7c-ec3d14328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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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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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67.3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68,4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1,047,926,35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9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
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投资额 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制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 7,661.57 7,661.57 6,235.22
项目 目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2,367.38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783.68万元,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83.70万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7月3日,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78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金额
1 托伦斯精密零部 95,616.05 1,783.68 1,783.68
件制造及研发基
地项目
合计 95,616.05 1,783.68 1,783.68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0,700.78万元。截至2026年7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583.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号 费用金额(不含税)
1 保荐与承销费用 235.85 235.85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0.00 80.00
3 律师费用 197.39 197.39
4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0.46 70.46
合计 583.70 583.7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
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
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
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7.3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
具《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
6]第ZA1504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
至2026年7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ZA15044号;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66f9705-d468-4d93-8580-bdb69776c6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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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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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制度制定和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提交
情况 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制定 否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6 《舆情管理制度》 制定 否
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否
8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 否
9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10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否
1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表所列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 述 所 制 定 、 修 订 的 制 度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b3f15d8-3733-4bf2-a2cb-9bfa080b2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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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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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5964c53-65e1-4cfb-b2a5-0d5c94783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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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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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近年来,受
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不
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
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外汇套期保值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交易对方
公司将选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
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
面临的外汇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必要人员
,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采取的针对性
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投资和套利交易。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
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风险
是可控制的。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bea57177-6e6d-4c77-b073-be871769e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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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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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68,4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1,047,926,359.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9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
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资额 投入金额
1 托伦斯精密 精密零部件智能 87,954.48 87,954.48 71,580.03
零部件制造 制造建设项目
及研发基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 7,661.57 7,661.57 6,235.22
项目 目
2 补充流动资 / 20,000.00 20,000.00 16,276.61
金
合计 115,616.05 115,616.05 94,091.86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
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上述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由财务
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976dce92-777b-4220-b50e-755f9f07a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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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0│托伦斯(30158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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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
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3、截至2026年7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58.71元/股。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49.87 倍,最新市净率为 26.97
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为37.71倍,市净率为3.12倍,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
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3、截至2026年7月22日,公司收盘价为158.71元/股。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49.87 倍,最新市净率为 26.97
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为37.71倍,市净率为3.12倍,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a4b7f450-5ba9-4602-b2a8-6c837ed89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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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2│托伦斯(30158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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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4号)同意注册,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6,368,4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0元,募集资金总额1,047,926,359.80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9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监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托 伦 斯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3904675710888 412,009,496.74 托伦斯精密零部件制
精 密 制 限公司启东支行 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造 ( 江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50101210304 340,000,000.00 托伦斯精密零部件制
苏)股份 限公司启东支行 2621 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有 限 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50101230304 62,352,150.03 托伦斯精密零部件制
司 限公司启东支行 4839 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 702006629015003 162,766,080.3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限公司南通启东 007638
支行
合计 977,127,727.14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18,564.30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注2: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实际履行;
注3: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实际履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帅、王竹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
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10日/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
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5e74285-dddd-41a3-9533-5d04bb817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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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托伦斯(301583):关于“N托伦斯”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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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07-10
“N 托伦斯”(301583)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自
今日 09 时 30 分 25 秒起对该证券实施临时停牌,于 09 时 40分 26 秒复牌。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s://data.tdx.com.cn/zxfile/pdf_abg_sz/2026/t20260710_621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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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2:03│托伦斯(301583):中金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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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中金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b8a5109-96a3-421f-88a9-cb2e28784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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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2:0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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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0c5255d-f441-41a0-a2f5-2ae015204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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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2:03│托伦斯(30158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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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f3a919d-b83c-45d5-bddd-49c36e8be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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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2:0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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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伦斯”、“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
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和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托伦斯
(二)股票代码:301583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8,547.3692 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636.8423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
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3.5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T-3 日),《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2025 年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扣非前 EPS 扣非后EPS 收盘价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净利润扣非
(2025 年) (2025 年) 前后孰低
(2025 年)
688797.SH 臻宝科技 1.45 1.42 585.00 402.09 411.04 411.04
688409.SH 富创精密 -0.03 -0.17 221.32 -7,869.78 -1,310.68 -1,310.68
688605.SH 先锋精科 0.93 0.92 90.64 97.11 98.58 98.58
301611.SZ 珂玛科技 0.66 0.66 150.60 227.13 227.99 227.99
6890.T Ferrotec 311.36 / 9,800.00 31.47 / 31.47
3413.TW 京鼎 21.13 / 311.00 14.72 / 14.72
UCTT.O 超科林半 -4.04 / 111.63 -27.62 / -27.62
导体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47.77 98.58 48.26
注 1:数据来源为 WIND,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其中境外可比公司超科林半导体为美股上市公司,因时差因素,为截至 2
026 年 6 月 23 日数据;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截至日总股本;注 4: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剔除臻宝
科技、富创精密、珂玛科技、超科林半导体等异常市盈率情况;注 5:Ferrotec 为日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日元,其
会计年度为每年 4 月至次年 3 月;京鼎为台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新台币;超科林半导体为美股上市公司,其收盘
价及EPS 币种为美元。由于三者未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扣非后 EPS 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22.6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4.82 倍,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3.51 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48.26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0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
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
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四)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85,473,692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0,831,373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
6.6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
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
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
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1、发行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新洪路 1000 号
3、联系人:许红艳
4、电话:0513-8339378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3、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电话:010-8962056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6e52df3-960a-4f6b-bcf3-8f6a3d2c8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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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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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1da5ecb-f34b-4788-a118-010ccfed7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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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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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7edc381-ab5e-470a-94c5-e1d91fb0b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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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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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12dbb38-55be-4485-a428-844c09989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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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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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
26年6月30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
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6220
末“5”位数28526,08526,48526,68526,88526
末“6”位数700876,200876
末“7”位数4647876,0647876,2647876,6647876,8647876,6673628
末“8”位数01188557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2,45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
能认购500股托伦斯A股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e7ce730d-757f-4ebb-8371-72738a188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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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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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伦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054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636.8423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0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
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无需参
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
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招商资管托伦斯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招商资管托伦斯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63.684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27.368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391.052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391.0526 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72.0897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
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73.7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
计数量 3,245.7897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托伦斯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托伦斯”股票 973.7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6年 7月 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6 年 7 月 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招商资管托伦斯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
持的有关规定。
3、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
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
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 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046,75
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06,342,602,500 股。配号总数为 212,685,205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212685205
。
二、 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为 10,921.49558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649.2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622.8
8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622.9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52610521%,有效申购倍数为 6,552.62817倍。
三、 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
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6 年 7 月 1日(T+2 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b5c96e9-5c3f-4c4a-afc4-af42322cc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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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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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8fa16d7-091c-40e4-a594-083ff786b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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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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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5816ce7-425f-49b3-ae15-ef37a599d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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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33│托伦斯(301583):中金公司关于托伦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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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中金公司关于托伦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2a2995c-9cd4-428a-a394-b0aa185bf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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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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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1655955-da74-4b6b-abb8-e47ee978f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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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3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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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6〕105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636.8423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8,547.3692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 1,391.0526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即不超过 463.6842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
过 11,560.00 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
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比例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即 231.8421 万股。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
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72.0897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973.700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情况将在 2026 年 7 月 1 日(T+2 日)刊
登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T-1 日)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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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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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3│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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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伦斯(3015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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