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4 建发致新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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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 │建发致新(301584):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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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 │建发致新(30158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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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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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 │建发致新(30158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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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 │建发致新(301584):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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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9 │建发致新(30158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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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9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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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7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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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7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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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7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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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建发致新(301584):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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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发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337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3,193,277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5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33.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湖南致新锐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500.00
2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建发致新智慧(上海)医疗管理 7,800.00
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18,033.45
有限公司
合计 36,333.45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已通过多个控股子公司陆续中标、实施。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追加上海、
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依托公司及重点子公司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领域的市场触达网络,加速核心区域业务布局
。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医用耗材集约化 建发致新智慧(上海)医疗管 建发致新智慧(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服务项目 理有限公司 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2019号 3幢1层 101室;
成立时间:2015年 2月 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
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
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
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2、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静;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2号楼 13层 1301,1309;
成立时间:2014年 9月 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翻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3、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胜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靖宇东路 265号 535-543室;
成立时间:2024年 9月 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
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51%;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结合项目实际实施需求、建设进度及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审慎安排,
是落实全国化业务拓展战略的关键举措。
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属于募
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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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建发致新(30158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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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58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3
行费用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584号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致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建发致新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建发致新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
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建发致新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建发致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建发致新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发致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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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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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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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建发致新(30158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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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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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10│建发致新(301584):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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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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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9│建发致新(30158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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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会的全体董事和董事会聘任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协调相关
部门完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并执行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独立董事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公司可以经股东会审议程序后决定其相关薪酬。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
素综合评定薪酬。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
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聘任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工资制度执行。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者津贴均
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薪酬或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
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96d98e3d-a3b3-4262-8be2-61e1afe40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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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9│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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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8308f2ad-e8c3-4a24-a4f9-1ed78c112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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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7│建发致新(30158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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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7.05元/股
(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4,55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17.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333.45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湖南致新锐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500.00
2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建发致新智慧(上海)医疗管理 7,800.00
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18,033.45
有限公司
合计 36,333.45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已通过多个控股子公司陆续中标、实施。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追加上海、
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依托公司及重点子公司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领域的市场触达网络,加速核心区域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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