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4 建发致新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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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 │建发致新(30158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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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 │建发致新(301584):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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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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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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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佳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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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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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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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建发致新(3015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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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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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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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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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
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
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
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各类融资授信及业务涉及的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2026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各类融资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担保额度预计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 被担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审议 总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保方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近 关联
持股 资产负债 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
比例 率 资产比例
公司及 公司合并报表 70%以上 60.71 80.00 377.18% 否
控股子 范围内控股子公
公司 司 70%以下 0.51 10.00 47.15% 否
合计 61.22 90.00 424.32% 否
注:1.截至目前担保金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3.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
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2026年度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部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建发致新的未来发展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 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
期债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议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
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
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4.32%;担保金额61.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8.65%;实际担保余额19.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
.93%。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
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aa1e9cc-4511-4451-8add-153e87a2a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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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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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44,55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17.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33.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
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
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
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涉及水电费、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
利性较低。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追加公司在上海、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开立上述实施主体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新增专户”)。鉴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之日至公司完成新增专户开立尚需一定时间,而新增实施主体基于自身的业务规划进度,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建设及
实施运营过程中持续发生人员薪酬开支、场地租赁费用、装修及软硬件设备投入、安装运杂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自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增专户开设完毕之日的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符合募投
项目置换要求但无法顺利使用新增专户支付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相关的支出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审议通过
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
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
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
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
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bd61a3-aefc-4d2e-a24e-1ca6bfd7ed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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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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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2025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37号《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193,
2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截至2025年9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193,277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512,602.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178,138.5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363,334,464.3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139.0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募集资金净额 36,333.45
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77
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139.08
3-1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8,139.08
4 募集资金余额(4=1+2-3) 18,205.14 说明
说明: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3,137.90万元,均为发行费用,其中2,578.82万元为公司已完成置换审批程
序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559.09万元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5年9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414388132583 3,139.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3200208635 0.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963333 10,454.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052952 7,748.63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合计 21,343.04
说明: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139.0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累计10,246.37万元。上述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事项已于202
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10,246.37万元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
专户转出,故未计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截至2026年1月7日,公司已完成资金划账手续与置换。
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专户无法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等,公司以自筹资金111.06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
2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完成置换审议,亦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故未计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将在上述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置换审议及资金划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9960100100963333)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观音
山支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此安排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管理模式及资金属性,资金仍
全额留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454.57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由原来的2025年6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6年12月31日,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延期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行业发展趋势
演变,本次调整项目的原推进节奏与资源配置方式无法完全匹配公司募投项目的核心目标。募投项目延期,可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预
留合理时间优化实施路径,匹配募投项目的开发和投资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助力公司稳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升级及产业链深化布
局的战略目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建发致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7f6cc3-c6a6-4d8f-ad05-4d39d6455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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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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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d05eacc-91f1-46ae-a945-36d133e13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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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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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佳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a641636-8656-45f4-8126-7f7c50c46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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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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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32,031.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124,863.99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2,486.39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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