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5 蓝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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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8 │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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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 │蓝宇股份(3015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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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 │蓝宇股份(3015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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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 │蓝宇股份(30158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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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9 │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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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9 │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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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 │蓝宇股份(301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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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 │蓝宇股份(301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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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4 │蓝宇股份(30158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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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 │蓝宇股份(301585):国信证券关于蓝宇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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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8│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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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
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40,000.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
应的调整。
2、依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屠宁
咨询电话:021-39882516
传真电话:021-39882516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e037863a-888c-48bf-becd-52dd762c8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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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蓝宇股份(3015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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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
26 年 6月 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王明明先生、
独立董事包轶骏先生、独立董事王海明先生和独立董事孙敏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振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蓝宇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年
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dee18a7-c769-4204-bb6c-1c320ea78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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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蓝宇股份(3015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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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12 日。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7,9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21.4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12 月 1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107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
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金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
花墨水建设项目
1 年产 12,000 吨水 29,097.96 29,097.96 29,097.96
溶性数码印花墨水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 6,114.59 6,114.59 6,114.59
楼建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6 年 截至 2026 年 项目达到预
号 诺投资总额 3 月 31 日累 3 月 31 日募 定可使用状
计投入募集 集资金投资 态日期
资金金额 进度
一、浙江蓝宇数码 35,212.55 20,906.46 59.37%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水溶性数码印花墨
水建设项目
1 年产 12,000 29,097.96 17,931.53 61.62% 2026 年 6月
吨水溶性数 12日
码印花墨水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 6,114.59 2,974.93 48.65% 2026 年 12月
总部大楼建 12 日
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6,408.87 6,408.87 100.00% -
合 计 41,621.42 27,315.33 65.63%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
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该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 2026 年 6月 12日 2026年12月12日
设项目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建设工作,当前项目工程建筑物主体结构已经完成,车间主体设备、公用设施
和辅助设备目前正在安装中。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与项目建设进展,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后续平稳投产运营,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同
时加强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年产 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
全造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12 日。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492e8b3-2ac1-4fea-abb6-d8306dfd2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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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00│蓝宇股份(30158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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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蓝宇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7,9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21.4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12月1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107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
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
目
1 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 29,097.96 29,097.96 29,097.96
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 6,114.59 6,114.59 6,114.59
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6年 3月 截至 2026年 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总额 31日累计投入募 月 31日募集资 用状态日期
集资金金额 金投资进度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35,212.55 20,906.46 59.37% -
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1 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 29,097.96 17,931.53 61.62% 2026年 6月 12日
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 6,114.59 2,974.93 48.65% 2026年 12月 12日
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6,408.87 6,408.87 100.00% -
合 计 41,621.42 27,315.33 65.63%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
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该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2026年 6月 12日 2026年 12月 12日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建设工作,当前项目工程建筑物主体结构已经完成,车间主体设备、公用设施
和辅助设备目前正在安装中。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与项目建设进展,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结合上述原因,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后续平稳投产运营,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同
时加强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年产 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
全造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2月 12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18641eca-a79c-486a-a989-ee7eb535c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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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9│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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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f030890-37e3-4104-a68b-668eedcb3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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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9│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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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73a48f7-4ceb-4df3-841f-5162b66858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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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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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以下简称“减持公告”
),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硕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4,
000,000 股的 1%。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御硕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御硕投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御硕投资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25,956 股,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该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后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式 间(元/股) (元/股) (股)
御硕投 集中竞 2026/2/11-2026/5/10 27.31-31.47 28.33 925,956 0.8903%
资 价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6,327 5.0445% 4,320,371 4.15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5,246,327 5.0445% 4,320,371 4.15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
3、股东御硕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本企
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2)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
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本企业的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数应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
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届时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股份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御硕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御硕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御硕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御硕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ea0402e-4147-4d46-87a3-7797a56d4d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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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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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王英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以下简称“减持公告”
),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英海的股份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
累计不超过1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的 2.01
92%。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王英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海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英海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0,000 股,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该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后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 (元/股) (元/股) (股)
王英海 集中竞价 2026/2/11-2026/ 29.70-32.12 30.42 100,000 0.0961%
5/10
大宗交易 2026/4/20 23.42 23.42 2,000,000 1.9231%
合计 / / / / 2,100,000 2.0192%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6,327 5.0445% 3,146,327 3.02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5,246,327 5.0445% 3,146,327 3.025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一致。
3、股东王英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本企
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2)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
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本企业的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数应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
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届时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股份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英海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王英海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王英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9e754c64-06ff-43a1-b532-82dbb0dec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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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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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年度暨 2026 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振荣;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屠宁;公司独立董事
孙敏虎。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加强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暨 2026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 ,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863e6c6-fc6f-4a9d-a186-0b6caa43f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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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蓝宇股份(301585):国信证券关于蓝宇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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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国信证券关于蓝宇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e03b949-caa7-4bf9-a7b4-ced2a424d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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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5│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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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456号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宇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蓝宇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蓝宇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84284e-4cf9-4588-b7fb-e53417540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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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5│蓝宇股份(301585):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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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蓝宇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日渐增多,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
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如果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
项投资的情况。
(三)交易方式
交易对手:公司拟与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
元。
交易业务品种: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开展前提为公司外币业务落地,且与外币业务
规模、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二、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规定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定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及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风险控制程序。
(五)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固定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
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
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
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事项具有必
要性和可行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a57cd8-6bd6-46db-8842-5ced4cb6e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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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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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a95b87-e4fa-4674-89dd-66f01397e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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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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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832777-4bba-4348-943e-7fc540d05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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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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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 2025 年 8月 11 日起担任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宇股份”)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敏虎,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7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 年8月 11日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蓝宇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0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式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孙敏虎 2 2 0 0 否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参加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
。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意见。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本人自2025 年 8月 11 日起正式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次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事项予以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等高风险事项运作,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信息真实准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工作,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
项目进展等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本
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稳
健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与公司管理团队分享、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确保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参加深圳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和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认为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合规、透明,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该
担保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风险可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5 年 8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审
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选举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有效,有利于提升董事会规
范运作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 8月 11 日任职至报告期末,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职责要求等,勤勉、独立、公正履职,
认真出席任职期间的董事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期间,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各项履职工作顺利推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与履职监督,深入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决策,不断提升履职质效,为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专业力量,全力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敏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14a3c0-536a-4a6f-b622-781a42ae8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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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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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曙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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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蓝宇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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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其所受聘的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
等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董事职责的关联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一定关联关系、任职关系或利益关系,不具备完全独立性的董事,包
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承担重要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市场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二)权责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大小挂钩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结合,奖罚对等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期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总额预算管理。薪酬总额以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为基础,综合考量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当期预算,并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
第六条 机构职责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构成及发放方式;建立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审查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及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并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建议
。
董事会如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予以
披露。
在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薪酬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薪资构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表现相匹配,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协调。
在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比例时,应综合考虑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确保分配合理。
第八条 薪酬发放
(一)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在任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非独立董事:
兼任公司内部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确定。
仅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外部董事岗位津贴。该津贴年度总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外部董事对公司贡献以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结合经营目标达成、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等综合评价。
(四)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九条 绩效评价机构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 绩效评价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延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并完成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开展。
第十一条 薪酬调整依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2.公司盈利状况;
3.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4.岗位变动。
第十二条 临时专项奖励
经相关流程审批,公司可针对特定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事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
第十四条 离职处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实际任职期限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薪酬,并据此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超额发放追回
如因财务错报或其他原因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重新开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并据此调整相关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于已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应当予以追回。
第十六条 违纪违规处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职责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尚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于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公司应当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责任部门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等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十八条 合同要求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或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
失程度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解除职务等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若本制度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包括上述文
件经合法程序颁布、修订或调整后的版本)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效力更高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55201b-efa2-4412-a0df-dc9d27cc4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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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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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轶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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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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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21,84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作出的
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 70,776,508.3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6,538,000.87 元。公司 2025 年度未实施中期利
润分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474,380.9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95,
142,081.49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95,142,081.4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84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5 年度,公司预计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21,840,000.00 元,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2025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30.86%。
若在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840,000.00 32,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776,508.31 100,508,544.1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2,239,157.37 22,144,058.07
营业收入(元) 485,118,150.96 478,460,736.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2,474,380.9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95,142,081.4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84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5,642,526.2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84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383,215.4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6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 2024 年
度和 2025 年度数据。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4 年、2025 年拟进行现金分红 5,384.00 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经过长期稳健的经营,公司积累了较高的未分配利润。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资本开支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实施稳健的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
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
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20.01%、3.75%,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a924f3-db51-40d1-8c93-1db9288b9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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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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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浙江蓝宇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宇股份”)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
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600.00 万元(保荐及承销费用
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3,700.00 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578.5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21.42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4]10789 号《验资报告》。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出 23,448.62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8,440.05 万元,其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40.0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义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监管
33050167624300001399 5,410,688.86 -
司义乌佛堂支行 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募集资金监管
579901885210089 38,987,184.21 -
华义乌支行 账户
中信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 募集资金监管
8110801010802999226 2,671.61 -
支行 账户
合 计 44,400,544.6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3,274.70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2,944.55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330.1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置换时间为 2025 年 1月。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
2025 年度,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254.56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券商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款期限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收益 2025/10/27
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 7,000
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型产品 -2026/2/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收益 2025/12/30
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 7,000
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型产品 -2026/2/3
结构性存款
合 计 14,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14,0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专
户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使用期限为 2025年 1月 15日至2026年 1月 14日。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
现,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金额为 1.40亿元。截至 2026年 2月 3日,上述 1.40
亿元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情形进行了
追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前述已整改的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外,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60bc04-6fb3-41c8-9133-9b1ea6a58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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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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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对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中汇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由公司 2025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范》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的
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94323e-a9a1-4806-8504-8cb4f9807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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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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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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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453号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452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蓝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蓝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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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蓝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蓝宇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蓝宇股份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蓝宇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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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方与上上市公司核 2025 年度占用
2025 年期初占 2025 年度占用资2025 年度偿还2025 年期末占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性质
用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不含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属企业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往来方与上上市公司核 2025 年度往来 往来性质(经
2025 年期初往 2025 年度往来资2025 年度偿还2025 年期末往往来形成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 累计发生金额 营性往来、非
来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不含利息) 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浙江蓝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659.67 - - - 4,659.67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浙江蓝标数印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200.00 - 700.00 500.00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及其附属企业
Blue Prosperous Limited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29.94 - - 29.94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总 计 4,659.67 1,229.94 - 700.00 5,189.6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428251-6182-4cec-bd0f-263e34e10d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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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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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屠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屠宁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屠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39ba1d-cfd1-4726-9e73-f365956d0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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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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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浙江蓝
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
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定期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该事项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公司
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
部室、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层面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其中内部环境包含
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五个子项,控制活动包含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
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8个方面;重点关注资金
营运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
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信息披露管理等业务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
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表格列示如下:
事项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利润表相关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与资产管理相关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影响≥基准 基准的 2%>错报影 基准的 1%≥错报
的 2% 响>基准的 1% 影响
资产总额 错报影响≥基准 基准的 1%>错报影 基准的 0.5%≥错
的 1% 响>基准的 0.5% 报影响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
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
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
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
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
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
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
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信息。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
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其固有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
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
保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c2e7f6-0a22-44a3-bc27-3afffcb7c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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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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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蓝宇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文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
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公司
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
部室、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层面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其中内部环境包含
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五个子项,控制活动包含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
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8个方面;重点关注资金
营运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
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信息披露管理等业务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
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表格列示如下: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营业收入 错报影响≥基准 基准的 2%>错报 基准的 1%≥错报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的 2% 影响>基准的 1% 影响
与利润表相关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资产总额 错报影响≥基准 基准的 1%>错报 基准的 0.5%≥错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的 1% 影响>基准的 0.5% 报影响
与资产管理相关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
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
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
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资产
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
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
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
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信息。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
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其固有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
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
保证。
七、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第 7456号),认为:“蓝宇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蓝宇股份出具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131486-7c0a-4eac-a0ff-100ae08df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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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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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背景
公司国际业务日渐增多,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
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相关银行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
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
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
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外汇衍生品产品
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
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境外业务的比重逐年增高。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
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
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存款、借款情况,公司须具有与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
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
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
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其它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
,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规定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定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及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风险控制程序。
(五)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固定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
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六、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
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0c6c0f-7e9a-41bf-b2ef-c6c8d4317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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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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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25 年度积极开展工作,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中汇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由公司 2025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范》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的
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6 年 1月,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6 年 3月,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相关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进度等
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
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
工作提出了建议。
2026 年 4月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评估,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606e4c-0f02-4397-b821-1ae8cd30c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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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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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
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负责,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8,511.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77.65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29.58%。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为 122,303.53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3.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8,837.54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4.06%。
二、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和 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及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和授
权,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职能作用。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5 年 5月 8日,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开展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 年 2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暨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5 年 4月 16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
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与
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与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25 年 7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
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 年 8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 7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
决议决定撤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并入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更名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 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指导作用。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 2次会议,在公司董事的选任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 1次会议,积极
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岗位的职责制定薪酬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 1次会议,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3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投资者管理情况
公司结合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确保投资者电话畅通,及时认真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促进
投资者了解和认可公司。
六、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持续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e7d646-084a-44dc-9192-f187183a2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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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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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7 名,注册会计师 68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
名。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收入总额为 100,4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05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6,96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
不限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成为注 开始从 开始在中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
册 事 汇 司 数
会计师 上市公 会计师事 提供审计服
时 司 务 务
间 审计时 所执业时 时间
间 间
周海 项目合伙人 2003 年 2001 年 2008 年 2026 年 3
斌
李文 签字注册会计 2023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24 年 2
浩 师
任成 质量控制复核 2004 年 2000 年 2010 年 2025 年 9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 60 万元(含税)、年度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含税)。2026 年度
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
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事项。预计审计费用变化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的 20.
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
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
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8b2063-3911-4e0d-9177-dd2a9f946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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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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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0000b7-304b-4f5a-9889-21fe2a236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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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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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津贴为 8.4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
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任何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金额的董事职务津贴,津贴为 8.4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
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
放,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个人年度绩效评价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248f73-b993-4a65-a06a-76d89a2ea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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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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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47,9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621.4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
24 年 12 月 1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107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
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份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
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1 年产12,000吨水 29,097.96 29,097.96 29,097.96
溶性数码印花墨
水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 6,114.59 6,114.59 6,114.59
大楼建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
态日期
1 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 建设中 2026 年 6月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中 2026 年 12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 -
四、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
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具体有效期限为 2025年 1月15日至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近
期通过自查及持续督导发现,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金额为 1.40亿元。截至 2026
年 2月 3日,上述 1.40亿元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此外,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外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 1.47亿元,截至目前已
赎回 0.55亿元,尚有金额为0.92亿元的理财产品未赎回,公司将在 2026年 6月 23日理财产品到期时赎回。公司购买的均为保本浮
动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追认。
(二)公司及保荐机构核查情况、资金安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问题一经发现,公司第一时间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
行了通报、传达。经公司内部核查: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部分已到期赎回;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的理财产品类型均为保本型收益凭证和结构性存款,符合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则;3、理财产品发行方均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优质
金融服务单位,具备优良的信用评级,风险控制体系完备。历史合作中未出现违约或资金兑付风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超期未对资金
安全造成实质性影响;4、公司内部核查中未发现募集资金挪用或违规划转等其他违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确认,募集资金处于安全状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进度,未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已对上述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认真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召集会议并发布公告。召开董事会,审议追认相关议案。
(二)法规专项培训。组织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开展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循现
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与准确性;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持续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着
力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审批流程优化。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升级,将授权额度、授权期限等关键要素嵌入公司内部审批管
理系统,作为审批的依据和标准,以保障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有序性。
(四)增设内部防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审计部对资金的监督与管控,在原有审计部对资金使用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监测资金现
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到期时间、安全性、流动性等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反馈提醒,确保信息
同步与风险预警。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
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期限的情形,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收益凭证,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则,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人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并适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963c06-c017-44a1-a604-ee896b88b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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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国信证券关于蓝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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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国信证券关于蓝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0a132a-71b8-4820-8f42-14b6b4c89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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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蓝宇股份(30158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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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包轶骏、王
海明、孙敏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包轶骏、王海明、孙敏虎的任职经历及各自签署的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fa2cc3-b054-4791-8547-6bd55705c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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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蓝宇股份(301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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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a5ca37-48c5-4345-b4fd-cac8987d1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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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蓝宇股份(3015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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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dc3aca-67af-4c26-9c16-f82253e54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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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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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39ede3-9091-4948-b0e8-cb8b27ae8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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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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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5543e0-16e3-4b5a-bfff-dc94b8043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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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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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fc5279-19d3-4e83-be3e-5248aa49b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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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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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蓝宇股份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
7,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621.4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2月1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107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
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墨
水建设项目
1 年产 12,000吨水溶 29,097.96 29,097.96 29,097.96
性数码印花墨水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金金额 资金金额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 6,114.59 6,114.59 6,114.59
楼建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年产 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建设中 2026年 6月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中 2026年 12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 -
四、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具体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近期通过
自查及持续督导发现,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金额为1.40亿元。截至2026年2月3日
,上述1.40亿元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此外,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外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47亿元,截至目前已赎回0.55亿元
,尚有金额为0.92亿元的理财产品未赎回,公司将在2026年6月23日理财产品到期时赎回。公司购买的均为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不
存在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追认。
(二)公司及保荐机构核查情况、资金安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问题一经发现,公司第一时间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
行了通报、传达。经公司内部核查: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部分已到期赎回;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的理财产品类型均为保本型收益凭证和结构性存款,符合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则;3、理财产品发行方均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优质
金融服务单位,具备优良的信用评级,风险控制体系完备。历史合作中未出现违约或资金兑付风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超期未对资金
安全造成实质性影响;4、公司内部核查中未发现募集资金挪用或违规划转等其他违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确认,募集资金处于安全状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进度,未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已对上述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认真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召集会议并发布公告。召开董事会,审议追认相关议案。
(二)法规专项培训。组织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开展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循现
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与准确性;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持续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着
力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审批流程优化。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升级,将授权额度、授权期限等关键要素嵌入公司内部审批管
理系统,作为审批的依据和标准,以保障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有序性。
(四)增设内部防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审计部对资金的监督与管控,在原有审计部对资金使用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监测资金现
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到期时间、安全性、流动性等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反馈提醒,确保信息
同步与风险预警。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损失,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期限的情形,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收益凭证,符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原则,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人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并适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b6ef3c-7163-4dcf-966a-c9d76472a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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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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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c79f15-b5e1-4b5f-9c3e-7df46ec96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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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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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b3880c-7dc5-4fe7-ade8-b58133177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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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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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签署各项相关法律
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本次授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授权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ee8bf8-a3a9-4673-8e3b-481d74139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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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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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
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合法
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或上
述产品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
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日渐增多,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
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任意时点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投资的情况。
(三)交易方式
交易对手:公司拟与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为美
元。
交易业务品种: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开展前提为公司外币业务落地,且与外币业务
规模、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二、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规定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定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及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风险控制程序。
(五)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固定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
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
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
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事项具有必
要性和可行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3、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be618f-9a93-4b88-84c5-65617a5d1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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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蓝宇股份(30158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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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00dee5-1328-4417-ab71-500c97141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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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蓝宇股份(3015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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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蓝宇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900.0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62
1.4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2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12月 12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第 1078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经
过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一、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 35,212.55 35,212.55 35,212.55
有限公司水溶性数码印花
墨水建设项目
1 年产 12,000 吨水 29,097.96 29,097.96 29,097.96
溶性数码印花墨
水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 6,114.59 6,114.59 6,114.59
大楼建设项目
二、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6,408.87
合 计 50,212.55 50,212.55 41,621.42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
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
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
。
(四)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五)审议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根
据公司的资金安排,提出理财产品购买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
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的资金安排,提出理财产品购买方案,经董事
长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执行,并按照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内容记载入相关的财务账簿。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蓝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人对蓝宇股份使用不超过 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492a7b-3692-4e15-9f45-64955a3d2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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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蓝宇股份(301585):蓝宇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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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蓝宇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fd6daa-b019-4790-a355-6218500e2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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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蓝宇股份(301585):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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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可持续
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1a647f-2b53-483a-a8aa-42f777335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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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蓝宇股份(301585):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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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
148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3.9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600.00万元后,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账户(账号为:3
3050167624300001399)人民币44,300.00万元。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2,578.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621.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12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789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存储余额 备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3050167624300001399 44,300.00 -
有限公司义乌佛堂 5,426.87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9901885210089 - 8.75 -
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中信银行浙江自贸 8110801010802999226 - 0.27 -
区义乌支行
合 计 - 44,300.00 5,435.8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21.42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 12,000 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 41,621.42 万元。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27,315.33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未结项,实际
投资总额尚未确定。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35.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5.16%。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
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74.7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1030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国
信证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年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主要目的在于建设公司技术研发、产
品试验试制的综合性应用研发平台,其效益主要体现在加快推进技术创新、缩短产品研制周期上,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提
升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
未结项,尚未产生效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将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具体有效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月 14 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外,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 1.47 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董事
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金额 1.40 亿元。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情形进行了追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6 年 3月31 日,已有 1.95 亿元的理财产品赎回,尚有金额为 0.92 亿元
的理财产品未赎回,公司将在 2026 年 6月 23 日理财产品到期时赎回。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635.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其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9,200.00 万元,其余 5,435.8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35.8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5.16%。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
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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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蓝宇股份(30158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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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30158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65dd51-7561-4dc5-97bd-5d19fceae41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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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蓝宇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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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蓝宇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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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4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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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蓝宇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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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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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蓝宇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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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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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蓝宇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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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9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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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蓝宇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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