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7 中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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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 │中瑞股份(30158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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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08 │中瑞股份(301587):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韩国京畿道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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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中瑞股份(30158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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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中瑞股份(301587):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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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中瑞股份(3015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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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中瑞股份(3015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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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20 │中瑞股份(3015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瑞股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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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0:58 │中瑞股份(3015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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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中瑞股份(30158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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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中瑞股份(30158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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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18│中瑞股份(30158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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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1)。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31 元/
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 10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3,3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
4%(截至 2025 年 10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328,040股),最高成交价为 24.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2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4,998,766.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0b92dce-d9cd-4579-bc33-857ffdad8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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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08│中瑞股份(301587):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韩国京畿道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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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市场环境变化、双边关系以及韩国营商环境
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实际执行金额均具有不确定性。《谅解备忘录》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
,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谅解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中的“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产品在韩国以及全球市场的供应能力,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株式
会社中瑞韩国(以下简称“中瑞韩国”)于2025年9月26日与韩国京畿道政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
就中瑞韩国拟在韩国京畿道平泽市投资建设二次电池部件顶盖组装生产设施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拟定投资规模计划不超过600亿韩币
(约合人民币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
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京畿道位于韩国西北部,环绕首都首尔,是韩国经济、交通和人口的核心区域之一。该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众多,培养了大量锂
电领域的专业人才,产业基础雄厚,集中了三星SDI等多家知名锂电企业,涵盖电池材料、电芯制造、电池管理系统等多个领域,形
成了完整的锂电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2、关联关系说明
韩国京畿道政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韩国京畿道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韩国京畿道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投资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瑞韩国拟在韩国京畿道平泽市投资建设二次电池部件顶盖组装生产设施项目,投资规模计划不超过600亿韩币
(约合人民币3亿元)。
2、合作内容:
(1)京畿道政府将全力提供行政支持,确保中瑞韩国投资计划顺利实施;(2)中瑞韩国在推进投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积极落实投资计划,并致力于创造地区就业岗位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协议效力
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但若在有效期内,任一方认为无法实现协议目的或已达成协议目的时,可向另一方
提出解除;本备忘录有效期届满前数月内,若任一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双方同意延期,则可延长有效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韩国京畿道政府就拟投资建设二次电池部件顶盖组装生产设施项目达成初步意向,有利于巩固与韩国京畿道政府形成的友
好合作和互信关系;未来项目建设有利于满足韩国等海外市场对公司结构件产品的订单需求,是扩展韩国业务市场与导向欧美等海外
市场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的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利
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市场环境变化、双边关系以及韩国营商环境变化等因
素影响,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实际执行金额均具有不确定性,备忘录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并不代表公司的
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本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
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 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号
1 公司与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2024年9月26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协议》
2、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谅解备忘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86375a94-c3b7-4c52-bf7a-ebbbfc1c2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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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中瑞股份(30158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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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 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5日以口头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其中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郑敬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杨学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颜廷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原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选举颜廷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
意补选颜廷珠先生继续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1f45b43-f506-4361-af0f-10fd65ec4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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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中瑞股份(301587):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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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9月 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颜廷珠先生递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颜廷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颜廷珠先生原定任期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颜廷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廷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瑞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3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其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董事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颜廷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颜廷珠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颜廷珠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 9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
职工代表董事颜廷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四、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8cc6b88-8610-42c9-849d-e59a0d94b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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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中瑞股份(3015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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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2,897,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82,51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387,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9,022,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8,63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387,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6,8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6,8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6,8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6,8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2.0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7,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7,3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0%;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2.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7,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7,3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0%;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7,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117,30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0%;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2.07《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 117,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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