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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7(中瑞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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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87 中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1 16:26│中瑞股份(30158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 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证券作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姚黎先生、卞建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续督导期尚未届满,华泰证券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卞建光先生正常办理退休,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证券委派 庄晨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卞建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姚黎先生、庄晨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卞建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41a6431c-5ec1-41b9-9d4c-5aca26eda065.PDF ─────────┬──────────────────────────────────────────────── 2024-10-29 00:00│中瑞股份(301587):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f1c244d-646d-4818-883c-39d72c76faab.PDF ─────────┬──────────────────────────────────────────────── 2024-10-29 00:00│中瑞股份(3015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中瑞股份(30158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3acd300-3ee0-4e7a-bfe1-6666e8834e90.PDF ─────────┬──────────────────────────────────────────────── 2024-09-26 17:52│中瑞股份(301587):关于与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 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具体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确定。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4 年 9 月 24 日,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瑞股份”)与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华电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遵循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取向、互补优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和保 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 46 圆柱系列储能电池技术开发及市场推广、商务、商业信息资源领域以务实态度展开全面合作 ,实现互利共赢的成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CADRF24P 4、法定代表人:王翰超 5、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300 号内 10 号 2120 室 7、成立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9、其他说明:力华电源成立于 2023 年 3 月,主要从事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极致安全的储能系列大圆柱电 池的研发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光电储能、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小动力及新能源汽车等应用场景。 公司与力华电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力华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圆柱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的发展趋势,双方将持续推进在 46 圆柱系列储能电池零部件的开发合作,中瑞股份将充分利用在圆 柱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领域的优势,助力力华电源开发具有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倍率性能、安全的电池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合作范围内的项目,在成本、质量、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提供最高优先级支持。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资源、技术和经验方面的优势,确保完成双方之间的合作项目。当合作项目出现对合作产品的需求时,双 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介和采购合作产品。合作方式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形式:市场准入及拓展策略;产品定制化解决方案合 作;产品联合开发;行业渠道及资源共享;品牌联合推广;技术指导及培训;合资建厂。 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 3 年。协议期满,若双方没有异议,协议效力自动顺延。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能够促进双方建立融洽、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推动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有效提升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2、本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未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 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f053f073-fc69-4920-bf96-41179b23b086.PDF ─────────┬──────────────────────────────────────────────── 2024-09-26 00:00│中瑞股份(3015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 中瑞股份(3015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bc85c671-7175-4191-9c53-daead3c67c4a.PDF ─────────┬──────────────────────────────────────────────── 2024-09-26 00:00│中瑞股份(30158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1,561,8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1.0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090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070 号),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832,010 股 ,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47,328,04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118,344,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983,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61,87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6%,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 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561,873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总量的 4.2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61,8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1.0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90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 1,561,873 1.06 1,561,873 0 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8,344,142 80.33 -1,561,873 116,782,269 79.27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10,496,030 75.00 0 110,496,03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561,873 1.06 -1,561,873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6,286,239 4.27 0 6,286,239 4.2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983,898 19.67 +1,561,873 30,545,771 20.73 三、总股本 147,328,040 100.00 0 147,328,04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a1660d57-b514-4cb3-8e0f-75433d841fbe.PDF ─────────┬──────────────────────────────────────────────── 2024-09-23 18:16│中瑞股份(301587):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圆柱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为 国内外知名电池厂商和新能源车企,经营过程中存在涉外贸易往来,主要以美元、欧元、韩元或日元等外汇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 、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或 者业务的组合。 2、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 安排使用资金。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公司涉外贸易主要以美元、欧元、 韩元以及日元等外汇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因此,为防范外汇 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 存在的风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 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合理设置金融衍生品交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4、公司财务部门将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 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将金融衍生品交易实施情况按月向董事会办公室、保荐机构以及保荐代表人报备,并向管理 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 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 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 ,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3/4813b513-098e-4d9c-b5b8-71c1c3dad0f6.PDF ─────────┬──────────────────────────────────────────────── 2024-09-23 18:16│中瑞股份(30158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中瑞股份(30158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3/a00a5fc0-f1d8-49e5-82f9-ed6712bf0f9e.PDF ─────────┬──────────────────────────────────────────────── 2024-09-23 18:16│中瑞股份(301587):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9月) ─────────┴──────────────────────────────────────────────── 中瑞股份(301587):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3/b9bac935-9ac4-45ac-ba90-b203d9689b13.PDF ─────────┬──────────────────────────────────────────────── 2024-09-23 18:16│中瑞股份(3015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瑞股份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武 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中瑞股份以防范 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圆柱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电池厂商和新能源车企,经营过程中存在涉 外贸易往来,主要以美元、欧元、韩元或者日元等外汇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 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二)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或 者业务的组合。 (三)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五)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 安排使用资金。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 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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