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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8(美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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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88 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美新科技(301588):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4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19 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302c3d6-be68-4372-ac34-51ed67ab35fe.PDF ─────────┬──────────────────────────────────────────────── 2024-04-25 00:00│美新科技(301588):2024年一季度报告 ─────────┴──────────────────────────────────────────────── 美新科技(301588):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38996a58-a830-445b-bd58-9f062a8a74ec.PDF ─────────┬──────────────────────────────────────────────── 2024-04-25 00:00│美新科技(30158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 年 4 月 19 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 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林东融先生、林东亮先生、林东琦先生、陈臣先生、李承晟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王平辉先生、王 清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89e4ec6-59b5-4cba-bb9a-c8a4d70d9b91.PDF ─────────┬──────────────────────────────────────────────── 2024-04-25 00:00│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17 号准则解释”)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 17 号准则解释,规定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 17 号准则解释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c19fb30-8f37-422e-bf5c-1ee9a910d4a0.PDF ─────────┬──────────────────────────────────────────────── 2024-04-17 00:00│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制订《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 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晗笑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2-6531633 传真:0752-6531634 邮箱:hanxiaosun@meixin-wpc.com 邮政编码:516321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 权委托书原件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36e6ee07-44f7-4dc1-bb0a-a5e42c1e4f9c.PDF ─────────┬──────────────────────────────────────────────── 2024-04-17 00:00│美新科技(30158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平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平辉,男,1981 年出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至 今任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 3 月至今担任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4 次董事会,本人均参与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仔细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 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2023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重点予以关注并提 出建议,了解 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审核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年度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秉着 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后,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 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保 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五)对公司考察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 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 解和掌握。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为本人 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的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 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在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诚实信用、 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本人认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地开展,进一步开拓国内销售渠道,交易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本人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人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 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制订<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对2023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管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一定贡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更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独立董 事独立性、专业性特点,特别关注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重点对关联 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给广大中小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092c222b-0f72-4a33-8e80-7cb61681f849.PDF ─────────┬──────────────────────────────────────────────── 2024-04-17 00:00│美新科技(30158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清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清文,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获得木材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1985 年 6月至 1987年 8月,于 东北林业大学担任教员;1987年 9月至 1993 年 8 月,于东北林业大学担任讲师;1993 年 9 月至 2000 年 8 月,于东北林业大学 担任副教授;2000 年 9月至 2017年 7 月,于东北林业大学担任教授;2016年1 月至今,于华南农业大学担任教授;2021 年 3 月 至今担任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4 次董事会,本人均参与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仔细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 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2023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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