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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8(美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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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88 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6:57 │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9 00:37 │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 │ ├─────────┼──────────────────────────────────────────────┤ │2026-04-28 23:05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8 23:01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2026-05-15 16:57│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46d1a11-1a80-45e3-ac30-7ab2baee8b81.PDF ─────────┬──────────────────────────────────────────────── 2026-04-29 00:37│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 ─────────┴──────────────────────────────────────────────── 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513871-1886-4a90-bcd4-ba73256eebf7.PDF ─────────┬──────────────────────────────────────────────── 2026-04-28 23:05│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15d30d-da58-4192-8013-4799fb0e55ee.PDF ─────────┬──────────────────────────────────────────────── 2026-04-28 23:01│美新科技(3015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 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1、发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 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 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 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 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 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审批、同意等各项申报事宜,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 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 ,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 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或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 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 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 、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方面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 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9、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 相关事宜。 10、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 调整。 11、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 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中止、撤销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事宜。 1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负责具体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637041-dc0b-409f-b807-0dcb04f00de6.PDF ─────────┬──────────────────────────────────────────────── 2026-04-28 22:58│美新科技(3015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4.82 亿元(48,240.27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 万元);20 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 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谢婧、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志成 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智云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婧,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志成,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 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8e3cee-f80f-4393-9c19-eb1607a2ea79.PDF ─────────┬──────────────────────────────────────────────── 2026-04-28 22:58│美新科技(3015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已审议上述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 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职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特制订公司2026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及履职情况。 三、原则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2、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四、组织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有关部门 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发放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 酬政策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福利费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董事的特殊贡献、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补充。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后决定,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专项奖励、福利费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贡献、公 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后决定,并按照考 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根据实际任职期限核算并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 担。 六、制订生效及解释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批,修订时亦同。 本方案中提及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61ae94-128c-49d7-b136-33e2872d17fb.PDF ─────────┬──────────────────────────────────────────────── 2026-04-28 22:58│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7 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16,93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5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30,895,615.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978,664.2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0,9 16,951.30 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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