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9 诺瓦星云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6:20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
├─────────┼──────────────────────────────────────────────┤
│2026-07-02 16:26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 │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7-01 18:34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
│ │核查意见 │
├─────────┼──────────────────────────────────────────────┤
│2026-06-24 17:12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8 17:38 │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5 16:20│诺瓦星云(301589):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嘉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嘉婧女士简历及聘任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近日,张嘉婧女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张嘉婧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a490ef6-29ce-421c-b4d6-2ac4e0567303.PDF
─────────┬────────────────────────────────────────────────
2026-07-02 16:26│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概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共同受让广东高云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云”或“目标公司”)合计 74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 4.0000%,股权转让对
价总额为 8,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 3,000万元从深圳市安帆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帆二号”)、淄博财
信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一号”)及深圳财信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汇金”)
处合计受让广东高云 277.50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 1.5000%。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拟分别以2,500万元从安帆二号
处受让广东高云231.25万股股份,占广东高云总股本的 1.2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正式签署了《广东高云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之变更协议》,因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本次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案较前次披露方案有所调整。调整后,袁胜春先生、宗靖国
先生分别以 1,000万元从安帆二号处受让广东高云 92.50万股股份。
本次调整基于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之间的商业安排,公司与各转让方之间的交易不受
本次调整影响。调整后的受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让方 受让股权数量 占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 资金来源 出让方
(万股) 股权的比例 (万元)
公司 21.3114 0.1152% 230.3935 自有资金 安帆二号
156.9120 0.8482% 1,696.3459 财信一号
99.2766 0.5366% 1,073.2605 财信汇金
小 计 277.5000 1.5000% 3,000.0000 - -
袁胜春 92.5000 0.5000% 1,000.0000 自有资金 安帆二号
宗靖国 92.5000 0.5000% 1,000.0000 自有资金 安帆二号
合 计 462.5000 2.5000% 5,000.0000 - -
注:受让股权的数量占目标公司股权的比例参考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2026 年 4月 13 日)目标公司股份总数模拟计算,明细
数据与合计数据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最终将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基于目标公司融资计划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与安帆二号之间的商业安排,公司
作为共同受让方,受让股权数量及支付对价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受让广东高云股权的整体安排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
调整亦不会使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各方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司受让方案的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5d0682a-db6c-4631-a138-c22e1bb404d4.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5abe8e1-8aef-4cf3-98bf-057b7b31c53e.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触发值,但未完全达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
比例为 91.03%,不可归属的比例为 8.97%;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存在 2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70,281股,并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94人调整为 192人(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为 190人)。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12253fd-bb50-4cdb-a110-f86573922a0c.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2895e67-3e89-4da6-ae49-36a41c66da7b.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df1d208-399d-4845-a622-f0663f76b1a0.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a49ddfe-a646-4671-8368-a57b2c8c379e.PDF
─────────┬────────────────────────────────────────────────
2026-07-01 18:34│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
│意见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西安诺瓦星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0937号),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触发值,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90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90名激励对象共583,13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cfb0286-ea06-406e-986d-b6b210fa0f5b.PDF
─────────┬────────────────────────────────────────────────
2026-06-24 17:1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袁胜春 是 3,500,000 16.40% 3.79% 是(首发前 否 2026年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偿还
限售股) 6月 23日 质押登记 新投集团 债务
手续之日 有限公司
宗靖国 是 3,500,000 24.75% 3.79% 是(首发前 否 2026年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偿还
限售股) 6月 23日 质押登记 新投集团 债务
手续之日 有限公司
合计 7,000,000 - 7.57% -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数量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袁胜春 21,338,122 23.08% 3,409,428 6,909,428 32.38% 7.47% 6,909,428 100% 14,428,694 100%
宗靖国 14,138,971 15.29% 3,409,428 6,909,428 48.87% 7.47% 6,909,428 100% 7,229,543 100%
泉州繁星 2,410,560 2.61% 0 0 0 0 0 0 2,410,560 100%
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泉州诺千 1,758,737 1.90% 0 0 0 0 0 0 1,758,737 100%
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泉州千诺 1,412,121 1.53% 0 0 0 0 0 0 1,412,121 100%
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41,058,511 44.41% 6,818,856 13,818,856 33.66% 14.95% 13,818,856 100% 27,239,655 100%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的通知,其分别于 2026年 1月质押的 3,409,428股股份(详见公司 2026年
1月 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的 2,460,000股股份将于近期质押到期,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将尽快办理各自 2,460,000股
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
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9bf2e63-137c-4c4b-97c4-944fadd44f2c.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董事 7人。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70.47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9名激励对象授予 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f9e4d67-774b-4145-a25f-e973d641a78b.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预留授予 占预留授予
性股票数量 权益总量的 时总股本的
(万股) 比例 比例
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5714 100.00% 0.04%
(9人)
合计 3.5714 100.00% 0.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
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e17277e-a3f7-4a88-87cf-53b1af388b7e.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本公司
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预留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相符。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公司
以 2026年 6月 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70.47 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a51aff1-9ffe-4190-89c7-73cefb636b94.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4255d4a-8e39-47b6-95a4-a84cf26deb1c.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7日,该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17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 70.4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9名激励对象授予 3.5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d93714f-fdd8-46cb-b153-9da145deb7d3.PDF
─────────┬────────────────────────────────────────────────
2026-06-18 17:38│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a75a676-71cd-4187-bd40-99d8240f151a.PDF
─────────┬────────────────────────────────────────────────
2026-06-04 18:56│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0274c6e-60db-43da-b58d-efc1a584a2f4.PDF
─────────┬────────────────────────────────────────────────
2026-06-04 18:56│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于 2025 年 9月 1日、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71.88元/股调整为 70.47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嘉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张嘉婧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其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张嘉婧女士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902f3eb-3289-4a22-85c7-54eb59444bb5.PDF
─────────┬────────────────────────────────────────────────
2026-06-04 18:56│诺瓦星云(301589):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97878df7-36ee-4f45-b877-d836d87a5ca5.PDF
─────────┬────────────────────────────────────────────────
2026-06-04 18:56│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争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张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自 2025年 6月 9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暂未实际归属的的 14,28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此外,张争先生通过泉州繁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通过民生证券诺
瓦星云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02%股份。张争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张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 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嘉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培训证明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嘉婧女士具备五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张嘉婧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在
取得培训证明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张嘉婧女士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前培训,并尽快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待取得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职。
袁胜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9d1a920-75bc-4c8e-b684-082c79bd24ba.PDF
─────────┬────────────────────────────────────────────────
2026-06-04 18:56│诺瓦星云(30158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
(二)2025年 6月 13日至 2025年 6月 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月24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披露了《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6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1.8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 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858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五)2026 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71.88
元/股调整为 70.47元/股。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71.88元/股。
(一)调整事由
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9月 1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46,431
股后的 90,601,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
(0.5600000元*90,601,569股)÷92,448,000股=0.54881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8153元/股。
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141,2
27股后的 88,306,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以及除权除息公式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
0.9000000元*88,306,773股)÷92,448,000股=0.859684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96843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71.88-0.5488153-0.8596843≈70.4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71.88元/股调整为 70.4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
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5bcd5c7-417c-404e-b1ff-9a451290c25d.PDF
─────────┬────────────────────────────────────────────────
2026-05-22 17:48│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五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6)及《第五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五期股份回购的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最高成交价格为 166.9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715,2
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2.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3. 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6年 4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21日。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6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最高成交价格为 190.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为 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4,4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
购 100股公司股份),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第五期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价格、成交总金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实施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股权分
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的数量为 56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983,040 62.72% 58,546,300 63.3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64,960 37.28% 33,901,700 36.67%
总股本 92,448,000 100% 92,448,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的数量为 563,26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
应减少。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与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8e9e2fa-3aab-4036-b2f5-bbfccdf6fb92.PDF
─────────┬────────────────────────────────────────────────
2026-05-22 17:48│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4,
141,22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41,227股后的 88,306,7
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总股本折算现
金红利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0.9000000元*88,306,773股)÷92,448,0
00股*10=8.59684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每股现金红利=8.596843元÷10=0.8596843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8596843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
排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
配),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 92,44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的 88,870,033股为
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79,983,029.70 元(含税)。若在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自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4,141,227 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92,448,000 股剔除
回购股份 4,141,227 股后的 88,306,773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现金红利=88,306,773 股*0.90
0000 元/股=79,476,095.70元。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41,227股后的 88,306,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9.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8.1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
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0.9000000元*88,306,773股)÷92,448,000股*10=8.596843元;
每股现金红利=8.596843元÷10=0.8596843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8596843元/股。
2.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出相应的调整。
3. 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争
咨询电话:029-89566565
传真电话:029-89566565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ccf4305-2567-44c9-8523-4327c7ac5423.PDF
─────────┬────────────────────────────────────────────────
2026-05-15 18:14│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2号楼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9,523,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33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8,18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2,448,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683,127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764,873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公告中,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反对9,1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16,3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1,338,122股,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2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反对1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反对16,34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1,338,122股,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彬、段霏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233955b-36c8-4f44-a0a6-46f1b5dffa6b.PDF
─────────┬────────────────────────────────────────────────
2026-05-15 18:14│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程彬
律师、段霏霏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
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4月2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发布了《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
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30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2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0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523,81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33.260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
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
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9,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
(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9,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4%。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四)《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0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1%。
(六)《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16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5adb312-09f2-418b-9e4e-c9237566c043.PDF
─────────┬────────────────────────────────────────────────
2026-05-12 16:38│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23923e4-4428-4b51-9363-4e4a85c572dd.PDF
─────────┬────────────────────────────────────────────────
2026-05-07 18:34│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 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及《第五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8,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16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778,8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a66e0f0-18e6-4a91-8841-b66960fb00fd.PDF
─────────┬────────────────────────────────────────────────
2026-04-24 19:05│诺瓦星云(30158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诺瓦星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6.89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926.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53.5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73.21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4年 2月 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0号”
《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 88,399.49 69,084.83
2 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技术中心 21,129.52 21,129.52
3 信息化体系升级建设 9,740.45 9,740.45
4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 8,548.41 8,548.41
合 计 127,817.88 108,503.2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技术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已于 202
4年 11月达到项目预计建设目标,期满结项。除此以外,其他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69,315,507.3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短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
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发挥公司资金的最大效益,充
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②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③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短期、较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
、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4c5eeab-14b5-4c9e-8b77-0c681fbc6cba.PDF
─────────┬────────────────────────────────────────────────
2026-04-24 19:05│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审议生效后,前次审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6.89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926.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53.5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73.21 万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4年 2月 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0号
”《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 88,399.49 69,084.83
2 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技术中心 21,129.52 21,129.52
3 信息化体系升级建设 9,740.45 9,740.45
4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 8,548.41 8,548.41
合 计 127,817.88 108,503.2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高清显示控制与视频处理技术中心”、“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已于 202
4年 11月达到项目预计建设目标,期满结项。除此以外,其他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截至 2025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69,315,507.32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短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发挥公司资金的最大效益,充
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2.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合理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投资额度。
3. 现金管理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 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②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③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短期、较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 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5.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
6.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
、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10. 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4d1b625-afe0-46b4-813f-b713ae05f084.PDF
─────────┬────────────────────────────────────────────────
2026-04-24 19:04│诺瓦星云(30158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 2号楼 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提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程,不作为提
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公司关联股东袁胜春先生、宗靖国先生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对提案 4.00、提案 6.00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对提案 3.00、提案 4.00、提案 6.00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需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7:00前送达公司,
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号诺瓦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争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邮编:71007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06a336-49be-4944-b28b-81af0507f53e.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e78b2e-69af-4bd3-ac28-d20399bf98b0.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或“大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 134人,注册会计师 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8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28家分支机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亿元、审计业
务收入 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亿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
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
,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
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
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3
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8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时遵
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胜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
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
经评估和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工作中,规范执行审计程序,积极、主动地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切
实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417e341-152d-4b75-8c55-a903a1674ade.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
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ce6fc4-fb9d-49d6-a7aa-27ddc4d89f4d.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34 人,注册会计师 815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8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28家分支机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亿元、审计
业务收入 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亿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
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
,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
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
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3
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8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时遵
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胜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
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
料,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均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
况进行了沟通,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
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
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4b4adfc-6943-465c-8464-41dadfe9104b.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86d768-4258-4b2e-8dc0-427a7a560568.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4a163e-fd8e-45a7-aebf-823779c63003.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高管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因《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额外的董事职务津贴。其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依据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 7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a57e428-20c0-4c05-9019-558b0375c3bc.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4b90804-4a81-4116-be24-cf70b9984944.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性监管文件的要求,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留闯、国瀚文、褚华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留闯、国瀚文、褚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岗位的资格。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9885c2a-16af-4036-a915-de730fb87fe1.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
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
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
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公司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还原真实‘视’界,让世界更美好”为使命,秉承“以客户为中心、集体奋斗、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观
,始终聚焦于视频和显示控制核心算法研究及应用,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软硬件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始终聚焦主业,通过持续的研发投
入、渠道拓展与品牌建设获取市场份额,成为视频图像显示控制行业的领头企业。
公司目前拥有 LED显示控制系统、视频处理系统、基于云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系统三大主力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 LED显示和超高
清视频的各领域,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演艺舞台、指挥中心、信息发布、竞技赛事、展览展示、商业广告、创意显示、虚拟拍摄、智慧
城市、会议活动等。凭借技术优势,公司产品已被多次应用于大型重点活动中,产品效果得到多方验证,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
司现已在全球服务超过 4,000家客户,产品市场地位不断提升,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实施“基于西安,围绕北京与深圳,辐射全球
”的全球化布局战略,聚焦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欧洲、北美、泰国等地均设立了海外子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努力开
拓国外市场,推进海外业务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坚持以满足客户核心需求、解决行业痛点为导向,不断加强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
强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驱动公司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坚持以研发投入带动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升级迭代。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密切关注技术发展趋势,超前布
局技术研发,以快速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在MLED 领域,公司推出了MLED Demura 系统、MLED 点亮测试机、MLED 墨色分档机、MLE
D 全自动返修机等 MLED 核心检测装备,以及MLEDASIC专用控制芯片、高速接口芯片和 PWM+PAM 混合驱动芯片等MLED核心集成电路
,产品均已量产应用,与下游客户共同推动MLED显示标准化制造、规模化应用,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MLED的其他前沿技术。在超高
清视频领域,公司推出的产品已涵盖 4K、8K,同时公司也在积极进行 16K产品的技术预研。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5.55亿元,同
比增长 2.7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81%。在知识产权方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1,263项(不含集成
电路)(其中发明专利 689项)、境外专利 40项(其中发明专利 26项)、软件著作权 25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1项。未来,公
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迭代升级,不断优化产品性能,积极探索各类潜在应用,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核心
动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与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在 2
025年度适时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新增和修订,新增的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修订的制度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决策水平,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公司获得“A级”评价。
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等
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行业前景、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信息,将公司价值传递给资本市场,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与支持,树立市场信心。
2025年度,公司累计开展多场调研、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通过互动易平台在线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后
积极参加 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回答,使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为投资者决策服务。同时,
公司将不断优化投资者交流形式,提高与投资者的沟通效率,增强投资者的交流体验,助力公司价值的有效传递。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企业经营成果
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
序的要求,积极实施现金分红。自 2024年 2月 8日上市至今,公司共实施了四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27,233,978.49元(
含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
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 92,44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的 88,870,03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79,983,029.70元(含税)。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8日、2025年 1月
23日、2025年 8月 2日、2025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股份回购方案。其中,第一期回购股份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第二期至第四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述四期回购均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3,577,967股,成交总金额 599,412,989.27元(不含交易
费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保障公司内在价值提升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为
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652b7e7-d6c0-4794-b562-e436898404f6.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443046-c3a1-402b-8d0d-7b779e179f0c.PDF
─────────┬────────────────────────────────────────────────
2026-04-24 19:02│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b36e6a-76db-4a4c-93a6-e030e2b3cd42.PDF
─────────┬────────────────────────────────────────────────
2026-04-24 19:01│诺瓦星云(301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4fc682d-1c65-4ab8-aeba-e0f9e41e252a.PDF
─────────┬────────────────────────────────────────────────
2026-04-24 19:01│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7b76245-d7aa-4e11-b819-792937d5569d.PDF
─────────┬────────────────────────────────────────────────
2026-04-24 19:01│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ab6d6d1-a709-4a7e-8816-b6071df8e564.PDF
─────────┬────────────────────────────────────────────────
2026-04-24 19:01│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c647110-b19e-428c-b2bd-898735a1ea9f.PDF
─────────┬────────────────────────────────────────────────
2026-04-24 19:00│诺瓦星云(30158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诺瓦星云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诺瓦星云(30158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诺瓦星云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254b3a-7805-4dd5-87e9-6ed92ae287bf.PDF
─────────┬────────────────────────────────────────────────
2026-04-24 19:00│诺瓦星云(301589):诺瓦星云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诺瓦星云(301589):诺瓦星云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59e790f-3496-4646-89e3-7af121d8a893.PDF
─────────┬────────────────────────────────────────────────
2026-04-24 19:00│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fccc0b6-fa0b-471a-9aa8-3c18fdca39cf.PDF
─────────┬────────────────────────────────────────────────
2026-04-24 19:00│诺瓦星云(30158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诺瓦星云(30158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a278b8-32e9-4b9d-9a84-f02d75a71f19.PDF
─────────┬────────────────────────────────────────────────
2026-04-24 19:00│诺瓦星云(30158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诺瓦星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诺瓦星云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兵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佟牧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规及案例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智多晶的关联 督促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
采购金额超出年度预计金额 确认,要求公司对相关人员组
织培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制
度。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对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予以确认。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或赔偿 是 不适用
事项的承诺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不适用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d882d6-c371-4cb7-9a27-29cb346d155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诺瓦星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821.PDF
─────────┬────────────────────────────────────────────────
2026-04-25│诺瓦星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2831.PDF
─────────┬────────────────────────────────────────────────
2025-10-29│诺瓦星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404.PDF
─────────┬────────────────────────────────────────────────
2025-08-22│诺瓦星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927.PDF
─────────┬────────────────────────────────────────────────
2025-04-18│诺瓦星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3984.PDF
─────────┬────────────────────────────────────────────────
2025-04-18│诺瓦星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3976.PDF
─────────┬────────────────────────────────────────────────
2024-10-25│诺瓦星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485.PDF
─────────┬────────────────────────────────────────────────
2024-08-15│诺瓦星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1368.PDF
─────────┬────────────────────────────────────────────────
2024-04-25│诺瓦星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80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