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9 诺瓦星云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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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30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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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1 │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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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0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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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9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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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42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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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7:52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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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56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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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56 │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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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0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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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8 │诺瓦星云(301589):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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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30│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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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875520fc-a3a2-42f9-abda-a3e3f0b1f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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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1│诺瓦星云(30158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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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钛铂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钛铂锶”)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
向西安钛铂锶为支付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品采购货款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货款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西安钛铂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本次为西安钛铂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a77f5f8-ef72-48d6-ad7d-140657925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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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0│诺瓦星云(30158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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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钛铂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钛铂锶
”)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西安钛铂锶为支付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品采购货款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采
购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
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
货款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为优化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办理各项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办理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手
续等内容。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是否关
持股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诺瓦星云 西安钛铂锶 100% 303.70% 0 5,000 1.31% 否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西安钛铂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年 1月 29日
3.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 号诺瓦科技园 4 号楼 10层
4. 法定代表人:宗靖国
5. 注册资本:2,000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 西安钛铂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29.76 12,635.11
负债总额 29,341.38 38,372.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9,341.38 38,372.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9,011.63 -25,737.57
项目 2024 年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 至 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1.73 2,183.93
营业利润 -7,681.06 -6,811.65
净利润 -7,681.07 -6,811.75
9. 西安钛铂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业务发生时,由公司及西安钛铂锶与合同对手方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
商确定,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西安钛铂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担保系基于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西安钛铂
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d319904-39ab-4176-ad83-8dc17a428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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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9│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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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624e29c-3606-43c5-8403-7e385ad93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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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4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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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
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 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1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48,83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 0.3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 697,6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5%,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及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鉴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9月 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4.4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9月 1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
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第三期回购的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
数量为 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最高成交价为 170.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9.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783,795.0
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78bde169-e9eb-43ab-bddf-604bde6ca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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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7:52│诺瓦星云(301589):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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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
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 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1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48,83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 0.3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 697,6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5%,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及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鉴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年 9月 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4.4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9月 1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
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1a0e830f-ef78-4e7d-9536-04087e1d9c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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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56│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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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4号楼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胜春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8,18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8,1
8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04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04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7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2,448,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846,431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601,569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公告中,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1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6%;反对6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8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5%;反对65,44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1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3%;反对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2%;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4%;反对6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程彬、郭子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e8e5ed57-f0aa-4f92-947b-3e17674f4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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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56│诺瓦星云(3015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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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程彬
律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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