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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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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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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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 │价格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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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 │数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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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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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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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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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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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
│ │格及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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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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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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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9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五次会议。应到委员 3人,实到委员 3人。会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唐鑫等
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1,880份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股票期权授予前、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公司
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2.60元/份调整
为58.43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289,920份调整为405,888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
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0股予以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9,000份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前、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同意《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7.24元/股调整为61.74元/股,数量由51.60万股调整为72.24万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4.47元/份调整为124.05元/份,数量由51.60万份调整为72.24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9月 11 日
(本页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委员签字:
曹松涛 严婷 柏建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068be90-193d-48ab-aba6-edac0beda8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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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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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
2月6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2.5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6人,行权价格为174.47元/份,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5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6人,授予价格为87.24元/股,本激励计划自权益授予之日起至全部权
益归属/行权或作废失效/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
象授予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唐鑫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上述唐鑫等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9,000股予以作废,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4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51.6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1.60万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了核
查。
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需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7.24元/股调整为61.74元/股,数量由51.60万股调整为72.24万股;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174.47元/份调整为124.05元/份,数量由51.60万份调整为72.24万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
核查。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唐鑫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上述唐鑫等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0股予以作废,及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4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51.60万
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1.60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
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0股予以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9,000份进行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
、本次作废及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c57af33-16b8-4970-b2ca-1cb585b3c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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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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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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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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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作...。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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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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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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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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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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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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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 11,880 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
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合法、有效,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唐鑫等 3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1,88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关于《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三、关于《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拟行权的69名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有效。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等安排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
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
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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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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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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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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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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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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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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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公司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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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公司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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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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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7258290-45c6-4094-83c3-619ae0bb5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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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优优绿能(30159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优绿能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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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优优绿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耀 联系电话:0755-33386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腾夫 联系电话:0755-333865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2026 年上半年,公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司实现归属于上 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
市公司股东的净 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并
利润为-3,848.30 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
万元,公司由盈利 以改善。保荐机构将持续
转为亏损。 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同
时提醒公司及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信息披露瑕疵回购及损失赔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股东信息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0.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bb9e6457-64ed-4ef0-8e6e-861379706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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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7│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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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52ee2af-1ebd-4085-ab94-02cf81697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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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7│优优绿能(301590):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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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2582b94-7b83-4437-a6c4-6019c15ac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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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7│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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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94a14f5-7500-4497-b9ad-4eeb7f1ee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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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7│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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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8ad692c-602a-48fd-ad57-a25602c1d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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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7│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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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15d1fd3-596b-42df-97f9-2eda55e14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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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6│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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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6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
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90d419a-9089-4aa5-85ab-f5b16820d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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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5│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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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ae1965d-a12a-4ee8-9dcd-9191bdb56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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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20:00│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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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053,1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0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8,874,379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果为准)。公司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预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预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53,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053,12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8,874,37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7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9*****640 柏建国
2 09*****644 邓礼宽
3 08*****834 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32 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75 ABB E-mobility A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28日。
七、股本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 24,644,128 58.60 9,857,651 34,501,779 58.60
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17,409,000 41.40 6,963,600 24,372,600 41.40
通股
股份总数 42,053,128 100.00 16,821,251 58,874,379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58,874,37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9688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拟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
,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4、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登记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价格及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3,642,502.40元/42,053,128股×10股=
8.000000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8000000元;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股=16,821,251股/42,053,128股×10股=3.999999股(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9999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8000000)/(1+0.3999999)。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
咨询联系人:蒋春、宣汶佐
咨询电话:0755-27109739
传真电话:0755-2710990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4febfe5-11f6-4f18-8d35-8dab753c3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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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0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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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8,6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6%
)。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
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持股情况: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948,660 股。2026 年 6 月 5 日,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管理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
4、当前持有股数:948,660 股
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6%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948,6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6%。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7、拟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8、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9、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0、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限
售安排: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
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
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
五、备查文件
1、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ed3f0ae8-b6e3-429f-8dc6-63d1f87a2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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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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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8ffcb3d-918e-4b81-8d82-3e7b69e1f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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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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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027)。
严婷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 6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
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媛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张媛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36c6029-73ec-426f-aa3b-70e2150b6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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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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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d86a06-9ad9-414e-8813-8286b842e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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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9│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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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176a616-b3da-4921-ae60-a9cf437bc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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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优优绿能(30159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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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55cede3-ed05-4c7d-8fd3-0fa333164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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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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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e640a4a-60e2-4ba1-932c-808cb9b7d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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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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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b14b201-8f3a-4c15-bd68-ae7ae1757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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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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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
026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
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及邓礼宽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严婷女士任职独立董事的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其
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c30e727-0875-4613-aae2-6105f7082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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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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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严婷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签署)
严婷
日 期:2026 年 5月 1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e7f7969-82e1-4abb-9a4e-520ae3e9a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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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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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张媛媛女士因个人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媛媛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由于张媛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张媛媛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
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媛媛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媛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严婷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
严婷女士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严婷女士将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无变化,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严婷、曹松涛、钟晓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严婷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曹松涛、严婷、邓礼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柏建国、邓礼宽、曹松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柏建国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
4、曹松涛、严婷、柏建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四、备查文件
1、张媛媛辞职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cd25114-dc43-48f4-929d-1d05840e5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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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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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严婷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 期: 2026 年 5月 1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90fcc9d-cddb-4650-95db-51c837795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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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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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定于2026年6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2项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和邓礼宽先生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
6,215,600股,占股本总数38.5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
、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2个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
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补充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9 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 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投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作为
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数
(2)
8.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上述提案 1 至提案 8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上述提案 9 至提案 1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 月 15 日 和 2026 年 5 月 15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5、提案 5.0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相关信息请在 2026 年6 月 15 日(星期一)16:00 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 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春
联系电话:0755-27109739
联系传真:0755-27109902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uugreenpower.com
邮政编码:51810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a43e0cd-3436-4eee-acf5-383a5edf2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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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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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
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3,791,385.1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确认,并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27,000.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合计 70,0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791,385.19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
募集资金为143,791,385.19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
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7,000.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0.00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 14,379.1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合计 84,379.1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2、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
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日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实施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
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进行现
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优优绿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cac4531-3dbe-4420-92f6-f4584b28d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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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9│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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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6b2c75-8ca2-48ef-a0a2-e5518f5ea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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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6│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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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
026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
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d75846-1cad-4ee4-9789-37ce5e8d1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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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4│优优绿能(30159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优绿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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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优绿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6134b73-820d-4b5d-88cd-682ab54a0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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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16│优优绿能(301590):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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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股
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0 元,并于 2025年 6月 5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 50%以上(含 50%,下同)的,
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
41A011051 号),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9,282.06 万元,较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24,4
76.68 万元下降 62.0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股份锁定到期日
柏建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8 年 6月 4日 2028 年 12 月 4日
事长、总经理
邓礼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8 年 6月 4日 2028 年 12 月 4日
事、副总经理
优电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月 4日 2028 年 12 月 4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星耀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月 4日 2028 年 12 月 4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注: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股东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779fdd1-7c7e-4540-ba20-4b5c7c4e9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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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1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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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0 元,并于 2025 年 6月 5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 50%以上(含 50%,下同)的,
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
41A011051 号),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9,282.06 万元,较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24
,476.68 万元下降 62.0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股份锁定到期
日
柏建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长、总经理
邓礼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副总经理
优电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星耀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注: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股东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8231c49-e4fd-43b6-8cfa-e82ceadc5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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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6│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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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b332c3c-2955-4c30-81da-7c4e8701e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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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6│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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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afe91ac-293a-4f60-985f-dd3b11a41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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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6│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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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e76b88b-54c2-4c58-855e-a0008f43d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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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5│优优绿能(30159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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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ABB E-mobility AG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优绿能)持股5%以上股东,ABB Ltd为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由于ABB Ltd控制的部分企业与公司存在交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2026年度预计将与ABB Ltd及其控制公司之间商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ABB Ltd及其控制公司关联交易
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生产的充电模块,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6 年预计
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 ABBLtd 及其 主要销售充电模 参照市场 不超过 5,000
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 控制的公司 块、采购电子元器 价格公允
受劳务 件等 定价
注:公司与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
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金额(万 (万元)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关联方 ABBLtd 主 要 销 2,201.51 15,000 1.66 -85.32 2025年 6月9日于
销售商品 及其控 售 充 电 巨 潮 资 讯 网
和提供劳 制的公 模块等 ( www.cninfo.co
务 司 m.cn)披露的《关
向关联方 ABBLtd 主 要 采 - - 于预计 2025 年度
采购商品 及其控 购 电 子 日常性关联交易
和接受劳 制的公 元 器 件 的公告》(公告编
务 司 等 号:2025-003)
合计 2,201.51 15,000 - -85.32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原
异的说明(如适用) 因是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在年
初
对可能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预估,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
、
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
计
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系受公司及关联方双方业务发展、市场情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影响,
差异的说明(如有)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BB Ltd
2、董事长:Peter R. Voser
3、注册资本:306,840,000 CHF
4、成立时间:1988年
5、办公地址:Affolternstrasse 44, 8050 Zurich, Switzerland
6、主营业务:ABB是全球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企业,致力于为工业、能源、电力、交通和建筑行业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细分市场包括电气化产品、机器人和运动、工业自动化、电网以及企业和其他。
7、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总资产为448.85亿美元,净资产为166.46亿美元,营业收入为332.20亿美元,净利润为4
7.34亿美元(数据来自于ABB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ABB E-mobility AG系公司5%以上股东,ABB Ltd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由于ABB Ltd控制的部分企业与公司存在交易,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说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运转,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
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
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
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受到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优优绿能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df314c6-20f5-435c-8b19-37fa5797d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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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5│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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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8d2fc71-c8db-4114-88eb-0ce1b49b5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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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5│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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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2026年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工商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
信额度;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杭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
额度总金额共计不超过16亿元。
公司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分批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并在本议案同意的授信额度内与对
应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合同。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56af110-5083-4014-a166-1ed124961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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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5│优优绿能(30159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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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ABB E-mobility AG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优绿能)持股5%以上股东,ABB Ltd为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由于ABB Ltd控制的部分企业与公司存在交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2026年度预计将与ABB Ltd及其控制公司之间商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ABB Ltd及其控制公司关联交易
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生产的充电模块,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向关联方销售商 ABB Ltd及其控 主要销 售充电模 参照市场价
品和提供劳务、 制的公司 块、采购电子元器 格公允定价
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
不超过5,000.00
向关联方采购商 件等
品和接受劳务
注:公司与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
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万 额(万 生额占 生额与
元) 元)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向关联 ABB 主要销 2,201.51 15,000 1.66 -85.32 2025年6月9日于
方销售 Ltd 及 售充电 巨 潮 资 讯 网
商品和 其控制 模块等 ( www.cninfo.c
提供劳 的公司 om.cn)披露的
务 《关于预计2025
向关联 ABB 主要采 - - 年度日常性关联
方采购 Ltd 及 购电子 交易的公告》(公
商品和 其控制 元器件 告 编 号 :
接受劳 的公司 等 2025-003)
务
合计 2,201.51 15,000 - -85.32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市场情况在年初对可能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预估,但实际
用) 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
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异,主要系受公司及关联方双方业务发展、市场情况、实际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需求等因素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有) 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BB Ltd
2、董事长:Peter R. Voser
3、注册资本:306,840,000 CHF
4、成立时间:1988年
5、办公地址:Affolternstrasse 44, 8050 Zurich, Switzerland
6、主营业务:ABB是全球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企业,致力于为工业、能源、电力、交通和建筑行业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细分市场包括电气化产品、机器人和运动、工业自动化、电网以及企业和其他。
7、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总资产为448.85亿美元,净资产为166.46亿美元,营业收入为332.20亿美元,净利润为4
7.34亿美元(数据来自于ABB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ABB E-mobility AG系公司5%以上股东,ABB Ltd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由于ABB Ltd控制的部分企业与公司存在交易,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说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运转,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
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
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
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受到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优优绿能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9a1c0ca-4fb0-484e-9518-90e32ea34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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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5│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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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6e1ee66-6035-4690-aa74-9f92f4a8e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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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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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9 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 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
编码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作为投
票对象的
8.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子议案数
(2)
8.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5、提案 5.0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相关信息请在 2026 年6 月 15 日(星期一)16:00 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 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春
联系电话:0755-27109739
联系传真:0755-27109902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uugreenpower.com
邮政编码:51810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3b84184-ce08-4240-8ff0-26b615559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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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4│优优绿能(30159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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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eff2d3-75f2-4c63-968d-382eaefecb1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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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优优绿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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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616.PDF
─────────┬────────────────────────────────────────────────
2026-04-29│优优绿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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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优优绿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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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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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优优绿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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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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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优优绿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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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8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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