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6-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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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08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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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 │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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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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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 │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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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9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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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优优绿能(30159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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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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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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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 │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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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 │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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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0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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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8,6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6%
)。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
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持股情况: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948,660 股。2026 年 6 月 5 日,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48,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管理人: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
4、当前持有股数:948,660 股
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6%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948,6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6%。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7、拟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8、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9、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0、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限
售安排: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
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
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
五、备查文件
1、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ed3f0ae8-b6e3-429f-8dc6-63d1f87a2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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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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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8ffcb3d-918e-4b81-8d82-3e7b69e1f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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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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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6-027)。
严婷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 6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
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媛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张媛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36c6029-73ec-426f-aa3b-70e2150b6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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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2│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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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d86a06-9ad9-414e-8813-8286b842e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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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9│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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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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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优优绿能(30159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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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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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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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e640a4a-60e2-4ba1-932c-808cb9b7d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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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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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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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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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
026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
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及邓礼宽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严婷女士任职独立董事的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其
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c30e727-0875-4613-aae2-6105f7082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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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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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严婷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 (签署)
严婷
日 期:2026 年 5月 1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e7f7969-82e1-4abb-9a4e-520ae3e9a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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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优优绿能(301590):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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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张媛媛女士因个人
工作原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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