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1 肯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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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肯特股份(30159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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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56 │肯特股份(30159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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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5 │肯特股份(30159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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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 │肯特股份(3015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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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 │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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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 │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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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 │肯特股份(30159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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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 │肯特股份(301591):国泰海通关于肯特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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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 │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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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 │肯特股份(30159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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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肯特股份(30159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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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肯特股份”)股份5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77%)的公
司副总经理林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
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69%);
2.持有公司股份 3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58%)的公司副总经理靳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8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40%);
3.持有公司股份 1,21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88%)的公司顾问徐长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302,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597%);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
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林丰先生、副总经理靳予先生以及顾问徐长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丰 副总经理 528,000.00 0.6277
靳予 副总经理 349,800.00 0.4158
徐长旭 顾问 1,210,300.00 1.4388
合计 2,088,100.00 2.4823
注: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林丰、靳予、徐长旭;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姓名 职务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丰 副总经理 132,000.00 0.1569
靳予 副总经理 87,450.00 0.1040
徐长旭 顾问 302,575.00 0.3597
合计 522,025.00 0.6206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8、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
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9、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靳予、林丰以及担任公司顾问的股东徐长旭(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有的肯特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非另有更为严格的约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
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人将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减持方式:如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减持价格:若本人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
区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
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三)减持承诺: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的
持续稳定经营,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发行人因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发行人未触及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林丰先生、靳予先生、徐长旭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具体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林丰先生、靳予先生、徐长旭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丰先生、靳予先生、徐长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2ab7f42-1ec5-4216-9164-efa364716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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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56│肯特股份(30159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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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基金管理人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南京金码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000.00 万元,占比 3%,参与
认购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并签署《南京建
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8),本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本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编码:SBWG50
2、基金名称: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 年 4月 29 日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南京建邺金雨茂物战新软信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首期出资额 900 万元。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9da231-7ac2-4bbb-95d5-ae198bd0c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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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5│肯特股份(30159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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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和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地点
会议采取网上互动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东方财富路演中心(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24761)参与本次业绩说
明会。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杨文光先生
董事兼总经理:杨烨女士
董事会秘书:肖亦苏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孙佳青女士
独立董事:高允斌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会议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以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njcomptech.com,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
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财富路演中心(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224761)查看本次业绩
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32700a4-bfe7-4d1d-aaef-58e9c9329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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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肯特股份(3015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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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b55b7d-bf75-465f-b5ca-2ee487673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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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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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c7324f-4886-49ff-b0c7-92ccdf68d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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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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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29cc5c-f5c6-49a2-933f-da7855c71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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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肯特股份(30159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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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e4565b6-9b5f-435a-9bca-4e15dabe4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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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肯特股份(301591):国泰海通关于肯特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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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301591):国泰海通关于肯特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b333ac-5d37-428c-b12a-2c73a7cd1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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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肯特股份(3015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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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肯特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1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10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612,9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78,409.0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334,490.92元(含超募资金 7,179,490.92元)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2月 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苏公 W[2024]B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47,588,790.4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607,691.7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991,947.19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08,612,900.00
减:发行费用 49,278,409.08
二、募集资金净额 359,334,490.9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4,265,147.98
三、募集资金使用 210,607,691.71
其中:1.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 30,356,449.02
2.氟膜新材建设项目 80,195,868.79
3.耐腐蚀管件扩产项目 18,694,074.93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77,064.50
5.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新建项目 36,284,234.47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00.00
四、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52,991,947.19
五、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152,991,947.19
其中: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余额 78,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74,991,947.19
六、募集资金实存金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差异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会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氟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125904295710000 募集资金专户 52,686,613.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006621013003889920 募集资金专户 16,889,253.8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006621013003890052 募集资金专户 896,776.8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12502439327 募集资金专户 4,517,917.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22916288110000 募集资金专户 1,386.18
合计 74,991,947.19
(2)通知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12590429577900042 单位通知存款 1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899999600003014004 单位通知存款 15,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31402761971 单位通知存款 10,000,000.00
合计 35,000,000.00
(3)大额存单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12590429577900060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899999605003018419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8110501023102834877 大额存单 13,000,000.00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
合计 43,000,000.00
三、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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