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2 六九一二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8 18:22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5-16 19:40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
├─────────┼──────────────────────────────────────────────┤
│2025-05-16 19:40 │六九一二(3015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19:40 │六九一二(3015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9:26 │六九一二(301592):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5 19:26 │六九一二(30159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9 15:42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08 18:36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07 15:42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25 16:17 │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
2025-05-28 18:22│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5月16日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
名,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不变,并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6ATY6D22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蒋家德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区祁连山路22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通信设备销售;地
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
信终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导
航服务;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
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电
耦合系统研发;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影视录
放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3a971e21-419c-45dc-b477-0c535a4bb084.PDF
─────────┬────────────────────────────────────────────────
2025-05-16 19:40│六九一二(301592):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经公司控股股东蒋家德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万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周道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万磊先生、周道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万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道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万磊先生、周道华先生正式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ea13288d-00ff-492e-87a7-be9b95eb9e3f.PDF
─────────┬────────────────────────────────────────────────
2025-05-16 19:40│六九一二(3015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陈杰
、叶恨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和《四川六九
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
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席对象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
南站街道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A 座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年度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现场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股东、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91,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1308%,通过现场
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91,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130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0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25,515,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505%。
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交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人员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全部议案: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892,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51,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4%;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01,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51,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4%;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1%;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万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52,480,66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1943%,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9,088 票。
3.02 《关于选举周道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 52,478,66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1905%,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7,085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形式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2a6618b-247f-433b-aeb6-7175006813c0.PDF
─────────┬────────────────────────────────────────────────
2025-05-16 19:40│六九一二(3015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18楼。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家德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515,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5%。通
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91,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13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6,265,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9505%。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92,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5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4%;反对1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0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5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4%;反对1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万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52,480,66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94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同意5,839,088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道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52,478,66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90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同意5,837,085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杰律师、叶恨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84a1d508-0f44-4635-81e7-74059dc58251.PDF
─────────┬────────────────────────────────────────────────
2025-05-15 19:26│六九一二(301592):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六九一二(301592):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4be5e5c9-07c4-45c3-ab76-7df089b67b6a.PDF
─────────┬────────────────────────────────────────────────
2025-05-15 19:26│六九一二(30159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18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家德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股东、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391,5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
.1308%。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91,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7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0,321,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6,071,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673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60,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1%;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