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5 太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9 18:06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7-06 18:52 │太力科技(3015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2026-07-06 18:52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6 18:52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7-01 18:44 │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7-01 18:44 │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3 16:58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6-23 16:58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6-15 16:14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5 16:11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09 18:06│太力科技(3015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
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0日、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1)减少“太力
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2,000.00万元;(2)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新增项目”),计划总投资 30,13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9,380.8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解决;(3)
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合并至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统筹建设。新增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宜尚”)及
全资孙公司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简居”)。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
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年 7月 9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1 广东太力科 交通银行股份 484601200015003339562 0.00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
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 及生产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华桂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0.00 -
注:账户余额为零的原因:该募集资金账户为新设账户,募集资金暂存放于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尚未转入该
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甲方”指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丙方”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次月 10 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
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
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增强各方内部工作人员的
合规和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各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
五、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5f2ab6b5-09ed-43c2-8d21-1749fa7ac2da.PDF
─────────┬────────────────────────────────────────────────
2026-07-06 18:52│太力科技(3015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太力科技(30159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b1106a7-acd2-4aa5-a4b9-6487da4ee546.PDF
─────────┬────────────────────────────────────────────────
2026-07-06 18:52│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3日以
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7月 6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露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的修订,修订后制度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募集资
金专户开立、账户日常管理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变更、补充等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8290337-18c5-4b7d-978b-8f24c523e85f.PDF
─────────┬────────────────────────────────────────────────
2026-07-06 18:52│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
务,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杨亮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亮先生的辞职申
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后,杨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亮先生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予以作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亮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
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杨亮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遴选、审核建议,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韩露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露露女士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韩露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韩露露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后,同时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723360
电子邮箱:zqb@tailigo.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之二前座
邮政编码:528400
四、备查文件
1.杨亮先生的辞职报告;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dd007958-4a66-4bfc-86de-ae7994e73824.PDF
─────────┬────────────────────────────────────────────────
2026-07-01 18:44│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03fce51-0e53-4e50-a001-d4dd4f0304c0.PDF
─────────┬────────────────────────────────────────────────
2026-07-01 18:44│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3bff9e8-5508-4497-afb5-41fbd83dad03.PDF
─────────┬────────────────────────────────────────────────
2026-06-23 16:58│太力科技(30159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
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
2025 年 5月,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华桂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
技支行”)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5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上述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6 年 4月,因新增“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中山市简
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
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6 年 5月,为提升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原开立于华
润银行中山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01),同时在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84601
200015003300595),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 公司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
号 状态
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续
司 83 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2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0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 存续
60 及
生产建设项目
3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3005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存续
95
4 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700001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本次
注销
5 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500002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
注销
6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 7609006780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
行 注销
7 武汉太力技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7 太力武汉生产及物 存续
10 流
中心建设项目
8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 7609018731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
行 注销
序 公司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
号 状态
9 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43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 存续
59 及
生产建设项目
10 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1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 存续
36 及
生产建设项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导致的注销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0日、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以下调整:(1)减少“太
力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2,000.00万元;(2)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计划总投
资30,13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9,380.8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解决;(3)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合并至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统筹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存放于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090067
8010008、760901873110008)内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无后续使用需求,
为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导致的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存放于华润银行中山分行专项用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
01)内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该专户后续无资金使用计划。为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公司现已完成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终止。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导致的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华润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9021864500002)可用余额(
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后续使用需求、为优化账户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完成后,该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终止。
四、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72543a
─────────┬────────────────────────────────────────────────
2026-06-23 16:58│太力科技(30159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在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润银
行中山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专用结算账户相关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且无后续使用计划,账户内资金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账户管
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于近期将上述账户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3000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f9a9c93-13fa-4e68-9f3c-65698207c29a.PDF
─────────┬────────────────────────────────────────────────
2026-06-15 16:14│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广东太
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 2026年 7月 1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A栋 3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2:00,13: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信函或
邮件请在 2026年 6月 24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 号
(信封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亮
电话:0760-88723360
邮箱:zqb@tailigo.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9c02f5e-2c3e-4daf-9d4e-d1bcf8f11863.PDF
─────────┬────────────────────────────────────────────────
2026-06-15 16:11│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6月 15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体系,充分激发管理团队工作动能,助
力公司稳健经营与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
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15:30 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40号 A栋 304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be08fdd-0519-40ce-aa60-0459b798556c.PDF
─────────┬────────────────────────────────────────────────
2026-06-15 16:09│太力科技(3015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标准与岗位价值、履职权责、承担风险及个人贡献相匹配;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实行按绩取酬、奖罚对等,强化绩效考核与薪酬联动;
(四)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贴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期价值创造;
(五)市场公允原则:对标同行业薪酬水平,兼顾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
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为本制度执行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核算、发放、档案管
理、绩效考核落地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施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考虑担任的职位、分管工作职责、
个人履历、任职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并结合管理团队工作目
标完成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上述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实报实销。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与津贴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
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
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公司按如下规定制定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
工、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建议综合考量并在每年度 4 月底前拟定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审议后以书面文件下发。考核年度中,若需追加或调整个别内部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后补充下发书面文件。
第十四条 公司按如下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年度结束后,对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非量化指标进行自评,然后提交公司总经理考评,最后提交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终评;总经理自评后直接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终评。
非独立董事在考核年度结束后,对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非量化指标进行自评,然后提交薪酬考核委员会考评。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周期: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结合考核周期发放,其中部分绩效薪酬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绩效评价结束后予
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业绩与发展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
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调整参考本制度第五条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执行,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将公司经营效益、盈利情况等作为薪酬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结合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优化需求调整薪酬体系;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变化对应调整薪酬水平。
第十八条 公司如发生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视情节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当期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公司规章制度,受到监管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声誉影响的;
(三)履职过程中存在重大决策失误,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机制,具体如下: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差错等错报原因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及其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5e3ede8-c4c6-4113-8c2f-1c30e111b84b.PDF
─────────┬────────────────────────────────────────────────
2026-06-03 17:32│太力科技(3015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
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甲方”指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丙方”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次月 10 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
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
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增强各方内部工作人员的
合规和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各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225b8c2-63c5-4c09-b114-ccf4b32b3eeb.PDF
─────────┬────────────────────────────────────────────────
2026-05-29 18:11│太力科技(30159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太力科技2026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太力科技进行了202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持续督导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2、培训方式:现场
3、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4、培训对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 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其
他有关法规、指引等,对上市公司合规管理、信息披露要求及内幕交易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三、 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得到了太力科技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加强了对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内幕信息台账管理、知
情人登记管理等工作要求的认识,有利于优化公司日常合规管理,推动公司内控管理、内幕交易防控机制更加标准化、常态化、规范
化,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e651cef-167b-4bc4-bdce-a53d859f6670.PDF
─────────┬────────────────────────────────────────────────
2026-05-22 17:08│太力科技(3015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太力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7,0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7.0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6,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121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 公司主体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1 广东太力科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88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存续
技集团股份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060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生产建设项目
序 公司主体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3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300595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新开立
4 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700001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拟注销
5 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500002 补充流动资金 存续
6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609006780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7 武汉太力技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710 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 存续
术有限公司 中心建设项目
8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609018731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9 中山宜尚科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4359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技有限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
10 中山市简居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136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家庭用品有 生产建设项目
限公司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开立了新的“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存放于旧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
0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全部转存至新专户,并拟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拟将旧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01)注销,该专户对应的原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项 账户
目 状态
广东太力科技集 珠海华润银行股 2239021864700001 信息系统升 拟注销
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中山 级项目
分行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项 账户
目 状态
广东太力科技集 交通银行股份有 484601200015003300595 信息系统升 新开立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华桂 级项目
支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保荐机
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d7d94d8-491b-464b-8616-778f68d2bd18.PDF
─────────┬────────────────────────────────────────────────
2026-05-22 17:08│太力科技(30159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3ca4234-523f-4fdb-b024-7319627091d9.PDF
─────────┬────────────────────────────────────────────────
2026-05-22 17:08│太力科技(30159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f105bb9-cdd7-4315-aa8e-224a1a0d8e34.PDF
─────────┬────────────────────────────────────────────────
2026-05-22 17:08│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5月 22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保荐机
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公司结合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实际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充实项目实施主体的
运营资金实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与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f079dc9-bb89-41a4-9f91-7f8e46acd789.PDF
─────────┬────────────────────────────────────────────────
2026-05-22 17:08│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52.07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
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 公司主体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1 广东太力科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88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存续
技集团股份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060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生产建设项目
序 公司主体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号
3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300595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新开立
4 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700001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拟注销
5 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2239021864500002 补充流动资金 存续
6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609006780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7 武汉太力技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3001502710 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 存续
术有限公司 中心建设项目
8 招商银行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76090187311000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存续
9 中山宜尚科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4359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技有限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
10 中山市简居 交通银行中山华桂支行 484601200015003273136 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 存续
家庭用品有 生产建设项目
限公司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开立了新的“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存放于旧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
0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全部转存至新专户,并拟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拟将旧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9021864700001)注销,该专户对应的原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 账户
项目 状态
广东太力科技集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2239021864700001 信息系统 拟注销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升级项目
广东太力科技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84601200015003300595 信息系统 新开立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山华桂支行 升级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保荐机
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212d142-8c23-4391-85c5-fb2c4c3fdc31.PDF
─────────┬────────────────────────────────────────────────
2026-05-14 17:04│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2a4ada5-52a6-4d55-8864-14fc9c4618d2.PDF
─────────┬────────────────────────────────────────────────
2026-05-14 17:04│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0b9ad15-cea9-44fe-9fe1-b2e7cab7a809.PDF
─────────┬────────────────────────────────────────────────
2026-05-06 18:22│太力科技(30159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招商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与结算均实行专户专用,即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招商银行会在系统内自动生成一个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产品到期时,该账户将资金返还至募集账户后自动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
行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故该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已自动注销,以下为注销账户的具体信息: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090067807800130
中山石岐科技支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b7c7e17-3686-408e-9546-a89bea559899.PDF
─────────┬────────────────────────────────────────────────
2026-05-06 17:27│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 4月 21日,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力科技”)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8,280,000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
7,070,000.00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的,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3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9*****392 石正兵
2 08*****040 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8*****054 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6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限售、减持安排
及股份自愿锁定事项所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之二前座
咨询联系人:杨亮
咨询电话:0760-88723360
八、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d5d07b0-2a3f-4c77-ac64-5ea31cf1a29c.PDF
─────────┬────────────────────────────────────────────────
2026-04-27 20:06│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707f559-a5e4-4ccc-a5d7-56e77d73a631.PDF
─────────┬────────────────────────────────────────────────
2026-04-27 20:06│太力科技(3015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27,070,000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
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0日、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作出以下调整:(1)减少“太力
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2,000.00万元;(2)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新增项目”),计划总投资 30,13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9,380.8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解决;(3)
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合并至新增募投项目“纳米谷产业园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统筹建设。新增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宜尚”)及
全资孙公司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简居”)。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及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等账户仅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中山宜尚及中山简居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涉及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及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进行存储和管理,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号 (元)
1 广东太力科技集 交通银行 484601200015003273060 0.00 纳米谷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产业园
2 中山宜尚科技有 公司中山 484601200015003274359 0.00 研发及
限公司 华桂支行 生产建
3 中山市简居家庭 484601200015003273136 0.00 设项目
用品有限公司
合计 0.00 -
注:账户余额为零的原因:该募集资金账户为新设账户,募集资金暂存放于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尚未转入该
等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宜尚及全资孙公司中山简居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甲方”指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宜尚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
有限公司,“乙方”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丙方”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
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次月 10 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
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
导期结束后失效。
10.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增强各方内部工作人员的
合规和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各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d6d83d-ffda-40d8-95b2-d38061ac6223.PDF
─────────┬────────────────────────────────────────────────
2026-04-22 17:56│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cca894-c7c3-4d29-b3cf-e26889cc8119.PDF
─────────┬────────────────────────────────────────────────
2026-04-22 17:56│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书
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4月 22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
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809236e-e9e5-42b4-a60b-405bb8390afd.PDF
─────────┬────────────────────────────────────────────────
2026-04-21 18:38│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73c3128-47da-4a1b-b185-62b90b1d8f04.PDF
─────────┬────────────────────────────────────────────────
2026-04-21 18:38│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1f53f7-0874-46a3-9720-0efa901dd1c5.PDF
─────────┬────────────────────────────────────────────────
2026-03-31 12:05│太力科技(3015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22b4c40-c496-42d9-9ea8-52fccd1bab6c.PDF
─────────┬────────────────────────────────────────────────
2026-03-31 12:05│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feeed05-9f23-405e-8c86-eb20b36af5ca.PDF
─────────┬────────────────────────────────────────────────
2026-03-31 12:05│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b064abc-1f47-4d2b-b332-a0d0ecc8ed8d.PDF
─────────┬────────────────────────────────────────────────
2026-03-30 21:31│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报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b296c25-0b8b-4b64-befa-7bad3c1b76d8.PDF
─────────┬────────────────────────────────────────────────
2026-03-30 21:31│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4645f28-a48a-47d6-9a32-8f8cceb87a2b.PDF
─────────┬────────────────────────────────────────────────
2026-03-30 21:31│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1b45b37-0d3a-42f4-8b14-b265b5ecf9d7.PDF
─────────┬────────────────────────────────────────────────
2026-03-30 21:30│太力科技(301595):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
以下简称“京潭布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为采购材料、成品及外协加工等,预计 2026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0万元。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正兵先生)回避表决,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太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6年度预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计金额(万元) 已发生金额 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 随县京潭布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 市场公允 ≤220 40.74 166.73
品、接受劳务 艺制品厂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 定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 披露日期
额(万元) 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 随县京潭布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 166.73 0.55% 83.37% /
商品、接受劳务 艺制品厂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者:任坤
住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经营范围:布艺制品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经营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稳定供货与履约能力。
(二)关联关系说明
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为公司董事长石正兵先生的近亲属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协商定价,不优于/不劣于独立第三方交易条件。
2.交易方式:根据生产需求下达订单,签订采购合同,按约交货、验收、结算。
3.交易期限: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京潭布艺产品质量稳定、交期可控,能匹配公司生产配套需求,保障供应链稳定,属于日常经营合理所需。
2.公允性: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程序规范、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220万元,因该等关联交易涉及董事长关联方,根据《公司
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交易
,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内容是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所需。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a63d1c4-5a7c-4538-ac5c-a004e814fbd4.PDF
─────────┬────────────────────────────────────────────────
2026-03-30 21:30│太力科技(3015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2026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对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购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向股
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
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ec93ec2-874f-4f30-acf0-b4d4f1bd1706.PDF
─────────┬────────────────────────────────────────────────
2026-03-30 21:30│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为满足 2026年度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及项目发展的资金
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综合运营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一)授信额度及使用主体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国内各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202
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65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业务类型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票据贴现
、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授信品种、金额、期限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三)授信有效期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银行综合授信议
案之日止。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授信具体条款、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相关操作。该授权在
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五)特别说明
本次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推进的实际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合理安排融
资事宜,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准。
二、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 2026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拓展、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
公司融资结构,保障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推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
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综合授信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三、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授信相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授信具体条款、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相关操作。
该授权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825f99e-0493-4d94-a2ab-9bbb6f43e868.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4月 21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4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A栋 3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 √
项目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 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公司独立董事江绍基先生、朱娟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5日,上午 9:00-12:00,13: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信函或
邮件请在 2026年 4月 15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 号
(信封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亮
电话:0760-88723360
邮箱:zqb@tailigo.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号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974f10-f649-4e00-956b-1e69d49bc681.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明确捐赠决策程序、管理要求及责任划分
,确保捐赠活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以公司名义或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的所有对外捐赠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捐赠、实物捐赠(产品、设备、房产等)、知识产权捐赠、服务捐赠等。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规性原则:对外捐赠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2.量力而行原则:捐赠金额及方式应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承受能力相匹配,优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员工权益等
核心需求,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可持续发展;
3.公开透明原则:捐赠决策过程、捐赠金额、捐赠对象、捐赠用途等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披露,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
4.权责明晰原则:明确各部门在捐赠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建立“申请—审核—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捐赠
行为规范有序。
第四条 对外捐赠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1.向任何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恐怖组织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进行捐赠;
2.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变相利益输送或违反公平原则的目的进行捐赠;
3.捐赠国家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物品,捐赠可能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资产;
4.超出公司财务承受能力进行大额捐赠,通过捐赠转移、侵占公司资产;
5.在捐赠活动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核心技术等敏感信息。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职责:
1.审议批准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止;
2.审议批准单笔捐赠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3.审议批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对外捐赠事项;
4.审议批准捐赠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关联方认定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执行)的对外捐赠事项;
5.审议批准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捐赠事项;
6.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捐赠行为进行追责。
第六条 总经理职责:
1.审议批准单笔捐赠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2.审议批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对外捐赠事项(不含董事会决策范围事项);
3.审核捐赠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必要性,评估捐赠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的影响;
4.监督捐赠事项的执行进度,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5.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捐赠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由公司财务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经办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对捐赠事宜统一规划部署,公司各子公司(含
分支机构)若涉及对外捐赠事宜的应当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外捐赠。
第三章 捐赠决策程序
第八条 提出捐赠申请。捐赠申请由公司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或相关负责人提出,明确捐赠事由、捐赠对象(名称、资质、背
景)、捐赠方式(现金/实物/其他)、捐赠金额或物资明细(数量、价值、权属)、捐赠用途、预计实施时间、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并附捐赠对象资质证明、相关公益项目说明等支撑材料;实物捐赠需提供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如需)、资产权属证明,确保捐赠物
资无权利瑕疵。第九条 初步评估。牵头部门收到捐赠申请后,会同财务部、法务部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捐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评估捐赠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对于重大捐赠事项,牵头部门应组织实地调研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核实捐赠对象的资质及公益项目的真实性,形成调研报告;
审核通过后,牵头部门将捐赠申请、支撑材料、审核意见及调研报告(如需)一并提交至相应决策机构。
第十条 捐赠事项审议。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捐赠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审议,形成书面决议后执行;属于董事会
决策权限的捐赠事项,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捐赠事项经决策机构批准后,由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后续执行工作。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需
紧急捐赠的,可简化决策程序,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临时决策后先行执行,但应在事后 5 个工作日内补报相应决策机构审议确认。
第四章 捐赠执行与管理
第十二条 捐赠事项经批准后,除紧急情况或小额现金捐赠外,应与捐赠对象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金额或物资、捐
赠用途、交付时间及方式、资金使用监督、捐赠效果反馈、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由法务部审核后签署;捐赠协议签订后,不得擅自
变更捐赠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按原决策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按照捐赠的形式参照以下程序执行:
1.现金捐赠:由财务部根据捐赠协议及审批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捐赠款项支付至捐赠对象指定的合法账户,取得捐赠收款凭
证;
2.实物捐赠:由牵头部门会同财务部、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物资清点、移交手续,签署物资移交清单,确保物资按协议约定送达
指定地点并用于约定用途,取得捐赠对象出具的接收证明;
3.其他形式捐赠(如知识产权、服务):由相关部门配合办理权利转移、服务提供等手续,确保捐赠行为合法有效。
第十四条 财务部应当按照以下规则对捐赠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1.财务部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捐赠支出进行会计核算,区分现金捐赠、实物捐赠等类型准确记账;
2.实物捐赠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捐赠支出,涉及资产处置的,按规定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3.财务部应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捐赠相关税务申报及税前扣除手续,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捐赠事项,披露内容包括捐赠事
由、捐赠对象、捐赠金额或物资价值、决策程序、资金来源、对公司的影响等;属于重大捐赠事项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披露;
日常性小额捐赠可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汇总披露。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对外捐赠事项进行审计,重点核查决策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真实性、捐赠效果
等,形成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牵头部门应跟踪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情况,要求捐赠对象定期反馈使用进展及效果,必要时可联合
审计部进行实地核查;公司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相关质疑或投诉应及时核查并反馈。
第十七条 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对外捐赠、虚报捐赠事项、截留或挪用捐赠资金/物资、在捐赠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或违规操作等
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职务调整等;因违规捐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
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上述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0699f02-38a9-45b4-9721-11c82367904c.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娟)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a7d1f53-f380-4f2f-863d-3de8124e9a01.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
效预防、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法律法规及《广东
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包括:(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
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包括前述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信息;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结合舆情信息性质、传播量、媒体报道热度对舆情信息进行分类:(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
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变动的负面舆
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该类舆情传播范围较小,无媒体转载及持续转发,无延伸报道,且对公司品牌
声誉产生较小影响。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所属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
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
上报董事会秘书,并具体落实舆情工作小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
、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
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舆情工作组设专人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舆情报送部门、刊载媒体、情况是否
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舆情事件发生后,应当在第一时间溯源沟通,查明舆情事件真相
,并启动舆情处理机制,快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对舆情处置工作的知情范围需严格控制,防止相关信息泄露,引发次生舆情,最
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社会公众猜测和媒体失实报道,维护公司形象不受损害;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低调处理、暂避对抗,减
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舆情工作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制定和实施应对
方案,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将相关情况汇总至董事
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外,还应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所属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原则上不公开回应。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并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舆情工作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
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避免虚假不实或片面夸大的报道,积极回应外界针对公司的误解误传,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
进一步发酵,损害公司品牌形象;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故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
,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或敏感信息的媒体,相关信息尚未广泛传播的,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或部门进行
删除处理,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针对恶意造谣、传播公司不实信息的,公司将查清事实真相,及时澄清,维护公司市值;
(七)在舆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公司应持续监测相关舆情动态,以便能够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舆情得到完全控制后,
公司应进行全面复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积极整改,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八)加强日常舆情引导。公司应通过公司官方媒体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合作媒体等渠道,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下,积极宣传公司的发展战略、取得的成绩、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正面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和品牌价值,引导舆论朝着有利
于公司的方向发展。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前述舆情所涉及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
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
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
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495ebf2-db0a-42ce-ab2d-db0a54bd21df.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绍基)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绍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763221d-8c4f-4178-a05b-91ce3dd97383.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对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购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向股东会
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
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0f8461b-7365-49a6-8ab3-d3cd558949d4.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6b85b74-3d4a-4ba3-8cff-46c74e3fa2a3.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62d47a6-7d17-41bf-8da4-83c06836fbe4.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太力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太力科技(30159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太力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85eece5-145b-4d02-96a2-d6bb5b7ec753.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太力
科技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
以下简称“京潭布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为采购材料、成品及外协加工等,预计 2026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0万元。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正兵先生)回避表决,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太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6 年度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随县京潭布艺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 市场公允定价 ≤220 40.74 166.73
商品、接受劳务 制品厂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预 披露日期
生金额 类业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 随县京潭布 向关联人采购成品/ 166.73 0.55% 83.37% /
商品、接受劳务 艺制品厂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者:任坤
住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经营范围:布艺制品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经营正常,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稳定供货与履约能力。
(二)关联关系说明
随县京潭布艺制品厂为公司董事长石正兵先生的近亲属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协商定价,不优于/不劣于独立第三方交易条件。
2.交易方式:根据生产需求下达订单,签订采购合同,按约交货、验收、结算。
3.交易期限: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京潭布艺产品质量稳定、交期可控,能匹配公司生产配套需求,保障供应链稳定,属于日常经营合理所需。
2.公允性: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程序规范、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220万元,因该等关联交易涉及董事长关联方,根据《公司
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交易
,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内容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63dfc2-d1a2-4594-b54e-d002739775a7.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7,0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7
.0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52.0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1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41
C000121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 32,023.10 32,023.10 17,951.77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80.80 7,380.80 7,380.80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4,819.50 4,819.50 4,819.5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800.00
合计 54,223.40 54,223.40 36,952.0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79.41万元(含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
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8,300.00万元,剩余 1,779.39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银行业务系统处理原因,误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收手续费人民币 0.02 万元,导致专户实际余额与账面余额存在 0.02万元差异。银行已于 2026年 1月 6日将误
扣手续费 0.02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要求;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资方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结合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现阶段存在短期闲置情形。为在确
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提升资金收益,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经审慎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经审核,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内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该授权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1d558ef-ee47-4741-bc86-11f48c87c064.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太力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06559号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力科技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太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太力科技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 三 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490a293-da8b-4cd3-9a0c-351c4da5a88e.PDF
─────────┬────────────────────────────────────────────────
2026-03-30 21:29│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1526838-bab9-40f6-8366-c7a12137f47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太力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876.PDF
─────────┬────────────────────────────────────────────────
2026-03-31│太力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0371.PDF
─────────┬────────────────────────────────────────────────
2025-10-29│太力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048.PDF
─────────┬────────────────────────────────────────────────
2025-08-29│太力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4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