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8 博科测试 更新日期:2026-0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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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32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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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32 │博科测试(301598):中信证券关于博科测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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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50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公司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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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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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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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 │博科测试(30159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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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 │博科测试(30159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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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 │博科测试(30159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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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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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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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32│博科测试(301598):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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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科测试”)于2025 年 12 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博科测试及其住所地为“研发中心项目
”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期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9
号)同意注册,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72.4306 万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296,808.7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4,974,905.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321,903.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12月 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51号)。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 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用于研发中心项110908550710008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科技金融支 目
行
注:公司前期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存储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后续将在博科测试需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研发中心项目”投入时分配至本次新增
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908550710008,截止 2025年 12月 30日,专户余
额为 0.0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6,000.00万元。
2、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
符合深交所创
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
上述产品提前支取、
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
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
管理。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
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
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情况。
5、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雯、薛万宝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
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账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 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为p
roject_boke@citics.com。
7、 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
(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
8、 甲方一次或 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
付款后 5个工
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 16条的要求
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更换保
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 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 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无合理理由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
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并书面告知
乙方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
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13、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
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和费用。
14、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应当将争议
提交位于北京的
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
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5、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77cb0c4b-8682-414f-bd85-29503e72f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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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32│博科测试(301598):中信证券关于博科测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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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
荐业务》对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测试”、“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雯、薛万宝
(三)协办人:-
(四)培训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
(六)培训人员:杨雯、丁宇星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主要就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要求、减持规定、买卖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事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项进
行了重点讲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要性及
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深入地学习了募集资
金运用管理要求、减持规定、买卖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事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项等内容。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
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86e21ff3-d74b-4ec5-9e3b-38343d96a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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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50│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公司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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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公司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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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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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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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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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科测试(3015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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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博科测试(30159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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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公司 401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张延伸先生、董事田金先生、独立董事胡南薇女士、独立董事陈玉田先生
及独立董事袁章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含本数,下称投资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在调整后的
期限内稳步推进,切实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
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的公告》。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亿元(含本次新增 1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担保方式信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等业务,具体
业务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32a685d8-f26b-4f60-8c0c-5f36e263b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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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博科测试(30159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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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科测试(30159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f2118506-43ab-48ba-bc6c-3b38aa7a1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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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0│博科测试(30159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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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测试”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科测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12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72.43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296,808.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4,974,905.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321,903.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2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51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博科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博科”)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具
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 子项目名 原计划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额 称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1 江苏博科智能 高端检测 102,000.00 高端测试 37,987.15 34,772.24
检测系统有限 设备生产 装备产业
公司 项目 基地建设
项目
研发中心 12,688.13 7,000.00
项目
2 北京博科测试 北京总部 4,359.95 北京总部 4,359.95 4,359.95
系统股份有限 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
公司 升级项目 升级项目
3 北京博科测试 补充流动 - 补充流动 19,964.77 -
系统股份有限 资金 资金
公司及其子公
司
合计 106,359.95 75,000.00 46,132.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
号 总额 金额 进度
1 高端测试装备产业基地 37,987.15 2,556.66 7.35%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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