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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98(博科测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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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98 博科测试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9 17:54 │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2-09 17:54 │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26 16:40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1-23 16:06 │博科测试(30159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3 16:04 │博科测试(30159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 ├─────────┼──────────────────────────────────────────────┤ │2026-01-23 16:04 │博科测试(301598):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 │2026-01-23 16:04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23 16:02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 │2026-01-23 16:02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 │董事等的公告 │ ├─────────┼──────────────────────────────────────────────┤ │2025-12-30 16:32 │博科测试(301598):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 2026-02-09 17:54│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1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 cn/,下同)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1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1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 6年 2月 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1月 24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次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4: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公司 1楼 107会 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延伸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自 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7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62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69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3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86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83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75ba2b7a-ef7e-4b1f-bef8-4c5b051c1709.PDF ─────────┬──────────────────────────────────────────────── 2026-02-09 17:54│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博科测试(301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6712213b-6327-4722-90b3-ccb4ddff50d0.PDF ─────────┬──────────────────────────────────────────────── 2026-01-26 16:40│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延伸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 职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副总经理并授权其代行总经理职责、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以及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名称: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88985166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延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注册资本:5,889.7223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 05月 15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 二、备查文件 1、《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4bb10c44-4e15-47c6-ab12-4345d38ee527.PDF ─────────┬──────────────────────────────────────────────── 2026-01-23 16:06│博科测试(30159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博科测试(301598):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1a823a0e-2e65-44b6-a87b-5580d55d62a9.PDF ─────────┬──────────────────────────────────────────────── 2026-01-23 16:04│博科测试(30159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 博科测试(30159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169aea5d-6abd-4278-a9f5-2c70678f9bd9.PDF ─────────┬──────────────────────────────────────────────── 2026-01-23 16:04│博科测试(301598):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88985166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472.4306 万股,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BK Test System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89.722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含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 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宝克测试系 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其中 2,000万元 折成实收股本 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发起人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万股) 占股份总额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李景列 570.00 28.50% 净资产折股 2016.03.26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万股) 占股份总额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张云兰 674.00 33.70% 净资产折股 2016.03.26 张延伸 484.00 24.20% 净资产折股 2016.03.26 郭明谦 136.00 6.80% 净资产折股 2016.03.26 仝雷 136.00 6.80% 净资产折股 2016.03.26 合计 2,000.00 100.00%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5,889.7223 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有本条行为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04121ce9-2990-432f-9b92-710f6a700a43.PDF ─────────┬──────────────────────────────────────────────── 2026-01-23 16:04│博科测试(30159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2月 0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0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2月 0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2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公司 1楼 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盛中街 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 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加盖 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3 )合伙企业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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