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0 慧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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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2 │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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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 │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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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 │慧翰股份(301600):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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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慧翰股份(301600):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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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1 │慧翰股份(3016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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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9 │慧翰股份(301600):广发证券关于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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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7 │慧翰股份(301600):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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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 │慧翰股份(3016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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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0 │慧翰股份(301600):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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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 │慧翰股份(301600):2026-017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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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2│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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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5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226.175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加上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 5,226.175 万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452.35 万元(含税),占 202
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66%。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4日
红利发放日:2026 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0 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
2 00*****358 陈国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为 24.06 元/股。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层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潘敏涛 咨询电话:0591-88833388 传真:0591-8370053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c2d17a1-7b9b-411b-bf9c-466cb0ed3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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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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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榕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827,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2.02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721,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92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5,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
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48 人(其中现场出席 0人,网络方式出席 4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5
,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13%。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3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227%;反对 38,9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7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3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227%;反对 38,9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7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0%;反对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690%;反对 3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3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3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227%;反对 38,9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7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0%;反对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690%;反对 3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31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3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339%;反对 39,1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6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8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3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339%;反对 39,14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6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
8.01 审议通过《选举隋榕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33,9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25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隋榕华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分之一,隋榕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审议通过《选举林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56,89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019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林伟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
分之一,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 审议通过《选举 Chen Wei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33,792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7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Chen Wei 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Chen Wei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9.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国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57,113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238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叶国瑞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分之一,叶国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34,0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5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陈述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
分之一,陈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734,0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5 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陈君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
分之一,陈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孙立律师、吕万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31adca7-9793-4290-99a1-92dd8ca2b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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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慧翰股份(301600):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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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180ffe1-ab52-4492-b0b1-78f076634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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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慧翰股份(301600):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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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敏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331b83b-8146-4120-adb9-1d26f1e12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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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1│慧翰股份(3016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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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慧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隋榕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下议案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公司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1.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述女士;委员:陈君女士、叶国瑞先生。
2.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隋榕华先生;委员:林伟先生、叶国瑞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叶国瑞先生;委员:陈述女士、林伟先生。
4.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陈君女士;委员:叶国瑞先生、林伟先生。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林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彭方银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聘任黄枫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陈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袁华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张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张文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8833388
电子邮箱:zq@flairmicro.com
传真号码:0591-8370053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敏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潘敏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8833388
电子邮箱:zq@flairmicro.com
传真号码:0591-8370053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秀娟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6416641-18a2-4478-95c0-767fe9e07d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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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9│慧翰股份(301600):广发证券关于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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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广发证券关于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5ee0ecd-8944-46c4-8d36-0cfb4d071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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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7│慧翰股份(301600):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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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
期五)15:00-16:00 在同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举办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通过网址 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7
89或使用同花顺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前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入路演直播间或登录以下页面 https://board.10jqk
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789 进行问题征集。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隋榕华先生、独立董事陈述女士、董事会秘书张文斌先生、财务负责人彭方银先生、
以及公司保荐代表人蒋迪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最终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情况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2a356d3-eadc-4f95-ba83-5b3a5e32d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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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慧翰股份(3016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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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投资主体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额度
拟以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
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由公司统一进行的现金管理,公
司将及时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在保证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
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812808-859f-4879-b371-6e386a9d4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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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0│慧翰股份(301600):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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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股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
(四)投资额度
拟以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
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由公司统一进行的现金管理,公
司将及时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在保证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
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
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迪 杨华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c76fa3-47a1-45a8-9925-b274c200b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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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2026-017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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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
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8.01 选举隋榕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2 选举林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3 选举 Chen Wei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9.01 关于选举叶国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2 关于选举陈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3 关于选举陈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
1、本次投票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提案 1 至提案 7 采取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其中提案 7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 8 和提案 9 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股东在议案 8 和议案 9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票),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到达公
司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证券法务部。
4、其他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
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敏涛
联系电话:0591-88833388
传真:0591-83700535
电子邮箱:zq@flairmicro.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 楼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5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e045bc-568f-4bfa-b3c7-4d9062f47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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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蔡晓荣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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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蔡晓荣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9468d7-2976-4c1f-af00-6806d0f2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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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叶国瑞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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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叶国瑞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51abd2-7aae-460b-98b4-dbd4aa79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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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陈述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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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陈述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b14db5-0216-4023-b47c-befa19805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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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黄旭明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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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黄旭明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9ccf54-dc2e-46ea-8f36-61d78f26b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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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林兢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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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林兢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0a2567-2efe-4145-b660-37bb374e4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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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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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和执行过程
中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慧翰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障运营资金需求、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管理。
第二条 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委托商业银行、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掉期存款、货
币市场基金、中低风险债券等产品)以及进行国债逆回购等。
第三条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理财产品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五条 现金管理的管理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现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为首要前提,不得投资高风险产品。
(二)流动性原则:现金管理的期限与公司资金需求相匹配,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的使用。
(三)收益性原则:在保障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选择收益相对稳健的产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参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难以对每次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可对投资额度进行合
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相关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
第八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含现金存放),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一)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
2、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金融机
构发行的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掉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中低风险债券等产品。
3、国债逆回购等短期低风险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审议要求:公司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并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第九条 根据本制度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产品协议等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四章 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现金管理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进行
风险性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二)在现金管理业务延续期间,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产品的重大变动,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财务总监,以便公司采取有
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 减少公司损失;
(三)负责就每笔投资产品逐笔登记台账;
(四)负责将投资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必要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可在公司审计部检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检查为主,必
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规定、深交所颁布的规定或经合法程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颁布的法律规定、深交所颁布的规定或公司章程执行,并相应修订本办法。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66ca71-025a-44cf-9f4f-4b4a15fde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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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9│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陈君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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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陈君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1e9ecf-0f26-4b5a-b110-503a4ca9f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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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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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919.14 万元,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1,539.86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3,033.18 万元。
2、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
,226.175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加上公司中期分红 5,226.175 万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452.35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66%。
4、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4,523,500.00 175,375,000.00 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191,374.16 175,465,834.44 127,578,337.57
(元)
研发投入(元) 80,452,642.61 66,560,146.87 54,183,191.84
营业收入(元) 948,157,533.05 1,021,969,025.42 813,142,138.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30,331,765.3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08,593,601.37
配利润(元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79,898,500.00
红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4,078,515.3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79,898,50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201,195,981.32
入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7.23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79,898,5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触及《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532ccf-3703-4bc8-b9f3-0a4e4118c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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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陈述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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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述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b56d36-4f15-46f0-ad82-b7a98d514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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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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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 号)文件
批复,公司于 2024 年 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8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
19.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211.9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2,707.2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9月 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0037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69,919.20
项目 金额
减:发行费用 7,211.93
2、募集资金净额 62,707.2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52.71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485.08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4.00
本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60,653.48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11,852.85
加:本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5.43
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34,000.
00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636.07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3,990.6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
636.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三方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
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2024 年 7月至 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 13105101040020083 4,748.39
福州片区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 117070100100176484 4,190.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35050188430000002208 6,697.39
合计 15,636.07
注:除上述余额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4,000.00 万元。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具体
调整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8)。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
为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
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4,000.00 万元,尚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636.07 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b3e258-95b9-4b79-b8e6-d45521d84b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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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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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390e8c-0b26-4baf-b8a2-a87a2cb24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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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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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7d010a-c62b-4b95-b996-3a3b24097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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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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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fa503f-eb5d-4c0e-b765-192632f37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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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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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慧翰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国瑞先生、陈述女士、陈君女士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国瑞先生、陈述女士、陈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d71054-6c23-48d3-b399-8be0208ba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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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叶国瑞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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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叶国瑞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2e5041-bbab-4a31-926a-49071b52d068.PDF
─────────┬────────────────────────────────────────────────
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陈君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君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7131cd-0576-42a6-a710-426e37645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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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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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7e65a5-218d-4420-ba2a-bec007203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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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叶国瑞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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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叶国瑞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叶国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d73229-c3f9-43d0-b239-b25f20d74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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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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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隋榕华先生、林伟先生、CHEN WEI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国瑞先生、陈述女士、陈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批准产生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合规性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a59eba-92ae-4de7-8e07-df41b8ec1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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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陈述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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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述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f03d5e-d9df-4a9a-a50b-a47cc55dab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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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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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1101003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莉莉,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锋宇,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林宏华,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莉莉、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锋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结合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及监督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历史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d77bf2-8c1b-499c-ad67-2313419c6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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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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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慧翰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成立日期于 2013 年,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为北京市财政局 N11010032。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 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12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容诚所能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的审计经验制定适合公司的审计计划。审计的过程中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
实质性程序,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
范围。
实施控制测试时,审计项目组执行了检查、观察等审计程序,获得了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时,
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最终,容诚所按照既
定时间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经对容诚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月 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审计项目组就 2025 年度审计前的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对容诚审计项目
组的年审时间安排及重点审计内容和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容诚审计项目组按照 2025 年度审计计
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三)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a0eabd-7937-4ebf-a342-4906307bf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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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慧翰股份(301600):陈君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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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君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1478bb-f472-46bb-afe5-8c18a2230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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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慧翰股份(3016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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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78a964-80c3-450f-a10b-40abc73a3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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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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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e50649-6362-429f-b90c-3e0f63775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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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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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3a2251-d27b-4d3e-aa22-84644ac08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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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慧翰股份(30160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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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868abe-3497-412f-af37-edcf58b7f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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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广发证券关于慧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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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
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号)文件
批复,公司于 2024年 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8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19
.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211.9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2,707.2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9月 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0037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69,919.20
减:发行费用 7,211.93
2、募集资金净额 62,707.2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52.71
项目 金额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485.08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4.00
本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60,653.48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11,852.85
加:本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5.43
减: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34,000.
00
3、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636.07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3,990.6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63
6.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三方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2024 年 7月
至 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 13105101040020083 4,748.39
福州片区分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 117070100100176484 4,190.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35050188430000002208 6,697.39
合计 15,636.07
注:除上述余额外,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4,000.00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具体
调整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8)。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
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4,000.00 万元,尚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636.07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慧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蒋迪 杨华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000169-0f09-4d26-99f0-75626b07a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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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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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0c6c94-3a96-465c-9623-f329578a4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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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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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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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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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b24ed6-0d31-44d8-b96c-b7f24033d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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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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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110090-96f7-469c-b491-ba93a68b1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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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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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质
用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初占用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末占用 成原因
称 公 的 资 累 资 累 资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计发生 金的利 计发生 金余额
联关系 目 金额(不 息(如有 金额
含 )
利息)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及
其附属企业 -
小计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
人
及其附属企
业 -
小计 — — — - - - - -
其他关联方 -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 - -
— — - - - - -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质
来方名 与上市 司核算 初往来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末往来 成原因 (经营性
称 公 的 资 累 资 累 资 往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计发生 金的利 计发生 金余额 来、非经
联关系 目 金额(不 息(如有 金额 营性往来
含 ) )
利息)
控股股东、 厦门泰 实际控 其他应 15.93 15.93 租赁 经营性往
实际控制人 讯信息 制人陈 收款 来
及 科 国
其附属企业 技有限 鹰控制
公司 的公司
国脉科 实际控 其他应 51.57 51.57 租赁 经营性往
技股份 制人陈 收款 来
有 国
限公司 鹰控制
的公司
福州理 实际控 其他应 3.90 3.90 租赁 经营性往
工学院 制人陈 收款 来
国
鹰控制
的企业
上市公司的 福建慧 子公司 其他应 112. 15 112. 15 - 往来款 非经营性
子公司及其 翰智能 收款 往来
附 制
属企业 造有限
公司
其他关联方 -
及其附属企
业 -
— — — 183.55 - - 112. 15 71.40
公司法定代表人:隋榕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彭方银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方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82b62a-4c46-4528-bc32-5d34763e5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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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慧翰股份(3016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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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慧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智能制造”)、福建慧
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通信”)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开具票据、贷款等融
资;公司分别在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1亿元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2、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为 100%持股的子公司慧翰智能制造及慧翰通信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 1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慧翰智能制造 截至目前担保 本次续期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担保
最近一期资产 余额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48.99% 0.13 1 7.88% 否
慧翰通信最近 截至目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担保
一期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比例
0.06% 0 1 7.88%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慧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4月 15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朱步村西大道 8号
法定代表人:陈岩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慧翰智能制造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9,744.53 9,750.56
负债总额 4,773.76 4,871.4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773.76 4,871.4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4,970.77 4,879.16
营业收入 1,625.46 6,549.48
利润总额 122.54 730.25
净利润 91.61 546.87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由公司统一管控,具有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福建慧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5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
法定代表人:林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销售
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慧翰通信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896.39 894.60
负债总额 0.56 1.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0.56 1.5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895.83 893.10
营业收入 0.01 14.52
利润总额 2.87 26.50
净利润 2.73 25.17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由公司统一管控,具有履约能力。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福建慧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本金 1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2、被担保方:福建慧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本金 1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还可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且子公
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
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按最高担保额度估算,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aed363-0955-4781-84e0-c5b7055eb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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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3│慧翰股份(3016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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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或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由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
告。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股东会届次、股东会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说明了股东有
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
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16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
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号 1#楼 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107名,代表公司股份 72,714,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679%。
经验证,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由网络
投票系统验证。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外,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最终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445,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1%;反对 26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15%;弃权 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180,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025%;反对 262,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415%;弃权 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356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448,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1%;反对 26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81%;弃权 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183,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71%;反对 260,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8%;弃权 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2671%。
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445,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1%;反对 260,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80%;弃权 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180,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025%;反对 260,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635%;弃权 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9340%。
4.《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448,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5%;反对 260,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81%;弃权 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 183,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82%;反对 260,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8%;弃权 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3560%。
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除上述议案外,公司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
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徐 晨
经办律师:孙 立 李 彦 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c7c3862-09b5-4903-8a9c-c86460db8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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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3│慧翰股份(3016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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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16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月 16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榕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714,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9.56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721,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92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92,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
47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04 人(其中现场出席 0人,网络方式出席 10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
49,8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04%。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反对26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5%;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025%;反对 262,9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415%;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8,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反对26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71%;反对 260,4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8%;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反对2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025%;反对 260,3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635%;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5%;反对26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82%;反对 260,4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8%;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孙立律师、李彦玢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4b6414c-b96e-4e53-83d7-895521664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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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10│慧翰股份(301600):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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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
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19.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11.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07.2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9月 6日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
0037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1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额 金额
1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 24,141.00 19,470.27 11,010.45
发及产业化项目
2 5G 车联网 TBOX 研 20,964.00 16,996.00 6,124.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241.00 26,241.00 16.24
合计 71,346.00 62,707.27 17,150.69
注:1、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调整后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4,141.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为 21,570.27万元;
2、截至 2026年 1月 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 16.24万元,投资进度为 0.06%。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研发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实施方式由“购置”变
更为“自建”,扩大研发中心和实验室规模,相应调整研发中心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调整项目建成时间,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购置 自建
项目投资金额 26,241.00万元 21,800.00万元
建成时间 2027年 9月 2029年 2月
注:公司自建研发中心购买土地,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且该建设项目实施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因此建成时间推迟。
具体投资构成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前项目 变更前项目投资额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项目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购置研发楼 20,420.00 土地 5,000.00
2 - - 建安费用 11,400.00
3 购置设备 2,061.00 - -
4 购置软件 985.00 购置软件 80.00
5 配套实验室 2,775.00 配套实验室及设备 5,320.00
合计 26,241.00 合计 21,800.00
注:1、建安费用含规划设计、基建、装修等费用,配套实验室含中试实验室;2、变更后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21,57
0.27万元;
3、购买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的原因
(一)变更前研发中心建设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变更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实施主体、拟投入金额、资金投入明细构成、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详见公
司 2024年 8月 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截至 2026年 1月 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697.39
司福州台江支行
注:1、截至 2026年 1月 31日,上述账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额 20,000.00万元,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472.
63 万元;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调整后公司将上述账户 4,670.73万元转至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的原因
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相适应的研发规模需求,并结合福州市写字楼及配套市场情况与土地
政策等因素,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调整为自建。调整后,公司可自主定制装修方案、按需安装实验设备,建设自
主权与灵活度更高;不仅能按需扩大研发中心规模、增设中试实验室,助力研发项目快速转化为成熟产品,还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更好适配公司未来发展;同时也可适当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取消或终止原募投
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
(二)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本次购买土地后,公司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
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可能面临延期、变更、中止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建成时间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 迪 杨华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cef1b5b5-7597-4f68-9133-7ed86a23a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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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9│慧翰股份(30160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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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3月 16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月 16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注:
1、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其中议案 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13 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到达公
司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楼公司证券法务部。
4、其他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
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敏涛
联系电话:0591-88833388
传真:0591-83700535
电子邮箱:zq@flairmicro.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 楼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5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13b84030-312e-40aa-8416-94b350d17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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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9│慧翰股份(30160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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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d4146761-b7dc-470e-949a-55be583e6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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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9│慧翰股份(30160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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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30160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94ef5b0d-3569-479c-8c43-16e9d46d88a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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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慧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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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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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慧翰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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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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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慧翰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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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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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慧翰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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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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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慧翰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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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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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慧翰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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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7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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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慧翰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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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04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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