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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1(惠通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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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1 惠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05 15:42 │惠通科技(301601):惠通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1-13 20:33 │惠通科技(3016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13 20:33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 │2025-01-13 20:33 │惠通科技(30160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 │上市保荐书 │ ├─────────┼──────────────────────────────────────────────┤ │2025-01-13 20:33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 │2025-01-10 00:00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2025-01-10 00:00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 │2025-01-07 20:33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 │2025-01-07 20:33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 │2025-01-06 20:33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 ─────────┬──────────────────────────────────────────────── 2025-02-05 15:42│惠通科技(301601):惠通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4 号 )同意注册,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512.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41.6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6,069.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5,371.7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1月 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1月 10日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5]验字第 9000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截至 2025年 1月 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4902038110008 119,561,886.79 “高端化工装备生 司扬州开发区科技支 产线智能化升级技 行 术改造项目”和“技 术研发中心(惠通 研究院)项目 ”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90190188000255276 126,150,000.00 “高端化工装备生 司扬州分行 产线智能化升级技 术改造项目”和“技 术研发中心(惠通 研究院)项目”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1026011 118,770,607.15 “高端化工装备生 司邗江支行 96 产线智能化升级技 术改造项目”和“技 术研发中心(惠通 研究院)项目” 合计 364,482,493.94 注: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2、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科技 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3、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邗江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兴忠、唐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此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528ab957-e7a2-4f6d-a1da-e20ff043f17b.PDF ─────────┬──────────────────────────────────────────────── 2025-01-13 20:33│惠通科技(3016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惠通科技(3016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5b060097-ea03-4d85-900e-8a0c9cd4fcf0.PDF ─────────┬──────────────────────────────────────────────── 2025-01-13 20:33│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惠通科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年 1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 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 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惠通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601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048.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512.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 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此外 ,公司设备制造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35)”。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 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81倍;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25倍。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2023 T-3日 对应的 对应的 滚动 滚动 年扣 年扣非 股票收 静态市 静态市 市盈 市盈 非前 后 EPS 盘价 盈率- 盈率-扣 率-扣 率-扣 EPS (元/ (元/ 扣非前 非后 非前 非后 (元/ 股) 股) (2023 (2023 股) 年) 年) 300384.SZ 三联虹普 0.9100 0.8914 18.62 20.46 20.89 17.48 17.50 300092.SZ 科新机电 0.5969 0.5893 11.54 19.33 19.58 18.55 19.09 688121.SH 卓然股份 0.6591 0.6908 10.77 16.34 15.59 19.31 17.80 300402.SZ 宝色股份 0.2632 0.2056 14.75 56.04 71.74 51.36 64.05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18.71 18.69 18.45 18.13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 2: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 12月 31日)); 注 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2023年 10-12月和 2024年 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 (2024年 12月 31日)); 注 4: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剔除了宝色股份的市盈率极值。 本次发行价格 11.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8.28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81倍及专用设备制造 业(代码 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 18.7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投资效益 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纲 联系地址:扬州市开发区望江路 301号 联系人:陈廷飞 联系电话:0514-878924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3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4047165、021-5404737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674c689e-9d94-4738-ad41-c2491fb0f538.PDF ─────────┬──────────────────────────────────────────────── 2025-01-13 20:33│惠通科技(30160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 │保荐书 ─────────┴──────────────────────────────────────────────── 惠通科技(30160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8155599a-2ad0-4049-bcf3-d77193169e78.PDF ─────────┬──────────────────────────────────────────────── 2025-01-13 20:33│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8e22040b-22a7-4174-8ab8-d3b3bd3456ed.PDF ─────────┬──────────────────────────────────────────────── 2025-01-10 00:00│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4ef4c983-7357-43ff-bada-61dbdc439f81.PDF ─────────┬──────────────────────────────────────────────── 2025-01-10 00:00│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64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通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0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12.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1.20万股,占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的差额175.6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65.2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67%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95.5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466.52839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2.2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33.0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27.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8.33%。回拨后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01491665%,有效申购倍数为4,962.9844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月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1 .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5.60万股将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 《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参与战略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资者名称 售的投资者 类型 1 申万宏源惠通科技 发行人的高 3,512,000 41,441,600 12个月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级管理人员 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 和核心员工 管理计划 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5,193,83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9,287,229.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3,66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987,270.6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330,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2,699,9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635,89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83,667股,包销金额为 987,270.6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24%。 2025年1月10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069.81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3,323.15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80.00万元 3、律师费用:797.9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2.83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5.91万元 注: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费用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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