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1 惠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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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2 │惠通科技(301601):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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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7 │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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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 │惠通科技(3016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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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 │惠通科技(3016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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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 │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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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 │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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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32 │惠通科技(3016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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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32 │惠通科技(3016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荣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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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1 │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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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21 │惠通科技(3016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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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2│惠通科技(301601):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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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时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3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公司股东时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13%),计划在减持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含盘后定价,下同)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0.71%)。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持股比例降至 5%且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平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时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平先生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时平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15日至 19.99 1,000,000 0.7118
2026年 6月 9日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 总 股 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时平 合计持有股份 7,200,000 5.1253 6,200,000 4.41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00,000 5.1253 6,200,000 4.41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时平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 时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3. 时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时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5b45093-e112-46e8-85af-d925e95d5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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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7│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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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
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 140,4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452,8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0,4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 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56 严旭明
2 03*****480 张建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9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6月 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减持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上述承诺的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1.51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 8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廷飞、王欢
咨询电话:0514-87892400
传真号码:0514-87892654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0ac84f3-7eb2-48cb-ab1f-26dec32e5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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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惠通科技(3016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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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疌泉高投毅达化工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产才融合创业投资五期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江苏疌泉高投毅达化工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化工”)、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鑫海”)、江苏产才融合创业投资五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才融合五期”)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减持时按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后,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2
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毅达化
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于 2026 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5月 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76,
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49%,本次权益变动后,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23,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毅达化工 集中竞价 2026/4/28-2026/5/26 213,500 0.1520%
大宗交易 2026/5/18-2026/5/21 200,000 0.1424%
毅达鑫海 集中竞价 2026/4/28-2026/5/26 213,400 0.1519%
大宗交易 2026/5/19-2026/5/22 200,000 0.1424%
产才融合 集中竞价 2026/4/28-2026/5/25 49,200 0.0350%
五期 大宗交易 2026/5/20 100,000 0.0712%
合计 - - 976,100 0.694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 总 股 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毅达化工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0 2.4915 3,086,500 2.19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0,000 2.4915 3,086,500 2.19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毅达鑫海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0 2.4915 3,086,600 2.19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00,000 2.4915 3,086,600 2.19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产才融合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 0.7118 850,800 0.6056
五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 0.7118 850,800 0.60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 8,000,000 5.6948 7,023,900 4.9999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行为与已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权益变动后,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 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a12af95-eec0-426f-aa25-0fd74b19e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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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惠通科技(3016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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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3016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毅达化工、毅达鑫海、产才融合五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b593fa3-87cb-4db3-aff4-c01cd0393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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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04│惠通科技(3016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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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 8号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旭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76,62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62,80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3,824,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5,9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5,922,6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0%。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58%;反对149,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5%;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4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58%;反对149,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5%;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1%;反对1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06%;反对150,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7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6%;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32%;反对20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00%;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7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14%;反对2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1%;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16%;反对20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00%;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严旭明先生、张建纲
先生、杨健先生、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8%;反对1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4%;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61%;反对155,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3%;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47%;反对1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61%;反对155,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3%;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严旭明先生、张建纲
先生、杨健先生、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扬州惠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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