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2 超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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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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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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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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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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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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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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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慕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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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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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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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 │超研股份(301602):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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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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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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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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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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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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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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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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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及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
责任义务匹配;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长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
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六条 董事长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七条 相应议事规则按照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办理。第八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确定
第十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
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董事同时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或所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内容确定,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
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综合企业年度经营效益情况、个人分管业务年度
考核结果等确定。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
索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
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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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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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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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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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
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长应为成员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的人选由董事会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成员
中选举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
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召集人职责。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成员任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成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
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成员
人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第八条 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下设人力资源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
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
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按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正常情况下,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应是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议
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尚未公开之前,不得擅自公开公司的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应对本细则立即进行修订,并报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第二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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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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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慕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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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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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明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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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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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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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超研股份(301602):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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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研
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超研股份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
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0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如
单个产品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产品投资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不会构
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选择低风险
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
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
及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超研股份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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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0│超研股份(301602):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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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
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的 10%。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2、2025 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资 期初金额 本期公 计入权益 报告期内 报告期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
类型 金额 允价值 的累计公 购入金额 内售出 额占公司报
变动损 允价值变 金额 告期末净资
益 动 产比例
外汇掉期 14,376.80 14,376.80 -21.73 0 42,651.60 35,942 21,086.40 15.50%
合计 14,376.80 14,376.80 -21.73 0 42,651.60 35,942 21,086.40 15.50%
报告期实际 报告期实际损益 310.53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1.73 万元。
损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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