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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2(超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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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2 超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2 17:00 │超研股份(30160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 │2025-07-16 16:57 │超研股份(30160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6 16:55 │超研股份(30160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9 18:32 │超研股份(301602):关于向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6-11 17:02 │超研股份(30160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0 22:12 │超研股份(301602):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22:12 │超研股份(301602):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5-19 16:26 │超研股份(30160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06 16:56 │超研股份(301602):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 ├─────────┼──────────────────────────────────────────────┤ │2025-04-28 21:31 │超研股份(3016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8-12 17:00│超研股份(30160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391 号)同意注册,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4.9446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47.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81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38,436.32万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1月 17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 验字[2025]2100137127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 2月 11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 构、实施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 3,943 万 元超募资金用于全容积超声乳腺诊断仪器多中心研究项目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对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签订了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将原协议中第一条“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9550880011192600688, 截至 2025 年 01 月 17 日,专户余额为 40,163.365191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医用成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无损 检测系统研发项目、便携式 DR 系统研发、产业化及市场建设项目、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变更为“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550880011192600688,截至 2025 年 01 月 17 日 ,专户余额为 40,163.36519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医用成像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便携式 D R系统研发、产业化及市场建设项目、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全容积超声乳腺诊断仪器多中心研究项目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及发行费用的开支,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承诺对账户内募集资金按项目分设独立核算科目,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与披露的募投项目一一对应。 3、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除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外,其他条款仍按原协议执行。 四、备查文件 1、《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1ac7e6a9-744a-45da-aa61-0daaa9d4a84a.PDF ─────────┬──────────────────────────────────────────────── 2025-07-16 16:57│超研股份(30160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911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577,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 7 月 22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391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49,446 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28,329,638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3,553,1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 7.21%;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4,776,4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7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3,577,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4%,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7 月 22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过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 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 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 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配售股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 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2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77,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0.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91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该类限 (股) 售股数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3,577,474 0.84% 3,577,474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3,553,188 87.21 -3,577,474 369,975,714 86.38 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3,577,474 0.84 -3,577,474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64,080,192 85.00 0 364,080,192 8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5,895,522 1.38 0 5,895,522 1.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776,450 12.79 +3,577,474 58,353,924 13.62 三、总股本 428,329,638 100.00 0 428,329,638 100.00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7月 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最终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超研股份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超研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7ac28738-aadf-4b93-8e04-b10d849f2e00.PDF ─────────┬──────────────────────────────────────────────── 2025-07-16 16:55│超研股份(30160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研 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391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249,446股,并于2025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28,329,638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73,553,18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7.21%;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4,776,4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7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577,4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2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过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 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 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配售股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 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77,474股,占公司总股本0.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91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该类限售股数量 (股)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3,577,474 0.84% 3,577,474 0 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73,553,188 87.21 -3,577,474 369,975,714 86.38 首发后限售股 3,577,474 0.84 -3,577,474 0 0.00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 首发前限售股 364,080,192 85.00 0 364,080,192 8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5,895,522 1.38 0 5,895,522 1.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776,450 12.79 +3,577,474 58,353,924 13.62 三、总股本 428,329,638 100.00 0 428,329,638 100.00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14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最终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超研股份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超研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4c8bce80-89c9-42bb-869a-6b8053745574.PDF ─────────┬──────────────────────────────────────────────── 2025-06-19 18:32│超研股份(301602):关于向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汕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汕超”)的经营管理需要,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万元对深圳汕超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汕超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 币1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汕超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 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汕超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26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009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47674C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经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汕超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4ea6efbb-f972-4d83-b68d-d318b10311c2.PDF ─────────┬──────────────────────────────────────────────── 2025-06-11 17:02│超研股份(30160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 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2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 本428,329,6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43,689,623.08元(含税),占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1%。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8,329,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1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04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2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李德来、杨金耀、许 奕瀚、林旭斌、陈宏龙、刘洪卫、林盛杰、郑高仑、陈小波、余炎雄和陈智发,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林武平、周桂荣、李波 翰、吴声岗和韦壁群,高级管理人员 Liexiang FAN(范列湘)、郑燕娜和李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我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 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6.598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汕头市超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汕头市超臻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我公司/本人/本单位/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汕头超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 于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汕头超声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 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 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6.59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江路 3号 咨询联系人:李子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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