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3 乔锋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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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18 │乔锋智能(3016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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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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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 │乔锋智能(301603):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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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 │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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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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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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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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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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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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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 │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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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18│乔锋智能(3016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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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0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3.45%(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正在商议筹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可转债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
准,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或批复为可转债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
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批复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可转债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
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后续若实施可转债事项,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内幕信
息保密与管控措施,规范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履行内幕信息相关报备程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与内
幕交易行为。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关注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媒体及市场对公司在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领域相关业务情况较为关注。经核实,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控机床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未直接从事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仅依托主营业务为上述领域产业链客户提供数控机床加工装备,
用于加工其部分金属零部件。目前,公司相关数控机床应用于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领域的销售规模较小,暂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后续公司数控机床产品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应用、客户拓展和订单实现规模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理性看待相关产品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关注情况。
4、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以2026年3月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7.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292.50万股。
(2)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基于
公司与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双方战略规划、发展诉求和管理需要,同意以4,698.93万元交易对价减资公司持有的江苏
三众27.50%的股权(27.50%股权对应550.00万元出资额,含已实缴的137.50万元出资额和尚未实缴的412.50万元出资额)。本次减资
完成后,江苏三众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450.00万元,公司将不再持有江苏三众股权。公司本次对江苏三众
减资,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3)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除公
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目前相关编
制工作正常进行中,不存在需说明或单独披露差异的情形。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074135c-c7c0-4f1e-a758-76601cc42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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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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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41d2490c-de90-4e3c-b8cb-5b3122fa6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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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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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c1fb1ca0-bfed-4863-ba27-54c06a724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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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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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5a367c8d-a986-43ad-9d70-8a250c7dc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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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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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首次授予”或“本次授予”)涉及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乔锋智能提供的有关记录、资料、证明,并就本次授予有关事项向
公司做了必要的询问。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乔锋智能如下保证:
乔锋智能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乔锋智能提供给本
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乔锋智能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承诺,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授予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乔锋智能本次授予事项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公开披露。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乔锋智
能为实行本次授予事项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乔锋智能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 2 月 26 日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3 月 9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日 60 日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3 月 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 37.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92.50 万股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
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e96da6a1-8c73-4dad-a772-02574ecaa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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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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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修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7.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2.50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蒋修华先生、杨自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7fae74d9-2b33-49f9-ae97-30ff1c874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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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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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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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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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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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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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6年3月9日为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37.10元/股向1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92.50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
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以下无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249598f9-3002-45cc-9285-066c14830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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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48│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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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d5b79648-774d-48a7-bc9b-d4ea5b232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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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8│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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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8e6b0ea7-ccd5-4043-80e2-295bd1357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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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6│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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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843466a5-9616-407c-a2a7-e93859cabd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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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42│乔锋智能(30160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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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投证券作为乔锋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指定琚泽运先生、廖信庭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琚泽运先生临近退休,国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赵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琚泽运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工作。乔锋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法定持续督导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如届满时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国投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
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跃先生、廖信庭先生,持续督导
期限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之日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国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琚泽运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bedeb2cc-a23c-4afa-ac40-53d949b13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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