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3 乔锋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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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8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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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8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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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股份减持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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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0 │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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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0 │乔锋智能(30160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
│ │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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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9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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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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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 │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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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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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7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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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8│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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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
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 月 11 日 15:00 在广东省东莞市
常平镇园华路 103 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11 日 9:1
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7,19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0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3,44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3
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74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9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61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5%;反对 1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71b37a4-749c-4bb6-8f17-f7d09840e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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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8│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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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华路103号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修华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87,19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83,44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0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3,749,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7,19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3,44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 3,749,5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9%。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四)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8%;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4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崔万军律师、窦前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99f045f-a085-46b3-92e2-f5337761d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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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股份减持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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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股份减持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b303e9d4-f561-4248-9db4-a73f3901a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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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0│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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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乔锋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信庭 联系电话:0755-81682808
保荐代表人姓名:琚泽运 联系电话:0755-816828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 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不适用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条规定的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 不适用
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d7539a5-c29b-4bb4-b0bf-d6c396dc2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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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00│乔锋智能(30160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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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873db8c-263b-4729-9f3f-8364313fd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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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59│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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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华路 103号六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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