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3 乔锋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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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8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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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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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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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 │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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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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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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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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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 │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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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 │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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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 │乔锋智能(30160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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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18│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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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152,000.0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67 蒋修华
2 02*****019 王海燕
3 08*****900 南京乔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905 南京乔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华路103号
咨询电话:0769-82328093
传真电话:0769-82328090
八、备查文件
1、《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ef3d6a1-ac86-4993-918a-650e9c4de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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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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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
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众”)签署《三众智能精密机械
(江苏)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协议》,以 4,698.93万元交易对价减资公司持有的江苏三众 27.50%的股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
再持有江苏三众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三众已完成本次减资对应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减资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注册资本已从 2,000.00
万元变更为 1,450.00万元,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减资对价款项已完成支付。
本次减资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5cf98fc-719e-4685-bc97-4de42057c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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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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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9ade16f-9461-4e86-b4e3-2a759fa4c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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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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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e02d5b9-f452-49ad-ab56-5df830115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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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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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1583daa-68d1-4735-b14f-7ff2cf5cb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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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乔锋智能(30160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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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
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
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和数量
、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赎回与回售条款、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
定本次发行时机、开设/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有关本次发
行及上市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问询意见;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实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及保荐
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咨询协议、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说明文件和承诺等),办理相关的申
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并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
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
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的事项,除第4项及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420e7ef-2b8e-42fe-953e-ea072a084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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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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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
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adc9688-f7d7-4efc-a47e-ab07162f8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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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1│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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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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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8│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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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10322b7-1783-49f6-a073-faf1f5601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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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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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
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 “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蒋修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地剑先生、财务总监步秀梅女士、独立董
事王未识先生、保荐代表人廖信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ceb7535-808c-41a3-be5b-b394ccc1c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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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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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23ad97-f659-4821-8a2e-4e114614f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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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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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88147e-249a-40dc-bd1a-210ad7ed6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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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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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年审工作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7月 4日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6月 1
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
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d77b3c-34fc-40e3-911f-2b797af74c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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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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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84dfca7-d4b4-4fc7-81cb-a1cafdaa8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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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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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1a719c7-eedf-4177-b130-3ce506bcc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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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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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bda6087-f2b0-4be3-9029-d070722d4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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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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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
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确认了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岗位任职情况、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蒋修华 男 50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169.98
杨自稳 男 48 董事 现任 559.08
郑朝博 男 41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26.97
王未识 男 58 独立董事 现任 0.18
欧屹 男 43 独立董事 现任 0.18
陈地剑 男 3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106.11
步秀梅 女 42 财务总监 现任 55.89
罗克锋 男 47 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13.93
刘崇 男 65 独立董事 离任 8.40
吕盾 男 47 独立董事 离任 8.40
夏志昌 男 56 副总经理 离任 52.29
牟胜辉 男 39 监事会主席 离任 60.03
王有亮 男 38 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36.81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胡真清 男 51 监事 离任 27.3
合计 -- -- -- -- 1,125.55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 9.6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以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
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
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绩效薪酬以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职责履行及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评价依据,实行与经营业绩、个人贡献挂钩的核算机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 50%。
(四)发放办法
(1)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2)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
(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并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绩效考评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必要时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6)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875d06a-e0a0-4369-a02b-8fbab0b17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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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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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926aacf-e1b4-44df-b9e6-550cf328c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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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乔锋智能(30160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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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61d9b3b-f62a-4708-8067-ea3878285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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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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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7a199e-0bcd-4bca-8c0d-19a1c1e13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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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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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89e8f73-7bec-4ead-be00-6dc06d38f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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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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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646b41-7f35-47af-a7ba-07c65430d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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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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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73号)同
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1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
除券商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5,600.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403.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5日到账。另扣除
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税)3,438.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9
65.07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518Z008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09,650,706.1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62,744,870.28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06,100,304.15
项目 金额
2024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271,913,911.58
2025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82,197,932.16
2026年1-3月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2,532,722.39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84,377.84
减:“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2,475,462.13
减:注销“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803,181.4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7,811,570.1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7月29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和国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090100108898888),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44297001040034589),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9903716810008),在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800001483205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769903716810008 37,811,570.19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合计 - 37,811,570.1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
247.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
额80.32万元转出并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
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额 额
数控装备生产基 40,327.01 29,337.50 10,989.51 项目已结项,结项后的节余
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 9,688.96 5,987.89 3,701.07 项目尚未完成
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949.10 20,949.10 - -
合计 70,965.07 56,274.49 14,690.58 -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13.4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20,610.0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503.4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4]518Z0887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
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
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未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ed3f94f-aefe-4875-be6d-571d2ee1f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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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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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增加利润分配
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乔锋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情况、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
为宗旨,以此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数,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则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3)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股票
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2)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
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当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
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会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规划制定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就上市公司分红条款进行修改且与本规划不尽相同的,公司分红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2f6d3a3-59d9-4bc0-b411-2562f3664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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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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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b5ab166-95be-44e8-a1dc-6ff85271d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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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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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a256ee4-c95f-4197-b871-194ea3f00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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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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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94db9b-a4e2-4471-9c54-3968e565a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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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未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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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未识,于 2025 年 12月 24日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正式
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未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 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
格(非执业)。曾任职于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联合创业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艾斯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科云遥(东莞)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数
王未识 现任 1 1 0 0 否 1
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全体
股东负责。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
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部审计负责人、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自 2025年 12月 24 日履职后,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 12月 30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召集、召开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开展审前沟通工作,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任期现场工作时间 2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督导信息披露: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
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 2025年度任职时间较短,任期内无需审议及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刘崇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吕盾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夏志昌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王未识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欧屹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上述董事的提名、选举相关程序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
王未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51668ab-dc91-477a-b084-2ed626408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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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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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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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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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欧屹,于 2025年 12月 24日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正式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欧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12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博士。曾任职于连云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
展与安全监督局、南京斯派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任张家港斯克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
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丽水丽澄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斯创众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斯克斯
传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数
欧屹 现任 1 1 0 0 否 1
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全体
股东负责。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部审计负责人、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自 2025年 12月 24 日履职后,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2025年 12 月 30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开展审前沟通工作,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 2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督导信息披露: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
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 2025年度任职时间较短,任期内无需审议及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刘崇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吕盾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夏志昌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王未识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欧屹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上述董事的提名、选举相关程序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
独立董事:
欧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03ffa81-694c-477a-9781-a73b82bb1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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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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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崇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西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
、江西省商业厅财务处、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控股有限公司(HK)、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 9月至 2025年 12月 2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数
刘崇 离任 5 5 0 0 否 4
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和出席审计
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
集和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持续督导信息披露: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监管规则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判断能力,为公司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罗克锋 财务总监 离任 2025年 4月 23日 个人原因
罗克锋 董事 离任 2025年 5月 16日 个人原因
刘崇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吕盾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夏志昌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郑朝博 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5月 16日 工作调动
王未识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欧屹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步秀梅 财务总监 聘任 2025年 4月 23日 工作调动
上述董事的提名、选举相关程序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日在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
刘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031465b-483d-4160-b266-993c7f27f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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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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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吕盾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大学,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12月至 2025年 12月 2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吕盾 离任 5 5 0 0 否 4
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和出席提名委员会
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9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督导信息披露: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监管规则,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判断能力,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罗克锋 财务总监 离任 2025年 4月 23日 个人原因
罗克锋 董事 离任 2025年 5月 16日 个人原因
刘崇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吕盾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夏志昌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郑朝博 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5月 16日 工作调动
王未识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欧屹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5年 12月 24日 换届
步秀梅 财务总监 聘任 2025年 4月 23日 工作调动
上述董事的提名、选举相关程序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风险防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日在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
吕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98ffa05-d5cb-44a6-83c1-f18869d69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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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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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管理层负责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发与生产
、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如下:
如一项缺陷或缺陷组合引起的下述项目潜在错报金额有一项满足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认定标准,即被认定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指标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指标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报<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指标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报<营业收入的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为衡量指标。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②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认定。(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如下:公司结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制定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
产生的影响满足下述重大/重要/一般缺陷的任一项认定标准,即被认定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造成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 ≥合并会计报表资 直接财产损失<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产总额的 1% 1% 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1)一般业务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在缺陷;(2)内部控制内 度或系统存在缺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 陷;(2)内部控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时整改;(3)其他对公司 制内部监督发现的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未及时整
形。 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未发生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发现
的情况;未发生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有效。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记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乔锋智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
效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8c32ece-b35c-4b27-80a3-aa72d37e7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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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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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2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532 号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518Z092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乔锋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乔锋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乔锋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乔锋智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除了对乔锋智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
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乔锋智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乔锋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532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之签字盖
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崔永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爱银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e180b70-1335-4554-a857-acce2dec36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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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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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ed2c9cb-75c3-4bc2-ae64-79d87bdf7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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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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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533 号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乔锋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乔锋智能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乔锋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乔锋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乔锋智能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乔锋智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532488-0797-476f-99ba-c3a036402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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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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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f67560d-5326-4924-a3cb-ceca1fefc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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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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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a6c32c5-31f3-4bf0-bd61-4510f68ae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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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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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92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926 号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
智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乔锋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乔锋智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ee66661-d36e-4b1c-97f6-e8f0e4645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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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6│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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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0eeaff-6978-4601-9331-52094e63b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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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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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0a26738-332e-4b39-85da-d52e76efe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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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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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518Z0925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51,221,851.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1,538,443.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12,545,675.68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061,467,782.1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1,467,782.17元。
2、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
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
152,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36,228,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228,000.00 108,684,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51,221,851.62 205,244,142.75 不适用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5,607,860.38 86,164,644.21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2,496,574,256.53 1,759,599,141.78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112,545,675.68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61,467,782.17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44,912,000.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78,232,997.1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44,912,000.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91,772,504.59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51%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是 ?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7月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5年
度、2024年度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4
年度、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累计14,491.20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8,346,734.73元、127,743,507.19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0.73%、3.85%,均低于50%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现状、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c03f81c-e691-4d7a-a9d1-d7d110c8c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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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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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下述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
:
序号 拟申请综合授信银行名称 拟申请综合授信金额 拟申请综合授信
期限
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1~2年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6,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12 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1~3年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此次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总额度内,各家银行申请额度可以相互调配。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确定。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批准上述授信额度内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
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6b6078e-0d1a-4aa1-aa1f-dec0f21c1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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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乔锋智能(3016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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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升子公司南京市腾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腾阳”)资金实力,公司拟对南京腾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5年,授信期满保证期间不超过2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股比例 一期资产负债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司 南京腾阳 100% 75.74% 0.00 20,000.00 8.00% 否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法定代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表人 (万元)
南京腾 2010年10 南京市 蒋修华 2,500.00 普通机械设备、通用机械零配件生产、销售
阳 月28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
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与公司关系:南京腾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788.39 44,836.32
负债总额 40,444.49 28,128.39
净资产 16,343.90 16,707.92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767.18 23,376.42
利润总额 -440.26 -438.24
净利润 -321.17 -204.09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南京腾阳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南京腾阳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从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其保持
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良好的经营情况,提升经营效率。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且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腾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
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比例为8.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00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比例为0.00%。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
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4581ea-46d9-456e-91fa-3d7b6659d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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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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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833aebd-e538-4d13-a8eb-66956b705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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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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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bebc561-d1f7-4c1d-a6cc-f6ac79f27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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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18│乔锋智能(3016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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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0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3.45%(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重大事项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正在商议筹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可转债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
准,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或批复为可转债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
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批复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可转债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
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后续若实施可转债事项,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内幕信
息保密与管控措施,规范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履行内幕信息相关报备程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与内
幕交易行为。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关注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媒体及市场对公司在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领域相关业务情况较为关注。经核实,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控机床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未直接从事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仅依托主营业务为上述领域产业链客户提供数控机床加工装备,
用于加工其部分金属零部件。目前,公司相关数控机床应用于液冷散热、人形机器人领域的销售规模较小,暂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后续公司数控机床产品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应用、客户拓展和订单实现规模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理性看待相关产品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关注情况。
4、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以2026年3月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7.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292.50万股。
(2)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基于
公司与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双方战略规划、发展诉求和管理需要,同意以4,698.93万元交易对价减资公司持有的江苏
三众27.50%的股权(27.50%股权对应550.00万元出资额,含已实缴的137.50万元出资额和尚未实缴的412.50万元出资额)。本次减资
完成后,江苏三众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450.00万元,公司将不再持有江苏三众股权。公司本次对江苏三众
减资,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3)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除公
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目前相关编
制工作正常进行中,不存在需说明或单独披露差异的情形。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074135c-c7c0-4f1e-a758-76601cc42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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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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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41d2490c-de90-4e3c-b8cb-5b3122fa6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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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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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c1fb1ca0-bfed-4863-ba27-54c06a724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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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9:20│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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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30160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5a367c8d-a986-43ad-9d70-8a250c7dcb0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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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乔锋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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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6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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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乔锋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6646.PDF
─────────┬────────────────────────────────────────────────
2025-10-28│乔锋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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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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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乔锋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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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乔锋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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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579.PDF
─────────┬────────────────────────────────────────────────
2025-04-25│乔锋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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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乔锋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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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乔锋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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