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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6(绿联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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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6 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4 16:24 │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6:21 │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5 21:00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9-23 16:04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32 │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0-24 16:2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4485900-0651-4b1d-87bb-d35df2460064.PDF ─────────┬──────────────────────────────────────────────── 2025-10-24 16:21│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董事聂星星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e23f56c-7881-4c23-b6ba-578ac5ab825b.PDF ─────────┬──────────────────────────────────────────────── 2025-10-15 21:00│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4,924,0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4%)的大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6日至 2026 年 2 月 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223,649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1.50%)。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6,223,649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 例(%) 股份数量(股) 深圳市绿联管理咨 53,200,000 12.82% 45,419,500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市和顺四号管 1,724,033 0.42% 1,653,086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4,924,033 13.24% 47,072,5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 4,761,133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1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 1,462,516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0.35%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6,223,649 - 1.5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11 月 6日至 2026 年 2月 5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 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 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本企业在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 上市流通有新的规定,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本承诺函替代本企业之前就本承诺函事项所作出的承诺。本 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 2.股东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本企业于 2021 年 6 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本企业自 完成对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3.在第 1条、第 2条所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 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 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且不可撤销。本承诺函替代本企业之前就本承诺函事项所作出的承诺。本承诺 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 不确定性。 (二)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股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4951b632-a9b4-485f-8a3e-f69020bdba3f.PDF ─────────┬──────────────────────────────────────────────── 2025-09-23 16:04│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2025 年 9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 书》(业务流程号:22511894017)。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96f20102-4b41-428b-b6be-c46de8427fc1.PDF ─────────┬──────────────────────────────────────────────── 2025-09-15 19:3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fb448d5-f7e3-40e9-82c9-9090a16fc767.PDF ─────────┬──────────────────────────────────────────────── 2025-09-15 19:32│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1ec81463-3bb2-4c08-9443-d6aa11753a9e.PDF ─────────┬──────────────────────────────────────────────── 2025-09-15 19:3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44b1fc82-55dc-42e9-b108-bdbd2da2e92a.PDF ─────────┬──────────────────────────────────────────────── 2025-09-15 19:32│绿联科技(30160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21.21 元/股,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2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797.89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23.6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518Z0092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用 截至 2025 年 6 号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 月 30日累计 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 1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55,120.36 55,120.36 31,620.74 169.64 建设项目 2 智能仓储物流建设 11,041.79 11,041.79 - 不适用 项目 3 总部运营中心及品 39,209.13 39,209.13 22,492.99 5,469.17 牌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45,000.00 23,109.88 14,000.00 合计 150,371.29 150,371.29 77,223.61 19,638.8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种类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四)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 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分别为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六)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委托理财的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 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含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时,将根据资金性质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募集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有资金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并明确约定投 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条款。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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