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6 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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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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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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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38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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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6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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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47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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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 │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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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 │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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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 │绿联科技(3016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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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 │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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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 │绿联科技(30160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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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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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董事梁伟峰先生、赖晓凡先生、文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购
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
理层全权办理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签署相关基建协议、推进投资项目建设等所有具体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58b3964-9add-464b-8ef2-21be12efa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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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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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
能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推进需依次完成土地出让手续、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等多环节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实
际建设进度、竣工交付受政策调整、建设施工、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建设自用办公及经营场所,满足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空间需求
,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置业”或“子公司”)拟与深圳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署《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深圳市龙华区锦峰路与忠信路交汇处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中植置业取得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暂定名,
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下同;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或“项目”)。
本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0.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0亿元,其余投资包含地价款、设计费等),实际投资总额和
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
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植置业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签署相关基建
协议、推进投资项目建设等所有具体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
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中植置业本次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中植置业本次拟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土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锦峰路与忠信路交汇处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28,529.79 平方米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土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出让价款等以最终签订的《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锦峰路与忠信路交汇处
4.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 10.8 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 10 亿元,其余投资包含地价款、设计费等)
5.项目用地面积:28,529.79 平方米
6.项目建设面积:146,450.00 平方米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实际投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如涉及调整,公司届时将根据实际
调整情况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如需)。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植置业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公司将依托中植置业名下该土
地使用权,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建设自用办公及经营场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空间需求,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
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中植置业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
能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推进需依次完成土地出让手续、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等多环节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实
际建设进度、竣工交付受政策调整、建设施工、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30e894f-da5e-4623-9d90-b6458f8c2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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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38│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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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置业”)于近日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中植置业成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联科技”或“投资人”)的
全资子公司。
一、重整情况概述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龙华区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
优化整体战略规划,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报名参与中植置业的预重整,取得其 100%的股权,并通过持有中植置
业股权的形式整体承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和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 03 破申 1020 号决定书,决定对中植
置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
理人”或“管理人”)。2025 年 3月 28 日,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
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后,发布了《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
招募公告》”),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中植置业预重整/重整投资人。
2025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中植置业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通过依法取得中植置业 100%的股权,最终实现利用其名
下的土地建设自用办公及经营场所的目的。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组织参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投资人遴选、尽职调查、编
制预重整投资方案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中植
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植置业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经管理人审查,公司符合《招募
公告》规定的投资人资格条件,且本次招募报名符合条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仅一家,确认公司为中植置业重整投资人。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与中植置业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 破 748 号之二),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批准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5)。
二、重整进展
近日,中植置业已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
司持有中植置业 100%的股权,中植置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后,中植置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BN9AX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6 年 4月 28 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龙观西路 39 号
御安 7栋 1层
法定代表人 陈俊灵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建筑装饰材料、
建筑材料的购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股权结构 绿联科技持股 100%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中植置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作出
的布局,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托中植置业名下现有土地使用权,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建设自用办公及经营场所,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的空间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根据公司规划,中植置业在自用办公及经营场所建成投用后,将仅作为该自有物业的持
有主体开展运营,不涉及任何房地产开发、销售或经营等相关业务,其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业务的部分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开招募等法定程序推进,相关方案已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已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定价、实
施流程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涉及
的土地物业后续开发建设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推进需依次完成土地出让手续、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等多环节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实际
建设进度、竣工交付受政策调整、建设施工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植置业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239a7cf-766a-451d-a39b-f2adc3ed70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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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56│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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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如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施阶段还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整情况概述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置业”或“中植公司”)是深圳市龙华区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联科技”或“投资人”)为了进一步优化整体战略规划,基于公司的实际情
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报名参与中植置业的预重整,取得其 100%的股权,并通过持有中植置业股权的形式整体承接其持有的土地使
用权等主要资产和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 03 破申 1020 号决定书,决定对中植
置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
理人”或“管理人”)。2025 年 3月 28 日,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
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后,发布了《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
招募公告》”),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中植置业预重整/重整投资人。
2025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中植置业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通过依法取得中植置业 100%的股权,最终实现利用其名
下的土地自建办公及经营场所的目的。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组织参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投资人遴选、尽职调查、编制预
重整投资方案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
(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植置业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经管理人审查,公司符合《招募
公告》规定的投资人资格条件,且本次招募报名符合条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仅一家,确认公司为中植置业重整投资人。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与中植置业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重整进展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 03 破 748 号之二),该《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
(一)批准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风险提示
1.如中植置业重整计划在实施阶段还需要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是否能够获得通过,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整完成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参与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dcfe231-8aed-401a-8bf5-f985bcb2d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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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47│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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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预重整投资方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实施阶段还需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
一、预重整情况概述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置业”或“中植公司”)是深圳市龙华区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主体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联科技”或“投资人”)为了进一步优化整体战略规划,基于公司的实际情
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报名参与中植置业的预重整,取得其 100%的股权,并通过持有中植置业股权的形式整体承接其持有的土地使
用权等主要资产和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 03 破申 1020 号决定书,决定对中植
置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
理人”或“管理人”)。2025 年 3月 28 日,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
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后,发布了《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决定公开招募
和遴选中植置业预重整/重整投资人。
2025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中植置业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通过依法取得中植置业 100%的股权,最终实现利用其名
下的土地自建办公及经营场所的目的。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组织参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投资人遴选、尽职调查、编制预
重整投资方案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
(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植置业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经管理人审查,公司符合《招募
公告》规定的投资人资格条件,且本次招募报名符合条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仅一家,确认公司为中植置业重整投资人。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二、预重整进展
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与中植置业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整投资主体、方式及重整投资款支付
1.重整投资主体
绿联科技成立于 2012 年 3月 16 日,注册资本 41,490.9806 万。绿联科技作为全球科技消费电子知名品牌,主要从事科技消
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充电创意产品、智能办公产品、智能影音产品和智能存储产品四大产品类别。2024
年 7月 26 日,绿联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606)。
基于甲方已严重资不抵债的状态,为盘活甲方名下重整资产,乙方将作为重整投资人,融汇产业优势资源,为未来开发及运营元
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注入活力。
2.重整投资款及支付
(1)乙方承诺提供重整投资资金人民币 2.76 亿元现金,该部分款项仅用于偿债。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并按照法院批准的《重
整计划》支付前述重整投资资金:
1)第一期保证金:乙方已向预重整管理人账户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 1,500万元。
2)第二期投资款: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中植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 9,100
万元。
3)第三期投资款: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且中植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中植公司管理
人账户支付剩余投资款人民币 17,000 万元。
(2)乙方已补充支付的 1,284 万元保证金继续用于元芬项目资金监管,不用于债务清偿。在中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由
甲方、乙方及管理人共同办理资金监管变更或解除手续。
(3)乙方知悉:乙方支付的重整投资资金不含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后续推进、建设、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税费、成
本以及重整受理后中植公司的经营费用等其他费用。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批准后,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后续开发建设过
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在取得中植公司全部股权后在本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款外自行承担。
(三)其他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及清偿安排等)以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为准。若重整计划草案就债务清偿的安排与
《预重整投资方案》不一致的,则以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为准。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重整投资款,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和/或重整计划(草案)按时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每逾期一
日,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重整投资款超过 60 日以上的,视为重整计划(草案)无法执行,中植公司
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乙方应向中植公司返还已取得的全部中植公司股权和财产。
(五)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附解除条件。如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经过第一次表决未获
得通过且在未获得通过后经再次表决仍未获得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已缴纳的履
约保证金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退还。
3.甲、乙双方一致认可,双方对乙方作为中植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确认,以及签署本协议,均是以乙方在投资人报名、遴选等
程序中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虚假承诺等情形为前提的,若乙方在该项程序中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违规或虚假承诺等情形,甲方有权不予认
可乙方的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缴纳重整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三、审批程序
本次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此次参与中
植置业预重整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1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
整的议案》,无需履行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投资方案是否能够获得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或经深圳中院批准,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2.如中植置业预重整计划在实施阶段还需要公司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是否能够获得通过,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预重整的重整完成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参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整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c4da699-7ba6-4935-86f0-e558623db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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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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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4,909,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8,945,883.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4,909,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520 张清森
2 03*****537 陈俊灵
3 08*****795 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72 深圳市绿联和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 08*****389 深圳市绿联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6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绿联 7栋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立珍、申利群
咨询电话:0755-29355711
传真号码:0755-29355711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3099996-c07d-4367-92b7-9fb23f189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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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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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雷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雷杰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 年 5月 31 日),其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雷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39
,1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5%,其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
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雷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将按照公司
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工作交接。
李雷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重要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李雷杰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6c7568-3726-4477-95c7-b4d619979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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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绿联科技(3016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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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e8e97a-72c6-448b-87b3-8ca591c25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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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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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
中董事梁伟峰先生、赖晓凡先生、文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清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
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712b26-6c78-4eae-b419-46bfe9e9e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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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绿联科技(30160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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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的有关规定,华泰联合对绿联科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21.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21.5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9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7,223.6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518Z0092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55,120.36 55,120.36 31,620.74
2 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11,041.79 11,041.79 -
3 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39,209.13 39,209.13 22,492.99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45,000.00 23,109.88
合计 150,371.29 150,371.29 77,223.61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
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
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
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4 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共计 8,889.63 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提交付款申请,财
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
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取得保荐人明确的同意意见后,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
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
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参与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的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是基于人员薪酬等费用发放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9755f4-7c31-444a-b516-4a6ade400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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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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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联科技”)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21.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21.5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9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7,223.6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518Z0092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55,120.36 55,120.36 31,620.74
2 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11,041.79 11,041.79 -
3 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39,209.13 39,209.13 22,492.99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45,000.00 23,109.88
合计 150,371.29 150,371.29 77,223.61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
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
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
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于 2026年 1月至 2026年 4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共计 8,889.63 万元,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费用提交付款申
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的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取得保荐人明确的同意意见后,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
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三)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参与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的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是基于人员薪酬等费用发放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d15ccb-4253-45c6-9330-ce64e60ff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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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4│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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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4af0a06-70dd-4802-b0d4-00732f623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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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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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 7栋 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9 名,代表股份 332,742,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 321,948,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 名,代表股份 10,793,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15%。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7,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61,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3%;反对 1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反对 1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07%。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308,555,787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7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反对 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76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8%;反对 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2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2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6%;反对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4,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0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5%;反对 1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46%;弃权 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73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5%;反对 1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909%。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绿联和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321,906,821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5,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1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0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 1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何凌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047dca5-7e5a-4920-8f53-2e17ba634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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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00│绿联科技(30160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绿联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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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绿联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af32cce-cf09-4206-839b-dcf011896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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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38│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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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
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16日(星期四)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会议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清森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立珍女士,独立董事赖晓凡先生,保荐代表
人王天琦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WvOZ3IFpu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666328-928c-4171-ab90-24f19cac2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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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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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e09538-6dbe-4e0d-8e5a-60c5146ffd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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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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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0f39d0-140a-4913-89a7-b93ba089d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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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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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e95884f-1738-423a-99d1-0df9db4f7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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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5│绿联科技(301606):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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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拟被担保方 AMERICA UGREEN LIMITED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联科技”)业务开展,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
全资子公司 AMERICA UGREENLIMITED(以下简称“美国绿联”)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负债率 近一期净资
产比例
深圳市绿 AMERICA 100% 75.70% 0 500 万美元 1.02% 否
联科技股 UGREEN
份有限公 LIMITED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AMERICA UGREEN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点 108 WEST 13TH ST WILMINGTON, DE 19801, USA County of Delaware
法定代表人 张清森
注册资本 10,000 美元
主营业务 电子商务及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绿联科技持股 100%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 否
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美国绿联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4,161.2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5,860.98 万元,净资产为 8,300.27 万元;2025
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33,295.69 元,营业利润为 2,629.03 万
元,净利润为 2,571.95 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绿联科技拟为子公司美国绿联向债权人 AMERICAN ALTERNATIVE INSURANCECORPORATION(暂定,实际根据业务评估确定)申请国
际保函而提供担保,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AMERICAN ALTERNATIVE INSURANCE CORPORATION
保证人/赔偿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内容:赔偿人应确保债权人免受损失、使其免遭损害,并赔偿债权人因执行此类保函及其任何续期、延续或继受文件而产生
或遭受的任何及所有责任、损失、成本、损害、律师及顾问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利息。
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认
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子公司由绿联科
技全资控股,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
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3b07d80-3df5-4990-9368-610300581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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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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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 7栋 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
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计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4 月 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绿联
7栋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办理登记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3)异地股东可采
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6 年 04 月 14日 17:30 前送达公司,公司暂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珍、申利群
电话:0755-29355711
传真:0755-29355711
电子邮箱:irm@ugreen.com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476d4dd-bcd5-459a-9ffa-8a849833f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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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海军(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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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
管理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人为积极配合公司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按
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公司独立董事结构,申请辞去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会会议两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各次董
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流
程完备,决策结果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内部控制。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补选董事、选聘联席公司秘书等相关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
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
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
通,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
和关注事项,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并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密切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有效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提名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聂星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梁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了上述人员
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一直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做好了任职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情况称职。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高海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a59191-e4b3-4e74-a618-923dac5de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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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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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文广,男,1970 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业务经
理、高级业务经理,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部长,深圳市融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智擎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兴网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科健医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创始合伙人,深圳市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融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融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董事,深圳市融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融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智擎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兴网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雅玛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
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会会议两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研讨,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流程完整,决
策结果合法有效,会议运作规范透明。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审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关于选聘联
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等议案,对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
行了核查,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履行委员职责,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为董事会战略性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参与重大战略决策研讨论证。对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方案展开分析研判,助力公司战略有效贯彻与长期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
。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
,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
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动态跟踪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法定会议及不定期
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
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并持续与经营管理层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
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综上情况,本人认为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做好了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情况称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提名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聂星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梁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了上述人员
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
谢。
202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影响
,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持续加强自身专业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夯实履职基
础、提升履职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主动加强与董
事、管理层及监管机构等各方的沟通协作,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文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d69edaf-6936-4517-9183-50878185e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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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赖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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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
管理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赖晓凡,男,1985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理工大学物流及航运学系助理研究
员,香港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与物流管理系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深圳大学管理科学系副教授;现任深圳大学管
理科学系教授、副系主任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会会议两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各次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流程
完备,决策结果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聘请 H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审计
机构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
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
薪酬方案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积极参加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
。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
,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
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并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
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与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情况,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判断,做好了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情况称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选举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梁伟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
谢。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以
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赖晓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0e8a0c1-98f1-4395-ae13-7e9dbe99f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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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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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d961b92-31a0-45d6-aff5-ba8f1f24c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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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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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43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435 号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联科技公司”或“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绿联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绿联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e9833bf-f2a7-4673-a22a-0677e9d4f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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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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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f594d32-f76b-4457-81c8-e9642238b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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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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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863326-4f7f-46e6-880f-6aac69686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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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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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4,594,420.34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58,246,877.0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020,244.88 元
。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58,166,715.2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4,894,941.57 元。按照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474,894,941.5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
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4,909,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8,945,883.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8,945,883.60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 248,945,883.6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3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8,945,883.60 373,418,825.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4,594,420.34 462,279,689.46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37,808,084.07 304,116,269.06 -
营业收入(元) 9,490,739,030.88 6,169,673,655.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58,166,715.2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74,894,941.5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2,364,709.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83,437,054.9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2,364,709.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1,924,353.1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 2025 年
度、2024 年度数据。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4
年度、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累计 62,236.47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7,323,176.14 元、1,074,986,131.98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9.08%、27.60
%,均低于 50%。
综上所述,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
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7694000-6f7e-4749-afdb-5add6b5e7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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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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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4eabe2-df5f-4d7b-876e-e1a8e04de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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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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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e5577e-ff24-4ead-b518-7930a6e04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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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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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
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汇成真空、凌玮科技、中富电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三态股份、太辰光、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世炜,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怡君,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和龚世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怡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15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25.00%。与 2025年度相比,2026 年度审计费用有所提升,原因是公司业
务规模扩大、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增长,审计程序、样本量及现场工作时间相应增加。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33.33%。与 2025 年度相比,2026年度审计费用有所提升,原因是公司业
务规模扩大,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数量增多,内控审计覆盖范围相应增加。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b565a6-46ea-41a1-9dab-411135857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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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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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4月22日及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1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6日、2026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6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审计结论关注事项
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2e37cc-db34-4f74-a742-df586cb22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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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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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涵盖:加强
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注重品牌建设,提升多元化的渠道布局;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重视投资者回报
、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全球科技消费电子知名品牌企业,秉承“为用户创造价值,提升员工幸福感,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使命以及“成为一
个有价值、有温度的全球性品牌”的愿景,主要从事科技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数码解
决方案,产品主要涵盖充电创意产品、智能办公产品、智能影音产品、智能存储产品。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消费电子领域,通过产品
创新与市场拓展,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1.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原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精心打造涵盖移动办公、居家生活、户外出行、车载空间等多场景的智能设备生态闭环
,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数码生活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创造力高的研发团队,团队核心
成员深耕消费电子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对行业动态与市场需求有着精准的洞察与预判。
公司依托深厚的底层技术研究及研发创新能力,持续优化升级充电创意产品、智能办公产品、智能影音产品及智能存储产品四大
核心品类。在稳固现有产品技术优势的同时,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 4.38 亿元,同比增长 43.96%。
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现有产品技术优势,增加对战略品类的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并为股东及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2.注重品牌建设,提升多元化的渠道布局
公司依托“UGREEN 绿联”品牌,布局境内外市场,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线上以京东、天猫、亚马逊为主,全面覆
盖速卖通、Shopee、Lazada、Noon、TikTok 等新兴平台,并在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独立站点,积累私域流量
,提升用户忠诚度。线下经销网络遍布全球,已进驻Walmart、Costco、Bestbuy、B&H、Micro Center,欧洲 Media Markt,日本 B
icCamera、Yodobashi Camera 等知名零售渠道,并在中国香港、美国、德国、日本等核心市场设立本地化服务子公司,构建起“全
球总部+区域中心”的立体化服务矩阵,精准捕捉消费特征。同时布局体验店和即时零售,打通线上线下链路,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
二、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权责
清晰、运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025 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 年 12 月 26 日和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深化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
司国际化品牌形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26 年 2月 2日,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此外,公司积极安排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及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参加监管培训,深化法律法规理解。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保障股东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同
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尊重投资者权益的体现。一个持续、稳定且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公司
价值的提升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
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2025 年,公司在确保经营稳健、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实施了 2024 年度分红,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2.48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3.85%。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石。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满足投资
者需求为核心,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致力于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相关法规的指导,积极主动地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投资者专线,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和建议;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指定邮箱、深交所互动
易平台高效交流互动;同时公司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品牌动态,使投资者多维度了解公司。此外,公司定期举办业绩
说明会、参与投资者交流会,主动倾听市场声音。
未来,公司将不断优化沟通机制,与各类投资者保持紧密互动,传递长期投资价值,构建互信共赢的资本市场形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9af6a74-3ffb-4f61-b430-b1e9da5c9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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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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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5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152 号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公司”或“公司”)20
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434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绿联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绿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
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绿联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绿联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绿联科技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绿联科技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绿联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15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普通合伙) 任晓英(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杨三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龚世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4dcd92c-54f0-4f52-9b03-05c88c37d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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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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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518Z0153 号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绿联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绿联科技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绿联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绿联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绿联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联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541874-e4ac-4a7f-ada2-142cd8b98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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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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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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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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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梁伟峰先
生、赖晓凡先生、文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梁伟峰先生、赖晓凡先生、文广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c54404f-d59b-4a53-8c50-4ce31d982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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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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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4月22日及5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d22c7b-403d-4cfd-8191-bba2a401b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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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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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0f9d6a-5907-4df2-9d9a-223aee259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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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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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要求,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1.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业务。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国内外货币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经
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造成公司损失;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
作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审查情况;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
的发生。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
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业务,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4b2c45f-7642-401d-98ed-4f7ab047e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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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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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45c6d1e-9e80-42ef-b4d8-2a8048020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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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2│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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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5686a11-f1cc-418d-a417-314708454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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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0│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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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锡恒”)按照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导致的变
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锡恒持有公司股份 20,745,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锡恒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6)。持有本公司股份28,779,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3637%)的股东珠海锡恒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98,
196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珠海锡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珠海锡恒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
量8,034,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640%,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珠海锡恒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 来源
珠海锡恒 集中竞价交易 2025.12.24- 61.21 4,149,097 1.00000 公司首次
投资合伙 2026.1.14 公开发行
企业(有 股票并上
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6.1.27- 65.58 3,885,200 0.93640 市前持有
2026.3.20 的股份
合 计 8,034,297 1.9364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珠海锡恒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8,779,695 6.93637 20,745,398 4.99998
合伙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 28,779,695 6.93637 20,745,398 4.99998
限合伙)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权益变动为珠海锡恒按照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导致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锡恒持有公司 20,745,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已按照有
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1.珠海锡恒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珠海锡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a6b75a99-2f5a-46c9-ab37-0afb553ca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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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0│绿联科技(3016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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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3e90c709-7c31-45ac-aab1-91e1a46dd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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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16│绿联科技(30160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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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梁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梁伟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相关规定,梁伟峰先生已书面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27 日 、 202
6 年 1 月 12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梁伟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7e941b96-feb2-47a7-a029-83d0ce7cd6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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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20:17│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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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97041aa9-6c19-4a2c-b2a5-df663f9e4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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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0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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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88f6b8a-daee-4cd2-9ee8-d05148b60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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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22│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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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ba7c4de4-ecde-4271-af1d-4d7bea073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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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14│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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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绿联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afadc8ce-721e-425b-9660-c95ef2d52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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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14│绿联科技(30160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绿联科技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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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绿联科技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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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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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绿联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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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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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绿联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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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4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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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绿联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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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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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绿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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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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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绿联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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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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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绿联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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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5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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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绿联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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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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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绿联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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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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