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7 富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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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富特科技(301607):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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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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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富特科技(30160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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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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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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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2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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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4 │富特科技(301607):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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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4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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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4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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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4 │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年度报告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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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富特科技(30160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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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30160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4026aa7-bea1-4f90-87a6-71f626432b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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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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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6 年 5月 26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4)。
2026 年 5月 1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提请将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宁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
251,502 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 13.31%。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同意取消原《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
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年 5月 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号春树云筑 1号楼 1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调整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登记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 案数(2)
7.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7.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上述议案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00、7.02、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 5.00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具
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号春树云筑 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年 5月 22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张佳意
电话:0571-89971698
传真:0571-89971698
电子邮箱:ir@hzevt.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432c7c0-ff33-4322-9b09-45752e535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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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富特科技(30160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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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8日以书面文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元(含税),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66,893,92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4,128,730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55,420,399股增加至 167,234,807股,注册资本也由 155,420,399元增加
至 167,234,807元。
如调整后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7,234,807股变更为 234,128,73
0股,注册资本也由 167,234,807元变更为 234,128,730元。
基于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
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
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 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 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85e1661-f9fc-4ad8-bed0-454811c8b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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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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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
股本 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921,395.09元(含税),
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4,128,7
30股 (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提交的书面临时提
案函,董事会同意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取消原《关于 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前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
资建设,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
10%。
(二)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意对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三)调整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5,001,902
.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24,569,552.3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22,456,955.23元。截至 2
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258,657,839.2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66,209,502.34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
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657,839.24元。
3、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 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921,395.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
本66,893,9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4,128,73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
记确认的数据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
续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5,921,395.09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06%
。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921,395.09 1,998,262.28 未上市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5,001,902.44 94,605,153.17
研发投入(元) 284,377,993.58 200,082,940.92
营业收入(元) 4,092,461,501.21 1,933,842,513.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58,657,839.2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66,209,502.3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7,919,657.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4,803,527.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7,919,657.37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484,460,934.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8.04%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4年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方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
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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