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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7(富特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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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7 富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6-09-10 20:47 │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6-09-10 20:46 │富特科技(3016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 │2026-09-10 20:46 │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6-09-10 20:46 │富特科技(30160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 └─────────┴──────────────────────────────────────────────┘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5年 9月 1日-2025年 9月 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 9月 12日,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25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5年 10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6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了审议。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 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 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成,以总股本167,234,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1.5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128,729股,不送红股。 公司需同步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价格(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36.91-0.155)÷(1+0.4)≈26.25元/股 首次授予价格(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18.46-0.155)÷(1+0.4)≈13.08元/股 预留授予价格=(18.46-0.155)÷(1+0.4)≈13.08元/股 2、权益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42.4200×(1+0.4)=619.3880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0.6050×(1+0.4)=154.8470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是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 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 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0ba6fd9-ded7-4d60-b699-6b89953bc34d.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fb94f5d-dcaf-446b-9501-ee0944b47edf.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股票数量(万股)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布日股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外籍核心业务人员(1人) 10.00 20% 0.0427%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2人) 40.00 80% 0.1709% 合计 50.00 100% 0.2136%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上激励对象包含 1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外籍激励对象参与公司实际工作,属于核心业务人 员,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 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670ad1b-81d6-454e-9662-f0961695e612.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e1ad482-de10-4eaf-82a0-faf2144a33aa.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4701de2-6f1b-4782-a061-091abbb51066.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c9f11ea-b99a-4a52-b1ba-798c52ec8105.PDF ─────────┬──────────────────────────────────────────────── 2026-09-10 20:47│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9f0cbe7-0381-4f33-8036-4d364b4ea234.PDF ─────────┬──────────────────────────────────────────────── 2026-09-10 20:46│富特科技(3016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一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外籍激励对象参与公司实际工作,属于 核心业务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 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其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 众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 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ffc66769-da90-4b40-8fc1-b3e920fafdd3.PDF ─────────┬──────────────────────────────────────────────── 2026-09-10 20:46│富特科技(30160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 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9月 1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以 13.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3名 激励对象授予 154.8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说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1f0f84d-ce96-47f0-8716-4001b5badca4.PDF ─────────┬──────────────────────────────────────────────── 2026-09-10 20:46│富特科技(30160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 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价格分别由 36.91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8.46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员工)调整为 26.25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13.08元/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授予部 分的授予价格由 18.46元/股调整为 13.08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42.4200万股调整为 619.388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10.6050万股调整为154.8470万股。前述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 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c93abf3-8f69-4bdf-974e-11a7684ee1e0.PDF ─────────┬──────────────────────────────────────────────── 2026-09-10 20:46│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f694022-b8aa-4466-ab7d-ded860dd5ccc.PDF ─────────┬──────────────────────────────────────────────── 2026-09-10 20:45│富特科技(30160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富特科技(30160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5582e69d-18c7-4edd-a1df-e480af717db3.PDF ─────────┬──────────────────────────────────────────────── 2026-09-10 20:45│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430bc72-20cf-4f78-871c-c62d087b337e.PDF ─────────┬──────────────────────────────────────────────── 2026-09-10 20:45│富特科技(30160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775d61a-25f5-4dc2-b672-3fdb55f9fc85.PDF ─────────┬──────────────────────────────────────────────── 2026-09-10 20:45│富特科技(30160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富特科技(30160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ec13b7e-7285-4072-8e78-2e2e64d9e16e.PDF ─────────┬──────────────────────────────────────────────── 2026-09-10 20:44│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特科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团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 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富特科技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 励对象包含 1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外籍激励对象参与公司实际工作,属于核心业务人员,在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 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1.00亿元; (2)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3.0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6-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85.00亿元; (2)2026-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5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6-2028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135.00 亿元; (2)2026-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5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 等级。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合格 100% 不合格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若激 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 5个工作日内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 2、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 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758bb02c-c7ba-4bff-b287-6668c603f9f9.PDF ─────────┬──────────────────────────────────────────────── 2026-09-10 20:43│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96a0713-db43-4fdc-9af3-c3a3e2ac55ab.PDF ─────────┬──────────────────────────────────────────────── 2026-09-07 18:40│富特科技(301607):国泰海通关于富特科技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特科技(3016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惠东 联系电话:021-3867777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现 联系电话:021-386778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拟于2027年3月前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026年1-6月共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于2026年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 不适用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 不适用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不适用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 是 不适用 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 4.关于进一步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履行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不谋求控制地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3.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d64a15d5-336b-4717- ─────────┬──────────────────────────────────────────────── 2026-08-27 16:20│富特科技(30160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 “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500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814,408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28,222,18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943,059.7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21.90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16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 23,424.79 23,424.79 23,424.79 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 (三期) 2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 15,960.26 15,500.00 15,500.00 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 目 3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 3,642.43 3,642.43 3,642.43 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5.00 10,255.00 9,360.69 合计 53,282.47 52,822.22 51,927.91 注:1、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0,255.00万元调整为 9,360.69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不变。2、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77.61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477.6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 以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 23,424.79 23,424.79 - - 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 目(三期) 2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 15,960.26 15,500.00 - - 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 置项目 3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 3,642.43 3,642.43 1,477.61 1,477.61 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5.00 9,360.69 - - 合计 53,282.47 51,927.91 1,477.61 1,477.6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 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事项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7.61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 文件的相关安排。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ef1225a-969d-45cb-9365-e11f2e0ba108.PDF ─────────┬──────────────────────────────────────────────── 2026-08-27 16:18│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a97e60d-eca6-4b11-b734-01ae4bc25dce.PDF ─────────┬──────────────────────────────────────────────── 2026-08-27 16:18│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b3cf0b2-bb26-45b6-8008-09143212bc69.PDF ─────────┬──────────────────────────────────────────────── 2026-08-27 16:1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 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 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 41,759,243.24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8,207,396.35 坏账损失 8,207,396.35 (二)资产减值损失 -49,966,639.59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9,978,856.09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216.50 合计 -41,759,243.24 注:表中“负数”表示计提,“正数”表示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 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 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合同资产预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10.00 2-3年 40.00 40.00 40.00 3-5年 80.00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 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 41,759,243.24元,将导致公司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41,759,2 43.24 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3eb47bd-4b00-4a48-8b2b-aa72d2ea7ce9.PDF ─────────┬──────────────────────────────────────────────── 2026-08-27 16:1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相关筹...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71ce4ec-a653-4d39-a7bd-fb1e80b37bff.PDF ─────────┬──────────────────────────────────────────────── 2026-08-27 16:17│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9bd5be6-c594-444c-9ebe-fde4ac481029.PDF ─────────┬──────────────────────────────────────────────── 2026-08-27 16:1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82ba7f1-0cd6-48d1-a7fb-e3809e5bce21.PDF ─────────┬──────────────────────────────────────────────── 2026-08-27 16:17│富特科技(301607):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f6f506b-3cbe-4440-aecd-1fe31c023a47.PDF ─────────┬──────────────────────────────────────────────── 2026-08-27 16:16│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8月 14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增加董事会临时提案,公 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将补充通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新增议案已经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 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方 面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77.61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打造多元化资本运作平台,增强公司境外融资能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股上市”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a93264a-6ba3-43ba-b7ae-d8b97541b135.PDF ─────────┬──────────────────────────────────────────────── 2026-08-18 17:56│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579d37ac-446a-4a17-aca8-7e749a12616f.PDF ─────────┬──────────────────────────────────────────────── 2026-07-09 16:06│富特科技(301607):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富特科 技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富特科技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元电气”或“标的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关联方沈锡全先 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电气增资人民币 250万元,增资后沈锡全先生持有腾元电气 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 的优先认购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腾元电气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关联方沈锡全先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 电气增资人民币 250万元,增资后沈锡全先生持有腾元电气 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元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50万元增至 1,000万元。公司持有腾元电气的股权比例从 100%降低至 75% ,腾元电气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说明 沈锡全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沈锡全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对腾元电气增资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对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锡全先生,1983年 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飞利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研发部副经理、研发部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产品总监,副总经理 ,其于 2026年 4月 23日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沈锡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K8RJJE55 3、成立日期:2026-03-06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吉园街 36号春树云筑 1号楼 4层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7、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 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例 (万元) 元) 浙江富特科技股 750 100% 750 75% 份有限公司 沈锡全 - - 250 25% 合计 750 100% 1,000 100% 10、财务数据情况: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11、腾元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 化。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腾元电气拟与沈锡全先生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乙方:沈锡全 身份证号:330719************ (二)协议内容 第 1条 本次增资 1.1乙方以 250 万元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0.00 75% 2 沈锡全 250.00 25% 合计 1,000.00 100% 第 2条 本次增资的交割 2.1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将增资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就本次增资涉及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变更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下称 “变更登记”)。乙方认缴的增资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缴到位。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乙方即就本次增资新增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 3条 其他 3.1各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增资发生的各项税费。 3.2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论、争议和要求,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其他方有关争议 后的三十(30)日之内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3.4本协议文本一式叁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用途,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成为腾元电气的股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实现核心管理人才与子公司的深度绑定,从而激发其经营能动性,促进子公司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该等安排有助于稳定核心团队, 提升子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系基于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的综合考量,在保障公司控制权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优 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权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本次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工资薪金及报销等日常经营性往来外,公司与关联方沈锡全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金额总金额为 0万元。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ad7d973-edb2-4500-bad7-7578ec5d03d9.PDF ─────────┬──────────────────────────────────────────────── 2026-07-09 16:04│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 7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7月 3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腾元电气”)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关联方沈锡全先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电气增资人民币 250万元,增资后沈锡全 先生持有腾元电气 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ff93806-d770-440c-b4e0-fe095f4cdefd.PDF ─────────┬──────────────────────────────────────────────── 2026-07-09 16:04│富特科技(301607):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元电气”或“标的公 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关联方沈锡全先生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形式向腾元电气增资人民币 250万元,增 资后沈锡全先生持有腾元电气 25%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腾元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50万元增至 1,000万元。公司持有腾元电气的股权比例从 100%降低至 75% ,腾元电气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关系说明 沈锡全先生过去 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沈锡全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对腾元电气增资属于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对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锡全先生,1983 年 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飞利浦(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研发部副经理、研发部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产品总监,副总经 理,其于 2026年 4月 23日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沈锡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K8RJJE55 3、成立日期:2026-03-06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吉园街 36 号春树云筑 1 号楼 4层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7、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 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 持股比例 (万元) 元) 浙江富特科技股 750 100% 750 75% 份有限公司 沈锡全 - - 250 25% 合计 750 100% 1,000 100% 10、财务数据情况: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暂无财务数据。11、腾元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由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 化。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腾元电气拟与沈锡全先生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腾元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宁川 乙方:沈锡全 身份证号:330719************ (二)协议内容 第 1条 本次增资 1.1 乙方以 250万元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 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0.00 75% 2 沈锡全 250.00 25% 合计 1,000.00 100% 第 2条 本次增资的交割 2.1 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将增资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就本次增资涉及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变更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下称 “变更登记”)。乙方认缴的增资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缴到位。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乙方即就本次增资新增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 3条 其他 3.1 各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增资发生的各项税费。 3.2 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论、争议和要求,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其他方有关争议 后的三十(30)日之内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3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3.4 本协议文本一式叁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一份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用途,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成为腾元电气的股东,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实现核心管理人才与子公司的深度绑定,从而激发其经营能动性,促进子公司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该等安排有助于稳定核心团队, 提升子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系基于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的综合考量,在保障公司控制权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优 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权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本次交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工资薪金及报销等日常 经营性往来外,公司与关联方沈锡全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总金额为 0万元。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子公司增 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71f6720-df92-40f7-81c8-1f2c29911bd7.PDF ─────────┬──────────────────────────────────────────────── 2026-06-30 20:26│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efcda02-91ec-42b8-81c3-278ecfc57bd1.PDF ─────────┬──────────────────────────────────────────────── 2026-06-30 20:26│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3365b11-e650-4d3b-ad26-d8f147102bce.PDF ─────────┬──────────────────────────────────────────────── 2026-06-30 19:50│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宁川 非独立董事:梁一桥、李岩 独立董事:沈建新、陈龙春、李武华 职工代表董事:章纪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的任期自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年 7月 7日。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 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沈建新先生、陈龙春先生、李武华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相关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陈龙春、梁一桥、沈建新 陈龙春 战略委员会 李宁川、李武华、陈龙春 李宁川 提名委员会 沈建新、李宁川、陈龙春 沈建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龙春、沈建新、李宁川 陈龙春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沈建新先生担任相应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年 7月 7日。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龙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李宁川 副总经理:张尧、平定钢、周日久、胡森军、李岩 财务总监:李岩 董事会秘书:李岩 证券事务代表:张佳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岩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佳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李宁川先生、李岩先生、张尧先生、平定钢先生、周日久先生、胡森军先生、张佳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岩 张佳意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号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 春树云筑 1号楼 号春树云筑 1号楼 电话 0571-89971698 0571-89971698 传真 0571-89971698 0571-89971698 电子邮箱 ir@hzevt.com ir@hzevt.com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倪斌先生和贺坤先生、独立董事骆铭民先生和钱辉先生将在本次换届工作完成后离任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贺坤先生、骆铭民先生和钱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倪斌先生、陈 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坤先生、骆铭民先生、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倪斌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26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 0.54%,陈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9,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0.53%,倪斌先生和陈宇 先生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贺坤先生、骆铭民先生、钱辉先生、倪斌先生、陈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ea3f479-2592-496e-8716-41e747ff4819.PDF ─────────┬──────────────────────────────────────────────── 2026-06-29 19:00│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三新路 118号国际金融中心(IFC)汇西写字楼一座 6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 TCYJS2026H1108号 致: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富特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富特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6月 29日 14点;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号春树云筑 1号楼 16楼公司会议室。 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宁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梁一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龙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李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持股数共计 33,710,2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982%。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3 名,代表 股份共计 19,041,56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2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52,747,675股,反对2,400股,弃权1,7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表决结果为通过 。 2、《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2,745,675股,反对1,000股,弃权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表决结果为通过 。 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2,741,987股,反对4,100股,弃权5,68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表决结果为通过 。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宁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7,116,8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80%,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梁一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7,117,2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88%,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7,117,72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97%,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7,116,0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65%,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选举陈龙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7,115,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59%,表决结果为通过。 (3)《选举李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7,114,52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36%,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议案1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4、议案5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4、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e358238b-3bb3-4924-82f5-cbd19eb9f887.PDF ─────────┬──────────────────────────────────────────────── 2026-06-29 19:00│富特科技(3016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号春树云筑 1号楼 1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宁川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52,751,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3人,代表股份 33,710,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人,代表股份 19,041,56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2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9,04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9,041,5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2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2,747,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5%;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3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45,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9%;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3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6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4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8%;弃权 5,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3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 5,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9%。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选举李宁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6,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6,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071%。 4.02 审议通过《选举梁一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7,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092%。 4.03 审议通过《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7,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7,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118%。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审议通过《选举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5,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029%。 5.02 审议通过《选举陈龙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5,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013%。 5.03 审议通过《选举李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14,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40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95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叶凌芸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1185b89-34e0-4663-af25-115485a3e5d2.PDF ─────────┬──────────────────────────────────────────────── 2026-06-29 18:58│富特科技(301607):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章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章纪明先生将 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年6月 29日起至 2029年 6月 28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96d9c8d-8a56-40d8-9a21-6d4cc3c30c93.PDF ─────────┬──────────────────────────────────────────────── 2026-06-24 18:50│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ac67306-dbac-4484-b0ad-b9d06b93dd39.PDF ─────────┬──────────────────────────────────────────────── 2026-06-22 18:26│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c087dbf-8e1c-4227-a601-35b7c4d04ea3.PDF ─────────┬──────────────────────────────────────────────── 2026-06-12 18:30│富特科技(30160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500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814,40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71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28,222,18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943,059.7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21.9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16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号 用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 23,424.79 23,424.79 23,424.79 生产制造项目(三期) 2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 15,960.26 15,500.00 15,500.00 第二基地购置项目 3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 3,642.43 3,642.43 3,642.4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5.00 10,255.00 9,360.69 合计 53,282.47 52,822.22 51,927.91 注:1、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0,255.00万元调整为 9,360.69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不变。2、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 6月 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和制度对现金管理行为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30eb52c-69e0-47f5-823b-a61a94d253c0.PDF ─────────┬──────────────────────────────────────────────── 2026-06-12 18:30│富特科技(3016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 “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500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814,408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28,222,18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943,059.7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21.90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16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 23,424.79 23,424.79 23,424.79 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 (三期) 2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 15,960.26 15,500.00 15,500.00 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 目 3 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 3,642.43 3,642.43 3,642.43 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5.00 10,255.00 9,360.69 合计 53,282.47 52,822.22 51,927.91 注:1、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27.91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0,255.00万元调整为 9,360.69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不变。2、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 6月 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和制度对现金管理行为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36606db-3038-4b72-97b0-5036576cabbe.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书面文件、专人送达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调整 至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四名(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李宁川先生、梁一桥先生、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1提名李宁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提名梁一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提名李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沈建新先生、陈龙春先生、李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建 新先生的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7日,陈龙春先生、李武华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3.1提名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提名陈龙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提名李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 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 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6.1《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股东会的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a38133e-5d34-4f0e-953c-b3f2b03a0fc3.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富特科技(301607):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fc3a46a-587b-44d6-bf92-b8ed96880fb7.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建新)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建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fcb3408-cfbc-4a7b-b7a4-7f5027b41c91.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龙春)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龙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f8593a2-5460-4c42-8e8d-eb0650fca99b.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建新)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建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6bcf019-b57a-4fd6-948b-69237a18b97a.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武华)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5fec61d-adfd-4b3c-8765-c7f984c23f16.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且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基于天健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 250 人 量 上年度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954 人 会计师 2025 年度(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7 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09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581 家 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3月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 健需在 5%的 天健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 范围内与华 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仪电气承担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连带责任,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天健已按期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履行判决)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7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2人次、纪 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振宇,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65万元(含税),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db06e3d-d35b-4aab-a926-42ac6dc02561.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龙春)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龙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cf9ceaf-a1dc-45ac-8f10-8696badd894c.PDF ─────────┬──────────────────────────────────────────────── 2026-06-12 18:29│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武华) ─────────┴──────────────────────────────────────────────── 富特科技(301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c6244c2-45bf-4133-b3a5-6f47605c7b8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富特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6160.PDF ─────────┬──────────────────────────────────────────────── 2026-05-07│富特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07/1225283007.PDF ─────────┬──────────────────────────────────────────────── 2026-04-27│富特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100.PDF ─────────┬──────────────────────────────────────────────── 2026-04-27│富特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090.PDF ─────────┬──────────────────────────────────────────────── 2025-10-29│富特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528.PDF ─────────┬──────────────────────────────────────────────── 2025-08-26│富特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291.PDF ─────────┬──────────────────────────────────────────────── 2025-04-24│富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160.PDF ─────────┬──────────────────────────────────────────────── 2025-04-24│富特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155.PDF ─────────┬──────────────────────────────────────────────── 2024-10-21│富特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1/122143284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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