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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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36 │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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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56 │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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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56 │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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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5 │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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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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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博实结(301608):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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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0 │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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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 │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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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 │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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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 │博实结(3016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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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36│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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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8)。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谭晓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
3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2026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总股本由88,990,000股增
加至132,595,100股,谭晓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因权益分派增加至7,955,1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0%。根据减持比例保持
不变原则,转增实施后谭晓勇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25,9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
)。
公司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谭晓勇先生出具的《谭晓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31日
,谭晓勇先生的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谭晓勇 集中竞价交 2026 年 6 月 5 日至 46.79 1,176,986 0.89
易 2026 年 8 月 31 日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谭晓勇 合计持有股份 7,955,110 6.00 6,778,124 5.11
其中:无限售条 1,988,778 1.50 811,792 0.61
件股份
有限售条 5,966,332 4.50 5,966,332 4.50
件股份
注: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谭晓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谭晓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晓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届满。
3、谭晓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了相关承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谭晓勇先生
本次减持遵守了上述承诺要求,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谭晓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谭晓勇先生出具的《谭晓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00092e05-ee97-4163-904f-ce178051b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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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56│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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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
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
事宜。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
,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
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938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45,000,125.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938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0544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7876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93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7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314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007 陈潭
4 03*****197 崔雯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
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2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向碧琼、王占超
咨询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电话:0752-892618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44269b1-45f4-4e4d-bfa4-081f783ea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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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56│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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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50f1fe1-99b6-430e-9471-d41f560b3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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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5│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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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681c1bc-7036-43bd-b211-a10606fed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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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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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1f5d0d7-5a3c-4a83-b415-7cfab6e46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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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博实结(301608):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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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93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000,125.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1、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
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范围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二)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二、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
情况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239,72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254,627.49 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925,462.75 元,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
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20,890,487.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2,183,334.4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不超过 192,183,334.40 元。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考虑公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93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000,125.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法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授权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分红金额 45,000,125.04 元(含税),占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6.22%,分红金额未超过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另行发布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
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权益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a1f0c45-c6b8-4535-9821-e2e467e649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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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20│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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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7222455-4b13-48f7-8606-a075b854e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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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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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f9f5ede-6bef-4da0-8fbe-4897d63cef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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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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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63e5c97-2dd4-4f47-8fb8-4c71de4da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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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博实结(3016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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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
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发展战略、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在2026年半年度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 等技术
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
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智能睡眠等领域。
公司始终秉承“智慧赋能万物,共创美好未来”的使命,坚持“成就客户、创新驱动、博大务实、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托
“通信+定位+AI”底层核心技术与“模组底座+云端服务+AI驱动+智能终端”业务生态,深耕车联网,广泛布局物联网,致力于成为
全球的物联网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专家。
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03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23.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27%。2026年半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驱动、产品创新、全球运营”为核心,依托“通信+定位+AI”底层核心技术,实现公司从“产品
出海”到“品牌与标准出海”的跨越,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解决方案品牌。同时,公司将坚持“创新引领、场景突破”的发展理念,
紧密把握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与产业融合的趋势,前瞻布局具有长期价值的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博实结坚持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通过持续增加在通信、定
位、AI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夯实底层技术能力,秉承“满足客户需求,解决行业痛点”的核心理念,将技术势能转化为产品体验提升,
从而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26年上半年,公司稳步推进统一云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将全系列终端产品纳入同一平台管理,进一步放大整体解决方案协同效
应与提升业务拓展能力,为多元化终端产品的高效运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聚焦“视觉 AI”领域,通过研发高准确率、低算
力消耗的视觉算法,持续夯实 AI技术核心能力。此外,公司持续深耕产品创新,在迭代优化现有产品软硬件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积极
开展新产品研发,稳步推进产品多元化战略落地。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已授权专利达 236项,其中发明专利 24项、实用新型专利 101 项、外观专利 111项,另外软件著
作权 183 项,商标 56项,公司持续筑牢核心技术壁垒,产品与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同时,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公
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6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3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未来,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不
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构建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信披和投关工作,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电子邮
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2026年上半年,公司举办了 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多次接待投资机构调研;同时,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复率达 100%,切实提升了信息披露透明度,保障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高质量信息披露和及时有效的价值传递,全面推动公
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在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现金分红
、股本转增等多种方式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4949元(含税),共计派发 40,000,115.1
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9股,不送红股。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聚焦主业、强化创新不断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完善公司规范运作
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为促进资本市场积
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63208e7-a29a-49f1-a1e3-671e50338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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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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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54a2f22-48cb-438b-a8c8-aabd94df3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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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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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67c1326-258c-4ed7-959b-7959b3e6a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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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博实结(3016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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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83d05bd-92e9-4095-87b4-a52e44f41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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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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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1ee1b0c-0db1-49c0-a02f-fadef4429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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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6│博实结(301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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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
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小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1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4,254,263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0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5,994,9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718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8,259,36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9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8,262,461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8,259,36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90%。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21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25,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10,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26,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6%;反对25,26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8%;弃权10,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元婕律师、段霏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60baa1d-7879-457e-b6a1-f0c3dedba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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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6│博实结(301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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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陈元
婕律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不涉及本次股东会议案内容以及此间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
026年5月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周小强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
: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254,26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6.0008%。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21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25,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10,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26,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6%;反对25,26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8%;弃权10,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6809dde-5e57-4c49-a3f1-fc8534459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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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10│博实结(3016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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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8,899.00万
元增加至13,259.51万元,股份总数由8,899.00万股增加至13,259.5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变更后
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36794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5、成立时间:2009年06月04日
6、注册资本:13,259.51万元人民币
7、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bdd659d-6d38-4d37-b25c-0aaf6412c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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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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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健康与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博实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
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 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业务持续增长,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 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
实际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
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
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确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可以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
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
动;
(三)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 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
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
标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
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 薪酬支付及追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一)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和部分绩效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
结束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或新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公司董
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五)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六)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可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不限于:
(一) 公司经营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的调整;
(三) 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 同行业薪资水平;
(五) 通胀水平;
(六) 其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比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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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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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39499f7-83f6-472d-b341-18693de24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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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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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87c1e79-c2ba-47ec-ba4e-6d66248b5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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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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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
区惠风西三路 1号博实结产业园 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强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14:50 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号博实结产业园 9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cc19fc2-a6ef-4a5d-8593-8f7907eb8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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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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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是否提交股东会
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0956dd4-9b36-4c96-8834-e2b21b45e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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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博实结(3016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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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实结”)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14:50 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惠风西三路 1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5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号博实结产业园 9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制度文件。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2 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6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股东会的
登记地点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三),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0752-8926188
电子邮箱: bsjir@bsjkj.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号楼 2701、2702、2703邮编:518000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763bb8b-cfe9-441e-956b-c78a51ec0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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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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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90,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494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115.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9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2,595,1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
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9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4949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4.04541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9898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494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8,990,000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2,595,1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6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位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7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314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897 谭晓勇
4 03*****007 陈潭
5 03*****197 崔雯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本次转增股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实施转增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9,052,850 55.12% 24,035,897 73,088,747 55.12%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39,937,150 44.88% 19,569,203 59,506,353 44.88%
通股
三、总股本 88,990,000 100.00% 43,605,100 132,595,10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32,595,1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7702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57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向碧琼、王占超
咨询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电话:0752-8926188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d0d41b2-2631-437a-b884-2e39a38e3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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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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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小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9,829,303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8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7,748,6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34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080,6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5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7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反对6,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小强先生(持股30,152,900股)、关志强先生(持股5,672,700股)、谭晓勇先生(持股5,339,000股),
关联法人股东惠州市惠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673,700股)、惠州市实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49,300股)、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13,900股)、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47,153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段霏霏律师、郭子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d81a60e-2ec2-49bc-9b3e-ef5a77813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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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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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郭子
威律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不涉及本次股东会议案内容以及此间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
月2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
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周小强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
: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829,30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78.4687%。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
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7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反对6,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表决结果:通过。全部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f4cd647-4439-45c9-a86b-7fe288b96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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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8│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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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谭晓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
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若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
持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谭晓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谭晓勇 董事 5,339,000 6.00%
持股 5%以上股东谭晓勇先生是公司现任董事,其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方式: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89,9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
含本数)。
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6月 1日至 2026年 8月 31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谭晓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
前提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
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6)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晓勇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
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股东谭晓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
九条规定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谭晓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股东、董事谭晓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谭晓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74fd404-9b43-4111-9c1f-be6868431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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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7│博实结(3016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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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
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发展战略、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 等技术
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
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智能睡眠等领域。
公司始终秉承“智慧赋能万物,共创美好未来”的使命,坚持“成就客户、创新驱动、博大务实、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托
“通信+定位+AI”底层核心技术与“模组底座+云端服务+AI驱动+智能终端”业务生态,深耕车联网,广泛布局物联网,致力于成为
全球的物联网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专家。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33.6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1.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88%。2025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呈现良好的
发展态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驱动、产品创新、全球运营”为核心,依托“通信+定位+AI”底层核心技术,实现公司从“产品
出海”到“品牌与标准出海”的跨越,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解决方案品牌。同时,公司将坚持“创新引领、场景突破”的发展理念,
紧密把握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与产业融合的趋势,前瞻布局具有长期价值的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博实结坚持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通过持续增加在通信、定
位、AI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夯实底层技术能力,秉承“满足客户需求,解决行业痛点”的核心理念,将技术势能转化为产品体验提升,
从而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重点完成了 DeepSeek大语言模型及通义千问系列视觉分析模型的集成和本地化部署,并实现与博云车联、博云视
控等云管理平台的接入;同时,为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对智能车载终端产品进行了从硬件模块、通信协议到软件界面的全方位深度适
配;此外,公司推出了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的参数设置工具,该工具不仅提升了客户后台参数设置的便捷性与效率,还通过内置产品介
绍视频实现了同步推广,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客户服务体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授权专利达 208项,其中发明专利 23项、实用新型专利 91项、外观专利 94 项,另外软件著
作权 177项,商标 57项,公司持续筑牢核心技术壁垒,产品与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同时,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公
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不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构建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可持续的高
质量发展。
四、强化信披和投关工作,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2025 年,得益于公
司对信息披露的高标准、严要求,公司荣获了中国证券报主办的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电子邮
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2025 年,公司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多次接待投资机构调研;同时,公司通过深
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复率达 100%,切实提升了信息披露透明度,保障了中小投资者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高质量信息披露和及时有效的价值传递,全面推动公
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在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现金分红
、股本转增等多种方式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7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
00,308.8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了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5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 45,000,463.20元(含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4949 元(含税),共计
派发40,000,115.1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9股,不送红股。
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聚焦主业、强化创新不断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治理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
康发展贡献力量。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d1ced7-f775-43bf-9d35-16680959d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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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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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878564-e51c-4237-be59-13f3c2a37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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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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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基于谨慎考虑,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的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
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按月预发,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中长期激励
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薪酬体系可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
营情况、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的调整等;同行业薪资水平、通胀水平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4ccac55-40a6-40fc-ae5f-1e04057659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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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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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
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宫兆辉先生、师斌先生、徐德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e7447c0-1a15-43de-b69d-9c4b25434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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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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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806303e-acf5-4bbe-8aec-b486b54c3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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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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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9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9 股,不送红股,本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595,1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上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
,899 万股增加至 13,259.51万股,注册资本将由 8,899 万元增加至 13,259.51 万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
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
毕之日止。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99.00 万元。 13,259.51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89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13,259.51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 8,899 万股。 普通股 13,259.51 万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拟修订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
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868517e-c825-425a-a190-f72c99288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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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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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该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4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年1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
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点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该所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审计中发
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沟通。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
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应有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a02ab8-3319-44c7-83ae-011a2a98d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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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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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过 TCL科技、统联精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百泽、统联精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洁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深赛格、深城交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罗君,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红四方、尚纬股份、川网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和潘洁霏、项目质量复核人罗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拟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其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的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案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8b7a1e4-06a8-4d91-8a1a-c853d9f0f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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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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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a210c85-cfe4-49ab-b5bf-0f2d570a1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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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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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aeddca7-b5d3-4a73-934c-436b62e92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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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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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04ad1b-4d0f-44b7-882c-21c77ebdd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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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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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e938f75-f09a-4044-93c4-cdf95be40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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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博实结(3016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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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6e40a21-2266-497a-aa79-e51b9ba9c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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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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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136f1c4-2b8b-41eb-ab50-dc42af161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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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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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4cb9923-e386-4e12-84ba-fdc823546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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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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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9d5f37-6624-4cf5-a353-2591da1239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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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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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实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博实结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培训地点:博实结会议室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了讲解,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
条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加深了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博实结予以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等有了
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6dfeec-ca73-40d8-8657-64a570127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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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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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986950f-8909-427d-b5c4-c82b62fda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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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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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340de6c-adef-4ca1-9f81-98fbb18e3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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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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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实结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d5c49f-9314-4877-881e-4e0fb651d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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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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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7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5.2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02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05.49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19.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9日对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37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872.24 万元(含利息),剩余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金额为 66,610.83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
号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 48,786.81 18,115.80 521.33 2.88%
品升级扩建项目
2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 157,304.54 58,411.23 19,047.48 32.61%
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025.80 11,892.00 4,303.43 36.1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85.00 - -
合计 251,002.15 88,419.03 23,872.24 27.00%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物联网智能终端产
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2026年 7月 2027年 12月
2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26年 6月 2027年 12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年 6月 2027年 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立项时依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实际情况等制定,满足当时的产能和市场拓展需要,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外部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为兼顾日常经营所需,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以及公司固定资产的产出效能,公司审慎控制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
有所延后。
根据市场以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
将募投项目“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至2027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宏
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
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外部
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实
质性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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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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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3f9e94e-89bd-436c-815e-dd346cd26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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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博实结(30160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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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06476c2-bca7-4aa0-a054-be2f8074138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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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博实结: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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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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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博实结: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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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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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博实结: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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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博实结: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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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博实结: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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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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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博实结: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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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博实结: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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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博实结: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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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博实结: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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