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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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 │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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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 │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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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 │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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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8 │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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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7 │博实结(3016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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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博实结(3016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
│ │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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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博实结(30160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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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博实结(30160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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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博实结(3016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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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博实结(30160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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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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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90,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494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115.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9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2,595,1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
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9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4949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4.04541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9898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494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8,990,000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2,595,1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6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位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7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314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897 谭晓勇
4 03*****007 陈潭
5 03*****197 崔雯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本次转增股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实施转增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9,052,850 55.12% 24,035,897 73,088,747 55.12%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39,937,150 44.88% 19,569,203 59,506,353 44.88%
通股
三、总股本 88,990,000 100.00% 43,605,100 132,595,10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32,595,1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7702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57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向碧琼、王占超
咨询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电话:0752-8926188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d0d41b2-2631-437a-b884-2e39a38e3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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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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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小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9,829,303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8.468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7,748,6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34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080,6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5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741,6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57%。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7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反对6,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小强先生(持股30,152,900股)、关志强先生(持股5,672,700股)、谭晓勇先生(持股5,339,000股),
关联法人股东惠州市惠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673,700股)、惠州市实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49,300股)、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13,900股)、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47,153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4,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段霏霏律师、郭子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d81a60e-2ec2-49bc-9b3e-ef5a77813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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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6│博实结(3016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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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郭子
威律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不涉及本次股东会议案内容以及此间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
月2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
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周小强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
: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829,30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78.4687%。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
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8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3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7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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