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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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9 │博实结(301608):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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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6 │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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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 │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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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 │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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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 │博实结(301608):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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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29 │博实结(301608):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实结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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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29 │博实结(301608):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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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博实结(30160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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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博实结(301608):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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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博实结(301608):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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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9│博实结(301608):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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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
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7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
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月 26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股东大
会的登记地点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0752-8926188
电子邮箱:bsjir@bsjkj.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2701、2702、2703
邮编:518000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641822f0-a5d4-435b-882a-564254114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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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6│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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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
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强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4:50 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号博实结产业园 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72721361-a83c-42cc-bf29-5c6b0aec3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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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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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实结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项。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及子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前述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
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
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标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后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32632d0a-3dd7-43dd-8e3c-f5ad7a1b1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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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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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e5bbb638-8300-4528-9023-42634ad63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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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55│博实结(301608):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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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
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颖杰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7a0b74d1-f942-44a9-bfa7-dde9bcde4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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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29│博实结(301608):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实结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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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郭子
威律师、周雨翔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不涉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以及此间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
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年10月2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
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
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雷金华主持,董事长周小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
会议,会议开始前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雷金华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
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0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0,558,871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68.0513%。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明、持股凭证,确认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
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除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请假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其他董事、全体监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0,509,900股,反对票33,346股,弃权票15,625股,赞成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111,600股,反对票33,346股,弃权票15,625股,赞成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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