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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9(山大电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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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9 山大电力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7 17:04 │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9 18:58 │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9 18:58 │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6:10 │山大电力(301609):兴业证券关于山大电力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18 16:10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3 16:20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7 18:55 │山大电力(30160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7 18:50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7 16:37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 │2026-04-27 16:37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 2026-05-27 17:04│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 划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152,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 的价格。依据上述承诺内容,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 号 3、咨询联系人:赫秀梅 4、咨询电话:0531-88726689 5、咨询传真:0531-88726689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034362e-4580-4aa9-9d1b-d9eda357e31c.PDF ─────────┬──────────────────────────────────────────────── 2026-05-19 18:58│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 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 号山大电力 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英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4,797,640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5,107,24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0.6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90,400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662,6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972,2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55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90,400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9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76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27,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76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27,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76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27,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9,72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377,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5%;反对 30,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3%;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英亮、张波、王剑、裴林、丁磊、李欣唐、宁波泉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泉韵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76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27,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0%;反对 30,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4,76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627,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5%;反对 29,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翁晓健、孙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b49247-5f28-4497-a327-34d98d573893.PDF ─────────┬──────────────────────────────────────────────── 2026-05-19 18:58│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翁晓健律 师、孙文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SH7200008/WS/kw/cm/D5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公告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0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 跃大道 3916号山大电力 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9:15至 9: 25,9:30至 11:30和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141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4,797,6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19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 25SH7200008/WS/kw/cm/D5 2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4,762,1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 反对 30,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 5,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4,762,1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 反对 30,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 5,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4,762,1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 反对 30,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 5,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9,720,1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 反对 30,1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弃权 18,6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25SH7200008/WS/kw/cm/D5 3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4,762,4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反对 30,1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弃权 5,1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4,762,64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 反对 29,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 6,0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 未参加表决;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5SH7200008/WS/kw/cm/D5 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 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翁晓健 律师 孙 文 律师 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25SH7200008/WS/kw/cm/D5 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bf7681a-0e4c-4f3b-967f-f7ba05ce56a2.PDF ─────────┬──────────────────────────────────────────────── 2026-05-18 16:10│山大电力(301609):兴业证券关于山大电力2025年度跟踪报告 ─────────┴──────────────────────────────────────────────── 山大电力(301609):兴业证券关于山大电力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535d720-dd46-4775-813c-3c2a2897aea6.PDF ─────────┬──────────────────────────────────────────────── 2026-05-18 16:10│山大电力(30160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5: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 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15:00-16:00 (二)召开方式:远程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方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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