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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11(珂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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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5:42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7-16 15:40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 │2026-06-26 17:14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5 15:56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 │换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2026-07-16 15:42│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11f2639-9c24-4dce-821e-3714bbcdb7cf.PDF ─────────┬──────────────────────────────────────────────── 2026-07-16 15:40│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于2026年 4 月 16日公开发行的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67,债券简称:珂玛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珂玛科技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珂玛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5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6年 7月 16日出具了《苏州珂玛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国际维持珂玛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珂玛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维持珂玛科技及珂玛转债前次评级结论,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7b8814f-0115-4e3d-82c3-27d96733242e.PDF ─────────┬──────────────────────────────────────────────── 2026-06-26 17:14│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债券期限 6年,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债于 2026年 5月 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 “123267”。“珂玛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6年 10月 22日至 2032年 4月 15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7.57元/股, 目前转股价格为 97.47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24日、2026年 6月 25日、 2026年 6月 2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董事会就近期公司可转债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珂玛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可转债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珂玛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6年 6月 26日当日收盘涨幅 10.81%,换手率为 143.93%。最近 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 达到 32.63%; 3、截至 2026年 6月 26日,“珂玛转债”价格为人民币 369.0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69.00%。“珂玛转债”按照当前 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172.01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 114.52%,当前“珂玛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 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f09c5b4-d45a-440a-a0a8-b28372382097.PDF ─────────┬──────────────────────────────────────────────── 2026-06-05 15:56│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提供人民币 1.20亿元的预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抵押、质押等。此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在不超 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每 个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了更好地支持苏州铠欣的生产运营,公司依据苏州铠欣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 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书》,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为苏州铠欣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435.2225万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7GR8CQ25; 3、成立时间:2022年 1月 27日; 4、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丰和路 1号; 5、法定代表人:贺鹏博; 6、股权结构:珂玛科技持有苏州铠欣 73.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667,378.98 106,435,169.48 负债总额 141,168,482.59 15,854,296.25 其中:银行贷款 34,829,897.20 12,010,216.68 流动负债 103,575,789.62 1,474,424.35 净资产 65,498,896.39 90,580,873.23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54,442.68 4,572,023.57 利润总额 -9,471,481.69 -5,304,226.47 净利润 -7,474,718.66 -5,045,411.24 9、经查询,苏州铠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3,50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6、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 三年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 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f9fa3f3-dfc8-45af-82e3-955688db5455.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在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新钱路 1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因会议紧急,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胡文、范春仙、RONG YIMING、徐冬梅以 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兵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现场及在线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各项议案,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7)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555f468-0ce4-43b1-a5b0-8d54516d5d72.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 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 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 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相关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类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产品; 4、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等;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7、其他: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理财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通过现金管理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及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1da1338-9cdc-4c53-a66a-644267737de8.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 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三、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等费用支出,需以外汇方式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 行账户统一支付,加之募集资金专户功能受限,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票据的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员工报销、差旅费、电费及相关税费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费用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 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4、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 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 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 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 经审批后将该等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到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人;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 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 五、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等 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 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8dd30a7-5ad3-462f-96b7-c77f51eaa780.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346.71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 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125.76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20.9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1,257,580.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自筹资金 拟置换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 60,273.00 48,800.00 4,768.32 4,768.32 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 6,542.42 5,200.00 357.44 357.44 及部件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0.00 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5,125.76 5,125.76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人民币 2,209,557.6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209,557.61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作出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346.7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对募投项目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鉴证。会计师认为,珂玛科技出具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珂玛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a5e9c63-b430-4501-b76a-113d879e7127.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7,520,878.36元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479,1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特定不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 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类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产品; 4、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7、其他: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理财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及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 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9fa82b0-1ea6-4c3c-be6c-0007e47057f9.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珂玛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7,520,878.36元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479,1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年 9月1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以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结合募集资金 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125.76 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0.9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1,257,580.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自筹资金 拟置换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 60,273.00 48,800.00 4,768.32 4,768.32 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 6,542.42 5,200.00 357.44 357.44 料及部件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0.00 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5,125.76 5,125.76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人民币 2,209,557.61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209,557.61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作出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346.7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 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对募 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鉴证。会计师认为,珂玛科技出具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珂玛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3f89d81-392c-4fdc-8722-8697c9e64711.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54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7,520,878.36元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479,1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年 9月10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以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结合募集资金 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三、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等费用支出,需以外汇方式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 行账户统一支付,加之募集资金专户功能受限,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票据的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员工报销、差旅费、电费及相关税费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费用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 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4、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 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 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 为确保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 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 经审批后将该等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到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人;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 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等 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 金在公司规范使用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 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eb52a2e-8eb3-4e56-ae3c-8b9bc4c4564c.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会计师鉴证报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2 行费用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15Z0465号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珂玛科技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珂玛科技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 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珂玛科技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珂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珂玛科技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珂玛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5d2aed9-fa93-4bed-84c2-dac7d4a9f273.PDF ─────────┬──────────────────────────────────────────────── 2026-05-27 17:12│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67,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2、本次调整前“珂玛转债”的转股价格:97.57元/股; 3、本次调整后“珂玛转债”的转股价格:97.47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3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2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珂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7.57元/股调整为 97.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6 月 3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97.57-0.10=97.4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珂玛转债”的转股期的起始日期为 2026年 10 月 22日,截至目前“珂玛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81991b9-3a7d-4317-b1ef-f81c7ae228f1.PDF ─────────┬──────────────────────────────────────────────── 2026-05-27 17:12│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已于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根据 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436,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6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述股 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新钱路 1号 咨询联系人:仇劲松 咨询电话:0512-68088521 传真电话:0512-66918281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8de897b-434e-44eb-8d5b-bf2ae601f621.PDF ─────────┬──────────────────────────────────────────────── 2026-05-21 15:42│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546号),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 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5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7,520,878.36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479,121.64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 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6年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2904911710008 苏州干将路支行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2700952342 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670200002375 科技城支行 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50198864100002548 苏州何山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何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与“乙方四”合称为“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 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 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 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曲娱、齐玉祥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 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 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8、甲方 1次或 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 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要 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 (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 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13、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4、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5、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甲方、乙方及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f788666-e9fb-47e3-b447-fff2656e8599.PDF ─────────┬──────────────────────────────────────────────── 2026-05-19 18:30│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2026年5月 19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新钱路 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先兵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6人,所持股份308,189,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0.6 85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1人,所持股 份 18,771,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305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人,所持股份 216,80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9.7269%;其中,中 小股东共 8人,所持股份 68,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24人,所持股份 91,379,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0.9587%;其中,中小 股东共 223人,所持股份 18,703,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289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 1.00《关于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6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4%;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 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6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4%;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 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6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4%;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6%;反对 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50,5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8%;弃权 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4%;反对 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4%;弃权 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7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42,9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4%;弃权 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25,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 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弃权 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4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关于公司 2026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47,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3%;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29,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3%;反对 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0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802,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2%;反对1,362,852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22%;弃权 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385,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53%;反对 1,362,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0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4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42,5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9%;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7%;弃权 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25,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8%;反对 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弃权 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41,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0%;弃权 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724,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5%;反对 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 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韩政律师、张雪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0b53c66-0b80-4889-8ed9-57b22ffed9f1.PDF ─────────┬──────────────────────────────────────────────── 2026-05-19 18:30│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917fd3f-c50e-4bb5-b45b-22d387fec166.PDF ─────────┬──────────────────────────────────────────────── 2026-05-18 16:40│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及其 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亿元的预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此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 用。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每个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了更好地支持苏州铠欣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珂玛”)的生产运营,公司依据安徽 珂玛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的相关约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为安徽珂玛融资提供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万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8PQGA2XN; 3、成立时间:2022年 11月 23日; 4、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滁现代工业坊陆号厂区 6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贺鹏博; 6、股权结构:珂玛科技间接持有安徽珂玛 73.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279,230.87 123,118,877.62 负债总额 105,695,118.80 59,416,550.41 其中:银行贷款 - - 流动负债 102,509,795.12 56,616,551.51 净资产 53,584,112.07 63,702,327.21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112,483.09 7,893,997.55 利润总额 -14,930,761.63 -17,632,518.85 净利润 -10,188,813.22 -12,297,179.74 9、经查询,安徽珂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2,00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 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c3a4ee3-07b2-4df3-a926-63b537718d8c.PDF ─────────┬──────────────────────────────────────────────── 2026-05-18 16:10│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e2715ae-0fea-4348-aaa7-2ec85f625d0a.PDF ─────────┬──────────────────────────────────────────────── 2026-05-15 19:04│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债券期限 6年,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 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债于 2026年 5月 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 “123267”。“珂玛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6年 10 月 22日至 2032 年 4月 15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97.57元/股 ,目前转股价格为 97.57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4日、5月 15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珂玛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 6、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债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珂玛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6年 5月 15日盘中涨幅达 20.00%,当日收盘涨幅 20.00%,换手率 153.76%。最近 2个 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 44.00%。2.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珂玛转债”价格 226.512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126.51%。“珂 玛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128.32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 76.52%。当前“珂玛转债”存 在较大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d317b44-2ec7-4038-8ee4-2770596f8129.PDF ─────────┬──────────────────────────────────────────────── 2026-05-12 16:28│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9f24a82-8d34-49c0-b6d4-b46f572fcf10.PDF ─────────┬──────────────────────────────────────────────── 2026-05-12 16:28│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0256884-821f-4ef0-99e0-66faed7077fb.PDF ─────────┬──────────────────────────────────────────────── 2026-05-12 16:28│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珂玛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曲娱、齐玉祥 (三)培训时间:2026 年 4月 15 日至 2026年 4月 24 日 (四)培训地点:珂玛科技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齐玉祥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的相关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重点 向培训对象介绍了资本市场重要政策、最新监管态势等内容,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本运作的 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珂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f6613bd-b15a-47c3-a45a-97d99e59a5a0.PDF ─────────┬──────────────────────────────────────────────── 2026-05-08 20:08│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珂玛科技(301611):中信证券关于珂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bbc89f7-f627-4c1e-9ce8-d62786d69889.PDF ─────────┬──────────────────────────────────────────────── 2026-05-08 20:08│珂玛科技(30161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 珂玛科技(30161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a42977a-9225-4207-9232-a1a77c802bfa.PDF ─────────┬──────────────────────────────────────────────── 2026-05-08 20:08│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da716cd-e00a-4979-8e37-3a06d864ff61.PDF ─────────┬──────────────────────────────────────────────── 2026-05-06 17:02│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股东中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资管珂玛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披露了《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股份 1,53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28%)的股东中信证券资 管-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资管珂玛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日至 2026年 5月 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3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28%)。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人民币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资管-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 2日至 不适用 0 0 中信银行-中信 2026年 5月 1日 证券资管珂玛材 料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集合 大宗交易 2026年 2月 2日至 不适用 0 0 资产管理计划 2026年 5月 1日 合计数 - 0 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中信证券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538,300 0.3528 1,538,300 0.3528 中信银行-中信 证券资管珂玛材 料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集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8,300 0.3528 1,538,300 0.3528 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股份管理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期限届满。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减持计划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0ea7e3c-8eaf-46ca-a632-20c5dbcbe461.PDF ─────────┬──────────────────────────────────────────────── 2026-04-28 00:3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349b24-dc90-41ea-aa25-c47d54be5703.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4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6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89,087,559.5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17,095,503.6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人民 币 711,413,550.9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17,562,119.2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11,413,550.9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4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 3,6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0.00元。公司 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3,600,000.00元,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43,6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5.08%。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600,000.00 87,200,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9,087,559.51 310,974,768.28 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 98,834,041.71 66,316,081.52 不适用 营业总收入(元) 1,073,398,286.26 857,381,991.35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11,413,550.9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17,562,119.2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30,8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00,031,163.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30,8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65,150,123.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总收入的 8.55%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不满三年,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继续开拓主营业务和重大投资计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 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 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5059f4-a400-4ebe-878b-929fe92d5078.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和提名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鲁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日,汤鲁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鲁阳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7d187e-d2b0-4ee2-bc55-fc4d17a86107.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的规定,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年 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8,69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 51,301.2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 024)第 2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备注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① 513,012,357.83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② 514,016,407.67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余额 ③ 1,005,868.70 减: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④ 1,812.27 募集资金余额 ⑤=①-②+③-④ 6.5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⑥ 6.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年 8月至 9月,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488010400190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20081099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86410000210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51577600001726)。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 9月,公司、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514110000)。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054880104001907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200810995 5.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2250198864100002107 0.9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0514110000 - 合计 6.59 注 1: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已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10548801040019077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0 514110000户已分别于 2025年 3月 27日、2025年 3月 24和 2025年 3月 28日注销,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入 公司自有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401.6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件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da8b4d-4461-4e60-81f5-04074fb0f398.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a8052c-fe89-4599-99ce-3ae5dac61a02.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 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生产经营的 具体情况,拟进行保值性金融衍生品投资,降低不确定风险。 公司保值性金融衍生品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借款等为背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以外汇、利率为衍 生品的以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该类业务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禁止从事任何衍生品投机套利行为。 二、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的投资品种 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对方 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 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 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基础,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健性,严禁超过公司正常经营收汇规模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及流程、审批程序、信息隔离和风险处理程序 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 、批准;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外资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 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来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金融衍生品 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 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c0898a-5eb9-4715-ade8-ef9a41ebb204.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万 元。 容诚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伟时电子(605218)、德龙激光(68817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 会计师:孙茂藩,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 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605338)、晶方科技(60300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萍萍,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开始为珂玛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年首次为中旗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合集成(688249)、泰禾智能(603656)、百甲科技(835857)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殷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萍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在公司 2025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68万元(含税,包含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 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 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对容诚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续聘 容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fbb411-8c83-4768-8105-2745daaf42ad.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 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故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担任相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薪酬福利 规定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固定金额每年 15万元人民币的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 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保险福利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1b5bf0-ab8e-42df-871a-4f992c9fcaed.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fc8f95-b9e9-4cef-b56c-5c7982bda750.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faa92d-70f5-42c9-832a-5f8cd0ed08e7.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f4374f-829b-40cc-af95-9f7a8b3b54ab.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 3.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4.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 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或财务负 责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 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后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 承诺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承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系以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金融衍生 品业务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 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基础,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严禁超过公司正常经营收汇规模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及流程、审批程序、信息隔离和风险处理程序 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 、批准;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外资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 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八、公司前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规避汇率或利率变动风 险。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负责 办理实施。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5年度未签约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审批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珂玛科技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 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业务固有的利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4、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2df577-47d8-4396-b73c-764f93d659fd.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68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3日,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 4月 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 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1fa3d1-8d8c-4260-ab8a-a2db1e84f8a6.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珂玛科技”)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珂玛科技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68万元。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3日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2025年 4月 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6日,公司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 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公司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d822ac-abad-4c92-8a9d-65fca26d8880.PDF ─────────┬──────────────────────────────────────────────── 2026-04-27 21:27│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d46a0c-7f8a-4350-9318-662d27efa9f4.PDF ─────────┬──────────────────────────────────────────────── 2026-04-27 21:26│珂玛科技(301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f371d7-1270-4790-b222-c13d45b21c9c.PDF ─────────┬──────────────────────────────────────────────── 2026-04-27 21:26│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eee341-0299-4b0d-b128-79aea1da1670.PDF ─────────┬──────────────────────────────────────────────── 2026-04-27 21:26│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de7ec4-cab0-486b-831a-2d8bde9097e9.PDF ─────────┬──────────────────────────────────────────────── 2026-04-27 21:26│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8c5b06-bc80-4e93-a638-f6af597e7de9.PDF ─────────┬──────────────────────────────────────────────── 2026-04-27 21:25│珂玛科技(301611):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 券对珂玛科技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发 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 司承诺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承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系以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金融衍生 品业务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 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基础,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严禁超过公司正常经营收汇规模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及流程、审批程序、信息隔离和风险处理程序 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 、批准;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外资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 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八、公司前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 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 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规避汇率或利率变 动风险。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负责办理实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未签约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珂玛科技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 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业务固有的利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11a89d-96f4-425a-b656-b5db09590331.PDF ─────────┬──────────────────────────────────────────────── 2026-04-27 21:25│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珂玛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年 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 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8,69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 51,301.2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 024)第 2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备注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① 513,012,357.83 项 目 备注 金额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② 514,016,407.67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余额 ③ 1,005,868.70 减: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④ 1,812.27 募集资金余额 ⑤=①-②+③-④ 6.5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⑥ 6.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4 年 8月至 9月,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488010400190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20081099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86410000210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51577600001726)。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4 年 9月,公司、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514110000)。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10548801040019077 - 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200810995 5.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32250198864100002107 0.97 发区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0514110000 - 合计 6.59 注 1: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已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10548801040019077 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 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 10514110000户已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7日、2025年 3月 24和 2025年 3月 28日注销,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 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1,401.6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812eba-a0d2-4a61-875e-a69761ee0fbc.PDF ─────────┬──────────────────────────────────────────────── 2026-04-27 21:25│珂玛科技(30161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15Z006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 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15Z0065号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珂玛科技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珂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珂玛科技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b9951c-c2c4-49e0-904e-7fd603ff75d8.PDF ─────────┬──────────────────────────────────────────────── 2026-04-27 21:25│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03a055-7463-490e-b650-4dbe8380392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珂玛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551.PDF ─────────┬──────────────────────────────────────────────── 2026-04-28│珂玛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560.PDF ─────────┬──────────────────────────────────────────────── 2025-10-31│珂玛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179.PDF ─────────┬──────────────────────────────────────────────── 2025-08-26│珂玛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135.PDF ─────────┬──────────────────────────────────────────────── 2025-04-25│珂玛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646.PDF ─────────┬──────────────────────────────────────────────── 2025-04-08│珂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8/1223021321.PDF ─────────┬──────────────────────────────────────────────── 2024-10-25│珂玛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6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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