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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11(珂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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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5 15:56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 │换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 │换的核查意见 │ ├─────────┼──────────────────────────────────────────────┤ │2026-06-04 20:34 │珂玛科技(301611):会计师鉴证报告 │ ├─────────┼──────────────────────────────────────────────┤ │2026-05-27 17:12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 2026-06-05 15:56│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铠欣”)提供人民币 1.20亿元的预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抵押、质押等。此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在不超 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每 个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了更好地支持苏州铠欣的生产运营,公司依据苏州铠欣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 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公司与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书》,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为苏州铠欣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 1,435.2225万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7GR8CQ25; 3、成立时间:2022年 1月 27日; 4、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丰和路 1号; 5、法定代表人:贺鹏博; 6、股权结构:珂玛科技持有苏州铠欣 73.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6,667,378.98 106,435,169.48 负债总额 141,168,482.59 15,854,296.25 其中:银行贷款 34,829,897.20 12,010,216.68 流动负债 103,575,789.62 1,474,424.35 净资产 65,498,896.39 90,580,873.23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54,442.68 4,572,023.57 利润总额 -9,471,481.69 -5,304,226.47 净利润 -7,474,718.66 -5,045,411.24 9、经查询,苏州铠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3,50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6、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 三年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 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f9fa3f3-dfc8-45af-82e3-955688db5455.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在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新钱路 1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因会议紧急,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胡文、范春仙、RONG YIMING、徐冬梅以 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兵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现场及在线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各项议案,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7)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和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555f468-0ce4-43b1-a5b0-8d54516d5d72.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 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 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 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相关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类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产品; 4、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等;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7、其他: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理财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通过现金管理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及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七、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1da1338-9cdc-4c53-a66a-644267737de8.PDF ─────────┬──────────────────────────────────────────────── 2026-06-04 20:34│珂玛科技(301611):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546号)同意注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7,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75,00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文 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60,273.00 48,800.00 2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 6,542.42 5,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7,815.42 75,000.00 三、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等费用支出,需以外汇方式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 行账户统一支付,加之募集资金专户功能受限,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票据的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员工报销、差旅费、电费及相关税费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费用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 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4、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 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 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 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 经审批后将该等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到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人;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 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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