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3 新铝时代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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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02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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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 │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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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 │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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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 │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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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8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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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8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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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 │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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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 │新铝时代(3016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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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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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7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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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02│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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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31日、2025年 8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并在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新
铝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暂定名称为“渝北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重庆新铝时代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投 资 主 体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 10月 9日,作为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铝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办理设立相关的
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收到由重庆市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不动产权证号:渝(2026)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354117号
2.权利人:重庆新铝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重庆市两江新区 H03单元 02街区 N2-10-1/03(东侧)地块
5.不动产单元号:500112014009GB00014
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权利性质:出让
8.用途:工业用地
9.面积:41,228平方米
10.使用期限:2026年 5月 11日至 2046年 4月 13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确认了子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为公司战略的部署与生产经营提供了必要保障,有利于拓展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投产及产生效益尚需时间,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本次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5036466-eb8f-40f0-914f-e6fdef079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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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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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aae8896-561e-4ece-95f6-0fca6d237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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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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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c75475e-1721-4e08-8aaa-2168b1499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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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7│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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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4f53ad0-60ff-45c7-911c-ef8a38db5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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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8│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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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592eb53-84aa-4ed9-be7e-de17cf4718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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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8│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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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279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73,40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4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4,93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359,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359,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4%。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1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1%;反对19,1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71,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9%;反对16,8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4,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0%;反对17,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6%;反对17,0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8%;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9,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1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19,3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3%;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何峰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48,465,0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94,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2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20,6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9,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2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7%;反对20,69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冯泽伟、耿佳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9ea9816-d150-485d-8314-26ce7574e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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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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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
业务》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或“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家骥、王珺珑
(三)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14日
(四)培训地点:重庆市南川区龙江大道 279号
(五)培训人员:王珺珑、王州杰、邓畅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责任与义务、内幕交易及
内幕信息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交易、募集资金监管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要求,对新铝时代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新铝时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a93d89-78b6-4f93-8ddd-fb35193cd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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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新铝时代(3016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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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c4bcfc3-b8bc-499a-87ae-f04928c70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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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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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985d66e-5dae-41d2-8468-f60bc5ead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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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17│新铝时代(30161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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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3,841,24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05.53 万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993.2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9
9.32万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6,006.21 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29,118.64万元。
2025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3,841,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100,688,872
.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
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度,本次公司预计实施年度分红金额 100,688,872.9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3
.7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688,872.90 95,894,165.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0,055,298.13 192,894,389.59 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1,720,082.46 56,591,483.76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3,060,660,969.21 1,905,923,133.93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60,062,112.1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1,186,385.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6,583,037.9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1,474,843.8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6,583,037.9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8,311,566.2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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