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3 新铝时代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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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2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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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4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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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22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
│ │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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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46 │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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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5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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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4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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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
│ │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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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 │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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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 │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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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04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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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2│新铝时代(30161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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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6月23日和 2025年 7月 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李献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李献民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献民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b3c4f98-3ac0-419e-980f-3161c5f92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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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4│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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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发明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一种流体净 ZL 2023 1 第 8245628 发 明 专 2023 年 04 2025 年 09 重庆新铝时
化装置及方 0385414.X 号 利 月 12日 月 12日 代科技股份
法 有限公司
注:发明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本发明涉及流体净化领域。方法基于装置对流体进行净化,通过本方案提高了流体净化的效率和质量,流体净化无需在炉内进行
投料净化,实现了炉外投料净化,改变了行业传统炉内投料净化的方式,从而提高了液体处理的整体效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3dcbaef-35af-4e7e-9f33-ac0a561ea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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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22│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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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7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
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acf4c9d-cd88-4608-8dce-71534d6bfd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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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46│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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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中信证券关于新铝时代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c6bc9600-af0b-4768-9cc7-36ccc52d0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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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5│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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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15be1cc3-1ee2-4816-b479-15d39fafc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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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4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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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0a927e34-f408-4864-ba6d-bf627887e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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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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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b431b95-3807-4a4e-893b-92aa89c51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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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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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f2ed52a-bf78-4d73-873d-79b9a8fa8c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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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18│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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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84c2455-a3ca-4966-a5d5-deadd3aa7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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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0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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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 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73,438,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8,4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24,973,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6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171,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171,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4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9%;反对 5,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7%;弃权 4,4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耿佳祎、匡彦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23f85e56-f2a2-4ba7-8af3-a264db79c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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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0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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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09494602-6904-4c8f-87b9-b78a5ef2c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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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8│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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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d74536e0-874a-4fb2-83d5-d1d5c77f8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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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8│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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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bc7d087d-c3ef-4f40-8bc0-17707d192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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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7│新铝时代(30161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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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重庆新铝时
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资
产减值等各类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37,435,700.65 元。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
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37,435,700.65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4,536,253.77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976.9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797,758.76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407,501.4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9,973.45
二、资产减值损失 32,899,446.88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31,674,839.40
合计 37,435,700.6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本公司对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除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外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票据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注]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 数字化债权凭证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注]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6家
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 9家上市股份
制银行,共计 15家银行。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本公司对存货跌价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37,435,700.65元。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2025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163,677.39元。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
次计提减值损失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bc02c9e0-b103-40e8-b1a7-14ac0b220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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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7│新铝时代(30161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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