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3 新铝时代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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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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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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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
│ │大资产重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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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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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
│ │大资产重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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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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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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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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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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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 │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
│ │二十一条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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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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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
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80ddff74-014e-47c9-af0d-4ebaa7534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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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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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股票停牌、信息披露程序。2025年3
月11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公告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4、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5、2025年3月2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
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日,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
的《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
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且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9064855b-66a0-4e04-94ff-1a753bad5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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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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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b7b4f71c-f8d3-4db0-a29a-bf6051e8d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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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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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25962a09-e5c4-4f49-ac72-c0c960b23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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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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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
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24cdf94b-a1e5-45ea-8617-633cea50d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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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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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铝时代,证券代码:
301613)将于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与披露交易预案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宏联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铝时代,证券代码:301613)已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
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铝时代,证券代码:301613)将于20
25年3月24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
交易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同意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64549fc3-6a10-444d-ac13-e8c52cb45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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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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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份
,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铝时代,证券代码:301613)自2025年3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3
月7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股东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7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有公司股票的 持有公司股
号 数量(股) 份的比例(
%)
1 何峰 境内自然人 32,310,000.00 33.69
2 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534,882.00 15.16
理有限公司-重庆国同红
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 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 境内一般法人 6,010,000.00 6.27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深圳前海大一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3,030,303.00 3.16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大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5 深圳前海大一资产管理 基金、理财产品等 2,814,286.00 2.93
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大
一龙门一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 基金、理财产品等 2,768,690.00 2.89
资有限公司-株洲市国
投创盈私募股权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重庆三仪众象企业管理 境内一般法人 1,798,014.00 1.87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8 胡国萍 境内自然人 1,640,000.00 1.71
9 苏州和达私募基金管理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18,213.00 1.6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枣庄和达兴然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曲艳平 境内自然人 1,000,000.00 1.0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7日)的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有公司股票 持有公司股份
的数量(股) 的比例(%)
1 #筱璘 境内自然人 587,400.00 2.58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境外法人 310,658.00 1.37
司
3 慕永涛 境内自然人 278,000.00 1.22
4 #白如敬 境内自然人 240,600.00 1.06
5 #古利民 境内自然人 236,400.00 1.04
6 刘星显 境内自然人 215,000.00 0.95
7 #衡丹 境内自然人 213,020.00 0.94
8 孙业民 境内自然人 181,344.00 0.80
9 李洪英 境内自然人 176,000.00 0.77
10 北京弘建恒通投资有 境内一般法人 150,073.00 0.66
限
公司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股东为既通过普
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6ea8128b-cbfa-4a4d-9f4c-e641c1d42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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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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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
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e1886b53-9aca-4c26-85a0-1dde8c4a1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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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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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陈旺及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比
例预计将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
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何峰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何峰先生及何妤女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2130f8f8-0696-4b81-b1aa-87918c2d8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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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47│新铝时代(30161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
│一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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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并作
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
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显示器支架、精密转轴产品等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该等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及生产符合人体工学的显示器支架,产品拥有多项优异性能,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凭借在精密冲压技术领域多年的深耕,系国内极少数获得北美某全球知名电子企业一级供应商认证的企业。同时,标的公司能够
依据终端品牌客户的想法、终端使用者的改进建议等,利用专业的研发团队与优秀设计理念,根据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动趋势和产品技
术趋势进行前瞻式产品研发,并通过自主设计模具,自主打样,最终将“初步结构”形成实际产品,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
创业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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