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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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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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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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2 │长联科技(301618):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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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2 │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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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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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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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0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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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联科技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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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联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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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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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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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1
9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2
15,860元变更为人民币 126,302,20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875225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叁拾万零贰仟贰佰零肆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 20 号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
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
环保型印花、水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e013cf6-b98a-47be-af4f-0db95bb67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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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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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
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61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2 元/股,并于 2024 年 9 月 30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 50%以上,本人承诺本人届时所持
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如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
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如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
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34,845,866.37 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80,069,167.18 元下降 56.4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
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现股份锁定到期日
卢开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7 年 9月 29 日 2028 年 3月 29 日
董事长、总经理
注: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ac39054-e7a8-4116-9e32-20ea107d4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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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2│长联科技(301618):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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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长联科技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
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21.12元/股,并于2024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本人承诺本人届时所持股
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如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
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如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
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34,845,866.37 元,较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80,069,167.18 元下降 56.4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
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现股份锁定到期日
卢开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7 年 9月 29 日 2028 年 3 月 29 日
人、董事长、总经理
注: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fbf4897-4ae8-47cb-aff2-e6fa95eca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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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2│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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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0,215,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021,586.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
,共计转增 36,086,3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26,302,204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0,215,86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6,302,204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 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1 麦友攀
2 01*****495 卢润初
03*****739
03*****115
05*****986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21,995 61.88 +22,328,798 78,150,793 6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393,865 38.12 +13,757,546 48,151,411 38.12
三、总股本 90,215,860 100.00 +36,086,344 126,302,204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6,302,20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218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八、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 1 号楼 10楼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幸勇、李红
3、咨询电话:0769-83269886
九、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690c2ac-dad9-497b-8cff-3b526b406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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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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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 1号楼 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60,825,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8,64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77,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人,代表股份 5,647,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469,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77,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2%;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5,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7%;反对 41,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44%;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44%;反对 41,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卢润初、卢如康、卢满根、林长莲对该议案均
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 58,407,26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6%;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反对 35,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2%;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5,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7%;反对 41,2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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