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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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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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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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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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6 │长联科技(3016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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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6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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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 │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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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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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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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部分│
│ │募投项目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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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 │长联科技(301618):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部分募投项│
│ │目结项并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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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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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a2377cb-317f-4f56-b477-babc2d2bf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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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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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卢润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卢润初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8322%)。
近日,公司收到卢润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润初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
名称 方式 均价 (股) 比例
卢润 公司首次公开发 集中 2025年12月 48.75 元/股 50.18 750,660 0.8321%
初 行前已发行的股 竞价 8日至 2025 -53.20 元/股 元/股
份及该等股份上 交易 年 12 月 25
市后因实施权益 日
分派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卢润初 合计持有股份 4,204,200 4.6602% 3,453,540 3.82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1,050 1.1650% 300,390 0.33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3,150 3.4951% 3,153,150 3.4951%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
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3afd963-c7a1-4f53-ae18-7bf7f9ae1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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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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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5bc392d-9489-4c2d-851e-a76f8a143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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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6│长联科技(3016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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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9d23f315-ac44-451d-bff3-f2793034f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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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6│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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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 4,5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富海新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2025 年 12 月 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
1,300 股,权益变动比例为 0.0901%。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4,5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其持股比例
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富海新材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3,280,000股及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本1,312
,000股,合计 4,5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00%。
2025 年 12月 5 日,富海新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300 股,权益变动比例为 0.0901%。
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 4,5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低于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富海 合计持有股份 4,592,000 5.0900 4,510,700 4.9999
新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92,000 5.0900 4,510,7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为富海新材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本而取
得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
1、富海新材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富海新材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海新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5、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本次减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
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
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7f4f9ca7-de95-4a4f-bcd6-ecefa3a7f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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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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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42c90a79-cb78-4d92-8d0b-535e9004d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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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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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汇通等,不从事高风险高杠杆外汇期货、外汇期权操作等。
2、交易限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500 万美元,在上述合约价值限额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的 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及子
公司将只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12月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
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与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
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
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5)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现金流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
造成公司现金流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2、风控措施
(1)为避免和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
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
易,并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
映在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及子公司
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ee3ad6ea-6c6e-4d5c-916c-5459c3372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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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0│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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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5
00 万美元,在上述合约价值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
的 10%。业务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汇通等,不从事高风险高杠杆外汇期货、外汇期权操作等。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
值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 11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 万美元,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汇通等,不从事高风
险高杠杆外汇期货、外汇期权操作等。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限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500 万美元,在上述合约价值限额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交易合约价值的 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及子
公司将只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12月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 万美元,使用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
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5)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现金流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
造成公司现金流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2、风控措施
(1)为避免和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
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
易,并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
映在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在不对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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