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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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5:44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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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5:42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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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8 │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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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8 │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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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7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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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6 │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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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5 │长联科技(30161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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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5 │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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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4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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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4 │长联科技(301618):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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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5:44│长联科技(301618):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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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
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1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24.32万元,扣除与募
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03.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21.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9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整体规划,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协同
效应和规模化效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
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 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沿用原募投项目“年
产 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前述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情况于近日和专户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解除协议和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
丙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30010190010070849,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专
户余额为50,057,857.72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
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2、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
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交易所及有关监管机构报告。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辉、唐少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或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
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其余向监管机构报备一份或备用。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母公司)
甲方二: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主体)
(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
丙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69912634910018,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专户
余额为3,008,943.66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应当专
款专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它用途。
2、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
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甲乙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
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交易所及有关监管机构报告。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辉、唐少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或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
有权或者丙方可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各持壹份,其余向监管机构报备一份或备用。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2470fba7-4c94-4757-a43d-9cb5b99fe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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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5:42│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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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 5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 6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4,
439,900元变更为人民币 90,215,86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875225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零贰拾壹万伍仟捌佰陆拾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 11月 04日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号 1栋
经营范围: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
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
环保型印花、水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5f63606-5ba0-4638-9e40-179106b7f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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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8│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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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ce0f057e-b694-43f1-ace5-4a4563bf0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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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8│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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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栋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61,300,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1,0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0人,代表股份 260,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人,代表股份 4,469,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09,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0人,代表股份 260,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25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2%;反对 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弃权 9,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2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0%;反对 33,4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6%;弃权 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27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 2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9,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39,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7%;反对 20,0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8%;弃权 9,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李晓丽、孙磊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c040bb0f-cc4d-4be8-b6fc-23b2ba146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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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7│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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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12c76332-d408-4982-bded-959c14757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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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6│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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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月 25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卢开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王懋先生、容敏智先生、李晗女士、
袁同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作出
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和变更事项。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5,775,9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0,215,860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64,439,900元变更为人民币 90,215,860元。
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439,9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90,215,860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439,900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215,860
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已发行的股份为 48,329,900 股,占总股本的
75%,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16,110,000股,占总股本的 25%。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5283a043-4368-479e-ace2-2d5130dc0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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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5│长联科技(30161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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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1/8923dbf9-3d72-4fe6-bd4b-92c76bf81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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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15│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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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25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
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作出的优化与
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充分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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