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8 长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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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 │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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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 │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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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 │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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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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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4 │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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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4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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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8 │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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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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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 │长联科技(301618):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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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 │长联科技(301618):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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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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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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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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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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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长联科技(301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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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规定。在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口头形式进行临时通知后,公司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卢开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懋先生、容敏智先生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麦友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麦友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卢开
平先生(主任委员)、袁同舟先生(独立董事)、麦友攀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麦友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麦友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晗
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袁同舟先生(独立董事)、麦友攀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0c633d6-290d-4025-abc1-d99bbfc3c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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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6│长联科技(301618):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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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麦友攀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
部工作调整,麦友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麦友攀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 等有关规定,麦友攀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麦友攀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麦友攀先生当选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麦友攀先生简历如下:
麦友攀先生: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学工程技术工程师
,高分子材料工程师(中级)。1976 年 12 月至 1980 年 3 月任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建井研究所技术员;1980 年 4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广东陆丰精选厂厂长;198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汕尾市化工原料公司经理;2009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月至 2025 年 9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友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8.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麦伟林先生为叔
侄关系。除此外,麦友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麦友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7915ff78-702b-4ca7-8521-dc7500ea9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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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4│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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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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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4│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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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基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证券部于近日已搬迁至新总部大楼办
公,办公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栋”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 1 号楼”。为
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号 1 号楼
邮政编码:523419
联系电话:0769-83269886
联系传真:0769-83215608
电子邮箱:Dongmiban@dg-clt.com
互联网网址:http://www.dgclt.com
以上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61f2903a-bfde-412a-b467-27236d714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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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8│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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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1e69205-9eeb-4395-b4d7-555a73a5c4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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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长联科技(301618):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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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0,215,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4,649,319.59
元,截至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94,233,019.7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9,476,770.54 元。按照合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49,476,770.54 元。
(二)鉴于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以及公司的盈利状况、资金需求、投资计划等因素,在兼顾公司发展、
股东合理回报以及长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半年度以公司 2025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0,215,86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021,586.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2025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9,021,586.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60%
。
(四)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66%、5.2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在《东莞长联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b2c0895-6f53-48e3-bc72-43561f5e4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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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长联科技(301618):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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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
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c84b238-a7b3-4175-b3c1-b98247c69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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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长联科技(301618):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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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主要对 2025 年 7月 1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2025 年 7 月 1 日以前转固及
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
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
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
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
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公司拟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
年”变更为“20 年-40 年”,年折旧率由“4.75%”变更为“2.375%-4.75%”。其中,2025 年 7 月 1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
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仍为 20 年,年折旧率仍为 4.75%;2025 年 7 月 1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
折旧年限变更为 40 年,年折旧率变更为 2.375%。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4.75%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40 年 5% 2.375%-4.75%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主要对 2025 年 7 月 1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2025 年 7 月 1 日以
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
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新总部房屋及建筑物按新折旧年限,预计 2025 年 7-12 月产生折旧费用约 1
10 万元,2026 年及以后期间每年预计产生折旧费用约 35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
观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
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5d4844b-042d-42b1-958e-b44d301ca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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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7│长联科技(3016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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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鉴于公司总部基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 栋”
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公司根据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和完善,并新增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
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修订
管理制度》
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0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15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修订
用专项制度》
1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7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修订
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0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修订
2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22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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