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29 矽电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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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6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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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7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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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26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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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56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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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2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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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50 │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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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7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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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1 │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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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 │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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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8 │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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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6│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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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1b330c8c-f29f-4ce3-b50e-23d953d5cc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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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7│矽电股份(301629):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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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矽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旺科技”)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矽旺科技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043.1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2.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37.55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352.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3月 17 日对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1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 开户行名称 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名称
矽电 招商银行深 755904853510001 该专户仅用于将募集资金划 存续
半导 圳龙岗支行 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
体设 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备(深 招商银行深 7559048535108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存续
圳)股 圳龙岗支行
份有 浦发银行深 79070078801900002913 分选机技术研发项目 存续
限公 圳龙岗支行
司 农业银行深 41024000040069173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 存续
圳爱联支行 项目
中国民生银 650166602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存续
行深圳龙城
支行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增矽旺科技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矽旺科技新增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办理开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一)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要求,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矽旺科技与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矽旺科技(深圳) 浦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79070078801800003283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
有限公司 基地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矽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甲方 2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丙方作为甲方 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资料。
5.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甲方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均
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三、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9120bd6-66a9-4424-b51b-d55ad7598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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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26│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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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日披露《关于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原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传”)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十日内(即 2026 年 7月 7日至
2026 年 8月 5 日)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近日,公司收到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丰年君和、丰年君传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丰年君和 集中竞价 2026年 7月 7 首次公开发 369.06 417,200 1.00%
日至 2026年 7 行前已取得
月 13日 的股份
合计 / 417,200 1.00%
注:丰年君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417,200 股,剩余可减持额度 72股低于一手(100股),已无法通过集中竞价以及大
宗交易方式卖出,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丰年君和 首次公开发行前 1,098,688 2.63% 681,488 1.63%
已取得的股份
丰年君传 首次公开发行前 600,440 1.44% 600,440 1.44%
已取得的股份
合计 1,699,128 4.07% 1,281,928 3.07%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备查文件
1.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cc092d9-333a-4bd1-ac9d-8fea1529c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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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56│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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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a8b31fc-9457-4259-83a8-46753fb76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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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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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丰年君和”)、宁波丰年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丰年君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99,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
交易日后的三十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本的比例
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 1,098,688 2.63% 首次公开发
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 行前取得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丰年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 600,440 1.44% 首次公开发
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 行前取得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699,128 4.07% /
注:
1.上述股东中,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丰年君和及丰年君传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17,2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丰年
君传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丰年君和作
为股权投资基金,参照适用有关规则。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十日内(即 2026年 7月 7日至 2026年 8月 5日)。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相关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丰年君和、丰年君传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前述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
行。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发行
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丰年君和、丰年君传承诺:
(1)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依据
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企业将按照变更后的规
定履行相应义务。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发行
人或其他投资者进行赔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披露的减
持期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ba164fd-ddea-4be5-b3cd-567c44d68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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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50│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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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 2026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的总股本 41,727,27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5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0,59
8,727.60 元,占 2025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06%。
2.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分派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5.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727,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4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2.28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8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17 辜国文
2 00*****043 王胜利
3 01*****127 胡泓
4 02*****820 杨波
5 02*****707 何沁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工业园 3号厂房三楼东区、五楼中西区
咨询联系人:杨波
咨询电话:0755-84534618
传真电话: 0755-89724107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5647938-5380-4797-83c7-0c8a08156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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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37│矽电股份(3016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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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拟于 2026
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00至 17:00
2.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 参 与 方 式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网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fbh/xdgf2025)
4. 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何沁修先生,财务负责人付亚芬女士,独立董事袁同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波先生,保荐
代表人胡洋洋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 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于 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6:00前访问 https://roadshow.cnstock.com/wtzj/301629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f5c0224-91df-4703-bd47-c1a167bb0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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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1│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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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 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传”)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4月 20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
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5,1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6%)。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 4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2日期间,丰年君和、丰年君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大宗
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此次权益变动后,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降至 4.9998%,不再是持股 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丰年君和、丰年君传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丰年君和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0 首次公开发 329.26 494,850 1.19%
日至 2026年 5月 行前已取得
12日 的股份
大宗交易 2026年 4月 21 首次公开发 328.57 122,986 0.29%
日至 2026年 5月 行前已取得
13日 的股份
丰年君传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2 首次公开发 338.06 157,300 0.38%
日至 2026年 4月 行前已取得
27日 的股份
合计 / 775,136 1.86%
注:上述表格计算,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下同。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丰年君和 首次公开发行前 1,716,524 4.11% 1,098,688 2.63%
已取得的股份
丰年君传 首次公开发行前 757,740 1.82% 600,440 1.44%
已取得的股份
合计 2,474,264 5.93% 1,699,128 4.07%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备查文件
1. 丰年君和、丰年君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183ee2d-fb5d-46e2-80b5-4b7930d2d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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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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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54ae447-f0b2-45c7-92a7-d74003cef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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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8│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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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c676a9a-adf9-4692-b178-72a7fdf33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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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1│矽电股份(301629):招商证券关于矽电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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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招商证券关于矽电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c761ae6-1dbb-4b4d-ad66-9e91591d3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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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7│矽电股份(301629):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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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df64918-69c0-4c9d-aaf4-77a92cf67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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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46│矽电股份(3016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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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8ffc91-93cb-4805-851f-58041d3c0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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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46│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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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4150890-291c-430b-bf79-aa9e2f986e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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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6│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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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4da8b99-687b-4b8b-b276-a3825b056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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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6│矽电股份(3016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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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3a5ab48-81e9-489f-b6dd-86e22c124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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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6│矽电股份(3016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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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97648b8-93e5-473c-b71a-a63be2863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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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6│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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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33514b7-c4f2-4496-956b-9be77c633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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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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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1d4d396-e927-4ffe-8743-71e5c506a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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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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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电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矽电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
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
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国债、货币型基金等
。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
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
议或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
健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适时调整优化投资理财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
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
型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由董事长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矽电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该事项拟提交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矽电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5b893e2-8ffa-4c71-a82c-8d804db5b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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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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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国债、货币型基金等。
2. 投资金额: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
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等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
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
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国债、货币型基金等
。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
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
议或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拟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收益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
健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适时调整优化投资理财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
获取投资收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 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矽电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该事
项拟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矽电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矽电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dfa2305-ebb3-45f5-b3c5-5ce263d94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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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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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409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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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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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审字[2026]100Z4091 号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矽电股份”)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矽电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矽电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f263f19-6803-4275-b2fd-c9c0916dd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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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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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电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矽电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431,819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2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37.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3
52.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1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拟投资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建设 26,127.08 26,127.08 21,700.00
项目
2 分选机技术研发项目 8,005.71 8,005.71 6,600.00
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5,454.72 5,454.72 4,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3,552.87
合计 55,587.51 55,587.51 46,352.87
注:如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合理、灵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
管理。该授权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拟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面临收益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矽电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
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该事项拟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bd1990f-ee95-45ee-946e-821c42b33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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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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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
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该议
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
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申请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上述授信额度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
押、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抵质押、担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产),并根据公司实际的融
资需求在各国内银行、外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间进行分配。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292d7bb-99c0-4efe-ba22-063173763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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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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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08cbd2e-0a36-43f9-8609-29898305d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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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矽电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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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包括法定代表人)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
。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
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充分体现岗位价值;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及风险相对应;
(三)绩效挂钩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贡献紧密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四)长短期结合原则:将短期经营目标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确保有奖有罚。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其履职津贴发放及连任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八条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
,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度支付。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会议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会
议、股东会会议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并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该比例计算不含中长期激励收入);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
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对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标准进行审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的调整;
(二)公司经营业绩;
(三)任职的岗位、个人能力与贡献;
(四)绩效考核结果;
(五)市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
(六)任职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差异;
(七)通货膨胀水平;
(八)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合理调整依据。
第十三条 特殊情形下的薪酬机制
(一)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二)若公司处于明显周期性行业,可实行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明确业绩周期。业绩周期
超过三年的,应当说明确定依据。
(三)对分管研发、生产并属于经董事会认定的“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实行特殊薪酬决定机制,
不强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四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
度发放。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如有)等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与止付: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减少发放、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视情节轻重停止支付
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1.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 财务造假追索扣回
(一)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追回(公司有权通过扣减应发薪酬、要求现金返还、取消未行权权益等方式执行)超额发放部分。
(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
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后者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c1fef24-25f0-4c94-8fcd-d1f11ff6a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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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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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战略与ESG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时生效。除委员出现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时,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
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任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委员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的规定。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本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影响、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七) 对公司ESG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ESG管理结构、工作机制以及战略规划;
(八) 审阅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披露文件,确保ESG相关披露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
(九) 督促公司加强与利益相关方就重要ESG事项的沟通;
(十)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 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
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
略与ESG委员会会议;
(三)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异议,应及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
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2
/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与ESG委员会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
讨论事项相关的人员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第十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
员未出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与审议的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战略与ESG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第二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明确事项或者本细则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c05ce84-cdd0-4582-b9de-11c1184c0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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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月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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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
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邹月娴女士,1964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硕士毕业于电子科技大
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毕业香港大学通信与数字信号处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教授职称。1992年 7月至 1996年 4月
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讲师,2000年 12月至 2005年 11月任新加坡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讲师,2005 年 12 至 2013 年 7月任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副教授,201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授。2025年 11至
今任矽电股份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邹月娴 2 0 2 0 0 0
2025 年任期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涉及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提出多项专业、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表决,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异议事项具体情
名称 议次数 况(如有)
审计委 2 2025年 11月 审议: 无
员会 14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
案》
2025年 12月 审议 无
19日 1、《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
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 年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议案》。
提名委 1 2025年 11月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无
员会 14日 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科学、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未出现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进行充分的审阅与调研,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与规范治理要求,深入参与讨论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稳健,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未来,本人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
要求自己,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有序提升,共同推动全面、高
效地开展审计、内控工作。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重视作为独立董事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主要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
制度文件,关注决策程序合规性、信息披露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委员保持沟通,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股东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并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
进行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微信、电话、
邮件等渠道建立了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对本人关注事项能够及时得到说明与答复。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对
相关议案内容及问题进行充分的介绍和解释,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
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重
点关注了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重点从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议程序合规性,重大会计判断及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
性及缺陷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审阅和关注。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认为付亚芬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公司第三
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专业背景、工
作经验和领导能力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同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列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因此,本人认为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 2025年 11月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的履职精神,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注重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制度建设、规范治理、经营决策及风险防范等事项,并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
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341e7c-c638-404e-946e-c9e7bd37d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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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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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 3号厂房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财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 10.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和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以 2026年 5月 12日 17:00以前收到
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城工业园 3号厂房 4楼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波
电话号码:0755-28957758
传真号码:0755-89724107
电子邮箱:ir@sidea.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5、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1bf12c8-3639-4d63-aa0b-dbe788deb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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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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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袁同舟,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5年 11月 14日起正式任职
。在 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专业判断和独立监督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同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 6月至 202
4 年 10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银城大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办、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经理、办公室调研股组员,君
安证券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财务总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国泰君安咨询服务(深圳)有
限公司业务总裁,北京京盛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同天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惠州
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禾洋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阳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优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外译佳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红和新
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年 8月至今,任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
9 年 1月至今,任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 2月至今,任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23年 9月至今,任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 9月至今,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 6月至今,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合伙人;2026年 2月至今,任华鸿智数(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本人于 2025 年 11月 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本人确认: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亦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的独立性持
续保持,未发生任何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自 2025年 11月 14日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次、股东大会 0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袁同舟 2 1 1 0 0 0
在上述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了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议案内容进行独立分析和判断,就公司治理
制度建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了建设性意见。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
工作安排未召开正式会议。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相关文件、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推进情况以及薪酬考核
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以及薪酬体系优化等事项,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了多项建设性建议,有效
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持续关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未来必要时能够通过专门会议
平台有效履职。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稳健,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关注审计工作
的推进进度,并就审计过程中可能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共同推动公司审计和内控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现场考察以及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同时,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
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公司在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及时提供完整的会议材料,对本人关注的事项能够及时说
明和答复,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不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慎核查
: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审议程序的合规
性,以及重大会计判断和审计事项的处理情况。经核查,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及缺陷整改情况,确保公司内控体系能够为经营管理的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包括聘任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履职能
力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或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六)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不存在该情形。被收购情况下董事会决策及措施: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
发生被收购情形。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审慎决策: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结合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和公允性。
关注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全
体股东的信息知情权。
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各项议案时,特别关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确保
不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持续学习提升:积极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
五、总体评价与展望
自 2025年 11月任职以来,本人始终秉持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制度建设、规范治理、经营决策及风险防范等事项,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
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完善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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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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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平,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自2019年 12月起担任上述职务,至 2025年 11月 14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在 2025年度的履职期间(即 2025年
1月 1日至离任之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独立地
履行职务。现将本人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平,1958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业经济系,硕士学位。1986年至 2002年,任中
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项目办副主任;2002年至 2003年,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
003年至 2018年,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战略资本部部长、集团副总经济师、集团总经济师;2016年至 2021
年,任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协会理事长;2017年至 2018年,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 2019年,任中航融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12月 2025年 11月 14日,任矽电股份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海防,SH.600764)独立董事。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大会 2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平 7 1 6 0 0 2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专业背景
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认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异议事项具体
议次数 情况(如有)
提名委员会 3 2025/4/22 1、《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无
议案》
2025/9/30 1、《关于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 无
职资格的议案》
2025/10/24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无
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任期内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一)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宏观经济及半导体设备行业“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对公司
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人认为,公司的战略定位应坚持技术驱动、研发主导的发展路径,强化技术先行理念。本人重点关注了研发投入的转化效率,
建议公司将资源优先向核心技术攻关、产品迭代及客户端验证倾斜,实现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的精准匹配,确保持续竞争力。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在审核相关议案中
,本人重点关注了提名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慎评估,确保提名程
序规范、人选胜任,保障了董事会构成的合法合规性。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本人建议公司持续优化管理层结构,注重引进具有国际
化视野及跨领域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沟通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本人在任期内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职。累计现场工作天数不少于 1
6天。
本人考察了公司现场,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行业竞争态势、技术创新方向及潜在经营风险等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
了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监督职责:本人在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规定,确保公司 2025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本人始终坚持高标准履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准时出席董事会
会议,会前认真研读议案资料,针对重大或复杂事项主动与公司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在审议环节,本人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
,独立、客观地表达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3.持续加强合规学习:本人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保护
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履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情况;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离任交接与总结
本人已于 2025年 11月 14日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前,本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所负责的履职文件、未尽事项等已完成了交
接工作。
回顾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恪尽职守,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及各位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f2ad488-8d71-49e1-80ce-73b20d1fa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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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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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4182f83-d743-42be-bf44-c0f77889a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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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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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a14f57d-2b9b-4db9-837f-813ee28dd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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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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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工作细则》”),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 ESG 相关职责。
本次调整仅是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d9c77ea-c86b-4242-a52e-6fe1cda3f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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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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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38e5004-ad90-4c83-9585-703c834f9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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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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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杜雪红,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获工业工程与工程管理哲学博士
学位。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腾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销售经理;艾默生网络电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佛山市
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现任大汉盛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安行致远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独立性,能够确保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0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杜雪红 2 1 1 0 0 0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本人从公司实际出发,利用自身在企业管理、产业运营等
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或异议的情
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异议事项具体情
名称 议次数 况(如有)
审计委 2 2025 年 11 月 审议: 无
员会 14 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
案》
2025 年 12 月 审议 无
19 日 1、《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
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议案》。
在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与可操作性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合理性
及前瞻性。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上述议案内容合规、程序完备,相关人员聘任及制度建设工作有助于夯实公司内控基础、提升治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参加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治理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认真审阅各项文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与规范治理要求,深入参与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情况,与公司内审负责人保持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关注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制度建设,确保未来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关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督促公
司规范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同时,本人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保护投资者
权益的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为本人提供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工作支持。在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相关
会议材料,并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充分说明和解释,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不存在干预或妨碍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对公司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慎判断: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内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内审负责人的相
关议案。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操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及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制定。本人重点关注了制度的合规性、健全性及可
执行性,认为相关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对任职期间涉及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文件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相关制度的内容合理性、可执行性,以及审议程序的合规
性。
(五)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不存在被收
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存在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 2025 年 11 月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利用自身在企业管理、产业运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讨
论,为公司治理完善和规范运作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切实履行了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专业水平,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
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独立作用,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4c59388-f4ea-4eca-9f61-3c52fcc71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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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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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敬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35aa433-6f15-4321-b787-ce3ec107b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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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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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de632e3-4f79-4190-aba4-d0d437aae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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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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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2,827,814.03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90,501,336.12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5,215,909.50元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94,448,379.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5,555,032.53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75,555,032.53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的总股本 41,727,2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5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598,727.60元,占 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06%。在分配
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598,727.60 39,974,728.4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827,814.03 91,868,196.81
研发投入(元) 64,362,811.03 68,099,981.57
营业收入(元) 418,847,439.78 507,810,820.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94,448,379.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5,555,032.5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0,573,456.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2,348,005.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0,573,456.09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32,462,792.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4.29%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不满 3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表格数据仅填报 2024、2025年度数
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
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该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2,820,006.39元、人民币 477,025,98
1.01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26%、34.27%,均低于 50%。
四、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
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c70102a-27c4-41d9-a9e9-ee0eeeb77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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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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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46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2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1467号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电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409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矽电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
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矽电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矽电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矽电股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矽电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矽电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f6162b-0bd9-4c86-9ab6-fbee0f58d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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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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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8528c69-ffc4-4674-8143-e2523a1f8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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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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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电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程序: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实施内部控制测试、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沟通、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汇报、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5% 营业收入的 1%≤错报<营业收入的 5%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上述指标孰低原则进行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舞弊;(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重要性水平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缺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091 号),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
“我们认为,矽电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091号)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
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矽电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
效内部控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4b0bf16-742f-4b70-8891-fb0309656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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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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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7d9d73c-c0d1-40f6-9155-bb5a04b90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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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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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e5a79c-849d-4fce-9c77-5d902c6ce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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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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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66e8751-f09b-459c-ac29-3d3bfd8c9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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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非独立董事离职暨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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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姜达才先生的辞职报告,姜达才
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姜达才先生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8年 11月 13 日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姜达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姜达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姜达才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姜达才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工作与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彭俊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成员 调整后成员
战略委员会 何沁修先生(召集人)、王胜利 何沁修先生(召集人)、王胜利先
先生、姜达才先生、袁同舟先生、 生、彭俊先生、袁同舟先生、杜雪
杜雪红女士 红女士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d2fa6a8-65a6-4ae6-9858-cb2c1c5e0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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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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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其中,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标准
(1)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发放津贴。(2)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包括法定代
表人)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 公司于 2025年10月 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2 万(税前
)/年/人。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
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规定执行。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24de504-dbf5-4306-a82c-858928954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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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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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助 除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 ……
本条中的上述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 本章程中的上述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
资 资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公 司
司除外);…… 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 ……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职
述 权
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
组 成
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长 1 名,董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 ESG、提名、薪
考 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核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
门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 工
作 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五名,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
成 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员为三名,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独
董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二、 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
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a4ceedc-7674-4564-a3fc-db5b6acaa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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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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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矽电半导
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
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好的职业素养,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胜任
能力。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年报
审计预沟通会议,就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沟通交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a6b2aef-ec30-49f4-bc9d-4158bab11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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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2│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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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9e5b518-1d1d-45c4-a13c-8af36ffe8d6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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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矽电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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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8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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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矽电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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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8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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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矽电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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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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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矽电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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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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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矽电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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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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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矽电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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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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