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31 壹连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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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6 │壹连科技(30163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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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5 │壹连科技(301631):2025-04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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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4 │壹连科技(3016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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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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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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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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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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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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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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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 │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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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6│壹连科技(30163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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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9月 2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王星
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壹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拟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范伟雄,贺映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范伟雄,贺映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
签署授予协议等,并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的适当部门、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范伟雄,贺映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10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ea9c4f62-1830-46e8-bbd3-bdbbc0f48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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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5│壹连科技(301631):2025-04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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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9月 2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
华山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壹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股东会批准后,
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促成公司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ac16f5aa-a41c-4248-b9b9-fcaf18d06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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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4│壹连科技(3016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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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14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0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0月 14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 2025年 9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 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
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 17:00止。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 1号壹连科技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 1号壹连科技前台。
2、邮政编码:518105
3、联系电话:0755-23499997
4、传真:0755-23499997
5、电子邮箱:zqb@uniconn.com
6、联系人:曾祎昀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f46e8d0d-253a-4a21-a8fe-542b9bbd0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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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32│壹连科技(3016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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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壹连科技”)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股权激励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
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提供、核算
及复核等,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35%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净利润增长率(A) A≥Am 100%
An≤A<Am 80%
A<An 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
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和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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