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32 广东建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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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 │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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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 │广东建科(3016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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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5 │广东建科(301632):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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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4 │广东建科(301632):广东建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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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 │广东建科(30163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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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 │广东建科(301632):关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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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 │广东建科(30163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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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8 │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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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8 │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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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1 │广东建科(30163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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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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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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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6│广东建科(30163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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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2日上午10:00在广东
建科天河总部大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汪森林、陈鹏飞、李紫阳、韩小雷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祥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1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独立董事、全体委员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及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2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杨仕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6 年度<个人年度经营(工作)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6年度《个人年度经营(工作)业绩目标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杨仕超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
028 年 12 月31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
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9e27cca-d48b-40ce-99d2-b6877ec23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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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5│广东建科(301632):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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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dc9fbd2-a0af-4550-a149-c4bab9fa2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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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4│广东建科(301632):广东建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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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健全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董高”)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风险共担:薪酬水平与公司长期价值创造、经营绩效及个人履职成效紧密挂钩;
(二)结构合理、递延支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结构,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一定比例,并实施延期支付;
(三)程序合规、权责清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追索扣回、责任闭环: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重大违规或失职行为可追回已发薪酬;
(五)分类管理、待遇明确:将薪酬管理、综合考核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制定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薪酬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明确纳入本制度管理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高薪酬标准:
- 2 -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专项奖励
等组成:
1.基本薪酬:体现岗位责任与市场水平,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挂钩;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任期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鼓励长期价值创造;
4.专项奖励:在公司科技创新、资本运作、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经营等领域或其他重点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突出贡献
的,依据相关制度或方案可申请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不作为计算任期激励收入的计算基数。
(三)除董事长外,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第八条 董高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支付机制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董高绩效薪酬发放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
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相应下降,否则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业绩如发生亏损,应当在董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于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高,可以按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实行特殊
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四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
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董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高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 4 -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董高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其他需调整的情形。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对董高绩效重新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或情节轻重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或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董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因重大决策失误、玩忽职守或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同样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
要针对特定董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扣回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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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广东建科(30163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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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披露。为使投资者
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6:3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
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少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鸿海先生,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保
荐代表人杨爽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亮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
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c6a7469-15f3-4199-bc50-7b134e70a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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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广东建科(301632):关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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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关于募投项目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e3a4a1-a787-4529-bd4c-54123d096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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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2│广东建科(30163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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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
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仕超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任
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内公司经营目标及任期个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计算。
除董事长外,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
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任期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内公司经营目标及任期个人绩效评价指
标完成情况计算。
3.专项奖励方案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科技创新、资本运作、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经营
等领域或其他重点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贡献突出的,可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方案申请发放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不作为计算任期激励
收入的计算基数。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471952-8655-4498-8540-82cf3a504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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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8│广东建科(3016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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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180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 4 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4 月 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等指定报刊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
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0日 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
河区先烈东路 121 号广东建科总部办公大楼 5 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少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 月 20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 月 2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4 名,代表股份 295,135,447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0.5
12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18,560,000股)。
2、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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