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33 港迪技术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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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15 │港迪技术(301633):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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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8 │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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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 │港迪技术(301633):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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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 │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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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 │港迪技术(30163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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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 │港迪技术(301633):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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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 │港迪技术(30163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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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5 │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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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4 │港迪技术(30163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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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4 │港迪技术(30163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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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15│港迪技术(301633):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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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需方”)新增签署了多个销售合同(以下
合称“本次合同”),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数据中心电力方舱模组,合同总金额约 1 亿元(含税)。
本次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定,本次
合同客户名称及部分信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合同的客户名称及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合同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客户的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公司已
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客户信息、历史交易情况予以豁免披露。
三、本次合同主要内容
(一)标的:数据中心电力方舱模组;
(二)合同总金额:约 1 亿元(含税);
(三)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四)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按照需方实际需求交付;
(五)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因商业保密要求,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豁免披露。
四、本次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合同签署后的顺利实施,将促进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丰富公司的业务生态,扩大公司的业务增长空间,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项下业务合作,合同签署所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需方签署的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6be60b1f-8255-4893-a6b5-d2facafb4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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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8│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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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b885c9e-a332-48f7-adc8-9a12d70369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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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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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 28日(星期五)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ABwUdlyIMg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28日(星期五)15:30-16:3
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 28日(星期五)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向爱国先生,总经理李小松先生,财务总监张丽娟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逸君女士,独立董事牛红彬先生(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15:3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ABwUdlyIM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8月 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传真:027-87927299
邮箱:info@gdetec.com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424f94e-3017-4029-a48f-e8f7ad824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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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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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b5839ec-5c7f-4804-a49c-436a00633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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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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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535475c-b755-46be-9062-1e181672f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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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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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2018cec-48f9-4e3e-98db-fe36d7d35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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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6│港迪技术(30163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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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6 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
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4 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向爱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 2026年 6月 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部分治理制
度。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子议案,具体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fe895c8-f614-4068-aba9-465d0f8ce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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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5│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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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06a5ec6-30c8-479b-a62b-2392626a2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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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4│港迪技术(30163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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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f53cac3-d77e-4402-9d50-740a9c5a1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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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4│港迪技术(30163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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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1285486-7a38-4804-8780-453465f1f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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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4│港迪技术(30163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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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2b5ca88-8803-4d63-8900-58a457c35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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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03│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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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f856be0-5f9e-454c-ace3-cb41d1eda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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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4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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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7c77c4da-a38b-4df6-af66-38db9b033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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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5:5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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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应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前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未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风险投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与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e65cf0ff-70fd-43df-a440-96862f479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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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00│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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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6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收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送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港迪智能为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9,168,000.00元。
近日,港迪智能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新沙公司)合
同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410,000.00 元(含税);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签订了《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
(新港部分)合同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4,758,000.00元(含税)。上述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打包招标,由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分别与港迪智能签订,合同总金额为 69,
168,000.00元,与中标金额一致。
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新沙公司)
1、合同签订主体
买方: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卖方: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的范围:对买方斗轮堆取料机、桥式抓斗卸船机及门座式起重机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统等,
具体内容以合同及其附件为准;
3、合同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肆拾壹万元整(小写:¥34,410,000.00);
4、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5、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分阶段支付价款;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新港部分)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乙方: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的范围:对甲方装船机、桥式抓斗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装车站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
统等。具体内容以合同及其附件为准;
3、合同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34,758,000.00);
4、交货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石路 1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西基码头;
5、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分阶段支付价款;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项目为港迪智能主营业务,本合同的签订彰显了公司在国内港口行业的竞争力。本合同顺利履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在散货智能化项目方面的影响力,巩固并扩大公司现有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及品牌地位。
(二)本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本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三)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之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履行仍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合同双方履约能力、技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无
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新沙公司)合同书》
(二)《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新港部分)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289ea34-1cdd-4d5e-85a4-f5c484af1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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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7:1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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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持有公司股份 2,692,3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4.8353%)的股东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计划在 2026年 6月 2日至2
026年 9月 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持有公司
股份 2,2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006%)的股东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嘉兴力鼎”),计划在 2026年 6月 2日至2026年 8月 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不超过1,6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9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松禾成长、嘉兴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禾成长、嘉兴
力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间(元/股) (元/股) (股) (%)
松禾成长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9日-2026年 46.54-50.53 47.96 556,800 1.0000
6月15日
大宗交易 2026年7月8日-2026年 40.04-49.88 42.12 556,800 1.0000
7月24日
小计 1,113,600 2.0000
嘉兴力鼎 集中竞价 2026年6月3日-2026 43.86~55.61 47.94 551,200 0.9899
年7月27日
大宗交易 2026年6月30日-2026 46.11~54.59 49.37 1,113,600 2.0000
年7月24日
小计 1,664,800 2.9899%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松禾成长、嘉兴力鼎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松禾成长 合计持有股份 2,692,300 4.8353 1,578,700 2.8353
其中:无限售条 2,692,300 4.8353 1,578,700 2.835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嘉兴力鼎 合计持有股份 2,283,200 4.1006 618,400 1.1107
其中:无限售条 2,119,892 3.8073 455,092 0.8174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63,308 0.2933 163,308 0.2933
件股份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松禾成长、嘉兴力鼎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禾成长、嘉兴力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
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禾成长、嘉兴力鼎严格履行其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松禾成长、嘉兴力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松禾成长、嘉兴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c1a7bb6-0992-4769-853e-3d80ee778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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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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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f542c56-a83f-4489-90a4-26c7a5ed6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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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1:42│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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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收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送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港迪智能为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中标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
2、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人: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69,168,000.00元;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港,是华南大型的综合性主枢纽港和集装箱干线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前列,港迪智能本次中标的广州港
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属于散货智能化项目,在公司同类业务及行业同类业务中属于自动化程度高、规模较大的项目,具有较大的示范
作用。公司现有的资金、人员、技术能够满足上述中标项目后续合同履行的需求,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项目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
中标后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港迪智能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实施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ca6ebc3-083b-4715-a1cb-7d901cc28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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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4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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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翁耀根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港迪技术”)股东翁耀根先生于 2026年 3月 24日与上海中珏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中珏尊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珏尊享 2号”)签订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翁耀根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珏尊享 2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8%。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50.00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139,500,000.00元。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年 5月 28 日,过户数量合计 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翁耀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07%,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中珏尊享 2号持有公司股份 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8%,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
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珏尊享 2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受让
的港迪技术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股东翁耀根先生于 2026年 3月 24日与中珏尊享 2号签订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翁耀根先生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珏尊享2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8%。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
为 50.00 元 /股,协议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39,500,000.00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年 3月 25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转让方、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 2026 年 5月 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过户数量合计 2,7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08%,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翁耀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07%,不再是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珏尊享 2 号持有公司股份 2,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8%,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上述交易完成后,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翁耀根 4,232,500 7.6015% 1,442,500 2.5907%
中珏尊享2号 0 0 2,790,000 5.0108%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受让方中珏尊享 2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受让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四)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
构成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93f4709-074c-4fed-b2f0-bdc304ee0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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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8│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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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5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4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 1个
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
日:2026年 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
咨询联系人:周逸君
咨询电话:027-87927216
传真电话:027-87927299
六、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717d1a8-d670-443c-a2e5-39bb9ec7b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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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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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5047e47-47a5-479b-b50f-230065529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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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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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致: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5-135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港迪技术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武汉港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及核查意
见等与本次授予相关的文件或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授予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港迪技术为本次授予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
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授予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
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经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如下:
1、港迪技术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本次激励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港迪技术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港迪技术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
5、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港迪技术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5月 19日为授予日,以 31.02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118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1、港迪技术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港迪技术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6年 5月 19日为授予日。
3、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是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的交易
日。
(二)关于本次授予条件的满足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授予激
励对象均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2.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22d651a-0e70-4b3c-a4b6-6a61bbdfa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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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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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72455a3-486f-447e-9a5e-30bff5576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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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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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
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5 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向爱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 5月 19日为授予日,以 31.02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118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0a2c69d-1b8d-431a-bcef-fba534dba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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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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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5月 19日为授予日,以 31.0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37bc3b-2df1-49ad-9cb0-088938763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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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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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f2825c7-b7dc-4e7e-942b-57c884727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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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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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1c8f087-8c2c-4897-9833-cb31f40b8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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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8│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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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对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
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9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系统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
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实名反馈,并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相应材料后,将及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相关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cf388be-2a84-49bf-94c9-824e0e437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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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6│港迪技术(30163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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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25 年 10 月 28日-2026年 4月 28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
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360f157-dacd-416f-88de-53d80d126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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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17│港迪技术(301633):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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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710d8a3-1608-4fc3-ad1b-05a9d63f0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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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32│港迪技术(301633):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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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有公司股份2,69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4.8353%)的股东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 ”),计划在 2026年 2月 4日至 202
6年 5月 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松禾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禾成长未减持
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松禾成长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69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8353%),计划在 2026年 2月 4日至 2026
年 5月 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3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0%)。
2026年 2月 4日至 2026年 4月 30日,松禾成长未减持上述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剩余减持期
间内不再减持。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松禾成长 合计持有股份 2,692,300 4.8353 2,692,300 4.8353
其中:无限售条 2,692,300 4.8353 2,692,300 4.835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松禾成长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松禾成长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
减持股份在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禾成长严格履行其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松禾成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松禾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c505e5b-9819-4c17-95df-ea699532f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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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28│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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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港迪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凤伟俊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妍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现场列席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现场列席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现场列席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规定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启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序 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号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3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6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7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 关于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业绩下滑股票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 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3e77ce-1ab1-4636-817a-51543d511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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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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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
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基于考核对象的业绩,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实现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
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中心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
告工作。
(三)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业绩考核目标
排 A 档 B 档 C 档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90% 公司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归属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5% 长率不低于 13.50% 长率不低于 12%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5% 不低于 13.5% 不低于 12%
第二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归属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30% 长率不低于 27% 长率不低于 24%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30% 不低于 27% 不低于 24%
第三个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归属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1、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 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5% 长率不低于 40.50% 长率不低于 36%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2、以 2025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 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45% 不低于 40.50% 不低于 36%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
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商誉减值、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
)档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
效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归属系数 K=1 K=1 K=0.8 K=0.6 K=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
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与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
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3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6abe99-e6b7-4358-885e-7257f66cb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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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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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304bf9-7bee-4a2c-a7b7-d2f3969e6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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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港迪技术(301633):港迪技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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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港迪技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4b6a9d-bf18-4cd3-83dd-b09eb3ddf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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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港迪技术(30163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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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66f7e6-5bd8-412d-9e4b-396a3bd186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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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2│港迪技术(301633):港迪技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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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港迪技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1c9261-b021-4a10-9fa9-654be4dc2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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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1│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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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
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659fd3-90a3-4587-8782-7ecef2cef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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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0│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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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b4d426-94ee-48f9-b167-8ac4bdcc1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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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7│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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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 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案》 象的子议案数
(3)
8.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2、上述提案 6.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5.00、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
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提案 8.01、9.00、10.00、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6、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6:00
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法定代表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
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 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
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1a6594-271c-4ae1-982a-11659de003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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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5│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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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fc7d2f-1e0a-43cd-8e9c-fb2111141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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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5│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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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中泰证券关于港迪技术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bffdfb-e620-4098-b1a5-e867aa8de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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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5│港迪技术(30163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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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473 号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
技术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港迪技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港迪技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ac4595-6432-4c89-88fa-69e515a5e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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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5│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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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960aaa-4382-44da-8f2e-dd398a034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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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5│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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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227327-1450-45ed-932e-239da8699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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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港迪技术(30163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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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41308f-3b3a-43ee-b998-af5b0e683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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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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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e34b69-957c-4f0f-a551-c69b2da82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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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港迪技术(30163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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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e1e05e-96cb-4951-9987-534b0a5f5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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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港迪技术(3016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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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贡献度、负责的工作、承担的责任大小以及公
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确定,并结合市场薪酬情况统筹考虑,标准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
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
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的津贴发放。除独立董事外,其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
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酬是指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绩效薪酬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
核;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方案发放。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
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薪酬实行
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可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等因素
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股东会说明后实施,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
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
形,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五条 本制
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a395ed-43a0-4d52-9f49-c9b4881c3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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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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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德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485447-da69-4125-aafe-0138f024e81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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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港迪技术: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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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5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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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港迪技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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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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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港迪技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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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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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港迪技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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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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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港迪技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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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0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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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港迪技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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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港迪技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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