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36 泽润新能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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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2 │泽润新能(30163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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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 │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 │市的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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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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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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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 │泽润新能(3016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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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48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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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48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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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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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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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3 │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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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2│泽润新能(30163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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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272号)同意注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6.69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0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867,565.36 元,扣除发行
费用65,696,231.7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171,333.6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对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89 号”《验资报告》。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验资结束
后,已按照《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分
别转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江苏泽润新能 中国农业银 10625901040012035 273,008,386.51 光伏组件通用
科技股份有限 行股份有限 及智能接线盒
公司 公司常州直 扩产项目及支
溪支行 付发行费用
江苏泽润新能 招商银行股 519903851110008 130,000,000.00 新能源汽车辅
科技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助电源电池盒
公司 常州金坛支 建设项目
行
江苏泽润新能 宁波银行深 86011110001345951 90,00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
科技股份有限 圳分行营业 项目
公司 部
合计 493,008,386.51 —
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71,333.65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由于上述开户银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支行或分行与公司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分别用于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新能源汽车辅助
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彭奕洪、李佳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
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此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7bd965d0-2a61-4e4c-b234-6caf51598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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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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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eddc409e-9b9a-4aef-bae1-09bc45611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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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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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泽润新能”)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年 5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w
ww.jjckb.cn )、 金 融 时 报 网 ( 网 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
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泽润新能
(二)股票代码:301636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3,867,823 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5,966,956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
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
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33.06 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 C38)”。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89 倍。
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扣非 2023 年扣非 T-4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2023 年) (2023 年)
301168 通灵股份 1.37 1.26 27.25 19.82 21.69
301278 快可电子 2.32 2.14 30.92 13.31 14.46
算术平均值 16.57 18.0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T-4 日)。
注 1:《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共 4 家,其中谐通科技(874274.NQ)、江苏海天(835435.NQ)无成交记录,无法参
考,故未在上表列示;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 日股票收
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注 4: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通灵股份、快可电子均未披露 202
4 年年报。
本次发行价格 33.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7.5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 22 日(T-4 日)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 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7.8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 18.08 倍,但
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投资效益
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33.06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
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
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本公司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
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 16 号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519-826506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5 层
联系人:彭奕洪、李佳丽
联系电话:010-880139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5dcab4c2-9894-4151-832b-f57bfb8cd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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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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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ce0c3250-bb39-4d62-a4d7-b13b684d9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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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33│泽润新能(3016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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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564a316c-52e3-440d-972c-b1540ccbe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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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48│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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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泽润新能”,股票代码为“301636”。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96.695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0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79.834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41.645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455.0500万股,占扣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为9,683.4654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319.3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22.295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77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75741941%,有效申购倍数
为5,690.16135倍。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4月30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697,49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4,479,184.7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6,50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537,455.3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222,956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71,850,925.36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25,84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6,505股,包销金额为
1,537,455.3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29%。
2025年5月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569.62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为169.81万元,承销费为3485.92万元;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
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验资费用:1,450.00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950.0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
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3.9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9.93万元。
注: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费用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8085779、010-88085943
发行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ab6910f3-50e9-4c66-9cde-4b3945b79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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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48│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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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dff17807-99da-4f25-90e3-956ea0bb1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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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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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0672af4c-ccdf-4b4c-8215-e7d6e88115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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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泽润新能(3016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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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5〕272号)。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4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4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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