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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36(泽润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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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36 泽润新能 更新日期:2025-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7 17:02 │泽润新能(30163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9-23 18:06 │泽润新能(30163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5 16:10 │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润新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8-26 20:56 │泽润新能(301636):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55 │泽润新能(301636):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 │ │资子公司借款... │ ├─────────┼──────────────────────────────────────────────┤ │2025-08-26 20:55 │泽润新能(301636):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53 │泽润新能(301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20:53 │泽润新能(301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0:52 │泽润新能(301636):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8-26 20:52 │泽润新能(301636)::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 │及向全资子公... │ └─────────┴──────────────────────────────────────────────┘ ─────────┬──────────────────────────────────────────────── 2025-10-17 17:02│泽润新能(30163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272号)同意注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1,596.6956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0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7,867,565.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696,231.7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171,333.6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5月 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5月 8日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89号”《验资报告》。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验资结束后,已 按照《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转入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 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与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湖北泽润新能 招商银行股 新能源汽车辅 源科技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710900810910018 0 助电源电池盒 司 常州分行 建设项目 合计 0 —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及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彭奕洪、李佳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 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2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 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此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 甲方 1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f245b66e-1f39-4dec-a115-ccf17c497b12.PDF ─────────┬──────────────────────────────────────────────── 2025-09-23 18:06│泽润新能(30163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 ,结合公司当期业绩实现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3,867,8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 31,933,91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2、自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67,8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5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9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亚溪路 16 号 咨询联系人:王亮 咨询电话:0519-82650616 传真电话:0519-82650616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86e9203f-dc96-4770-a865-add60060f55c.PDF ─────────┬──────────────────────────────────────────────── 2025-09-15 16:10│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泽润新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泽润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奕洪 联系电话:010-880139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佳丽 联系电话:010-880139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拟于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2025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入为 44,873.99万元,较上年 变动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同期增长 6.89%,归属于上市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81.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降 24.59%,业绩下滑主要受 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国内行 业调整等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1930668-d174-4c8f-aeac-9906dc4062b2.PDF ─────────┬──────────────────────────────────────────────── 2025-08-26 20:56│泽润新能(301636):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通过书面方式 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 李增喜、邢松、赵引贵、李丹、吕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泽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63,867,8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31, 933,91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 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 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金额及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与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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