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56 联合动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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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20 │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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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14 │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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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 │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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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 │联合动力(30165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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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 │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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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 │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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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 │联合动力(30165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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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 │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更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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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 │联合动力(301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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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联合动力(301656):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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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20│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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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0日经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404,790,910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03,406,009.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4,790,9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3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38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08*****479 苏州联益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480 苏州联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公司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自本次发行并上市至本公司减
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将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具体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 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办公
楼 A座 4楼)
咨询联系人:范鑫
咨询电话:0512-85557799
邮 箱:IAIR@inovance.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4c6a5dd-c130-49a2-8e02-ee18e32bf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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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14│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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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新能源”)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深圳新能源需补缴税款 110,505,454.23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能源已将上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
款不涉及滞纳金,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
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的税款将计入公司 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
响,最终以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款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289f343-34c9-434d-a413-679e3599d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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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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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2e69ade-9887-4198-83b9-057315045e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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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联合动力(30165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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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 月 20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方式以及时限,已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各专门委
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李洁慧女士(召集人)、陆瑶女士、宋君恩先生。
提名委员会:崔东树先生(召集人)、李洁慧女士、李瑞琳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瑶女士(召集人)、崔东树先生、袁金奇先生。战略委员会:李俊田先生(召集人)、杨睿诚先生、崔东
树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李俊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睿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妮妮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5、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龙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6、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范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120183e-e393-4bb7-a593-aa4060abd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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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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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 2026 年 5月 1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俊田(董事长)、宋君恩、李瑞琳、杨睿诚、袁金奇、曹海峰(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崔东树、陆瑶、李洁慧(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 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李洁慧女士(召集人)、陆瑶女士、宋君恩先生。
提名委员会:崔东树先生(召集人)、李洁慧女士、李瑞琳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瑶女士(召集人)、崔东树先生、袁金奇先生。战略委员会:李俊田先生(召集人)、杨睿诚先生、崔东
树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洁慧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
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聘任杨睿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小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吴妮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妮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
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聘任范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鑫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范鑫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妮妮 范鑫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场办公楼 A 座
电话 0512-85557799
传真 0512-85557799
电子信箱 wunini@inovance.com fanxin@inovance.com
四、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春禄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春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继续遵守其作出
的相关承诺。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春禄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及对公司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3f386ac-5616-4075-b45f-4c0289041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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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6│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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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85cce67-aff1-4a5a-84e8-56996f4059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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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联合动力(30165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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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方式以及时限,已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公司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曹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鉴于职工代表董事系
经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故董事会决定取消提名曹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
子议案8.05《选举曹海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上述取消的子议案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取消议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e84c303-4f03-47c1-a7b9-713e52eb2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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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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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6年 4月 24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
,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俊田先生、宋君恩先生、李瑞琳先生、杨睿诚先生、袁金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崔东树先生、陆瑶女士、李洁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洁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简历
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合规性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adaab23-9eef-4a0f-9b0a-16bbee13d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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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联合动力(301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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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2ab32dd-9889-4dc0-877a-2648ef65f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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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联合动力(301656):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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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曹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曹海峰先生
将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曹海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30c6deb-93c0-4eb2-98d7-8e47f2a09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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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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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网络
远程线上文字的方式召开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会议
(三)线上参会方式:
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zqatd854
手机端参会:登录进门 APP/进门小程序,搜索“301656”或“联合动力”或者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联合动力(301656)2025
年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参加人员
届时,公司董事长李俊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杨睿诚先生、独立董事崔东树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妮妮女士、财务总监王小龙先生
、保荐代表人忻健伟先生将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中午 12:00前,将需要了解
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网址 https://s.comein.cn/zqatd854,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bbeb9f-1ae3-4103-b664-fb52259f6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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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5│联合动力(301656):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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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动力”、“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联合动力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
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原则上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投资理财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相关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管理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规定,为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二)公司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并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
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三)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事宜。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进行投资前论证,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与跟踪,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及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委托理财进行专项审计,
并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发表意见。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648fdf-56b6-44a8-85f2-4b5ce07f5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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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5│联合动力(301656):联合动力: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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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不超过 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资金面等因素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日理财余额不超过 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临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 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
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原则上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
营需要资金时,将及时终止部分或全部投资理财业务,以优先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投资理财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介入,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相关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管理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规定,为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二)公司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并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
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三)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事宜。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进行投资前论证,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与跟踪,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及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委托理财进行专项审计,
并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发表意见。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
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78694e-8cb2-4f2c-9dba-b0dd9f3ae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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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2│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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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176c0d-9b7f-40fb-a219-d5f3e261e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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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联合动力(3016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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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a9df6c-72e9-4da1-8d3a-9e259626f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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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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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b9f4a5-8a34-4659-86c1-db1ce2b10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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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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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00714c-daf5-4e7b-b54b-f2cf81c2c6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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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1│联合动力(30165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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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5ebaea-1ac0-4a84-a0ae-76f6324e1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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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关于联合动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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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关于联合动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83deaf-a0f3-442c-9062-d3eeacc34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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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关于联合动力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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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地点:联合动力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忻健伟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主要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条款,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整体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承诺履行和股份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和违
规案例分析。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8224b6-51e7-4ec2-ae10-7036fbed5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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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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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aaa6ee-f154-4b3c-8c54-470b2e2f1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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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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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联合动力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
3、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6、资金利息与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类员工的基本情况为:在公司或子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不良征信
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实施程序与风险控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就借款事项,公司与员工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对违约情形做出了明细的规定。员工本人如有造假或虚假陈述
行为,公司将立即收回借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审批人及相关职能审批人须善用公司资源,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若发
现隐瞒、包庇行为,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3、员工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款。如存在违约情形时,公司有权随时追回借款,并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收取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资助,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
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需求事项。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动力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3d44e1-c961-47a8-8bf5-781b7aba3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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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关于联合动力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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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关于联合动力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db0d16-e28a-4737-991e-df22bd864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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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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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4eb853-258a-4dec-8280-8b6842c4c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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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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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ed7474-529e-4894-9aa2-d9bc63e89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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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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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
3、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5年;
6、资金利息与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类员工的基本情况为:在公司或子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不良征信
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实施程序与风险控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就借款事项,公司与员工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对违约情形做出了明细的规定。员工本人如有造假或虚假陈述
行为,公司将立即收回借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审批人及相关职能审批人须善用公司资源,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若发
现隐瞒、包庇行为,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3、员工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款。如存在违约情形时,公司有权随时追回借款,并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收取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资助,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
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需求事项。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合动力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
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8e281c0-bf1b-44f4-903a-77b8ae2c7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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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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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汇川联合动力(香港)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动力”)、汇川联合动力(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联合动力”)、汇川联合动力系统(
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联合动力”)向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担
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董
事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除外。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
、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 担 保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截 至 目 本 次 新 担 保 额 是 否 关
方 持 股 比 方 最 近 前 担 保 增 担 保 度 占 上 联担保
例(含间 一 年 资 余额 额度 市 公 司
接) 产 负 债 最 近 一
率 年 净 资
产比例
联 合 动 香 港 联 100% 40.93% 1 亿元 4 亿元 4.17% 否
力 合动力
匈 牙 利 100% 21.48% 0 2 亿元 2.08% 否
联 合 动
力
泰 国 联 100% 84.31% 0 1 亿元 1.04% 否
合动力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川联合动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19日
2.注册地点: FLAT/RM A 12/F ZI 300,300 LOCKHART ROAD,WANCHAI,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李俊田
4.注册资本:10,000港币
5.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国际贸易及项目投资。
6.股权结构:香港联合动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关联关系:香港联合动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8.香港联合动力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1,453,075.85 456,668,348.27
负债总额 221,614,601.51 245,834,523.62
--银行贷款总额 0 -
--流动负债总额 221,614,601.51 245,834,523.62
净资产 319,838,474.34 210,833,824.65
指标名称 2025年度(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78,932,803.99 863,511,115.74
利润总额 8,624,650.18 17,430,595.44
净利润 7,204,611.36 14,552,627.47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根据对应时点/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汇率换算。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香港联合动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汇川联合动力(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 12月 12日
2.注册地点:3501 Miskolc, Gábor Dénes út
3.法定代表人:李俊田
4.注册资本:688,760,000.00匈牙利福林
5.主营业务:电驱系统和电源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合动力持有匈牙利联合动力 100%的股权。
7.关联关系:匈牙利联合动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8.匈牙利联合动力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7,612,282.36 192,112,552.17
负债总额 55,327,804.08 54,950,793.82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42,177,316.81 40,146,093.53
净资产 202,284,478.28 137,161,758.35
指标名称 2025年度(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04,195.47 0
利润总额 -37,339,670.39 -12,211,789.32
净利润 -34,044,334.36 -10,940,952.76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根据对应时点/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汇率换算。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匈牙利联合动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 2月 1日
2.注册地点:No. 7/41 Moo 4, Pananikom Sub-District, Nikompattana District,Rayong Province 21180
3.法定代表人:李俊田
4.注册资本:200,000,000泰铢
5.主营业务:电驱系统和电源系统产品的生产、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泰国联合动力 1%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合动力持有泰国联合动力 99%的股权。
7.关联关系:泰国联合动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8.泰国联合动力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886,727.50 73,089,973.05
负债总额 103,605,067.09 66,837,831.58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01,946,437.73 61,228,588.91
净资产 19,281,660.41 6,252,141.47
指标名称 2025年度(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079,667.86 7,696,920.30
利润总额 -17,488,379.54 -7,930,707.76
净利润 -14,115,427.84 -6,428,063.13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根据对应时点/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汇率换算。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匈牙利联合动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为联合动力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上限,具体担
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能够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
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15亿元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
.02%。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 4.67亿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6
6%。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余额
约3.67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7a28d8-ee3d-470f-9a7e-6da43adf8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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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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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联合动力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
一、资产池业务事项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现有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
内应收账款等资产,投入资产池并换取等额资产池/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可共享给公司及经核准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
金贷款等,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使用的额度提供担保。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14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
、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14 亿元人民币,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及其授权
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资产池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
担保方式。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一)减少有价票证管理成本
公司可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
理的成本。
(二)有效盘活金融资产
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
的平衡管理,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
(三)降低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
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将进入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通过新增票据、定期存单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存单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
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和安
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能入资产池。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9%。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资产池业务。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动力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本次事项中的互相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联合动力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e009cd-5c88-4582-8314-56158133ca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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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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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5d5dcd-f4f2-437c-90a4-51e0dcf53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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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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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e61e64-5756-4dad-89ae-32e7da954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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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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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
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瑶,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教于清华大
学经管学院金融系。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长聘)、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
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
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内审工作、日常
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监督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对 2025 年度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合
规事项,如违规担保风险、关联交易的合法程序等。与年审会计师就重大交易保持沟通,协助召集人把控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在
法律框架内客观、公正。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潜在风险。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年末的期间,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自身履职需要,累计现场工作 4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要求。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治理实践动态,对
公司合规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月—12 月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此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
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慎判断,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审查,本人认为:信永中和是一
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成员,审议了《关于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陆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dfa217-19c9-4d39-8bc5-1e2b85d6c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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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崔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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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东树,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天津市内燃机厂、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销售分公司。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
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
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
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对 2025 年度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
2、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潜在风险。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年末的期间,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自身履职需要,累计现场工作 4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要求。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公司治理实践动态,对
公司合规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认真查阅待决策事项的背景
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并且对公司业务的发展积极献策。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月—12 月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
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
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成员,审议了《关于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一方面系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准则,持续提升自身履职专业素养与风险
研判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经营管理优化等方面提供更具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
本人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崔东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0f64b1-941c-4f1a-be2f-c9bae9008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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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50│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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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洁慧,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 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现任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
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
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召集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内审工作、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监督审议,提出
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审阅
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等事项,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本人在年度报告预
审阶段,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末的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4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
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月—12 月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此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
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慎判断,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审查,本人认为:信永中和是一
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所处地域
、行业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
事项发表明确意见;通过监督制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在财务合规体系建设、内控完善、审计质量提升等方面提
供更具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审计工作、关联交易财务合规性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始
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洁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42267a-fde7-43b6-92ec-e889b534d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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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9│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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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的第 6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
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30 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场 A座 1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6)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 选举李俊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2 选举宋君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3 选举李瑞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4 选举杨睿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5 选举曹海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6 选举袁金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崔东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2 选举陆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3 选举李洁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东树先生、陆瑶女士、李洁慧女士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第 1至第 6项、第 8至第 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第 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第 8项至第 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下午 18:00。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
路 99 号苏州湾中心广场 A座联合动力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鑫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 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 A座联合动力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5557799
传真:0512-85557799
邮箱:IAIR@inovance.com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dad4f8-7ee6-4638-b120-12e8049aa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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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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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3,360,665.85
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46,622,410.4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94,662,241.04元,加上母公司
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881,613,372.92 元,母公司 2025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1,733,573,542.32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45,792,112.25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3,573,542.32元。
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404,790,91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43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03,406,009.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406,009.13 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
.1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406,009.13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133,360,665.85 935,910,521.88 185,863,975.04
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38,208,115.74 908,414,260.87 625,563,267.54
营业收入(元) 20,696,999,932.38 16,177,531,266.18 9,365,402,771.8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245,792,112.25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733,573,542.3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03,406,009.13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751,711,720.92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03,406,009.13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2,872,185,644.15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6.21%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年 9月上市,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406,009.13元,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396,597,917.83元、4,481,760,517.79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7.73%、17.37%。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增产能建设中,资本支出较大。同时,公司仍将持续加大对智能底盘等战略业务的研发投入。考虑股东当期回
报及兼顾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在本年度派发现金股利103,406,009.13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efcddc-e613-4293-b46d-856e0a53f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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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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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
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
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含铜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前述与
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
绩的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2026 年套期保值计划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
限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投资方式
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
、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进行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
交割的方式。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1.8 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方式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铜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发展,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为了降低或规
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减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拟通过实施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
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能够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延后,均会影
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
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
易。但是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制平仓
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
、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和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为主要目的
,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
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
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操作流
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财
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
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
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及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
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
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规避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原材料现货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
风险。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或规避汇率及利率风险,减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铜
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旨在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
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
;配备了各环节相关专业及操作人员;具备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
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a6c87a-e3b9-499d-886f-8c44b502e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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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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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e1ad90-bf10-4f2b-bd98-bec5ee415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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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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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fb998c-b0f9-4c6c-a9c8-f261ef39f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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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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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7
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245c2a-e416-452a-a191-397bb129d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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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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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汇川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在审计联合动力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A6B0102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4日出具了 XYZH/2026SZAA6B010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联合动力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联合动力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联合动力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联合动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时联合动力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联合动力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联合动力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932b50-0dbe-4e83-8fa5-d89f23f6d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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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自查报告(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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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联合动力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联合动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为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与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陆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9ee598-eeb6-4974-983b-701500e2b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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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自查报告(崔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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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联合动力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联合动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为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与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崔东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8f62f5-29e4-471c-8563-1ce459948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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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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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现有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
内应收账款等资产,投入资产池并换取等额资产池/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可共享给公司及经核准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并由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使用的额度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14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
、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
)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资产池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
担保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可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
管理的成本;
2.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
性的平衡管理,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
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将进入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通过新增票据、定期存单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存单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
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和安
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能入资产池。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合动力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事项中的互相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f4de0c-8b8e-4151-b368-34396f9f5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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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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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2,367.43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
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类型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 1.45
应收账款 -2,316.53
其他应收款 158.9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31,617.16
固定资产 3,053.19
合同资产 -146.77
合计 32,367.43
3.本次计提减值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不同类别存
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不同。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
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 31,617.16 万元,占 2025年末存货原值的 8.09%。主要系:①
市场业务扩张、战略备货等原因,期末原材料及半成品存货余额增加;②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负毛利销售影响。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
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及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3,053.19万元,主要系对闲置、毁损的固定资产计提
减值。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
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
示。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对合同资产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146.77万元。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
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
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2, 156.15万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16.53万元,占 2025年末应收账款原值
的 0.4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32,367.43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5,432.80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年
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22f4ea-a9fc-4846-9a7f-391725f78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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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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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东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bde3ed-652b-404e-96f1-4dfd429b9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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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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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
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
限为 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
、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进行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
交割的方式。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含铜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前
述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
营业绩的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1.8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铜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 1.8亿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套期
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延后,均会影
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
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
易。但是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制平仓
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
、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和规避原材料价格变动为主要目的
,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
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
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操作流
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财
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
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
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及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
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
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规避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原材料现货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
风险。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成本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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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自查报告(李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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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联合动力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合动力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联合动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为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与联合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李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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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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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结合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崔东树、陆瑶、李洁慧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9c2512-0e90-4843-97c3-64f3efa0e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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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证券关于联合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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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国泰海通证券关于联合动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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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7│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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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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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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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联合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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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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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联合动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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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3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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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联合动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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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32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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