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58 首航新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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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55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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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9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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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7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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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4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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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4 │首航新能(301658):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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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6 │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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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7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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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6 │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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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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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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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6:55│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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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 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
广东首航提供不超过 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99,9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总额为 109,960万元,对广东首航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4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 1号(一照多址)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 1-9月 2024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268.90 77,543.49
利润总额 6,639.59 7,377.87
净利润 6,598.31 7,106.27
2025年 9月 30日 2024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6,157.52 144,349.92
负债总额 136,795.80 121,586.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36,408.95 121,416.43
净资产 29,361.72 22,763.4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
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6,46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3.94%
;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0,787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2%。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a6720dc8-2fab-4e03-86c6-3df143fa1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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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9│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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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e90815e-f9f8-4076-86dc-818f8dfe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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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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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d4054ae-0e5c-4d15-bda9-81f15b2b3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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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4│首航新能(30165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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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6,256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50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原定上市流通日 2025年 10月 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并于 2025年 4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37,113.4021万股变更为 41,237.1135万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8,
728,009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39%;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3,643,126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90.6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509,10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61%,相关股东数
量共计 6,256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上市流通(原定上市流通日 2025 年 10 月 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
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0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6,256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 剩余该类型
(股) 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数量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2,509,105 0.61% 2,509,105 0
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643,126 90.61% -2,509,105 371,134,021 90.00%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509,105 0.61% -2,509,105 - -
首发前限售股 371,134,021 90.00% - 371,134,021 90.00%
高管锁定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28,009 9.39% +2,509,105 41,237,114 10.00%
三、总股本 412,371,135 100.00% - 412,371,135 100.00%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9月 1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
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61f027e-904c-453c-b890-008f20e2d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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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04│首航新能(301658):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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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
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2月 11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7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123.7114万股,并于 2025年 4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1,237.1135万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643,12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0.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28,00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9.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2,509,105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6,256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6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起上市流通(原定上市流通日 2025年 10月 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
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0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6,256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剩余该类型限售股
(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2,509,105 0.61% 2,509,105 -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 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
的比例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373,643,126 90.61% -2,509,105 371,134,021 90.00%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509,105 0.61% -2,509,105 - -
首发前限售股 371,134,021 90.00% - 371,134,021 90.00%
高管锁定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 38,728,009 9.39% +2,509,105 41,237,114 10.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12,371,135 100.00% - 412,371,135 100.00%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9月 1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
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fefca25-757e-4ec6-98e2-8a0ca18ed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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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6│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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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f7464249-78b9-4e91-b688-a92049076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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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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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情况
因工作调整,刘立新女士不再担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立新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袁方先生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余峰先生的辞职报告。余峰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3年 9月 28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其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余峰先生已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
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余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
0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余峰先生承诺离职后将继续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余峰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4f7e4ba5-aaf1-4456-9727-055f72444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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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6│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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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仲其正、董事徐锡均、董事邱波、独立董事黄兴华、独立董事孔玉生及独立董事陈凡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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