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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58(首航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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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58 首航新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7 18:41 │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7 18:39 │首航新能(301658):首航新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7 18:39 │首航新能(301658):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9 │首航新能(301658):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9 │首航新能(3016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9 │首航新能(30165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8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7 18:38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7 18:37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7 18:37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兴华) │ └─────────┴──────────────────────────────────────────────┘ ─────────┬──────────────────────────────────────────────── 2026-08-27 18:41│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人,实 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易德刚先生、董事徐锡钧先生、董事邱波先生、独立董事黄兴华先生、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出席,董事仲其正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许韬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韬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 全权负责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 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许韬先 生、易德刚先生、仲其正先生、徐锡钧先生、邱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济建 先生、黄兴华先生、陈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济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六年的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各位候选人均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则,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或培训证明,其中候选人张济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综上,同意提名张济建先生、黄兴华先生、陈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防 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ab617ae-6d73-4d43-abdb-22567436d149.PDF ─────────┬──────────────────────────────────────────────── 2026-08-27 18:39│首航新能(301658):首航新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1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8 日)下午 15:00 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创业二路 526 号科创大厦 A 栋 2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许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易德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仲其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徐锡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邱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济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3.02 选举黄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3.03 选举陈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以上通过。 4、提案 2.00、提案 3.00 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9:00-11:30、14:00-17:00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 (2)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附件 2)。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创业二路 52 6 号科创大厦 A 栋28层 (2)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连同登记手续所要求的证件及文件,在登记时间截止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寄送至本公告所列通讯地址,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电子邮件登记以邮件送达时 间为准,请发送至 ir@sofarsolar.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 (3)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丁雪萍 联系电话:0755-23083309 邮箱:ir@sofarsola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创业二路 526 号科创大厦 A 栋 28 层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部(518101)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e5162e4-a0c6-4760-bc92-93a8584959e2.PDF ─────────┬──────────────────────────────────────────────── 2026-08-27 18:39│首航新能(301658):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 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本制度第三条所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具体措施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各自独立;在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上, 不得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直接干预,不得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指令调动资金。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及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公司有 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任何担保,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十条 公司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对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此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密切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 如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对外公告,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制度规定利用关联关系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 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罢免;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 任人给予处分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8331d0b-6c52-439b-8a25-d1005e0eb8be.PDF ─────────┬──────────────────────────────────────────────── 2026-08-27 18:39│首航新能(301658):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首航新能(301658):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15aa1e8-babf-44d7-90e7-471fa1ba7c37.PDF ─────────┬──────────────────────────────────────────────── 2026-08-27 18:39│首航新能(3016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首航新能(3016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447fa10-3621-4a5f-b271-14d84d6d7fd7.PDF ─────────┬──────────────────────────────────────────────── 2026-08-27 18:39│首航新能(30165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 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前款所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指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者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 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六)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 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 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督促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 密,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按照规定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 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 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询有关文件,了解公司 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 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 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是否存在 违法违规、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 应当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 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秘书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秘书未提出辞职的,公司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 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 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接受公司董事会或审 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 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3e9be82-38be-49bf-bebf-e997976cfd70.PDF ─────────┬──────────────────────────────────────────────── 2026-08-27 18:38│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3c3628d-0833-414f-bc0c-e5d8dea89546.PDF ─────────┬──────────────────────────────────────────────── 2026-08-27 18:38│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193da70-f406-4e9a-8cf7-068d928bd9a1.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39d265f-d99b-43c1-a373-0226fb547bff.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兴华)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兴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cbb7996-c25e-481c-9607-ae0f9da74a76.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济建)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济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03c5759-d32f-4f86-9872-f2f9ce3e110c.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兴华)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兴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897abd1-c6d5-464d-a684-dc42415ace15.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济建)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济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cf13858-7c4d-4935-9e6a-0fa8d4c106be.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bce8504-0a88-4b51-8364-1fc3e397be99.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变更为“深圳市 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0区创业二路 526号科创大厦 A栋 2801”。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 安街道兴东社区 67区高新奇科技 安街道兴东社区 70 区创业二路 526 楼 11层;邮政编码:518101。 号科创大厦 A 栋 2801;邮政编码: 518101。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章程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 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267d4df-9003-42f9-979d-1d4d2f442a2f.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凡)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1c7a3a9-ae16-419b-975b-13cb4ad52ade.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鉴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 立董事 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韬先生、易德刚先生、仲其正先生、徐锡钧先生、邱波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提名张济建先生、黄兴华先生、陈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其中,张济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六年的除外。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 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332baae-14f9-401e-afee-584516f85e7c.PDF ─────────┬──────────────────────────────────────────────── 2026-08-27 18:37│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凡) ─────────┴──────────────────────────────────────────────── 首航新能(3016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dd28b6d-66f7-4d14-9ace-abfdd2585b7c.PDF ─────────┬──────────────────────────────────────────────── 2026-08-12 11:40│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 因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于近日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文件备置地点等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兴东社区 67区高新奇科 兴东社区 70区创业二路 技楼 526号科创大厦 A栋 28 层 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 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c5a62d1-4430-4c71-bd9c-f2fb125f06fc.PDF ─────────┬──────────────────────────────────────────────── 2026-07-23 15:42│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48,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2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86,7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16,7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8,3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 为 20,00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 1号(一照多址)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首航 100%股权,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44.49 120,445.13 利润总额 1,286.19 19,630.44 净利润 1,354.12 18,938.70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4,534.02 203,511.87 负债总额 181,477.79 161,809.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9,783.34 160,795.66 净资产 43,056.23 41,702.1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30,000万元 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 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 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 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9,7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27%;提 供担保总余额为51,763.64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2%。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41eed7ca-18e9-4c94-94b2-3cce33be4655.PDF ─────────┬──────────────────────────────────────────────── 2026-06-25 17:22│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48,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2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 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66,7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86,700 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38,3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 为 20,00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 1号(一照多址)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首航 100%股权,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44.49 120,445.13 利润总额 1,286.19 19,630.44 净利润 1,354.12 18,938.70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4,534.02 203,511.87 负债总额 181,477.79 161,809.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9,783.34 160,795.66 净资产 43,056.23 41,702.1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0万元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 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9,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93%;提 供担保总余额为52,107.96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3%。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89d1e7b-078d-4529-b63f-ba28296a693e.PDF ─────────┬──────────────────────────────────────────────── 2026-06-09 18:26│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总股本 412,371,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103,092.8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若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371,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3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65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23 许韬 2 08*****558 深圳市皓首为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559 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114 易德刚 5 03*****659 仲其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4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间接持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后发 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 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区高新奇科技楼 11层 咨询联系人:丁雪萍、陈涛 咨询电话:0755-23083309 传真电话:0755-2305061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ab68309-811c-4ff4-8871-634d21334ab9.PDF ─────────┬──────────────────────────────────────────────── 2026-05-27 18:02│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48,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2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了《保证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 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向汇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7,7 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84,9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广东首航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66,700 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8,3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 为 20,00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 1号(一照多址)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首航 100%股权,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44.49 120,445.13 利润总额 1,286.19 19,630.44 净利润 1,354.12 18,938.70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4,534.02 203,511.87 负债总额 181,477.79 161,809.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9,783.34 160,795.66 净资产 43,056.23 41,702.1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的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 7,700万元 担保期间:《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a)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 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b)如果汇丰银行根据《保证书》第 4.5 条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a)广东首航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汇丰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 务为广东首航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 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汇丰银行收到付款 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广东首航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 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广东首航支付的其他金额 ;和(d)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汇丰银行执行《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9,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70%;提 供担保总余额为42,808.46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3%。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a775ec4-96df-46d4-b47e-876a3ddc8120.PDF ─────────┬──────────────────────────────────────────────── 2026-05-20 19:18│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c7fb0d8-7c36-4ced-9ef1-3265c828d260.PDF ─────────┬──────────────────────────────────────────────── 2026-05-20 19:18│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高新奇科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9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13,486,5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20 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13,275,0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692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有效股份总数的 0.051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8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 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8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7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53%;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74,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81%;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7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75,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91%;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5%;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31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70,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0%;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75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57,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57%;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0%;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6383%。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6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7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1%;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78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62,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25%;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927%。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62,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5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7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46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1%;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71%;反对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7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茜、龙建胜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922f2e9-b37b-4cac-9f6f-4ebf7e75d1cc.PDF ─────────┬──────────────────────────────────────────────── 2026-05-19 15:52│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113688d-3338-41d2-9c01-df22aae64725.PDF ─────────┬──────────────────────────────────────────────── 2026-05-19 15:52│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281078-8594-45bd-9f93-bb45df247518.PDF ─────────┬──────────────────────────────────────────────── 2026-05-11 16:12│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日(星期五)15:00-16 :00在全景网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进行互动交流。 (四)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韬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龚书玄先生、财务总监袁方先生、独立董事陈凡先生、 保荐代表人刘怡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 在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72164f0-2f0b-4080-a8c0-a254f78703a8.PDF ─────────┬──────────────────────────────────────────────── 2026-04-28 19:58│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基于最新售后费用数据以及对未来售后服务费用的重新评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对售后费用的预提比例进行调整,以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按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预计负债,实际发生的售后费用冲减该预计负债。各类产品售后费用计提比例调整情况如下 : 产品类别 调整前计提比例 调整后计提比例 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配件及其他 1% 2% 储能系统 3.5% 3.5%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 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4527bb-472c-4fc3-9bb6-183ff63a015d.PDF ─────────┬──────────────────────────────────────────────── 2026-04-28 19:58│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韬先生、易德刚先生、仲其正先生、龚书玄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公司按照经审议的标准向独立董事 发放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规定为基础,根据所担任职务,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 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 9.6 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3、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基本薪酬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权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周期 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及个人贡献程度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专项激励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设立的专项任务奖励,视完成 情况确定。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4、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ce14b6-2eb0-4f3a-8fd7-ad968150627a.PDF ─────────┬──────────────────────────────────────────────── 2026-04-28 19:58│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810e66-ba78-4f37-b054-53e42e94b1fe.PDF ─────────┬──────────────────────────────────────────────── 2026-04-28 19:58│首航新能(301658):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及 2026年 3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7,627,819.47 元,资产减值损失19,160,868.69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 56,788,688.16元, 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号填列) 坏账损失 -37,627,819.47 合计 -37,627,819.47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 -16,880,113.3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280,755.36 合计 -19,160,868.69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9,592,394.42 元,资产减值损失-582,812.13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 19,009,582.29 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号填列) 坏账损失 -19,592,394.42 合计 -19,592,394.42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 315,078.8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67,733.29 合计 582,812.13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和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如果合同付款逾期未超过 30 日的,判断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 在差异,不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的,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上述减值损失具体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三、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 56,788,688.16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 19,009,582.29 元,将分别减少公司 2025 年度 、2026 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6,788,688.16元、19,009,582.29元,并相应减少对应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及 2026年 3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 性。 2025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be7b9e-2c06-4eff-891d-17c9dd51a226.PDF ─────────┬──────────────────────────────────────────────── 2026-04-28 19:58│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涉及欧元、美元等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 ,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本次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主要涉及币种及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英镑、 澳元、日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 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交易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有效期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 心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 12,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该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币收支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 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 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 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 原因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5、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 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6、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 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7、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 ,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 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8、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cd172c-f045-4b66-bf5b-65e1c5739766.PDF ─────────┬──────────────────────────────────────────────── 2026-04-28 19:5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9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813,981.16 元,母公司 2 025 年度净利润为 -49,636,870.0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8,131,428.6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66,581,572.24 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66,581,572.24元。 为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412,37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30,103,092.8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103,092.85 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 19.20%。 若自本预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103,092.85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6,813,981.16 -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28,042,711.11 - - 营业收入(元) 2,574,102,474.11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58,131,428.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566,581,572.2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103,092.8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6,813,981.1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103,092.8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8,042,711.1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8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在光伏储能行业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实力以保障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推动技 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进全球业务布局,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 响,既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又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3,461,293.00元、179,243,087.61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66%、3.25%,均低于公司总 资产的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1a4f17-b349-4c6c-a023-9478aa472796.PDF ─────────┬──────────────────────────────────────────────── 2026-04-28 19:56│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f30f75-13ca-4b2f-8752-e7acb8f0713a.PDF ─────────┬──────────────────────────────────────────────── 2026-04-28 19:56│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2bca4e-79e9-4199-a145-d24ffef7ec75.PDF ─────────┬──────────────────────────────────────────────── 2026-04-28 19:56│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43ec6a-0cba-4e08-a6cb-743df2d9e85a.PDF ─────────┬──────────────────────────────────────────────── 2026-04-28 19:56│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5a106f-7eac-4a3b-9512-812883455416.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就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 提下,计划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中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 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董 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首航新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8058c1-a672-4efd-85f2-2599ff741e60.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首航新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48,659.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07.55 万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3月 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457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1,252.25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31 加:银行利息收入 55.9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6.29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 年 4月,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 337060100100689688 已注销 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 41002900040073982 已注销 城支行 技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252.25 万元。公司已根据实际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置换,其中,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13,563.71 万元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3,921.94万元,研发费用置换 14,630.41 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335.24 万元, 新增人员薪酬置换 6,264.85 万元,市场推广费用置换 2,536.1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609.37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3,861.62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深圳市首 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0785号),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 报告期内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6.29万元,来源于专户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经公 司 2025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41,252.2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c88e26-14f9-43b2-95e4-fff1cdf2bda9.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首航新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 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欧元、美元等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 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 ,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本次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主要涉及币种及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英镑、 澳元、日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 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交易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有效期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 心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不超过 1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该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币收支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 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 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 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 原因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5、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 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6、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 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7、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 ,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 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8、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公司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 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 12,5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有效期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续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 控制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 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在充分提请公司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的前提下,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cf0f0c-7f5a-4048-864f-9aa6c476752d.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8525 号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a2a834-77d3-4af0-ae13-fd44b73fcb53.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b77ead-a6d8-481a-ad5c-9f46196ed5bf.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188424-80d5-496d-874a-6dc43c2feb65.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首航新能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 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 初始投 期初金 本期公 计入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 期末投资 品投 资金额 额 允价值 益的累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额 金额占公 资类 变动损 计公允 司报告期 型 益 价值变 末净资产 动 比例 外汇 - - -720.63 - 188,120.62 106,390.11 81,730.51 25.45% 合约 衍生 初始投 期初金 本期公 计入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 期末投资 品投 资金额 额 允价值 益的累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额 金额占公 资类 变动损 计公允 司报告期 型 益 价值变 末净资产 动 比例 合计 - - -720.63 - 188,120.62 106,390.11 81,730.51 25.45%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该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币收支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 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 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 原因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5、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 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6、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 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7、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 ,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 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8、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a4f313-849c-4c37-9a4b-ae490cd0ba2b.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252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8526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8524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 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 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5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 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目的。 附件: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d7bc5e-1347-4564-b2af-c290fad40360.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8527号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5年度报 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48,659.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07.55万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5年 3月 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457号)。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1,252.25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31 加:银行利息收入 55.9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6.29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 4月,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37060100100689688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1002900040073982 -(已注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对本报告附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252.25 万元。公司已根据实际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置换,其中,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13,563.71万元,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3,921.94万元,研发费用置换 14,630.41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投资置换 335.24万元,新增 人员薪酬置换 6,264.85万元,市场推广费用置换 2,536.1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609.37万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3,861.62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深圳市首航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0785号),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4、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 报告期内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6.29万元,来源于专户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26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经公 司 2025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41,252.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c12a93-c0be-424d-995a-1997de3f57c1.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 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 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 提下,计划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中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 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对现金管理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 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c6be30-f5c3-4887-a07b-b3b12c49c7fd.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90亿元(含本数,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出口 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额度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授信、原有授信及其展期或续约,具体授信额度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分配。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期限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b9ee81-68d2-48ee-a1b1-e5b8e0f3012d.PDF ─────────┬──────────────────────────────────────────────── 2026-04-28 19:55│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5157a6-19b6-4950-9679-b2271cc7f79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首航新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9854.PDF ─────────┬──────────────────────────────────────────────── 2026-04-29│首航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242.PDF ─────────┬──────────────────────────────────────────────── 2026-04-29│首航新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253.PDF ─────────┬──────────────────────────────────────────────── 2025-10-29│首航新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173.PDF ─────────┬──────────────────────────────────────────────── 2025-08-26│首航新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610.PDF ─────────┬──────────────────────────────────────────────── 2025-04-29│首航新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341.PDF ─────────┬──────────────────────────────────────────────── 2025-04-29│首航新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3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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