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62 宏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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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 │宏工科技(301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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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 │宏工科技(301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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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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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4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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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4 │宏工科技(301662):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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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2 │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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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2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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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1 │宏工科技(30166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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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9 │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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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47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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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宏工科技(301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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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7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罗才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现场出席会 代表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 参加网络投 代表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
议的股东(代 (股) 决权股份总 票的股东人 (股) 决权股份总
理人)人数 数的比例 数 数的比例
2026 年第一次 5 75,629,802 65.1981% 64 108,176 0.0933%
临时股东会
(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情况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1.00 75,722,633 99.9797% 14210 0.0188% 1135 0.0015% 75,737,978
2.00 75,718,933 99.9749% 17910 0.0236% 1135 0.0015% 75,737,9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1.00 92,931 85.8279% 14,210 13.1239% 1,135 1.0482% 108,276
2.00 89,231 82.4107% 17,910 16.5411% 1,135 1.0482% 108,276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议案第 1.00 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 2.00 项为普通决议
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政律师、丁泽政律师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e07ba21-2e3c-4763-8cff-cad123caf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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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4│宏工科技(3016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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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 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107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主持。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75,737,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14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5,629,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1981%。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
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8,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8,27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
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
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722,6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14,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弃权 1,1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2,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79%;反对 14,21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39%;弃权 1,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718,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对 17,9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6%;弃权 1,1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9,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107%;反对 17,91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11%;弃权 1,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
意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本所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9cb910b-3669-4526-a60a-0d63e5d56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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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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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361fd4a-8e85-4939-a27b-3508ba59f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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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4│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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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7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7月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3 日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A 股股东为 2026 年 7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A 股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6 年 6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
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等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 1.00 项为特别决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 2.00 项为普通决议案,须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以上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预先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预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联系人:张汝铖
电子邮箱:ongoal@ongoaltech.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3a23f10-c6de-4c51-97b6-4398668b4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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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4│宏工科技(301662):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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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体系,加强和规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
,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1、公平原则
(1)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3、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工作能力、工作岗位、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度、年度实
际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具体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实施。
(4)其他薪酬福利: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定执行。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九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内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薪酬的发放原则如下: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公司规定发放。
(2)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核定的个人绩效月度分解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基本薪酬一同按月发放。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公司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为评价依据,每年度核定
。年度绩效薪酬采用分阶段发放机制:可根据财务出具的初步年度财务数据完成绩效评价后先行支付部分年度绩效薪酬;一定比例的
年度绩效薪酬,需待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评价后支付,同时核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补发或追回等。内
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价需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予以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的发放按照中长期激励方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定执行。
(4)其他薪酬福利的发放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员工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2、通胀水平;
3、公司经营状况;
4、个人的连续绩效达成情况;
5、公司的战略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c017d4-40ae-45fa-9be6-36285865e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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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2│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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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类型
第六条 第六条 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00 万元。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修改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6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面值 1 元。 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90dfce2-77bf-4c51-b0b4-d227a0041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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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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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6,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 日披露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26-032 号)。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80,0
00,000 元增至116,000,000 元。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
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形为准。
《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修订《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薪酬管理
制度》,进一步完善薪酬结构、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相关内容;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0944329-6407-4a5b-b446-0e6845ec3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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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51│宏工科技(30166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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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
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张轶先生、独立董事李荐先生、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财务总监周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6,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由80,000,000 元增至 116,000,000 元。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
情形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薪酬管理
制度》,进一步完善薪酬结构、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同意新设工艺所、客服维保中心、保密办,同时调整部分职能部门的名称与职能,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
织架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含证券事务、法务)、总经办、研究院、财务管理中心、战略与 Marketing 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
流程与信息中心、人力行政管理中心、风控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食药化塑BG、制造中心、工程与设计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
、海外系统部、系统一部、系统二部、系统三部、系统四部、工艺所、保密办、经营管理中心、计划运营中心、客服维保中心。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 7月2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18000d2-4a00-418a-8c8f-30f2940db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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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9│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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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3a9038c-da43-48c1-8622-b4e78f5f2a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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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5:47│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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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近期,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资金来源
(万元) 益率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 保本浮动收 9,200 2026年 5月 2026年 5月 0.3999%或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益型 8日 29 日 1.8783%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 保本浮动收 9,200 2026年 6月 2026年 7月 0.4000%或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益型 8日 31 日 1.5300%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虽然现金管理业务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业务受到
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为了保障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格防范各项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如下:
1、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相应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相关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
,购买的是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是否到期
(万元) 益率
湖南宏工智能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700 2025年 6月 2025 年 12 0.8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9日 月 10日 2.7491%
湖南宏工智能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500 2025年 6月 2025 年 12 0.8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9日 月 12日 2.7498%
湖南宏工智能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700 2025 年 12 2026年 1月 0.4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月 15 日 21 日 2.7153%
湖南宏工智能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500 2025 年 12 2026年 1月 0.3999%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月 16 日 23 日 2.7169%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500 2026年 2月 2026年 3月 0.5999%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2日 4 日 2.6081%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4,700 2026年 2月 2026年 3月 0.6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3日 6 日 2.6093%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9,200 2026年 3月 2026年 3月 0.4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9日 31 日 2.0138%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9,200 2026年 4月 2026年 4月 0.4000%或 已到期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收益型 2日 30 日 2.0023%
注:以上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宏工智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 9,200 万元,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6e179977-7697-47bc-b266-dcb66aae3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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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2│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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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9日召开
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元(含税),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2、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的总股份数为 80,000,0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6.0000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48,00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20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6,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6 月 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48 罗才华
2 03*****218 何进
3 08*****404 东莞市博英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52 赣州市博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6月 3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46,884 61.56% +22,161,098 71,407,982 61.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53,116 38.44% +13,838,902 44,592,018 38.44%
三、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36,000,000 116,00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6,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2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汝铖
咨询电话:0769-82361936
咨询传真:0769-8236193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12b959c-b363-4341-83d9-ffe0cc47f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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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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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32b9a49-7e0c-44cf-bcbf-29fa98668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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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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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罗才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现场出席会 代表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 参加网络投 代表公司股份 占公司有表
议的股东(代 (股) 决权股份总 票的股东人 (股) 决权股份总
理人)人数 数的比例 数 数的比例
2025 年年度股 6 52,158,615 65.1983% 39 4,393,583 5.4920%
东会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罗才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何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余子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选举李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贺辉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向旭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情况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不含回避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表决)股份数量
1.00 56,548,698 99.9938% 700 0.0012% 2,800 0.0050% 56,552,198
2.00 56,548,698 99.9938% 700 0.0012% 2,800 0.0050% 56,552,198
3.00 9,680,025 99.9525% 1700 0.0176% 2,900 0.0299% 9,684,625
4.00 56,548,698 99.9938% 700 0.0012% 2,800 0.0050% 56,552,198
5.00 56,548,698 99.9938% 700 0.0012% 2,800 0.0050% 56,552,198
6.00 56,548,698 99.9938% 700 0.0012% 2,800 0.0050% 56,552,198
7.00 56,548,298 99.9931% 900 0.0016% 3,000 0.0053% 56,552,198
8.00 52,773,698 93.3186% 3,775,700 6.6765% 2,800 0.0050% 56,552,198
9.01 52,773,509 93.3182% - 56,552,198
9.02 52,773,508 93.3182% - 56,552,198
9.03 52,300,775 92.4823% - 56,552,198
10.01 56,050,775 99.1133% - 56,552,198
10.02 56,050,774 99.1133% - 56,552,198
10.03 56,050,773 99.1133% - 56,552,1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不含回避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表决)股份数量
1.00 4,390,283 99.9203% 700 0.0159% 2,800 0.0637% 4,393,783
2.00 4,390,283 99.9203% 700 0.0159% 2,800 0.0637% 4,393,783
3.00 4,389,183 99.8953% 1,700 0.0387% 2,900 0.0660% 4,393,783
4.00 4,390,283 99.9203% 700 0.0159% 2,800 0.0637% 4,393,783
5.00 4,390,283 99.9203% 700 0.0159% 2,800 0.0637% 4,393,783
6.00 4,390,283 99.9203% 700 0.0159% 2,800 0.0637% 4,393,783
7.00 4,389,883 99.9112% 900 0.0205% 3,000 0.0683% 4,393,783
8.00 615,283 14.0035% 3,775,700 85.9328% 2,800 0.0637% 4,393,783
9.01 615,094 13.9992% - 4,393,783
9.02 615,093 13.9992% - 4,393,783
9.03 142,360 3.2400% - 4,393,783
10.01 3,892,360 88.5879% - 4,393,783
10.02 3,892,359 88.5879% - 4,393,783
10.03 3,892,358 88.5879% - 4,393,783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第 1.00 项到第 6.00 项、第 9.00 项、第 10.00 项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
案第 7.00项到第 8.00 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 3.00 项涉及关联关系,
关联股东罗才华、何进、赣州市博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2、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荐先
生、贺辉娥女士、向旭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可以连任,
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向旭家先生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其实际任期届满日为 2028 年 12 月 27 日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晓阳律师、兰雪律师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d455c6e-811a-4a5d-952f-512135b70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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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中信证券关于宏工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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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中信证券关于宏工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ed18d7-f992-4bdc-a6f1-7514c5f6a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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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中信证券关于宏工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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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中信证券关于宏工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1e95760-4acb-40d3-9cd5-279818e90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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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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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
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张轶先生、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独立董事李荐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财务总监周国辉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罗才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贺辉娥(主任委员)、何进、向旭家
战略委员会:罗才华(主任委员)、余子毅、李荐
提名委员会:向旭家(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荐(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才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聘任余子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聘任周国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聘任韩德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
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1f18dff-acfd-4e6b-840f-4b6fc6797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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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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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张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轶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1579a4c-8779-4829-ac1d-87467cbd7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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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工科技(301662):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 年 5 月 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为提升
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罗才华先生(董事长)、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张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李荐先生、贺辉娥女士、向旭家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向旭家先生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其实际任期届满日为 2028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
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二)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贺辉娥(主任委员)、何进、向旭家
战略委员会:罗才华(主任委员)、余子毅、李荐
提名委员会:向旭家(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荐(主任委员)、罗才华、贺辉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贺辉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罗才华先生
副总经理:余子毅先生
财务总监:周国辉先生
董事会秘书:韩德功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韩德功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控股股东罗才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贯彻实施,保障经营决策高效落地,是结合公司
现阶段经营需求及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稳定性所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等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划分,强化
独立董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保障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廖韬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廖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廖韬先生的简
历请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电子邮箱:ongoal@ongoaltech.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3a29996-ca20-44dc-a73d-56c369adb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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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47│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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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
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才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余子毅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何小明先
生、独立董事向旭家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QQND97UGY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进入交流互动。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日前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2acf51e-1d7d-4241-af22-4e7e4d715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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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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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50d47b-1121-4149-aaa0-083ecbb4c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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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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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工科技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1、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至 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500万元,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用于员工购房、购车,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分子公司的在库员工(即公司人才发展项目经盘点等方式选拔确认的人员,经过选拔的人
员集合称之为在库人员,在库人员因异动、淘汰等形式,不再是人才发展的在库人员,该种情形为离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
2、公司 2025 年度实际提供的借款发生额为 80万元,所有借款均依据协议按期收回,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
形;
3、公司的被资助对象无不良征信记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
财务资助协议的内容以届时公司与在库员工签订的具体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分子公司的在库员工(即公司人才发展项目经盘点等方式选拔确
认的人员,经过选拔的人员集合称之为在库人员),目的是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
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因此该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同时,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规定》,明确了员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公司在借款前将严格审查在库员工的申请资格、
征信记录等,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借款后按期督促借款员工及时完成还款,必要时将通过工资、绩效、奖金抵扣、诉讼等方式保障
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42.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0%。公司不存在
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同时,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规定》,明确了员
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公司在借款前将严格审查在库员工的申请资格、征信记录等,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借款后按期督促借款
员工及时完成还款,必要时将通过工资、绩效、奖金抵扣、诉讼等方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风险可控。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
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宏工科技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宏工科技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b290ac-914e-49b9-835f-e74e59b03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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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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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363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工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工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a0f719-4c6c-431a-aa89-a764678d6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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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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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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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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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用于员工购房、购车,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一、财务资助概述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用于员工购房、购车,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分子公司的在库员工(即公司人才发展项目经盘点等方式选拔确认的人员,经过选拔的人
员集合称之为在库人员,在库人员因异动、淘汰等形式,不再是人才发展的在库人员,该种情形为离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
2、公司 2025 年度实际提供的借款发生额为 80 万元,所有借款均依据协议按期收回,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情形;
3、公司的被资助对象无不良征信记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
财务资助协议的内容以届时公司与在库员工签订的具体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分子公司的在库员工(即公司人才发展项目经盘点等方式选拔确
认的人员,经过选拔的人员集合称之为在库人员),目的是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
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因此该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同时,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规定》,明确了员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公司在借款前将严格审查在库员工的申请资格、
征信记录等,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借款后按期督促借款员工及时完成还款,必要时将通过工资、绩效、奖金抵扣、诉讼等方式保障
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同时,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规定》,明确了员
工借款的申请及执行管理。公司在借款前将严格审查在库员工的申请资格、征信记录等,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借款后按期督促借款
员工及时完成还款,必要时将通过工资、绩效、奖金抵扣、诉讼等方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风险可控。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
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工科技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方不能成为借款对象;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宏工科技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42.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
回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e18e14-f180-4a82-af8d-92c52d822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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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5│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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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智能”)及全资子
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其中,湖南宏工智
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湖南宏工智能提供总计不超过 8亿元的担保;湖南宏工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为湖南宏工科技提供总计不超过 7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南宏工智能及湖南
宏工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申请的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罗才华先生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
表本公司与有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等与信贷业务相关的各项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 15亿元的担保。2026 年 4 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湖南宏工智能最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湖南宏工智能提供总计不超过 8 亿元的担保;湖南宏工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为湖南宏
工科技提供总计不超过 7 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南宏工智能及湖南宏工科技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方 股比例 方最近 保余额 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一期资 (万元) (万元) 近一期净资
产负债 产比例
率
公司 湖南宏工 100% 84.89% 35,814.91 80,000 54.30% 否
智能
公司 湖南宏工 100% 70.48% 0 70,000 47.52% 否
科技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名称: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月 27 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 1666 号 5#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
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
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湖南宏工智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99,550,364.62 4,014,988,380.23
负债总额 3,140,721,029.04 3,395,835,671.95
净资产 558,829,335.58 619,152,708.28
项目名称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803,177,296.34 435,517,395.28
利润总额 50,157,028.66 68,076,952.52
净利润 50,739,211.67 60,323,372.70
3、湖南宏工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名称: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9月 23 日
注册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东六路南段 77 号东方智造港 C6 栋 916 室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注册资本:19,2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
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
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湖南宏工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2、湖南宏工科技于 2025 年 9 月成立,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
3、湖南宏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尚未签署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
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35,814.91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
范围以外的对象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或者涉诉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54fd18-2f38-4ab4-8606-53b965af7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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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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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月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A 股股东为 2026 年 5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A股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
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3)人
人的议案》
9.01 选举罗才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何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余子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10.01 选举李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贺辉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向旭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 1.00 项到第 6.00 项、第 9.00 项、第 10.00 项为普通决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
案第 7.00项到第 8.00 项为特别决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3.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2、议案第 9.00 项、第 10.00 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3人、选举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3、以上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预先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预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联系人:张汝铖
电子邮箱:ongoal@ongoaltech.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d9d9e4-0567-4fa0-8a7e-7424c42e8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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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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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向旭家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向旭家,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2001年6月至
2008年1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8月至
2013年11月,历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历任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维摩律师事
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2019年至今,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7月至今任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及表决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并获取相关资
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
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情况等进行审查与把关,深入了解公司
人才梯队建设情况,发表专业意见、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确保薪酬与考核体系公平、合理,与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相匹配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督促公司规范财务核算、强化内控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审阅,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在对公司
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法律、金融、合规及上市公司治理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
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
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上市
公司的公司治理等合规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承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对公司规范
运作、风险防范、内控建设等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持续加强对证券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方往来情形,有效防范了关联事项带来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可有力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 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
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金融及公司治理专业优势,审慎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建设、财务信息
质量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与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推动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向旭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0e1d0d-5044-4f1d-bf3d-ef8d3587a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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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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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全世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全世,男,194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70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教授、教授、汽车工程系主任、机械学院副院长等;2003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 UPower Limited 独立董事;2020 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及表决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并认真研读相
关资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
的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审阅,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专业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忠实勤勉、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审议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报审计工
作报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掌握年报
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展及重点审计事项,重视并推动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持续督促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审计工作
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实地走访
公司经营场所、参观公司产线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充分保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的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密切沟通
,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及其他非经营性往来情形,有效防范了关联事项带来的各类风险,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规,风险整体可控。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 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
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全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7cc58f-a2f2-4ecf-8af4-e711118ad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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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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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ca2df3-c841-4b8e-aa0e-9e687bb94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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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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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90a6da-4830-451d-8fbe-06e1eac6b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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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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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贺辉娥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贺辉娥,女,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执业)。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
2月任深圳泰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深华建设(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及表决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会,无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议题并获取相关资
料,对提交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参加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
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动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及履职能力等情况,深入了解公
司人才梯队规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需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标准、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慎研究,主动发表专业
意见、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助力公司搭建专业、高效、合规的治理团队,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与科学
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行业政策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针对公司制度优化、内控流程完善等事项,结合自身专业经
验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深入的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
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财务核算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
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责
的全面履行。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始终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依托专业能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专业学习,提高
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针对公司财务管控
、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经核查确认,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及其他非经营性往来
情形,有效防范了关联事项带来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查,分析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认为本次担保可有力保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风险可控,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
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扎实开展现场履职、专项核查工作,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性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履职理念以及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贺辉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220e27-a4da-40b7-88c7-64be99313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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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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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提升投资者回报,使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支撑企业的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的,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
资金使用规划的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执行分红方案,办理中期分红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三、其他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是否进行中期
分红、具体的分红方案等尚需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d571ed-2f9d-4910-b8b2-20191d07e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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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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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875,952.26 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79,065,314.08 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313,455,273.5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00,000.00元(提取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母公
司注册资本的50%),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37,348,097.15 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元(含税),不
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以此计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8,000,000 元(含税),占
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80.17%;本次预计合计转增 36,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 116,000,000 股。
(二)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00,000 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9,875,952.26 207,773,643.03 314,954,387.65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2,200,989.01 129,370,892.97 196,601,228.80
营业收入(元) 2,031,512,700. 2,090,496,291. 3,198,365,126.
89 57 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879,065,314.0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737,348,097.1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8,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94,201,327.6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8,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28,173,110.78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85%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上市,表格中仅列示 2025 年度、2024 年度分红相关数据。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结合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现
阶段的有序经营和未来的长远发展,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7090fd-1a6e-47ab-a1f0-1844de646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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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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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75bdde-6bb4-47f4-ae1d-bbdbbb55d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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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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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fc4eb1-1538-43e6-9680-1435c8ac77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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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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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向
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d21060-8e98-4819-b5ad-6b00feb66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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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贺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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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贺辉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dafba4-8ee8-4a7a-8242-42368bb0c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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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贺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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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贺辉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215594-1897-4444-a86f-f232fdab4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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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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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cec772-2389-495d-bf94-f73913c2b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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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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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98f69d-9857-41a3-870a-013ecab48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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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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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旭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5e4469-e50c-43e9-8522-fd983c622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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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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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工科技”)于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
,252,256.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月 14 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 3-1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236,856.36 元,其中,2025 年使用人民币 382,236,856.36
元;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902,336.72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已转出金额为66,769.99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2,850,966.73 元(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92,000,000 元及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850,966.7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2025 年 5 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智能”)、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变更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
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等。2025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投项目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湖南宏工智能 中国银行株洲市黄河北路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82083240837 850,966.73
湖南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株洲市黄河北路支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83384281388 0
湖南宏工智能 招商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智能物料输送与混 757904403310001 0
配自动化系统项目
宏工科技 中国银行株洲市黄河北路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84682988923 0
注 1:除以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的金额为 9,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号)。
注 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宏
工科技银行账号为“584682988923”及湖南宏工智能银行账号为“75790440331000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7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号)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8eba0d-8918-49fb-bf0a-1567c3ae5345.PDF
─────────┬────────────────────────────────────────────────
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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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 的真
实性
公司”
或“ 进公
司长 套指
引、 市公
司规 公司
治理 实际
工作 的基
础上 )的
内部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盖公
司及
务事
项和
、业
务流
状况
和风
当的
成本
委员
会和 确界
定各 度,
确保 由内
部环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构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
程赋
予的 重大
事项 权、
股东 定。
该规 策权,
切实
法行
使企 事 3
名, 董事
会议 、决
议等 董事
会规
披露、
监督 目前
审计 独立
董事 中专
业会 规及
公司 有效
实施 司制
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决策程序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
,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整体及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经理层: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职责、义务,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等内容。
该制度
的制 高了
公司
略管
理中 信息
中心 内容
涉及 和销
售流 及岗
位职 门、
各岗 经营
活动
性文
件, 工入
离职 等一
系列 效考
核、 善的
人力
4.企业文化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价值创造为根本、坚持创新与进化”的核心价值观。核心管理团队以身作则,将
价值观深深烙印在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使之成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守,
倡导 节,
激发
同”
的企 神支
撑与
统、
有效 关信
息, 控。
公司 、处
理的 失,
保障
程序。主要
限,
公司 制。
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等。
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建立分级授权审批体系,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责任和程序,确保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在授权范围内规范开展。
公司
的会 离、
制单
制度,
通过 障公
司财
监督
职能 担保
情况 方面
进行
程序,执行
公司
的管 务和
监督 了有
效的管理与控制。各子公司做到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事项,按照授权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并定期向
公司提交财务报告。
(二)关联交易管理
提高
公司
离、
相互 ,明
确各 。公
司财
定,
认真 好保
存, 。
过对
合同 强化
管控 制执
行是
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均严格遵循预算管理与授权审批程序,成本费用支出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成本费用的
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事项以及
公司、
全资 无锡
宏拓 宏拓
科技 goal
Tech gary
Kft. 、湖
南宏 长沙
分公 位资
产总 合并
财务
发、生
产和 资源、
社会 、生
产与 息传
递、信 资金
活动
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 了适
用于 致。
公司 控制
缺陷 下:
分为一般
下:
陷可
能导 果该
缺陷 业收
入的 ,则
为重 部控
制缺 标衡
量。 额小
于资 但小
于 2 陷。
下:
①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制机
制或
不能
合理
缺陷。
陷分
为一
参照
财务
下: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大效
果的
缺陷:
;
部控
制评
务报
告内
发现
公司
五、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合理,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公司的内部治理、经营管理、重大事
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有效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保障了财务信息的准
确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司
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1ad312-470a-4fcd-968f-a74c40e7011d.PDF
─────────┬────────────────────────────────────────────────
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修正案
─────────┴────────────────────────────────────────────────
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
负责。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名, 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名,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914965-a032-434e-8416-21bb93488a71.PDF
─────────┬────────────────────────────────────────────────
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8名调整为 7 名:独立董事 3 名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减少1 名,由 5 名调整至 4 名(包含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拟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中与董事会人数相关的条款。
以上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工商登
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形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f30d07-6503-4cfb-8a4a-fbc6070317c4.PDF
─────────┬────────────────────────────────────────────────
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充分的分析及评估,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迹象,公司根据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1,071.99 万元,具体见下表
:
单位:万元
序 号 资产类别 净计提金额
1 信用减值损失 10,174.88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2.8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767.8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99.92
2 资产减值损失 897.1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609.26
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712.15
合 计 11,071.9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5 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共计 10,174.88 万元。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5年度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97.11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5 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1,609.26 万元。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列报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对于合同资产,公司参照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5 年度,公司结合 12 月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转
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712.15 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071.99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11,071.99 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03.99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303.99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
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具
有合理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3c55ea-423d-4d07-b50e-52d362ee7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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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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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有效
的沟通,沟通事项包括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
部分审计事项提出建议。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约定,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经验及能力等进行了
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及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观公正的职业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5fd27b-7964-43f0-9c00-f472194fb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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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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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5eb6a7-e979-48a8-8459-e26ccb424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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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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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bcdafb-6870-43df-82c7-8cd7b156b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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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12│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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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
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持续优化治理机制、完善治理流程、规范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运作高效
,切实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履行经营决策与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面对市场环
境变化,董事会带领公司上下坚定发展信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
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运行,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经营业绩说明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151.27 万元,同比下降 2.8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87.60 万元,同比下降 71.1
8%。其中,公司锂电产线及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80,865.93万元,同比上升8.35%;公司食药化塑产线及设备实现营业收入 20,655.98
万元,同比下降47.18%。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为 5,273.60 万元,同比增长 1,588.72%。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9次,审议通
过议案33 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全票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议案背景及相关情况,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共召集 3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
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运作,围绕各自专业领域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和重要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及决策咨询作用,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审慎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公司各独立董事始终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充分沟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督促与考察。同时,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延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调,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具体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董事会核心引领作用,提升决策与履职效能。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董事履职培训,围绕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动
态及公司业务开展系统性培训,不断提升全体董事的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运作各项工作,严格规范
会议流程,完善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稳步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实施,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决策保障。
2、严守信息披露底线,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
准确和完整,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3、持续优化治理结构,筑牢合规经营根基。董事会将持续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立足提质增效和风险防范,董事会将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
有效防范重大风险,筑牢经营安全防线。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e11f33-546a-4eb7-86a2-70ddb88321a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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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宏工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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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宏工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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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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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宏工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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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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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宏工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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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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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宏工科技: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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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5-01/1223447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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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宏工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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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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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宏工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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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841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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