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62 宏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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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 │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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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 │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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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 │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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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9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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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8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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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8 │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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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7 │宏工科技(30166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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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5:45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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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5:47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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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宏工科技(3016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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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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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7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107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罗才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现场出席会议 代表公司股 占公司有表 参加网络 代表公司股 占公司有表
的股东(代理 份(股) 决权股份总 投票的股 份(股) 决权股份总
人)人数 数的比例 东人数 数的比例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6 40,823,017 51.0288% 92 13,077,888 16.3474%
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情况如下: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1 53,897,205 99.9931% 1,200 0.0022% 2,500 0.0046% 53,900,9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股份投票数量 百分率
1 1,738,790 99.7877% 1,200 0.0689% 2,500 0.1435% 1,742,490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 1 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鸣剑律师、杨萍律师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13d7ec53-f0e7-4b94-865b-7ccb7420d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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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宏工科技(3016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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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
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 14:30 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107 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才华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3,900,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
76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0,823,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1.0288%。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
票的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3,077,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74%
。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9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742,4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1%。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
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
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89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3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7%;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35%。
以上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本所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74407fe9-383e-4fbc-a44c-02d6b7cfe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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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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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752f8d0-9bfa-43ee-8ed3-559977f6d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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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9│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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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5年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7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7 月21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月 16 日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为 2025 年7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A 股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 列打勾 的 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
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等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 1.00 项为特别决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预先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预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路 10 号万金工业园区10 号楼 108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361936
联系人:黎孔梅
电子邮箱:ongoal@ongoaltech.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路 10号万金工业园区 10号楼108 室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65388f02-ed38-4420-afa4-afbba7ff8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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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8│宏工科技(30166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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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事项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7 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桥常
路(大洲段)429 号 B栋”变更为“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路 10 号万金工业园区 10号楼 108 室”。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事
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注册地
址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形为准。
《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修正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d8333adf-e83a-4f78-9f83-91f707d6f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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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8│宏工科技(301662):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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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
桥常路(大洲段)429 号 B 栋,邮政编码: 路 10号万金工业园区 10号楼 108室,邮政
523520 编码:523520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2bf4ace9-1070-4ae8-934b-425796fa4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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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57│宏工科技(30166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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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罗才华先生、何进女士、余子毅先生、孙宏图先生、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向旭家先生、贺辉娥女士以通讯方式对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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