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65 泰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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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2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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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42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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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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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58 │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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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1:42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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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6 │泰禾股份(30166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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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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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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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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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 │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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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2│泰禾股份(30166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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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
”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均无节余募集资金,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2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1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3,223.59万元(不含已经支付的不含税金额 566.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
2,991.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4月 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招股书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外部费用以及已支付的保荐费合计 4,014.12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77.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4月 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4月 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328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原计划达到预定 备注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嘧菌酯原药项目 21,000.73 24,589.65 2026年6月 本次结项
2 嘧菌酯中间体项目 26,362.07 - -
3 丙硫菌唑、肟菌酯 8,893.66 8,800.00 2026年6月 本次结项
原药项目
4 丙硫菌唑、肟菌酯 33,354.26 - -
中间体项目
5 上海技术中心项目 8,652.60 3,521.77 2025年1月 已结项
6 长沙技术中心项目 3,500.00 2,067.26 2023年12月 已结项
7 南通登记项目 2,729.60 - - -
合计 104,492.90 38,978.68 --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 38,978.6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8,977.28万元差异 1.4万元,主要系银行结算利息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情况
“嘧菌酯原药项目”与“肟菌酯原药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 6月 30日,前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调整 募集资金累计投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 节余募集资金金
后投资总额(A) 入金额(B) 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额(D=A-B+C)
(C)
嘧菌酯原药项目 24,589.65 24,595.79 6.64 0.50
肟菌酯原药项目 8,800.00 8,801.00 1.26 0.26
注:节余募集资金系尚未使用完毕的银行结息,前述募投项目虽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利息全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近期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在账户
注销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结项,标志着公司杀菌剂产品线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完善了产品矩阵,增强了市场
竞争力。项目达产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生产成本。鉴于本次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
后续注销专户不会对公司财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
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b2519d0-7619-4068-bbf5-f11d822b9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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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42│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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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光大证券资管-招商
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禾股份”)股东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1号”)持有公司股份794,5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资管计
划1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94,547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0.18%)。前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股东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2号”)持有公司股份3,70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2%。资管计划2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70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2%)。前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
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资管计划1号和资管计划2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资管计划1号及资管计划2号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2026年4月13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一)资管计划1号
1、股东名称: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发战略配
售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1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1号 794,547 0.18%
(二)资管计划2号
1、股东名称: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发战略配
售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2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2号 3,705,453 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1号 794,547 0.18%
资管计划2号 3,705,453 0.82%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资管计划1号及资管计划2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资管计划1号、资管计划2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泰禾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
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中的其他有关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规定,股东将严格遵守承诺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并及时向上市公
司董事会通报减持进展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资管计划1号、2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b708147-5543-4cb0-b271-1bdc9a534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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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8│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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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埃及建设年产8万吨、投资金额不超过1.5亿美金的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以下简
称“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
布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优化项目一体化布局并提升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与经济效益,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投资额度暨对外投资
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由年产8万吨增加至年产11.3万吨,并将总投资额由原不超过1.5亿美元增加至
不超过2.71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增加埃
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投资额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于2026年5月完成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实施主体 HeadwayChemical Industry Company Ltd的登记注册等事项,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子公司并取得营
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发改委”)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发改外资发【20
26】481号),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已完成江苏发改委的备案程序。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商务厅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600679号),同意公司开展埃及农药及功能
化学品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取得江苏发改委备案及境外投资许可,标志着该项目取得关键性进展。作为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
的重要布局,该项目落地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生产及服务网络,提升公司产品在当地的本地化响应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本次备案及许可的顺利落地不仅大幅增强了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实施的确定性,也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的合规
基础,对公司长期战略落地及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等境内政府机关的备案或批准,并需按照埃及当地法律及政策要求办理相关项目审批等
有关手续。公司能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风险。
2、埃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投资事项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
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采用外币方式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f2ee5a2-189a-4b42-95bb-c1c06c227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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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58│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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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
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8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1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
2 08*****539 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08*****469 舟山鋆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365号北 5座
2、咨询联系人:偰瑜
3、咨询电话:021-62382755
4、咨询邮箱:investor@cacch.com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feb74de5-57ea-411f-abea-9a30731ef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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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1:42│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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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
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0亿元(含
)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仰
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仰立”)向招商银行申请 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江西仰立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000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3,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4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比例的 11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仰立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94,202.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6.14%,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9,783.92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764e14c-7975-43d7-8776-3e72a56127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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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6│泰禾股份(30166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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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884773c-6e31-451e-8e24-4271a1111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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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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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2ff0057-a520-4a97-a455-73ae518819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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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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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25d216f-fe78-4e40-bfe0-3a569cc1b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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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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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
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以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加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留言。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思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亓轶群先生,副总经理吴浪明先生,财务总监华虹女
士,创制中心主任吕亮先生,独立董事张兴亮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偰瑜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杜攀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
会有调整。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382755
电子邮箱:investor@cacch.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9c30d6e-01cd-4c99-95a6-b22f58903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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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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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
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76%,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同时,临时提案内容也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
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整后)制度全文。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
变,现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365号北区5座公司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办法>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上述议案7.00为公司股东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余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1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5.00、议案6.00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上述议案3.00、8.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
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以便登记确认。
(4)来信请寄: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365号北区5座证券与法务部,邮编:200335,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investor@cacch.com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365号北区5座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轶群
电话:021-62382755
传真:021-62393490
邮箱:investor@cacch.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365号北区5座
5、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5656399-62d2-4d22-a251-3d676790d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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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8│泰禾股份(30166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5月--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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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发展规模和业绩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组织考核评价,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津贴的标准及发放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经济目标和市场
情况,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业绩考核等情况,合理编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八条 董事薪酬与津贴: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
执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
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三)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年度的岗位考核以及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当期经营绩效、个人
业绩完成情况挂钩,于当期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时间根
据公司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
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公司每年通过市场薪
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及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意见。若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根据本办法实施的绩效考核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董事会应当自行或授权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冲突的部分进行变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7c12d33-6ff5-48c7-83b5-947c7314e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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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6│泰禾股份(30166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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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5月9日,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需要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思勉先生召
集并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
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调整《关于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在拟定过程中,未追溯至2026年1月1日执行,导致2026年1月1日至该办法正式生效之日的期间内,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行为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不利于公司治理的连续性与规范性。
为确保2026全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有统一的制度遵循,提议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
整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为: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除本条进行调整外,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其余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整
后)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舟山鋆辉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并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该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调整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
具日,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76%,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舟山鋆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同时,临时提案内容也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其原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附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部分提
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2026年5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
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388758f-59d9-4c30-b498-690768cf9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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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42│泰禾股份(301665):光大证券关于泰禾股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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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光大证券关于泰禾股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a585cac-1c06-476f-9daf-0ec3049bb2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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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42│泰禾股份(301665):光大证券关于泰禾股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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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光大证券关于泰禾股份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c723f0f-05ca-4f99-8270-5c08ad09a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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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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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埃及建设年产 8万吨、投资金额不超过 1.5亿美金的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以
下简称“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优化项目一体化布局并提升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与经济效益,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12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投资额度暨对
外投资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由年产 8万吨增加至年产 11.3万吨,并将总投资额由原不超过 1.5亿
美元增加至不超过 2.71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增加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投资额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近日已完成埃及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实施主体 HeadwayChemical Industry Company Ltd(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
登记注册,并与埃及土地供应商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现将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Headway Chemical Industry Company Ltd
2、注册地址:苏伊士省阿塔卡苏伊士运河经济特区工业开发商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地块编号 D2-2
3、商业登记统一编号:005320400011900
4、注册资本:550,000,000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27.27%,Leadway TechnologyLimited持股 72.73%
6、注册时间:2026年 4月 30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制造基础无机化学化合物及元素。混配及包装各类农药。制造无机酸,但硝酸除外。加工非食品用途盐类。设立
、运营及管理住宅单元。
三、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批准,以及需根
据埃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办理当地的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公司能否获得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批准存在一定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埃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投资事项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
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采用外币方式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2a139ce-4efb-4c37-9412-e777b6c88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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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38│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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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d07bf6-d700-4b3f-afde-af2afd09f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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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6│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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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b1762b-4abd-4b37-bbd6-940541625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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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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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0053ac-ca0e-4e08-baac-3891a796a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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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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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6485651-1f45-4c39-b853-39702a848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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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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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
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品种/工具:外汇衍生品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4)交易金额:开展额度不超过 5亿美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外汇衍生
品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三)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事项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
(五)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
过5亿美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订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
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通常以账面美元余额为上限,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与公
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
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
性和可行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b6bd2d8-7465-4cee-9cc8-fdd38c019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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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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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4541803-ca45-4e15-a6e7-6d6e6ae12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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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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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958568f-2bf7-4d00-aa41-bfcf96627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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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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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
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 12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其任职岗位、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放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完成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的具体评定及发放方法如下:
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定。在年度工作结束后,根据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先预发一部分(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剩余部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个人中长期绩
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专项奖励:经审议批准,公司可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并依据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
5、董事在公司内部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公司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
4、本方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67f3ac4-f1a3-44b9-bf78-2313755b2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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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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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外汇衍生品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
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外汇衍生品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1、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事项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3、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
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可能存在的风
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订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
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通常以账面美元余额为上限,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与公
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
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
为目的的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衍生
品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综上,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a2bbb5e-ef92-4072-bd6d-be0c40c90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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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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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8ccd22d-9d4b-40cc-9101-2475388a5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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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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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
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日起 12个月(后
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
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本
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8d35de-1405-46ee-8d53-9fd197e6c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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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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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号”),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五)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01cfdd5-baea-4a6d-870d-6f0433ba5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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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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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紧紧围绕年初经营管理目标,带领经营团队和全体员工加快项目建设与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治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各
项工作保持了稳健向上的发展态势。第一部分 2025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2025年,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市场挑战接踵而至,但全体泰禾人始终秉持“敢打敢拼、精益求精”的奋斗精神,迎难而上、聚力
攻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成绩单,公司营收约53.68亿元,较上年增长26.73%,归母净利润约4.6亿元,较上年增加75.13%。在董事会
的正确决策下,秉持战略定力,进行“倍增战略”的滚动工作,推进必赢项目和任务的实现与落地,持续组织变革,设计适应公司发
展的组织架构、分授权体系、人才战略及管理流程。
第二部分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5年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4次,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全年审议通过各类议案50余项,核心聚焦于以下领域,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与战略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1、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确保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审议通过了开设监管专户、置换先期投入、调整项目投资额
及部分项目结项等关键议案。
2、战略发展与对外投资:重点审议并决策了在埃及投资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后续追加投资额度,以及收购广东浩德作
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重大议案,有力支持了公司国际化战略与产业链布局。
3、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平稳高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团队聘任;系统性修订和完善了涵盖《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二十余项核心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显著提升。
4、定期报告与财务运营:依法依规审议批准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慎决策了年度财务决算
、利润分配、银行融资与担保、关联交易预计等重大财务事项。
5、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审议通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持续监督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完成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工作,
并定期听取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强化内部与外部审计监督合力。
6、薪酬激励与人才建设:审议批准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了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安排,建立了与公
司发展相匹配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全年共召开多次会议,为董事会相关领域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坚决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了利润分配、重大投资、
章程修订、董事会换届等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定期了解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会计师事务所保
持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对审计机构
的续聘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4月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
任险的议案》,致力于建立公平、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激励与保障体系。
3、战略委员会
围绕公司重大投资与发展规划,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先后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农药及功能化学品项目的议案》、《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埃及农药及
功能化学品项目投资额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的重大战略议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前瞻性分析和专业建议。
4、提名委员会
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事项,全年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重
点围绕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事项开展审议工作。提名委员会对换届候选人与拟聘任高管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履
职经历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相关人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将相关提名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优化治理结构提供有力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职。他们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及部分股东会,会
前认真审阅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与公平性,通过现场考察、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
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团结一致,继续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为起点,加强产品技术研发
,加大市场业务拓展,充分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企业产品结构升级,扩大市场占有率,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
报广大股东。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8391be0-9403-420e-b1ce-64d66d2c6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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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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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7名,注册会计师 68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名。
(7)业务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总收入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87,
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2025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家,2025年度(20
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①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②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③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④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⑤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年1月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6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
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3f7428e-c80b-47fa-be3b-b710dafdc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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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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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6ba5347-84d4-4b30-9c0f-895772528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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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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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5) 首席合伙人:高峰
6) 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7名,注册会计师 68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名。
7) 业务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87,
229 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2025 年度(2024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家,2025年度
(2024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执业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曹建军 项目合伙人 2007年 2004年 2012年 7月 2025年 4
王轩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年 2012年 2022年 3月 2025年 1
洪烨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3年 2011年 2019年 10月 2026年 9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收费 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30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160 万元(
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年度
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2f4b0e-53dc-41a7-b4bc-72b54e975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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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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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发起人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b5a0a08-ac1f-4815-baec-d1daefdc7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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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7│泰禾股份(30166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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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65,751,823.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2,940,142.0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9,294,014.21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647,007.1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
36,849,851.3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499,168,384.5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 2025 年度可供
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99,168,384.59元为依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 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000,0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0元 (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
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70,000,000 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7.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0,000,000 180,00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5,751,823.61 265,939,065.46
研发投入(元) 178,715,928.65 146,853,526.50
营业收入(元) 5,368,631,680.78 4,236,282,345.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36,849,851.3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99,168,384.5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50,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65,845,444.5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50,000,00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25,569,455.1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39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5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
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
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0.00%、0.03%。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
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e5833b5-cb24-44b5-a51e-e9691f883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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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7│泰禾股份(30166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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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
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
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满足当期经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
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
,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bb11a60-f9f3-4c90-8e5d-746eb2dbb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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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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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e98fb71-7c53-424e-8fe0-aad4ec748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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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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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44092b-cfd8-4207-9cab-bcbf9c3705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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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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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b79942-24d2-4bc6-a258-fd05ccca5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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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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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430178c-6c77-4bda-a1d8-000a72356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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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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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兴亮,1975年12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1997年8月至2004年8月,先后任江苏海洋大学经济管
理系科员、副主任科员;2006年7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嘉兴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7年7月至今,先后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
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7月至今,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主持并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度关联交易、聘任财
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等19项议案。
2、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等2项议案。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
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并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积极交流
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年度审计工作,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注重
审前调查、评估内控风险、关注重大事项、明确审计重点等具体意见。同时,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推进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关注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参与公司内控工作专门
会议,围绕内部审计与内控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
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剩余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
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
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独立审慎参与董事会各项重
大决策,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及执业质量,切实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52ed7d-c454-4eb9-86c6-c02aea345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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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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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贾政和先生:1964年6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2月至2006年8月,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06年8月至今,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3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南京天熹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0月至2022年10月,任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主持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等2项议案。
2、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共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度关联交易、聘任财务总监及内
审负责人等19项议案。
3、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7项议案。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
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并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积极交流研讨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年报编制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
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
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剩余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
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
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2caca2c-8c6e-43f6-af2b-24c92f45c6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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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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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发展规模和业绩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组织考核评价,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津贴的标准及发放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经济目标和市场
情况,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业绩考核等情况,合理编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八条 董事薪酬与津贴: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
执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
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三)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年度的岗位考核以及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当期经营绩效、个人
业绩完成情况挂钩,于当期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时间根
据公司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
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公司每年通过市场薪
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及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
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
益:(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意见。若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根据本办法实施的绩效考核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董事会应当自行或授权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冲突的部分进行变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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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泰禾股份(30166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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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晓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025012-37df-4711-8c96-ab8a7fe06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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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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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泰禾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三)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事项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
(五)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
过5亿美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
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订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
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通常以账面美元余额为上限,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与公
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经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
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
性和可行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90333d0-f1e3-40fb-9727-7a726f109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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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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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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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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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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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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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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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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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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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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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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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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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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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泰禾股份(3016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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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99f12d4-6a98-4d91-b6d7-5169ce69a66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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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泰禾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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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泰禾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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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泰禾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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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泰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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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54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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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泰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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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泰禾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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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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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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