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67 纳百川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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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4 │纳百川(301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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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 │纳百川(301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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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 │纳百川(301667):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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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1 │纳百川(3016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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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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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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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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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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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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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 │纳百川(30166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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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4│纳百川(301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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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 1777号。
(三)会议召集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贤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股份81,696,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587%。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名,代表股份 72,5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57人,代表股份 9,194,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人,代表股份 3,098,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
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人,代表股份 148,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3%。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6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 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6,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5%;反对 27,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3%;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6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 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6,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5%;反对 27,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3%;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56,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 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50%;反对 34,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9%;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56,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0%;反对 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弃权 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50%;反对 30,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9%;弃权 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6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 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7,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35%;反对 29,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0%;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5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 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6,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8%;反对 40,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70%;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59,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 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89%;反对 34,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3%;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6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8%;反对 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8,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0%;反对 38,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3%;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所涉关联股东陈荣贤、陈超鹏余、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鑫澳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纳百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荣波、张传建、广州市鹏睿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丽芬律师、陈林莲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978cd15-93da-4970-94d3-ee7d3c2d7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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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纳百川(3016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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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3楼,6-12楼,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https://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701号致: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纳百川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4日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百川
(滁州)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 1777号)。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三)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8日。
(四)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制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五)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通知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以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
4. 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50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4.9255%。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1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94,0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233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
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63,207股,反对 27,900股,弃权 4,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
,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63,207股,反对 27,900股,弃权 4,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
,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56,807股,反对 34,300股,弃权 4,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56,807股,反对 30,800股,弃权 8,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64,507股,反对 29,500股,弃权 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
,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53,207股,反对 40,500股,弃权 2,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关于制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659,407股,反对 34,500股,弃权 2,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
,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63,907股,反对 38,000股,弃权 2,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8%
,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已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第 8项议案属于涉及关
联股东回避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49521ce-40d4-42e9-86e1-022328aad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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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纳百川(301667):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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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为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举办2
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荣贤先生,独立董事贝赛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超鹏余先生,财务总监袁厚军先生,保荐
代表人赵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
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有效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
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f7c3f44-d1fb-4cb6-b52a-40d4851ce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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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1│纳百川(3016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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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30166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8a57a7-b8f3-4ab9-a119-7a2adc161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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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纳百川(30166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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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30166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d6e487-6260-4e1b-8e48-d0ffac9b1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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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3│纳百川(30166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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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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