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78 新恒汇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1:42 │新恒汇(301678):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13 18:46 │新恒汇(30167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3 18:44 │新恒汇(3016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新恒汇(30167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1 21:12 │新恒汇(30167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
─────────┬────────────────────────────────────────────────
2026-05-14 11:42│新恒汇(301678):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
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
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857b98eb-694a-4a1a-b0d8-bae2de14222c.PDF
─────────┬────────────────────────────────────────────────
2026-05-13 18:46│新恒汇(30167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前述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并假定:公司提交
给本所律师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股东名册、网络投票结果等)均真实、准确
、完整;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印鉴均系真实,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或履行了必
要的法定程序;该等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律师事先同意,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公告一起披露,并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基于核查工作,本所律师依照中国律
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包括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予以公告。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5:00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18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任志军先生主持。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8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0,337,76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2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39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1,071,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887%。
经核查,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
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会议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人员。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已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0,29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0%;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80,29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1%;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0,2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4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61%;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4、《关于公司 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9,1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2%;反对 44,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67%;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股东任志军先生、虞仁荣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志林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80,29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获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566ea4c-cf4c-4059-a96a-d2eebb38ba9f.PDF
─────────┬────────────────────────────────────────────────
2026-05-13 18:44│新恒汇(3016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187号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志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人,代表股份 180,337,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39,2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9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人
,代表股份 141,071,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8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人,代表股份 31,081,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3,3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人,代表股份 27,726,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43%。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通过线上视频
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29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 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4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6%;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29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 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40,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4%;反对 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2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 47,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4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1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2%;反对 4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2%;反对 4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5%。
股东任志军先生、虞仁荣先生、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志林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29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 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42,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反对 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为、张静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7e068f1-1206-4b20-9c6a-ff194e0a2d24.PDF
─────────┬────────────────────────────────────────────────
2026-04-30 00:00│新恒汇(30167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新恒汇(30167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46e9783-cc06-4f62-bec8-b69ed71ad122.PDF
─────────┬────────────────────────────────────────────────
2026-04-21 21:12│新恒汇(301678):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124,188.58 元,2025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8,502,858.3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850,285.83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509,552,010.9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2,397,943.6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9,552,010.99元。
2025年度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9,555,4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777,733
.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1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以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的总
股本 239,555,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9,777,733.5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后,预计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9,555,467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例为 189.9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9,555,467.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6,124,188.58 - -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2,778,344.56 - -
营业收入(元) 923,112,220.08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09,552,010.99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12,397,943.60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39,555,467.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0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26,124,188.5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39,555,467.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52,778,344.56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5.72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且 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39,
555,467元(含税),分红金额超过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
.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的需要,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