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80 固德电材 更新日期:2026-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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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8:57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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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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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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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2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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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22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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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2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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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2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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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0 │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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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5 │固德电材(301680):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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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5 │固德电材(301680):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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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8:57│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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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卡电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变更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
住所 陆河县河东开发区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东开
发区;广东省汕尾市陆河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片区 1
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云母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云母制
板,云母纸,玻璃纤维布, 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合成
云母带,云母卷,云母冲件,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云母管,云母机加工件和异 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
型件等电工绝缘材料;有机 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
硅、聚氨酯树脂、聚酯树脂、 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机及发
环氧类树脂的调配和混合; 电机组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风电叶片芯材、复合材料的 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
加工、生产和销售。(依法 合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有色金
营活 属合金
动)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名称 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72478017X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0 年 09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国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东开发区;广东省汕尾市陆河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片区 1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云母
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
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fed18831-b27b-4354-beec-e5b259d20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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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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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以短信方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 7月 3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董事朱国来先生、朱浩峰先生、徐明先生、曹友强先生、唐晓峰先生、郝东洋先
生、赵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朱国来先生召集和主持,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尤晓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1ed9b84-593a-4531-acc6-3ed18685d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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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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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薛薇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薛薇女士原定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薇女士通过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20.1659 万股;通过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50 万股;通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赢 7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9.3189 万股,合计间接持股 36.9848 万股。
薛薇女士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的承诺。
薛薇女士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薛薇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薇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朱国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尤晓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尤晓英女士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尤晓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与岗位要求
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未兼任本公司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职
务,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263150
传真:0512-63263977
电子邮箱:ella.you@goodeeis.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汾杨路 88 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薛薇女士的辞职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a66479b-b811-451b-8de4-38b329115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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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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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1f98a36-cb34-4374-b87c-2ded3a4f4f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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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2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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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信息如下:名称: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74433603P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 年 4月 21 日
注册资本:82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国来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汾杨路 88 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绝缘系统和复合材料的研发、测试、销售;电气系统设备(包括包带、绕制、成型、焊接、注胶设备)的
研发和销售;绝缘材料(包括绝缘漆、绝缘漆稀释剂、云母材料、防晕材料、绝缘纸、绝缘薄膜、绝缘胶带、绝缘板材、绝缘复合制
品、电磁线等)的研发、测试、销售;绝缘结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环氧灌封/浇注树脂(不含溶剂)的生产、销售;环氧类、
聚氨酯类、有机硅类、聚酯类绝缘树脂的开发、测试、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第 3类第 2项:溶剂油;第 3类第 3项:二甲苯、苯
乙烯、乙烯基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环氧绝缘漆、醇酸绝缘漆、聚酯树脂绝缘漆、有机硅耐高温漆(不得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云母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8bd5975-e16d-4e62-b3e6-dbb57d0df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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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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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近日,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卡电工”)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6,200 万元人民币 11,200 万元人民币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名称 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72478017X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0 年 09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国来
注册地址 陆河县河东开发区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云母板,
云母纸,玻璃纤维布,云母带,云母卷,云母冲件,云母
管,云母机加工件和异型件等电工绝缘材料;有机硅、聚
氨酯树脂、聚酯树脂、环氧类树脂的调配和混合;风电叶
片芯材、复合材料的加工、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3c5fb10-06b8-41cb-be80-ce597eae7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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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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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德电材”)于 2026 年 4月 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近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生 86043000001828282
份有限公司 态绿色发展示范区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序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 资金 金额(万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
号 类型 来源 元) 年化
收益
率(%)
1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 保本 募集 10,000.00 2026年6 2027 年 3 1.20%
股份有限 存款 浮动 资金 月 4 日 月 4 日 或
公司苏州 7202607744 型 1.95%
生态绿色 或
发展示范 2.05%
区支行
上述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安全性较高。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
在审批范围内。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且相关投资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情况
公司在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说明书、证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5bcd718-938b-4f90-ad35-f8418b413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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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0│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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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b37277b-4946-4ea9-9a0f-f80b7c77a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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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5│固德电材(301680):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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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67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1-3
行费用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670号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固德电材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固德电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固德电材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固德电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固德电材《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固德电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f48c21a-1fca-4c0d-a51d-cc340ec48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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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5│固德电材(301680):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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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固德电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7.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
08,182.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3月 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新材料零 61,875.50 61,875.50 58,955.80
部件 725万套及研发项目
2 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 25,695.65 25,695.65 23,000.00
产基地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6,226.80
合 计 117,571.15 117,571.15 108,182.60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 1.4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分次提供借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
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所明确的募投项目类别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时间
以及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 09月 06日
住所 陆河县河东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朱国来
注册资本 6,200万元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云母板,云母纸,玻璃纤维布,
云母带,云母卷,云母冲件,云母管,云母机加工件和异型件等电工绝缘材料;
有机硅、聚氨酯树脂、聚酯树脂、环氧类树脂的调配和混合;风电叶片芯材、复
合材料的加工、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科目 2025.12.31/2025年度 2024.12.31/2024年度
(万元) 总资产 22,750.73 21,148.05
总负债 6,978.66 7,980.29
净资产 15,772.07 13,167.76
营业收入 17,769.05 20,839.48
净利润 3,524.10 3,502.71
五、本次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用账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
“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使用方
式及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4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29b84fa-a80c-464b-8991-3c544ce0e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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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5│固德电材(301680):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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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e8a0591-1b14-458d-80ce-a9bf1fcce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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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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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f6d8bb1-50fe-471a-81a9-adbe99e88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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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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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器
材(陆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卡电工”)以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建设募投项目“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7.4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8,182.6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3月 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入金 资金投入金
额 额
1 年产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新材料零 61,875.50 61,875.50 58,955.80
部件 725 万套及研发项目
2 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 25,695.65 25,695.65 23,000.00
产基地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6,226.80
合 计 117,571.15 117,571.15 108,182.60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不
超过 1.4 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麦卡
电工分次提供借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
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所明确的募投项目类别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时间
以及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09 月 06 日
住所 陆河县河东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朱国来
注册资本 6,200 万元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云母板,云母纸,玻
璃纤维布,云母带,云母卷,云母冲件,云母管,云母机加工件和异
型件等电工绝缘材料;有机硅、聚氨酯树脂、聚酯树脂、环氧类树脂
的调配和混合;风电叶片芯材、复合材料的加工、生产和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两年的财务 科目 2025.12.31/2025 年度 2024.12.31/2024 年度
数据(万元) 总资产 22,750.73 21,148.05
总负债 6,978.66 7,980.29
净资产 15,772.07 13,167.76
营业收入 17,769.05 20,839.48
净利润 3,524.10 3,502.71
五、本次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用账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麦卡电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 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陆
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使用方式及
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5a36250-79a5-4e35-9bb2-1f32d91da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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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1│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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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短信方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 5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其中董事朱浩峰先生、徐明先生、唐晓峰先生、郝东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
议由董事长朱国来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16,532.5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麦卡电工器材(陆河)
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
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b4fa3c7-cd2d-4f34-8288-5be0eb5c5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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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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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
本 8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7,260,000.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若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号码 股东名称
1 01*******923 朱国来
2 01*******761 朱浩峰
3 08*******360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 08*******027 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127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
赢 7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本企业减持本人/
本企业持有的固德电材上市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固德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固德电
材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
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汾杨路 88 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尤晓英
咨询电话:0512-63263150
传真电话:0512-63263977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a507ea6-2080-408b-b4f6-370faa615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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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7│固德电材(301680):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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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
增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8日、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暨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近日,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瑞德”)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滨州市邹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信息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结构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
变更 公司持股 55.02%,厦门欣柯寰 公司持股 83.35%,厦门欣柯寰启
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持股 20.30%,陈强持股 持股 8.91%,陈强持股 3.85%,叶
8.76%,淄博石雀浩瀚股权投资 建兴持股 1.28%,张建放持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82%,袁峰持股 0.58%,田彦慈
3.72%,叶建兴持股 2.91%,朱 持股 0.35%,薛继良持股 0.35%,
建峰持股 2.79%,张建放持股 程小弟持股 0.23%,黄卫国持股
1.86%,袁峰持股 1.33%,田彦 0.23%,周英持股 0.06%。
慈持股 0.81%,薛继良持股
0.80%,尤锦华持股 0.53%,程
小弟持股 0.53%,黄卫国持股
0.52%,周英持股 0.13%。
注册资本 10761 万元人民币 12261 万元人民币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名称 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26MABQNH0R33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226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明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 79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能源
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
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535dcc7-c75d-40b0-8a3c-2181af84b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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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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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a784719-14e5-48cd-8c51-91b90bdb4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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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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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6)第04044号致: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固
德电材 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固德电材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固德电材 2025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
026年 4月 21日公告了《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朱国来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09人,共计代表股份54,491,283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65.810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11人,代表股份 50,339,271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60.796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8人,代表股份 4,152,012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5.0145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53,9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9154%。
本所律师认为,固德电材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
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的,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
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5月 15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f5cba4d-f818-4b39-b30f-a7332560c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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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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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 年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
1 日、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3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副总经理牛永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秘书薛薇女士、独立董事赵徐先生、保荐代表人左道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15:00 前 访 问https://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4876ceb-05f2-4ca4-9ab8-1304eeeca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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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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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405886-61b3-4da9-a0b9-b4cfbda34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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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固德电材(301680):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暨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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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暨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c474c9-e943-4a1c-81d3-c550b35ee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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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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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短信方式向公司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其中董事朱浩峰先生、徐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朱国来先生召集
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固瑞德”)股东厦门欣柯、陈强、淄博石雀、叶建
兴、朱建峰、张建放、袁峰、田彦慈、薛继良、尤锦华、程小弟、黄卫国及周英分别签署《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欣柯、陈强、淄博石雀等上述 13 位股东持有标的公司合计注册资本 2,798.50 万元(对应增
资前26.01%的股权);同时,同意公司与固瑞德签署《固瑞德新能源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认购标的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暨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357014-8e5a-4b7f-abd0-0aa301a3b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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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4│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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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6)第04045号致: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固
德电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固德电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固德电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6 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并于 2026年 4月 8日公告了《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曹友强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4
日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166人,共计代表股份50,141,974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60.557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10人,代表股份 47,937,641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57.895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6人,代表股份 2,204,333股,占固德电材股本总额的 2.662
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04,6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6626%。
本所律师认为,固德电材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
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的,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
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4月 24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2ef3fe-0c62-4c27-b1d9-46dd9616d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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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4│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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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补充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国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曹友
强先生主持。
4、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汾杨路 88 号四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6 名,代表股份数 50,141,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
.557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58 名,代表股份数2,204,6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6%。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表股份数47,937,6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57%。其中
: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2名,代表股份数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56 名,代表股份数 2,204,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2%。其中:通过
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56名,代表股份数2,204,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2%。
4、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109,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72,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4%;反对 2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2%;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096,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反对 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2%;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9,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16%;反对 36,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0%;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固德电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d5bb98e-3299-42be-b08c-8fac50eb5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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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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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d6c5980-2420-4531-9d36-c2b42c271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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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5│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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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7c0012a-7c37-47b5-9b65-7ca3e2141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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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固德电材(3016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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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600b637-bee2-4692-bbe5-17559331d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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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固德电材(301680):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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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
,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开
展为先决条件。
(二)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第六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
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八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九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内、审批同意的委托理财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十条 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关联交易
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委托理财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达到披露标
准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进行委托理财时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第四章 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责任部门,负责拟定委托理财的计划、落实具体的委托理财配置策略、委
托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委托理财的财务核算、委托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主要职能包括:
(一)投资前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价格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对委托理财的资
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
投资咨询服务。
(二)投资期间管理: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投资事后管理:跟踪到期的投资资金和收益,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委托理财完成时,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他
有效凭据并及时记账,将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四)负责评估委托理财事项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将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董事会秘书根
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委托理财情况。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或其他重大变化,须及时报告公司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
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第十七条 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
风险控制制度与措施是否健全且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中凡未加特别说明的,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
”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b39b92d-36de-4ada-9243-19618f845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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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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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东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8d50e4d-cb4c-439b-bb17-6e9ed01b2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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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固德电材(3016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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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薪酬方案在股东会通过后应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九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十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任职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
体如下:
1. 基本薪酬属于固定部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
水平等因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 绩效奖金属于浮动部分,包含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以及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个人贡献度所获得的其他现金奖励,以年度经营目
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安排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变化
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董事会有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其已发
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
发展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个人业绩表现
、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6b082c1-4b80-4166-bc79-c3ea2b048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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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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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b0a2bb-5423-44ca-aa30-150080902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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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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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16 日、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154,550.3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37,089,003.6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加上母公司年初未
分配利润 314,237,877.6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451,326,881.34 元 ,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578,821,031.0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
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51,326,881.34 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公司
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8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7,26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共计 37,26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80%。
5、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26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9,154,550.39 /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123,592.75 / /
营业收入(元) 1,105,791,018.22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78,821,031.0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51,326,881.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26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注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注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9,154,550.39
净利润(元)(注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26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注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123,592.75
研发投入总额(元)(注
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 2025 年度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 3,726.00 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元、6,481,132.07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0%、0.5%,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3f6a41c-7f09-4f93-ab04-26e9721ca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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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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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晓
峰先生、郝东洋先生、赵徐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郝东洋先生、赵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22ef62f-6374-4ce2-8c47-079977eb4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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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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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830cbd0-8b50-4441-8f82-2d5bc1555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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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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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德电材”)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经核算,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
的内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具
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
(1)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相关薪酬
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7 万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
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
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4、薪酬发放:
(1)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它国家或公司
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至公司现场考察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
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5)公司应当确定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
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
奖金、激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4、薪酬发放: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公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
司相关内部薪酬制度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f8771fd-eef3-4685-90fc-68e2e7435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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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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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自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各类审计业务,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史少翔,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雷赛智能、博盈特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恒立液压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建飞,202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宣陈峰,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键邦股份博俊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孙建飞、项目质量复核人宣陈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执业情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历史上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维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
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诚信状况良好
,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468dfbe-d317-4885-89be-611b3cd50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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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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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dda5cff-83bf-48b3-b139-29268fc2c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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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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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c01871-a09c-4f08-95db-01e8835eb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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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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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3651661-6ea2-4503-92ba-18ae566e0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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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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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9 日、2025 年 4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75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1-3 月财务
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1-9 月财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 年度审阅和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联系,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90b6d33-b563-4950-877e-e69cac7e8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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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固德电材(30168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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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202dcdc-335d-49b1-8d37-721cb28db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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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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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b9c6d7-8ed7-4e42-8c1d-736bdd988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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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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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ca3e255-d3c4-42b9-9f3d-ff01c97ad7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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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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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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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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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59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594 号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固德电材”)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固德电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固德电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eb103a-6b6f-4bc3-a9e5-e114175f5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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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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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67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671 号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230Z059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固德电材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固德电材系统(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
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固德电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固德电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固德电材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固德电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固德电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e10daa-7514-4e53-afa3-c51753ac3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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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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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固德电材及
其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拟对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
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
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
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朱国来先生、朱浩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朱国来
姓名 朱国来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2、朱英(朱国来先生配偶)
姓名 朱英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3、朱浩峰
姓名 朱浩峰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4、钱郁萍(朱浩峰先生配偶)
姓名 钱郁萍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二)关联关系介绍
朱国来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浩峰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
发生的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
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
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
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
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大股东对公
司的支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企业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28.01 万元,交易内容为向关联企业固德新材料(德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
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
为了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符合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
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
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公司及其子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40fd271-d565-403b-a923-db0309294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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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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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c637263-87c8-4808-aa98-cb5e59330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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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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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国来、朱浩峰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拟对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
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
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
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朱国来先生、朱浩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朱国来
姓名 朱国来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2、朱英(朱国来先生配偶)
姓名 朱英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3、朱浩峰
姓名 朱浩峰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4、钱郁萍(朱浩峰先生配偶)
姓名 钱郁萍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二)关联关系介绍
朱国来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浩峰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朱浩峰先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
发生的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
生及其配偶钱郁萍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
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
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国来先生及其配偶朱英女士、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浩峰先生及
其配偶钱郁萍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大股东对公
司的支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年初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上述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28.01 万元,交
易内容为向关联企业固德新材料(德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
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 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
为了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符合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
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
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公司及其子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642b6bd-0a45-452c-933a-154b52035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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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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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30168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b44f0e8-fde4-44c6-ba92-2c1d9446983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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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固德电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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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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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固德电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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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7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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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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