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87 新广益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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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中信证券关于新广益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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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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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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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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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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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 │新广益(30168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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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新广益(3016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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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新广益(301687):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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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新广益(301687):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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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 │新广益(3016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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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中信证券关于新广益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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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新广益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锐、王嘉宇
(三)协办人:洪卉中
(四)培训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五)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线上参会
(六)培训人员:李锐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案例,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关联交易及相关案
例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新广益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关联交易
及相关案例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
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8be043-ff6b-44c2-9cf6-2ca7f8920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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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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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51Z024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51Z0249 号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广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广益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广益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c5cbce-8600-40cc-bfb8-589625469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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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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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广益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5]222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71.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18.1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0,156.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361.3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2025年12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51Z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募集资金净额 70,361.38
2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资金项目 -
3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
4 募集资金余额 73,031.91 注
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73,031.9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 554739948256 17,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1102261919100212402 16,838.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32250199754809996666 20,0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口支行 51616500002112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 10540601040049480 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37060188000320342 9,193.62
合计 73,031.91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短,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3,031.91万元,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
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51Z0057号),
认为:新广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广益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f622a1-8390-4fae-b9c3-9ef19b564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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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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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益(3016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3ac75b-a9c4-4e96-a9a3-7437da3a8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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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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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51Z007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1-3
1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1-2
2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51Z0079 号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广益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广益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新广益管
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新广益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新广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广益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fb5994-7a09-439e-915b-64af8a4db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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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新广益(30168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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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广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5]222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71.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18.1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0,156.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361.3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
251Z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
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85.11万元,公司拟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功能性材料项目 63,838.30 285.11 285.1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156.81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631.13万元,公
司拟进行等额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具有合理原因,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事项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916.24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d526a7-c7d3-42ea-9da1-3214f6be3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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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新广益(3016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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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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