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96 三瑞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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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3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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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2 │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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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0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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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09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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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12 │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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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20:07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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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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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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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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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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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3│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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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3b2b4e77-d8d2-45f7-b8e6-b4a888c0a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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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2│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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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敏先生、万志坚先生、独立董事杨李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吴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吴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其个人履历、专业能力及
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吴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 敏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和工作性质等进行合理分析和评判后,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成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吴敏
委员:蒋阳、杨李娟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徐莉(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杨李娟、万凯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杨李娟
委员:蒋阳、李毅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蒋阳
委员:吴敏、徐莉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1 关于聘任吴敏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关于聘任万志坚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关于聘任李毅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 关于聘任叶凌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 关于聘任敖文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 关于聘任瞿颖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吴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万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毅先生为公司首席
执行官;叶凌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敖文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同意聘任瞿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财务总监的聘任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
叶凌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敖文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e0e9f9e3-d7b2-47d4-8e7a-8cc7c45796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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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10│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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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a24fa2b8-c5bd-4b0a-a18b-eb784c5b5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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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20:09│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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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445fa977-b024-4bcc-9c3f-7f91266d6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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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12│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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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通过公司内部线下张贴的方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2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资格条件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相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且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
员和骨干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f046518b-0609-4e38-af3a-97a8d3fb7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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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20:0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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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南昌三瑞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 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月 23 日至 2026 年 7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
2. 核查对象: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3.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4. 核查方式: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5. 特别说明: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 2026 年 1月 23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期间
,公司尚未上市,内幕信息知情人无法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故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自查实际可发生交
易行为的期间为 2026 年 4月 10 日至 2026 年 7月 23 日。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自查期间,有 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以上行为均为核查对象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
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
,亦未有任何知情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经公司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
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1.部分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17f287b0-6fb4-4c9b-a17c-f095e161e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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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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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b8520a6-5f8e-47f3-98d2-4fdb5c844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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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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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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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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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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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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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d191a089-b3e3-4d38-906b-26740b1bf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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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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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832.7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1.04 万
元,置换资金总额 9,183.77 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
.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 40,654.53 40,654.53
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10,458.20 10,458.20
项目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 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6,465.38 万元,当前余额为 85,405.97 万元(含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6 年 4月 2
日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无人机及机器人 40,654.53 40,654.53 6,908.35 6,908.35
动力系统扩产项
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 25,775.57 25,775.57 1,762.50 1,762.50
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及智 10,458.20 10,458.20 161.88 161.88
能仓储中心建设
项目
总计 76,888.29 76,888.29 8,832.73 8,832.73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F11118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9,713.56 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6,935.14
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51.04 万元,本次拟置换 351.04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扣除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6.65 6,935.14 141.51 141.51
发行人律师费用 688.00 - 36.79 36.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18.00 - 103.77 103.77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 518.87 - - -
披露费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 112.04 - 68.97 68.97
费用及其他费用
合计 9,713.56 6,935.14 351.04 351.04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中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既定实施计划相冲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 7月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183.77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118 号),认为:
公司编制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bd77399-b981-40f7-8646-3a74b45451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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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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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工作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控股股东吴敏先生以书面方式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吴敏先
生、万志坚先生、万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莉女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莉女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ed02ba0-2342-47c9-ada3-481af0c1f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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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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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ff2b0ef-1c51-4e5c-8b0d-b3c5a9058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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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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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486829a-40bb-4e22-bdf2-50f65b4e0e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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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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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88b0dab-bb52-4336-b8e6-c3fa1d7e5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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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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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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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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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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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6│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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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将在股
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期等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等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547fa74-c4c6-41cb-8075-b99aa343a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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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6│三瑞智能(30169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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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3ec814a-c814-467b-a5bf-a27307239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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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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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0,458.20 10,458.20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说明
(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
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
2、募投项目涉及的水电费等小额开支,若均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繁琐、效率偏低;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未来可能涉及部分研发材料款项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情
形。主要原因为:部分研发材料供应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原材料供应商存在重合,且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可以降低
采购成本,集中采购过程中将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材料的采购,在领用材料时再确认其用途,因此不便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直接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
金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起付款流程,根据公司规定审批流程批准后,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流程
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
3、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依据定期汇总的相关费用置换汇总表,经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定期将等额募集
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并置换。
(三)保荐人对本事项的监督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募投项目开展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1820d0d-0d5e-4b52-80df-5038d3c2a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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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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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0,458.20 10,458.20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6,465.38 万元,当前余额为85,405.97 万元(含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6年 4月 2
日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入金额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 40,654.53 40,654.53 6,908.35 6,908.35
力系统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 25,775.57 25,775.57 1,762.50 1,762.50
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 10,458.20 10,458.20 161.88 161.88
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总计 76,888.29 76,888.29 8,832.73 8,832.73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F11118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9,713.56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6,935.14万元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年 4月 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51.04万元,本次拟置换 351.04 万元,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扣除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6.65 6,935.14 141.51 141.51
发行人律师费用 688.00 - 36.79 36.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18.00 - 103.77 103.77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 518.87 - - -
披露费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 112.04 - 68.97 68.97
费用及其他费用
合计 9,713.56 6,935.14 351.04 351.04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中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既定实施计划相冲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183.77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18号),认为:公
司编制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13b8dcf7-fc9f-4726-8457-ac9cd4e7e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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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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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d3ecef7-8159-4687-a1cf-059984cd6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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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4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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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4月2日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e07db2b-1661-4aa1-90bc-0f3d0aa9f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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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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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
.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 40,654.53 40,654.53
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10,458.20 10,458.20
项目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说明
(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时
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
资金先行垫付;
2.募投项目涉及的水电费等小额开支,若均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繁琐、效率偏低;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未来可能涉及部分研发材料款项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情形
。主要原因为:部分研发材料供应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原材料供应商存在重合,且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可以降低采
购成本,集中采购过程中将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材料的采购,在领用材料时再确认其用途,因此不便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
接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
金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起付款流程,根据公司规定审批流程批准后,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流程
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2. 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建立明细台账及汇
总表;
3. 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依据定期汇总的相关费用置换汇总表,经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定期将等额募集
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并置换。
(三)保荐人对本事项的监督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 7月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募投项目开展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ecb2c3c-beeb-437b-8919-26a3d4721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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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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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18 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吴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万志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万凯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徐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蒋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杨李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3.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 √
计划实施考 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 √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 3.00、4.00 和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议案 3.00、4.00和 5.00 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议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 2026 年 8月 7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4:30)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
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 年 8月 7日下午 16:3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拟参会股东详细填写附件三所示的参
会股东登记表,电子邮件或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持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委托
人持股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4、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5、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
联系人:叶凌超
联系电话:0791-88113337
电子邮箱:ir@ncsanrui.com
邮编:3302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844c9ee-b011-451e-8cb3-618310a29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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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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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05bf81c-dea3-4755-9089-71bbb5128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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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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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
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订了《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
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
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进行客观评价。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和创新能力,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且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业务人
员。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具体的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三)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其评价标准
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7年至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归属安排 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相较于 净利润增长率(相较于2026年
年度 2026年度)(%) 度)(%)
目标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Am)
首次授 第一个 2027年 50 20 50 20
予及预 归属期
留的限 第二个 2028年 100 40 100 40
制性股 归属期
票 第三个 2029年 150 60 150 60
归属期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的实际达成值分别为A、B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m X=100%
An≤A<Am X=60%+(A-An)/(Am-An)*40%
A<An X=0
净利润增长率(%) B≥Bm Y=100%
Bn≤B<Bm Y=60%+(B-Bn)/(Bm-Bn)*40%
B<Bn Y=0
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P) P=MAX(X,Y),即X、Y中的较高者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若有)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3: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评价结果 S杰出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程序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考核期间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及行为表现情况
进行评估,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2027年至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与预留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可分别考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事行政中心应保留绩效考核相关的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绩效考核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fb61531-a4ea-4088-bb64-d959b0714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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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20:17│三瑞智能(3016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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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30日、7 月 1日和 7月 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1.63%~89.07%,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2026 年半年度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业绩预告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公司未公开业绩信息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
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04d26a4-ccf1-4985-85a9-528c5d8ad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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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3│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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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300.00 ~ 30,300.00 16,025.95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51.63% ~ 89.07%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300.00 ~ 29,300.00 15,303.10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52.26% ~ 91.46%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无人机动力系统和机器人动力系统行业保持向好态势,下游市场的持续拓展及行业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张,
极大有效地释放动力系统的需求,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充分发挥产品矩阵优势,推进全品类协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协同,积极拓展新兴市场,精准把握客户需求,综合竞
争力持续增强,其中,无人机动力系统方面,凭借技术优势与市场需求的深度契合,一体化动力系统业务增量贡献尤为突出,推动业
绩实现稳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c17ae97-c97d-43a3-bff0-1fc84eea8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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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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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8日和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0,001.0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营业执照》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
2. 《公司变更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c6e388e-c218-49d9-8c6a-e0e3afe48e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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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开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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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
元。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 年 5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534250
2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939999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801696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961696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700037195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700037197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700037198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700037232
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10060628020
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10060629663
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10060629670
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10060629676
1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1011228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备查文件
银行开户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d9c1610-da52-46a2-9efb-568b19c26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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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2│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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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5.00元(含税),以当前公 司 总 股 本 400,010,000 股 为 基 数 计 算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200,005,000.
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4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其中:
1.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现金 4.50 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注】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上述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由24.68元/股调整
为24.1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811333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cf46886-96f8-4df2-8fea-3f6cb0175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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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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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d7f674c-331a-4a31-ab27-76b539f07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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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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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f9345af-6652-467f-8c5d-316cbc589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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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53│三瑞智能(3016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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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5日、5月 1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风
险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3、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具体经营情
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
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02330cf-e8c6-48ad-bb9f-8113c2821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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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三瑞智能(30169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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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6年5月15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ec0b83b-00f7-44c3-8c1e-10b9145de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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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12│三瑞智能(30169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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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6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风
险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3、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具体经营情
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8d25947-a35b-45d6-9082-91a770eed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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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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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1e25c7-f51e-4cdf-b307-1440e8f34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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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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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e1837c-c752-4e16-b4ba-e295ded8e3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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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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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6]96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6年 4月 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
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446,8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31
1,188.90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三瑞智能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三瑞智能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三瑞智能 10,458.20 10,458.20
合计 — 76,888.29 76,888.29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金额为 12,142.83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前的实施地点 变更后的实施地点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
区天祥北大道 888号 以北、瑶湖西七路以东、子礼三路以西、太
常南一路以南地块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做出的审
慎决定,变更后的地点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还将承担战略决策、运营管理、商务接待等核心职能,有助于公司发挥内部协同效应,
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
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变更为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以北、瑶湖西七路以东、子礼三路以西、太常南一路以
南地块。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对公
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2fe6c9-917f-4ea9-a430-3a3476010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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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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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
智能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
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
行理财产品,公司将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不等同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实际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
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
致的相关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业
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
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
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
、稳健型、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瑞智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稳健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三瑞智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b825bb-7071-496a-9b99-3869389b7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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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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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6]96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6年 4月 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
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446,8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31
1,188.90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号 资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0,458.20 10,458.20
合计 76,888.29 76,888.29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金额为 12,142.83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
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
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
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
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
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
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由于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短期内不可避免会出现部分资金闲置的情况。公
司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
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
多收益。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确保在募投项目有资金需求时能够随时赎回或支取,从而保障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
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eb7742-a112-43a8-9995-fc20ed18f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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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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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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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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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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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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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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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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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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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三瑞智能(30169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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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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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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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700915-a0e7-4991-8d51-20b7046b36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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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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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章程(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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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三瑞智能(30169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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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
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
文件和《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
津贴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包括
但不限于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五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
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
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
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第
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
结果及其
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标准和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
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等情况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另行确定。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福利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安排执行。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二) 通货膨胀水平;
(三) 公司经营情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六) 其他应调整薪酬水平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
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因素综合评估。第
二十五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七条若公司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
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负责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ae3c65-9ac7-4cd0-b533-c5e5b632cb7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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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瑞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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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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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三瑞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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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61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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