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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96(三瑞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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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96 三瑞智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5 17:19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5 17:19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30 00:00 │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章程 │ └─────────┴──────────────────────────────────────────────┘ ─────────┬──────────────────────────────────────────────── 2026-10-15 17:19│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万志坚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24,694,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71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78,689,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706%。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6,005,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1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 表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称 决 结果 分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类 (股) (股) 1.00 《 关 于 总 324,672,463 99.9931% 20,800 0.0064% 1,500 0.0005% 通过 修改<公 表 司章程> 决 暨 变 更 情 公 司 经 况 营 范 围 的议案》 2.00 《 关 于 总 324,669,763 99.9923% 23,000 0.0071% 2,000 0.0006% 通过 2026 年 表 度 向 金 决 融 机 构 情 申 请 增 况 加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强、贾茗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75599a09-b9fa-44fc-91d0-35013689050e.PDF ─────────┬──────────────────────────────────────────────── 2026-10-15 17:19│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 具基于以下假设:(1)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 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 9月3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6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根据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公告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召 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参与表决和召集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78,689,2 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9.670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及现场投票合并结果,参与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0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324,69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1717%。经本所经办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召集本次股东会。除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现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经办律师等。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 关于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经办律师见证与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两项议案,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经办律师共同进行计票 、监票。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票为324,672,46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31%;反对票为20,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 4%;弃权票为1,5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324,669,76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3%;反对票为23,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 1%;弃权票为2,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864b77a1-7db8-4ee6-88e0-a01bb05264d4.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 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000.00万股增加至 40,001.00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6,992.664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008.3354万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92.464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8%,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10月 12 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 192.4646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持有网下发行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股东在限售 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10月 1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2.464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9,726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 192.4646 192.4646 注:①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 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 未满半年; 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92.6646 92.48 -192.4646 36,800.2000 92.00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192.464636,000.0000 0.4890.00 -192.4646- 036,000.0000 09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800.2000 2.00 - 800.2000 2.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8.3354 7.52 +192.4646 3,200.8000 8.00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 40,001.0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05a2fa26-b5f3-4a3d-bc73-4f47402f3385.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726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192.4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于 2026年 4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000.00 万股增加至 40,001.00 万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6,992.664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008.335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92.464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8%,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 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 量为 192.4646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持有网下发行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 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2.46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48%。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9,726户。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 (万股)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 192.4646 192.4646 注:①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 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 未满半年; 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量(万股) 股份数量 比例(%) (万股) (%) (万股) 一、限售条件 36,992.6646 92.48 -192.4646 36,800.2000 92.00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首发后限售 192.4646 0.48 -192.4646 0 0 股 首发前限售 36,000.0000 90.00 - 36,000.0000 90.00 股 首发后可出 800.2000 2.00 - 800.2000 2.00 借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3,008.3354 7.52 +192.4646 3,200.8000 8.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 40,001.0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084b93c-6c4b-4445-8d25-dad497115d60.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致: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南昌三瑞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本所担任三瑞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慎的法律尽职调查,审阅了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南昌三瑞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公司 书面确认以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出的陈述是完整、 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中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任何已签 署的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发表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是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和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国法律法规,基于本 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 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该等证明文件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 (3) 本所仅就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 、财务内部控制、投资和商业决策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因为本所并不具备发表该等意见的适当资格。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 该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公司的文件所作的引述,该等引述不表明本所对有关数据、结论、考虑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认可或保证。 (4)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中国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目的使用,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所事先 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或被任何他人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按有 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如下程序: (一)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 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三) 2026 年 9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5 元/股调整为 59.27 5 元/股。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 (一) 调整事由 2026 年 8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3.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以及公司提供的派息款支付银行凭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实施完毕。 (二) 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之规定: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 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 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三) 调整结果 2026 年 9 月 29 日,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5 元/股调整为59.275 元/股。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 调整事宜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0b58409-4834-4a0d-a179-bfdd3f9cfe01.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 额度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 4月28日和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含到期授信续期)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在原有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 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含到期授信续期)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上 述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新增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新增 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含到期授信续期)拟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 除上述调整外,授信方式、授权事宜等相关内容均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 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一致。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573d01a-19ff-4b51-942e-1c7fdc9b01c5.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 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莉女士、蒋阳先生和杨李娟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增加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认为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意将《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5 元/股调整为 59.275 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5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ad4f637-a524-4214-aef5-469c69c2eb56.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381634b-7cc5-48df-b1dd-f5145ab41fcd.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 18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经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范围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4:30)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 函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下午16:3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拟参会股东详细填写附件三所 示的参会股东登记表,电子邮件或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持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委托 人持股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4、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5、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 联系人:叶凌超 联系电话:0791-88113337 电子邮箱:ir@ncsanrui.com 邮编:3302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3f4f831b-2018-4000-be44-dcf69c39873c.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章程 ─────────┴──────────────────────────────────────────────── 三瑞智能(301696):三瑞智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ae77366-252b-49bd-9c8d-0e9108e52ebb.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含首次和预留)由 59.65 元/股调整为 59.27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6 年 7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6-03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2026 年 7月 24日至 2026年 8月 2日,公司通过公司线下张贴的方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 8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6 年 8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1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6 年 8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 核查意见; 7.2026 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和预留)由 59.65 元/股调整为 59.275 元/ 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9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 8 月13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0,003,75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8月 25 日。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59.65-0.375=59.275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宜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35461ba-a955-49c4-b328-2fa256de0400.PDF ─────────┬──────────────────────────────────────────────── 2026-09-30 00:00│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6d80d80-d853-44e4-aa0c-7dba11a37dc8.PDF ─────────┬──────────────────────────────────────────────── 2026-08-27 16:10│三瑞智能(301696):国泰海通关于三瑞智能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三瑞智能(301696):国泰海通关于三瑞智能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2ff5e02-2fff-43f7-b263-d6c71cb3a463.PDF ─────────┬──────────────────────────────────────────────── 2026-08-18 19:0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28日和2026年 5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 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8月13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03,750.00元(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56.5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5 元(含税),其中: 1.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现金 3.375 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注】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5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24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8月 2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6年8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6 年 8月 17 日至 2026 年 8月 2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 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上述承诺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已由24.68元/股调 整为24.18元/股;本次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由24.18元/股调整为23.81元/股(四舍五入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届 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91-88113337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892541d-75e3-4511-b27c-86a9a833de34.PDF ─────────┬──────────────────────────────────────────────── 2026-08-16 15:38│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79f0c66b-c7ae-42c1-9558-8a8c5a178e06.PDF ─────────┬──────────────────────────────────────────────── 2026-08-16 15:38│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d46c64dd-5186-42d3-b352-f3e5ae2375c2.PDF ─────────┬──────────────────────────────────────────────── 2026-08-16 15: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式指引的规定,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6]9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2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44.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 89,031.12 减: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B) 2,893.42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C) 48.16 募集资金应余余额(D=A-B+C) 86,185.86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E) 8,559.17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F) 78,000.00 差异(G=E+F-D) 373.31 截至 2026 年 8月 13日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 78,694.54 金管理收益) 说明: 1.上表中差异金额(G)为拟缴纳的印花税 22.26 万元和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351.04 万元,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进行置换; 2.上述数据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均不存在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经 2026 年 1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 2026 年 4 月与保荐机 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上述《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共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用 户余额(万 途 元) 南昌三瑞 中国农业银行股 14319101040038848 2,108.26 研发中心及 智能科技 份有限公司南昌 总部建设项 股份有限 青云谱支行 目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3265477356 2,006.69 无人机及机 限公司江西省分 器人动力系 行 统扩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 36050110345509008888 919.38 信息化升级 份有限公司南昌 及智能仓储 高新开发区支行 中心建设项 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5701014400350053 3,524.84 超募金额 限公司南昌分行 合计 8,559.17 - 注: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7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部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4ac22663-ec31-49d3-ac8c-ec8934c1876d.PDF ─────────┬──────────────────────────────────────────────── 2026-08-16 15: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c5cd654d-7175-4d1e-babc-e4d02603a226.PDF ─────────┬──────────────────────────────────────────────── 2026-08-16 15: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1d1bc0c-5e1d-4892-8cae-ca285a2db7b2.PDF ─────────┬──────────────────────────────────────────────── 2026-08-16 15:36│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吴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敏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6-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中确定的中期 分红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授予日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65 元/股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92e46dc1-55bc-4bd7-a8f8-aad70d7f1427.PDF ─────────┬──────────────────────────────────────────────── 2026-08-16 15:36│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是否成就和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授予条件核查 1.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授予日、授予数量和授予名单核查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8 月 18日,未早于审议授予事宜的董事会的召开日期且不属 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 2.授予数量与名单: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以 2026 年 8 月 1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 59.6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90,000 股。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99d79a0a-26ff-49e1-b0f9-8594cc1eb074.PDF ─────────┬──────────────────────────────────────────────── 2026-08-16 15:36│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7c5c6c37-81c0-4060-b16b-2be3ef95e394.PDF ─────────┬──────────────────────────────────────────────── 2026-08-16 15:35│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2cc64254-3e83-4cf5-a39a-c4054c90ca75.PDF ─────────┬──────────────────────────────────────────────── 2026-08-10 20:13│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3b2b4e77-d8d2-45f7-b8e6-b4a888c0a661.PDF ─────────┬──────────────────────────────────────────────── 2026-08-10 20:12│三瑞智能(30169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敏先生、万志坚先生、独立董事杨李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吴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吴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其个人履历、专业能力及 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吴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 敏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和工作性质等进行合理分析和评判后,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成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吴敏 委员:蒋阳、杨李娟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徐莉(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杨李娟、万凯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杨李娟 委员:蒋阳、李毅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蒋阳 委员:吴敏、徐莉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1 关于聘任吴敏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关于聘任万志坚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关于聘任李毅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 关于聘任叶凌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 关于聘任敖文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 关于聘任瞿颖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吴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万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毅先生为公司首席 执行官;叶凌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敖文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同意聘任瞿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财务总监的聘任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 叶凌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敖文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e0e9f9e3-d7b2-47d4-8e7a-8cc7c45796ba.PDF ─────────┬──────────────────────────────────────────────── 2026-08-10 20:10│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a24fa2b8-c5bd-4b0a-a18b-eb784c5b5eb5.PDF ─────────┬──────────────────────────────────────────────── 2026-08-10 20:09│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445fa977-b024-4bcc-9c3f-7f91266d647d.PDF ─────────┬──────────────────────────────────────────────── 2026-08-03 16:12│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通过公司内部线下张贴的方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2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资格条件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相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且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 员和骨干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f046518b-0609-4e38-af3a-97a8d3fb761e.PDF ─────────┬──────────────────────────────────────────────── 2026-07-30 20:0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南昌三瑞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 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月 23 日至 2026 年 7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 2. 核查对象: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3.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4. 核查方式: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5. 特别说明: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 2026 年 1月 23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期间 ,公司尚未上市,内幕信息知情人无法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故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自查实际可发生交 易行为的期间为 2026 年 4月 10 日至 2026 年 7月 23 日。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自查期间,有 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以上行为均为核查对象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 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 ,亦未有任何知情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经公司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 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1.部分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17f287b0-6fb4-4c9b-a17c-f095e161ef3c.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b8520a6-5f8e-47f3-98d2-4fdb5c844ab6.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805aefe9-f171-4365-a1a3-fd39edb6bd05.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d8204a3-d5d6-409c-bb7a-de12ccee128e.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阳)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d191a089-b3e3-4d38-906b-26740b1bf353.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832.7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1.04 万 元,置换资金总额 9,183.77 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 .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 40,654.53 40,654.53 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10,458.20 10,458.20 项目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 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6,465.38 万元,当前余额为 85,405.97 万元(含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6 年 4月 2 日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无人机及机器人 40,654.53 40,654.53 6,908.35 6,908.35 动力系统扩产项 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 25,775.57 25,775.57 1,762.50 1,762.50 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及智 10,458.20 10,458.20 161.88 161.88 能仓储中心建设 项目 总计 76,888.29 76,888.29 8,832.73 8,832.73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F11118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9,713.56 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6,935.14 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51.04 万元,本次拟置换 351.04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扣除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6.65 6,935.14 141.51 141.51 发行人律师费用 688.00 - 36.79 36.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18.00 - 103.77 103.77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 518.87 - - - 披露费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 112.04 - 68.97 68.97 费用及其他费用 合计 9,713.56 6,935.14 351.04 351.04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中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既定实施计划相冲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 7月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183.77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118 号),认为: 公司编制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bd77399-b981-40f7-8646-3a74b45451da.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工作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控股股东吴敏先生以书面方式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吴敏先 生、万志坚先生、万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莉女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莉女士、蒋阳先生、杨李娟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ed02ba0-2342-47c9-ada3-481af0c1fbf7.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ff2b0ef-1c51-4e5c-8b0d-b3c5a905845a.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莉)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9486829a-40bb-4e22-bdf2-50f65b4e0e60.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88b0dab-bb52-4336-b8e6-c3fa1d7e5189.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5d36e6b-abb5-448a-86bd-fb87de9744f4.PDF ─────────┬──────────────────────────────────────────────── 2026-07-23 19:37│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 ─────────┴──────────────────────────────────────────────── 三瑞智能(3016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李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4fc0c86-9551-4270-877e-e2605b1f5f80.PDF ─────────┬──────────────────────────────────────────────── 2026-07-23 19:36│三瑞智能(30169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将在股 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期等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等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547fa74-c4c6-41cb-8075-b99aa343a5c5.PDF ─────────┬──────────────────────────────────────────────── 2026-07-23 19:36│三瑞智能(30169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瑞智能(30169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c3ec814a-c814-467b-a5bf-a2730723960f.PDF ─────────┬──────────────────────────────────────────────── 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0,458.20 10,458.20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说明 (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 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 2、募投项目涉及的水电费等小额开支,若均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繁琐、效率偏低;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未来可能涉及部分研发材料款项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情 形。主要原因为:部分研发材料供应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原材料供应商存在重合,且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可以降低 采购成本,集中采购过程中将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材料的采购,在领用材料时再确认其用途,因此不便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直接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 金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起付款流程,根据公司规定审批流程批准后,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流程 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 3、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依据定期汇总的相关费用置换汇总表,经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定期将等额募集 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并置换。 (三)保荐人对本事项的监督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募投项目开展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1820d0d-0d5e-4b52-80df-5038d3c2ae3b.PDF ─────────┬──────────────────────────────────────────────── 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 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目 40,654.53 40,654.53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0,458.20 10,458.20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 6,465.38 万元,当前余额为85,405.97 万元(含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6年 4月 2 日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入金额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 40,654.53 40,654.53 6,908.35 6,908.35 力系统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 25,775.57 25,775.57 1,762.50 1,762.50 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 10,458.20 10,458.20 161.88 161.88 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总计 76,888.29 76,888.29 8,832.73 8,832.73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F11118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9,713.56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6,935.14万元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年 4月 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51.04万元,本次拟置换 351.04 万元,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扣除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6.65 6,935.14 141.51 141.51 发行人律师费用 688.00 - 36.79 36.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18.00 - 103.77 103.77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 518.87 - - - 披露费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 112.04 - 68.97 68.97 费用及其他费用 合计 9,713.56 6,935.14 351.04 351.04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中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 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既定实施计划相冲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183.77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18号),认为:公 司编制的《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13b8dcf7-fc9f-4726-8457-ac9cd4e7edce.PDF ─────────┬──────────────────────────────────────────────── 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d3ecef7-8159-4687-a1cf-059984cd637a.PDF ─────────┬──────────────────────────────────────────────── 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4月2日止) ─────────┴──────────────────────────────────────────────── 三瑞智能(301696):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4月2日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e07db2b-1661-4aa1-90bc-0f3d0aa9fe46.PDF ─────────┬──────────────────────────────────────────────── 2026-07-23 19:35│三瑞智能(30169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月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44.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13.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 .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2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无人机及机器人动力系统扩产项 40,654.53 40,654.53 目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 25,775.57 25,775.57 3 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中心建设 10,458.20 10,458.20 项目 合计 76,888.29 76,888.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31.1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2,1 42.8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说明 (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 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时 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 资金先行垫付; 2.募投项目涉及的水电费等小额开支,若均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繁琐、效率偏低;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未来可能涉及部分研发材料款项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情形 。主要原因为:部分研发材料供应商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原材料供应商存在重合,且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并以自有资金支付可以降低采 购成本,集中采购过程中将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材料的采购,在领用材料时再确认其用途,因此不便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 接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 金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公司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起付款流程,根据公司规定审批流程批准后,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流程 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2. 公司财务中心定期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建立明细台账及汇 总表; 3. 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依据定期汇总的相关费用置换汇总表,经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定期将等额募集 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并置换。 (三)保荐人对本事项的监督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进行核查,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的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 7月17日和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为公司募投项目开展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ecb2c3c-beeb-437b-8919-26a3d4721c1d.PDF ─────────┬──────────────────────────────────────────────── 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18 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吴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万志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万凯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徐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蒋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杨李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3.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 √ 计划实施考 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 √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 3.00、4.00 和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议案 3.00、4.00和 5.00 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议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 2026 年 8月 7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4:30)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 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 年 8月 7日下午 16:3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拟参会股东详细填写附件三所示的参 会股东登记表,电子邮件或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单位持股证明、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持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委托 人持股证明、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4、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5、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 号 联系人:叶凌超 联系电话:0791-88113337 电子邮箱:ir@ncsanrui.com 邮编:3302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e844c9ee-b011-451e-8cb3-618310a29685.PDF ─────────┬──────────────────────────────────────────────── 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 ─────────┴──────────────────────────────────────────────── 三瑞智能(30169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f05bf81c-dea3-4755-9089-71bbb5128808.PDF ─────────┬──────────────────────────────────────────────── 2026-07-23 19:34│三瑞智能(30169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 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订了《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 度化;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 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进行客观评价。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和创新能力,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且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业务人 员。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具体的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三)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其评价标准 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7年至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归属安排 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相较于 净利润增长率(相较于2026年 年度 2026年度)(%) 度)(%) 目标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Am) 首次授 第一个 2027年 50 20 50 20 予及预 归属期 留的限 第二个 2028年 100 40 100 40 制性股 归属期 票 第三个 2029年 150 60 150 60 归属期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的实际达成值分别为A、B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m X=100% An≤A<Am X=60%+(A-An)/(Am-An)*40% A<An X=0 净利润增长率(%) B≥Bm Y=100% Bn≤B<Bm Y=60%+(B-Bn)/(Bm-Bn)*40% B<Bn Y=0 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P) P=MAX(X,Y),即X、Y中的较高者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若有)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3: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评价结果 S杰出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程序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考核期间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及行为表现情况 进行评估,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2027年至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与预留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可分别考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事行政中心应保留绩效考核相关的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绩效考核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fb61531-a4ea-4088-bb64-d959b071453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7│三瑞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7/1225475240.PDF ─────────┬──────────────────────────────────────────────── 2026-04-29│三瑞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607.PDF ─────────┬──────────────────────────────────────────────── 2026-04-29│三瑞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61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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