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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2(皖通高速)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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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012 皖通高速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8 00:00│皖通高速(600012):关于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皖通高速(600012):关于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8/600012_20240408_D0U5.pdf ─────────┬──────────────────────────────────────────────── 2024-03-29 00:00│皖通高速(60001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刘浩、章剑平和方芳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刘浩、章剑平和方芳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 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规定和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012_20240329_UMUT.pdf ─────────┬──────────────────────────────────────────────── 2024-03-29 00:00│皖通高速(60001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 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624,943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年度利润为人民币1,614,144千元。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 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总股本的50%以上,故本年度不再提取。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 ,624,943千元和人民币1,614,144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 分配。因此,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14,144千元。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 金股息人民币6.0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996,825千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5%。本 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年度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3年度现金 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 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012_20240329_1VDP.pdf ─────────┬──────────────────────────────────────────────── 2024-03-29 00:00│皖通高速(600012):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作为公司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审核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3 年度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核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核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 月30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23 年度核数师的议案》《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案》,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安永华明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安永华明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 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3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召开, 审核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召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安永华明对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核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2024 年 3 月 28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听取安永华明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与安永华明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沟通,审议通过《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国内准则财务报告”)》《2023 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 行公司 2023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012_20240329_DUPD.pdf ─────────┬──────────────────────────────────────────────── 2024-03-29 00:00│皖通高速(600012):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以及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工作规 程》、《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所赋予 的职责。现将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浩先生、章剑平先生和董事杜渐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刘浩先生担任该审核 委员会的主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师。 审核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核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委员会主席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等资格。 二、审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8 项议题。 (一)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审阅以下事项: 1.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按国内会计准则编制); 2.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3. 审议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7.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8. 审议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10.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总结;11.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12. 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重 大风险评估报告; 13.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核数师的议案;14. 审阅 2022 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5. 审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向审核委员会的沟通报告; 16. 审议 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案; 17. 审阅 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8. 审阅 2022 年度修订五项内审工作制度; 19. 审阅公司风险内控合规三合一手册。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 2 -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 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第一季度按国内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 2.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缺陷整改方案。 (三)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讨论、审阅以下事项: 1.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中期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2.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中期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3.讨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皖通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审核委员会沟通事项。 (四)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1. 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第三季度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2.讨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皖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核委员会沟通事项。 (五)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1. 审阅本公司 2024 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 2. 审阅本公司 2023 年度修订内审、内控相关制度。 三、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其执行2023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工作中一直遵循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能 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审议了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方案。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该计划制定合理,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要求公司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 进行认真整改。我们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过程中,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4 -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我们认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事 项。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一些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地履行了审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国家相关法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 核委员会的职责。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012_20240329_41XD.pdf ─────────┬──────────────────────────────────────────────── 2024-03-29 00:00│皖通高速(600012):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8(星期四)上午 9:30 在合肥市望江西路 5 20 号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和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按照中国及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报告(A 股、H 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布稿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 2023 年报摘要(含 2023 年度业绩公布稿)。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1,624,943千元,本公司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年度 利润为人民币 1,614,144 千元。因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总股本的 50%以上,故本年度不再提取。按中国会计准则和 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24,943 千元和人民币 1,614,144 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 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14,144千元。公 司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 6.01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996,824.61 千元 。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本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本公司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4 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和陈季平回避表决。) 因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认为,对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境内审计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审核委员会对境内审计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师和内控审计师, 建议薪酬为人民币 198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有关聘请境内审计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确保公司经营投资 及资金使用计划之需要。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股权并购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贷款 利率、授信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并授权本公司总经理于任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银行授 信及贷款协议等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授予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 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售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 2023 年度股东年会通过时已发行 A 股及/或 H 股各自 20%之新增股份。一般 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和一定额度内行使发行新股的权利,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根据公司发展 的需要及市场变化,提高相关工作的灵活性。在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有关股份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行。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发行股份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 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四)、(五)、(十三)、(十四)、(十七)和(十九)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012_20240329_RAY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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