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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67(冠城大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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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067 冠城大通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3 年,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为陈玲女士、吴清池先生、张白先生。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前 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N3C2.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 2024年 4月 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 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决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授权金额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 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 (2)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 ),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 ,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 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资金拆入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5QYL.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冠城大通(60006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0T69.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冠城大通(600067):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34P9.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修订的主要会计政策为: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 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 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 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 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执行本解释的该项会计处理。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文件要求,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OB4I.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取和转回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和转回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度需提取以下存货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8.95 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471.31 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0.65 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24.34 常熟冠城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157.60 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 186.16 南京冠城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5,525.35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946.38 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 6,051.86 福建宏汇置业有限公司 987.36 南京冠城恒睿置业有限公司 373.06 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 1,879.71 小计 17,302.71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控股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当年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60.35 万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3 年度合计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7,302.71 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60.35 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度需提取以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3.39 万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3.39 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度需提取以下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93.86 万元。下属控股公司南京 冠城嘉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018.57 万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3年度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212.43万元。 4、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度需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39.15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5.3 6 万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744.51 万元。 5、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测试,母公司所持有的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36%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该项资产 可收回金额相比较,2023 年度需在母公司单体报表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387.21 万元,相应计入母公司 2023 年度资产减 值损失,在合并报表中需予以转回,因此,该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对 2023 年度合并报表损益不构成影响。 二、本次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所列,本次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89.60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提取和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后,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 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3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提取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 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OLDI.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 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其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3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 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电话等方式积极督促审计进度。 (三)2023 年 1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对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和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清池;薛黎曦;张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067_20240418_BPC9.pdf ─────────┬──────────────────────────────────────────────── 2024-04-18 00:00│冠城大通(60006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 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3.1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陈玲女士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2023 年度 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年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报表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 项,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践行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分红比 例不超过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提出相关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7、议案 8 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董事会同意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 31 年以 来,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其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资 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 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2、3、5、6、7、8、9、11 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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