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0108(亚盛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0108 亚盛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期末 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83,294,318.97元。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1. 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间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单项应收款项,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2. 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的变化,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1,614,963.99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2 ,866,284.1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548,679.83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200,000.0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 会计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79,354.9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 报表净利润减少83,294,318.9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6WYV.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 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 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审查及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安排,就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认真审阅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积极保障公 司年审公司的正常运行。 (二)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交流,听取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方面 的重大事项,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确保审计报告按时提交。 (三)2023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大信事务所初步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对初审意见进行了 沟通和交流。 (四)2023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大信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 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对 大信事务所执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同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真 实、客观地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清晰。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BPS3.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控股股东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连鹏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 6 人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化俊先生、张金辉先生、赵和康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换届 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3 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内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达到 6 年的,其 任期将在连续任职达到 6 年时终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相关资料已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FVXP.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 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号甘肃商会大厦A座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相关人员从 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 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 (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7 次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 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甘 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 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 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4.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市场定价等因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认为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1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3.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QL1C.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亚盛集团(600108):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YBLK.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对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事务所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认为大信事务所在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 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12层,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大信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服务5年。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 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资质条件 大信事务所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农林牧业、仓储和邮政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旺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三)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大信事务所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四)独立性 大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大信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 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 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 。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 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 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 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年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等多个维度,涵盖公司全部分子公司。 四、人力资源配备 大信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 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人员担任。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 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义务。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涵盖档 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对客户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大信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质量管理水平良好、安排的工作计划合理、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充足、信息安全管理 有效、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较高。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大信事务所和项目组审计人员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93CP.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亚盛集团(6001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08_20240425_63IA.pdf ─────────┬──────────────────────────────────────────────── 2024-04-25 00:00│亚盛集团(60010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