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14 东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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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联营企业收购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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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4年3月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睦广泰
”)分别与刘霄、田小丰和唐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东睦广泰以现金人民币1,080.00万元收购刘霄、田小丰和唐琦合计
持有的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4-003。
二、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5日,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成。至此,宁波东睦广泰收购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事项已全部完成,宁波东睦广泰合计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00%股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0114_20240326_7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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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联营企业收购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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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东睦广泰以现金人民币1,080.00万元收购深圳小象电动公司
10.00%股权,若本次收购成功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宁波东睦广泰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0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创新型公司,在开拓轴向磁通电机及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机上的应用方面具有探索性、开拓性
和创新性特点,可能存在收购后经营效果不佳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3月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东睦广泰”)的通知,宁波东睦广泰于2024年3月6日分别与刘霄、田小丰和唐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
东睦广泰以现金人民币1,080.00万元收购刘霄、田小丰和唐琦合计持有的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小象电动公司
”)10.00%股权,具体收购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售股权比例 收购股权比例 金额
(万元)
1 刘霄 1.875% 202.50
2 田小丰 6.25% 675.00
3 唐琦 1.875% 202.50
4 宁波东睦广泰 10.00%
合计 10.00% 10.00% 1,080.00
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本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 股东名称 收购前持 本次出售 本次收购 收购完成后
号 股比例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持股比例
1 刘霄 34.30% 3.00% 31.30%
2 田小丰 20.00% 10.00% 10.00%
3 唐琦 14.70% 3.00% 11.70%
4 陈逍扬 1.00% 1.00%
5 深圳联象勤德科 18.00% 18.00%
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6 宁波东睦广泰 12.00% 10.00% 22.00%
7 马虹冰 6.00% 6.00%
合计 100.00% 16.00% 16.00% 100.00%
宁波东睦广泰已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3年5月12日收购深圳小象电动公司9.00%和3.0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
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2-085、2023-005、2023-026、2023-035。
若本次收购成功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宁波东睦广泰将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00%股权。现将本次交易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刘霄、田小丰和唐琦合计持有的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标的对应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6MX6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留仙洞工业区顺和达厂区
B1栋一层-2
法定代表人:刘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5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机和电动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机软件设
备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销售;环保节能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总资产2,003.53万元,负债总额744.30万元,净资产1,25
9.2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0.57万元,净利润803.47万元。
(二)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简介
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聚能磁轴向磁通电机及控制算法等核心技术,研发生产的轴向磁场电机相对于传统径向磁场电
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效率高等显著特点,特别适用于对体积重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比如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机器人
、无人机、电动船舶以及电动飞机等,为客户提供节能、高效及重量尺寸具有优势的电驱动解决方案 , 有 关 深 圳 小 象 电 动
公 司 的 情 况 介 绍 详 见 其 网 站 :https://www.semotor.cn。
(三)其他说明
1、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除上述事项及本公告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交易对方刘霄、田小丰、唐琦和深圳小象电动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此次交易所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3、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小象电动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的影响力,并符合公司“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
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
此次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宁波东睦广泰自有资金,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与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将进一步加深沟通协作,实现双方资源互补。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聚能磁轴向磁通电机
及控制算法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将发挥材料、制造、营销等方面优势,并在宁波工厂内改建场地约1,000平方米,专门组建
轴向磁通电机装配生产线。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标的公司属于创新型公司
,且在开拓轴向磁通电机及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机上的应用方面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特点,所以可能存在收购后经营效果不佳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7/600114_20240307_PO6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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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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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2023年3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191.06万元(未经审计),经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判断,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11.68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79.38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本次披露的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均未经审计,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
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191
.06万元(未经审计),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判断,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11.6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06%,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79.3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1%,具体会
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本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1 2023年3月 35.00 0.22
2 2023年3月 80.00 0.51
3 2023年4月 60.00 0.39
4 2023年4月 30.00 0.19
5 2023年6月 50.00 0.32
6 2023年6月 50.00 0.32
7 2023年6月 81.60 0.52
8 2023年7月 50.00 0.32
9 2023年9月 40.00 0.26
10 2023年10月 63.00 0.40
11 2023年10月 75.00 0.48
12 2023年10月 63.55 0.41
13 2023年12月 200.00 1.28
14 2023年12月 30.00 0.19
15 2023年3月28日-2024 503.53 3.23
年1月9日收到的单笔
少于30万元的与收益
相关政府补助小计
合计 1,411.68 9.06
注:比例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1 2023年4月 80.00 0.03
2 2023年5月 60.00 0.02
3 2023年6月 162.70 0.06
4 2023年7月 163.08 0.06
序号 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5 2023年8月 57.10 0.02
6 2023年8月 84.00 0.03
7 2023年11月 69.80 0.03
8 2023年11月 102.70 0.04
合计 779.38 0.31
注:比例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共计2,191.06万元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判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11.68万元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计1,285.94万元,计入递延
收益的政府补助共计125.74万元;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79.38万元全部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影响公司2023年度
当期损益1,408.78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0/600114_20240110_T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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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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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但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4年1月4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
业进行备案的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富驰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31006800,但截至目前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本次系上海富驰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海
富驰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海富驰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6/600114_20240106_8TP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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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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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2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莞华晶粉
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增资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华晶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7,000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3-058、2023-059。
二、增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东莞华晶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东
莞华晶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953326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
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产品相
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0114_20231229_E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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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0:00│东睦股份(600114):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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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东睦科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但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
案的公告》、《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鑫晨
公司”)和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 业 证 书 编 号
分 别 为 GR202332001976 、 GR202333002637 和GR202333004736,但截至目前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系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东睦科达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东睦科达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继续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连云港新材料公司、德清鑫晨公司和浙江东睦科达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0114_20231229_5D5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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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00:00│东睦股份(600114):2023-060 东睦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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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但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7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宁波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
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为 GR202333100707,但截至目前暂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8/600114_20231228_CDA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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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0:00│东睦股份(600114):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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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名,董事池田行广先生、羽田锐治先生因境外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修订后的《东睦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修订后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7,000万元。
2、董事会同意授权郭灵光先生办理本次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办理其他虽未列明但为
本次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1/600114_20231221_4QO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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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00:00│东睦股份(6001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第1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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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第1次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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