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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5(中国东航)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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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0115 中国东航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中国东航(600115):2024年3月运营数据公告 ─────────┴──────────────────────────────────────────────── 中国东航(600115):2024年3月运营数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0115_20240416_YSFF.pdf ─────────┬──────────────────────────────────────────────── 2024-04-04 00:00│中国东航(600115):H股公告 ─────────┴──────────────────────────────────────────────── 中国东航(600115):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0115_20240404_GEYQ.pdf ─────────┬──────────────────────────────────────────────── 2024-03-29 00:00│中国东航(600115):2023年度报告 ─────────┴──────────────────────────────────────────────── 中国东航(600115):2023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115_20240329_TWOK.pdf ─────────┬──────────────────────────────────────────────── 2024-03-29 00:00│中国东航(600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洪峰) ─────────┴──────────────────────────────────────────────── 本人郑洪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 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家;本人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洪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115_20240329_YWUB.pdf ─────────┬──────────────────────────────────────────────── 2024-03-29 00:00│中国东航(600115):独立董事董学博2023年度述职报告 ─────────┴────────────────────────────────────────────────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职担当,全力投入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学博,男,70岁,我现任中央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曾任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交通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综合规划司司长 ,招商局集团总裁助理、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总裁助理,招商局公路常务副董事长、董事、CEO、党委书记, 招商局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外部董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9 年 12 月起担任中国东航(600 115)独立董事。拥有研究生学历。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 技术等咨询服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会前加强沟通,对于每项议案均认真研读分析,通过现场或邮件质询, 与管理层深入沟通。结合需要,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听取公司引进国产民机项目、2023年资本运作方案、公司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等 上会议题的专项汇报。会上明确表态,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风险内控、飞机引进等重点事项,发表意见建议 36项;综合 各方因素,按照个人最佳商业判断独立表决,对 66项董事会议题均投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会后督办落 实,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2023年听取管理层关于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2次。 2023年,作为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10 次,审议财务管理、合规风控和关联交易等议题 43项。作为董 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4次,审议年度投资方案、引进国产飞机、股权投资等议题 11项。 (二)内外部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开展与管理层、职能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与公司管 理层、财会部、审计部以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经营状况进行沟通,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核心指标构建分析模型,并向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1.强化独立董事信息支撑。2023 年度,一是资讯报送。2023年,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并报送 500余条每日简讯、52期每周行业新 闻、12期董事资讯月刊、3期上市公司监管动态、3份公司有关情况报告。二是参加会议。2023年,组织我通过现场或线上形式参加公 司中期工作会、中国东航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研讨班等会议,报送会议材料,协助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三是专题 调研。2023年,制定年度专题调研计划,组织我参加公司定期生产经营、国产民机运营、公司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等专题调研 4次。 2.落实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题发表意见建议 98 项,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所提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落实,并反馈结果。 3.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公司年初制定 2023 年度培训计划,协助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沪市央国企基本情况及独立董事制度 改革”现场培训,了解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 4.保护独立董事履职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为董事决策做好支撑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审计内控等披露事项,立足公司改革发展和依法合规运作 ,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积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方面,聚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东航电商收购东航传媒股 权、东航技术公司收购东航进出口股权、公司对四川航空股份增资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事项为公司改革转型和经营管理所需,通过充分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助力公司有序生产经营;关 联交易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日常关联交易监控方面,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4次,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涉及财务公司存贷款日 常关联交易;审议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次,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 (二)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未来 将持续做了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时,听取公司财会部、外部审计机构等议案部门关于财务报告、定 期报告的汇报,建议外部审计机构:一是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评价分析。二是保持审计独立性,确保财务数据可靠、财务活动依法 合规,充分揭示财务风险。三是关注气候相关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满足上市地监管最新要求。建议公司:一是努力把握机遇,加快恢 复国际航线运营;二是飞好国产大飞机,争取更多运营资源;三是积极研究举措,落实好降负债目标。 (四)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在审议公司半年度、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 告,重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谨慎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严格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建议外部审计机构:一是提升管理建议书 质量;二是内控审计既要关注财务数据,也要关注非财务因素,加强安全内控检查。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中国(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 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国际(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经工作表现评估和续任资质审核,认为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任职资质,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审计;公司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会计准则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导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 报告期内,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 情况,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选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 资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时,本人审核后认为,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我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履职,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尽心尽责,深入了解公司各领域运营情况, 立足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重大决策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重大投融资、境内外合规风险防范等领域,指导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战略 规划落实,推进实施重大投资项目,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对此,我会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其他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支持,为东航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学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115_20240329_V5S8.pdf ─────────┬──────────────────────────────────────────────── 2024-03-29 00:00│中国东航(600115):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 职,通过召开会议、听取专项汇报、参加调研、参加公司重要会议等多种方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现将审 计委员会 2023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孙铮先生、蔡洪平先生、董学博先生三人组成,孙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孙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与专业背景等均符合监管要求和相关 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各位委 员围绕公司外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核心议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会议,深入开展调研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3 年年报。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普华永道”)的 相关资质、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对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普华永道具备相关资质,审计人员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认真勤勉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其为下一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挥监督职责,与普华永道审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 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对审计事项的分析和判断提出了改进建议,提醒关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 负债率等问题,督促普华永道审计师合规开展审计工作,并深入分析同行业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为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按计划较好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定期听取公司财会部、外部审计机构关于财务报告相关的汇报 ,关注重要会计及审计事项,核查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议案,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后续审计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指导公司审计部的有效运作,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提升。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告。审计委员 会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公司健全内控体系,推动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完善内控 整改台账,注重生产经营恢复阶段的各类风险,加强安全内控检查,关注非财务因素的内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部及财 会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东航电商收购东航传媒股权、东航技术收购东航进出口股 权、公司对四川航空增资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实施改革转型所需,公司充分利 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平等磋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日常关联交易监控方面,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其中重点关注涉 及财务公司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每半年审议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提醒公司高度关注原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及时采取应对举措。此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美国存托证券凭证退市、利润分配预案、法治工作报告等,同意将 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调研及工作情况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调研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2023 年,审计委 员会委员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2023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春运经营情况、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国产民机运营及 C919 商业运营情况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审计委员会加深了对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及战略的了解,结合自身专长和履职经验,就公司安全 运营、生产经营、深化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 在积极参加会议履行职责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注重自身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2023 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全面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线上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 培训等。此外,公司定期汇编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动态和典型案例,全体委员认真审阅学习,及时掌握境内外监管规则的变化,持续提 升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规范运作,履职尽责,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内控的有效性,同时 ,持续促进内部和外部审计协调运作,发挥财务和会计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为 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0115_20240329_CH6C.pdf ─────────┬──────────────────────────────────────────────── 2024-03-29 00:00│中国东航(600115):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 年 6 月 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 2013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01室。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 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 的专业服务能力。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 年。与 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 5 号太子大厦 22 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 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 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3年第 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 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国内(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罗兵咸 永道为公司 2023 年度香港(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师2023 年度审计服务酬金。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和独立意见。该议案于 2023 年 5月 30 日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以下统称“普华永道”)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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