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33 东湖高新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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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湖高新(60013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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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技”)向中国银行申请
的人民币 56,80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6,80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6,800.00 万元,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
上海科技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56,8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774.72万元(含本次担
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935.05 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13.00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科技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 56,80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
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6,8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年 4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
3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8.5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 亿元
(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 5月 26 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21日、5月 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 1000 号一层(湾区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熊双全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
;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24,092.12 万元,负债合计 14,485.24万元,所有者权益 9,606.88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38号
负责人:姚永明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6,80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6,8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
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
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41,935.05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9.19%,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13.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股东权益的 0.3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33_20240425_AHY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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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湖高新(60013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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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 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扣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
。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
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公司在浦发
银行武汉分行(账号为70040078801000001502)、汉口银行江汉支行(账号048011000174426)、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账号619718888
)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状态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70040078801000001502 本次注销
汉口银行江汉支行 048011000174426 使用中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19718888 使用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分别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
“《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
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节余资金
及银行利息141,931,901.31元转入公司一般户进行管理,于近日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70040078801000001502)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亦随之终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4月1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10)、《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11)、《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临2024-01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33_20240425_UL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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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湖高新(60013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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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0133_20240425_722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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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东湖高新(60013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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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31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1日、2024年 4月 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7)、《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9)。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 795,617,983.00元 1,066,239,875.00 元
除上述信息变更登记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营业执照》其他信息如下:
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 9 号武汉软件新城 1.1 期 A8 栋(原A3 栋)1 层、4 层、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20100300010462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涛
成立日期:1993 年 03 月 19 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33_20240418_FN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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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东湖高新(60013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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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33_20240418_T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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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东湖高新(60013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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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
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欣”)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
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
上海泰欣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8,707.30 万元(含本次担保
)。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7,637.81 万元,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13 万元。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 年 4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
023 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8.5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0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 年 5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4月 21 日、5 月 27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22.75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3 号楼 3层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
、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126,546.61 万元,负债合计80,654.05 万元,所有者权益 45,892.56 万元。
2、机构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机构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场所:上海市闸北区中山北路 933 号 1、2、3层
负责人:王慧力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
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授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上海泰欣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各类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开具保函或信用证、项目投资等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上海泰欣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
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上海泰欣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上海泰欣的主营业务发展及
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上海泰欣控
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上海泰欣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上海泰欣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
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
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47,637.81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9.96%,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13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
权益的 0.3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0133_20240418_LTL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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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东湖高新(600133):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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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签
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公司”)向交行申请的人民币 2,913 万元贷
款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913 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2,913 万元,截止公告日本次《保证合同》项下,为软件新城公司
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913 万元(含本次担保),为其累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913 万元(含本次担保)。③本次是否有反
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9,172.89 万元(含本次担保),共累计
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13万元(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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