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0137 浪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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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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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经营成果审计, 2023 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2,62
5,165.66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6,566,571.82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 2000 万元
,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675,891.14 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董事会拟提出 2023 年度分配政策为:2023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分配政策。即 2023 年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文本。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7VN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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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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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O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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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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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陈筱斐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违
规现象。
2、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2023年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2000 万元的议案》。
因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子公司分红。2023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2,625,165.66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6,566,571.82 元。
会议赞同董事会意见,依据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2000
万元。
五、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经营成果审计, 2023 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2,62
5,165.66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6,566,571.82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 2000 万元
,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675,891.14 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分配政策,即: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2年 12月 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对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
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由于上述会计准则
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CSI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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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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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C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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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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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JHT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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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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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情况
公司3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无异议。董事会在审
议上述议案时,公司3名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6437.56万元,为全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8820万元的72.99%,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期内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 688
1.94 万元。其中:当年预计当年发生金额 6437.56 万元,为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8820万元的 72.99%;跨期预计当年
发生金额 444.38万元。
2023 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6437.56 万元,具体发生详细金额如下:
1、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购买袜子产品用于电视购物促销,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7.44 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100
万元的7.44%。
2、接受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染色加工服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85.60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300万元的 61.87%
。
3、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平台、商超和直播带货组合配套销售),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5817.84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8000万元的 72.72%。
4、浪莎内衣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费用分摊协议》,报告期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2
0万元,为预计合同应分摊金额的 100%。
5、向关联方上海信中翰投资有限公司区域销售内衣产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6.68 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200 万元
的103.34%。
(三)跨期预计 2023年执行关联交易事项
1、浪莎针织在消防救援局中标内衣产品 5,893,199.40 元,因合同期为 2022年 12 月至 2023 年 3月 31 日,报告期内 2023
年度发生额412.46万元。
2、出售内衣产品给关联方浪莎针织用于完成东航组合订单,因延期交货,报告期内 2023年度发生额31.92万元。
以上为跨期预计执行关联交易事项,未包含在报告期内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8820万元之中。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浪莎内衣,公司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翁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
开发区四海大道浪莎工业园三期,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内衣、针织面料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浪莎针织,为相同实质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注册资本:1.594亿元、法定代表人:翁荣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四海大道东 1 号,主营业务范围:袜子及服装领带、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棉制品、包纱等
的生产与销售。
(三)信中翰,为公司关联人的实际控制方。公司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金玉萍,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 47 号,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钻石、珠宝、日用百货、服装、
纺织品等批发、零售。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和合同约定执行金额。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CDE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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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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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年 12月 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对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 16号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时间。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因本
公司已采用上述解释 16号编制 2023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解释 16 号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文本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TM5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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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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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
2024年 4 月 10 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 7名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
方式进行了投票,现将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公告以下: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决议通过后,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披露,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详见 2024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已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六、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2000 万元的议案》。
因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子公司分红。2023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22,625,165.66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6,566,571.82 元。依据浙江浪莎内
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2000 万元。
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浪莎内衣 2023 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浪莎内衣对2023 年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进行清理盘点后,按
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库存商品、部分报废及市场销售价下降的原材料、部分破损及
标志过时终止使用的包装物,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1574.67万元,计入了 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存货跌价准备,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 5522.81 万元,其中:2023 年期初账面余额5164.08万元,2023 年计提 1574.67 万元,2023 年转
销 1215.94 万元。
董事会认为:浪莎内衣上述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资
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
八、4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浪莎内衣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决议通过后,已提交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23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24-015”号。
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违规提供担保
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报告》内容并公告披露。
十、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 20
24 年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内容。
十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内容。
十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履职
情况的报告全文,详见 2024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内容。
十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内容。
十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 4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2024-016”号。
十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3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24-017”号。
十六、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已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决定其报酬。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
3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24-018”号。
十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
会根据会计师的内控审计工作质量决定其报酬。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4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
“临2024-018”号。
十八、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内容【关于召开公
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 2024 年 4月 23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24-019”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0137_20240423_IR2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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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浪莎股份(60013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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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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